莲塘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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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

莲塘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

(共8项)

序号

792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兵役登记证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兵役登记(第十一条(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目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受理条件(选填)

当年12月31目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

办理部门

武装部

办理地点

罗湖区国威路D小区松源大厦莲塘街道办事处武装部(204)

联系电话

1

服务表格(选填)

兵役登记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全国征兵网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广泛宣传、张贴通知书

事中:

通知适龄青年在网上填写兵役登记表,在街道武装部办证。

事后:

上报上级兵役机关,并在区征兵办盖章。

监督电话

0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上一级兵役机关陈述、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于法定职责。

审核意见

 

兵役登记证办理流程图

依据《征兵工作条例》,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机构进行兵役登记。

当年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本人自愿或者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兵役登记时间。

 

莲塘街道武装部

召开兵役登记会议、启动兵役登记方案

上级兵役机关下达命令

各社区工作站

社区工作站登记适龄青年

工作总结

通知适龄青年填写兵役登记表到街道武装部办证

上报上级兵役机关

广泛宣传、张贴通知书

资料整理归档

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人员

办理兵役登记证

一、责任单位:

街道武装部

二、办理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三、办理期限:

按上级兵役机关要求执行

四、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五、监督单位:

区人武部82672800

 

序号

793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办理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生育一孩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核实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二)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三)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五)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六)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受理条件(选填)

已怀孕或生育一孩人员办理迁户

办理部门

莲塘街道办事处计生科

办理地点

罗湖区国威路D小区7栋一楼

联系电话

0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监督电话

5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卫计局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于法定职责。

审核意见

拟迁户人

提交应备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窗口

进行形式初审。

材料不全的当即告知其应予补正;不属于行政服务范畴的不予受理,当即退件并注明理由。

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受理申请,并出具收件回执。

(2个工作日)

审核

街道计生科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

对需要延长审核的情形,将延长核实时间。

(1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证明,并退回所收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婚育情况的,不予出具证明并列入问题名单。

办理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生育一孩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核实流程图

 

序号

794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婚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凡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服务证》)。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本市实行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

  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户籍地)街道办申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受理条件(选填)

1、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2、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育龄妇女;

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办理部门

莲塘、坳下、长岭、西岭、仙湖、畔山、莲花、鹏兴社区工作站。

办理地点

莲塘路莲塘商住楼A栋201、坳下村138号坳下大厦8楼、长岭惠名花园7栋2楼、西岭下北区2号、莲塘仙桐御景雅景轩首层、聚宝花园银星阁首层、莲塘港莲路22号北门城市东座二楼、国威路鹏兴花园一期管理处侧。

联系电话

0755-莲塘25708654、坳下25734042、长岭25736147、西岭25737013、仙湖25775400、畔山25781335、莲花25734047、鹏兴25174134。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监督电话

0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卫计局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于法定职责。

审核意见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材料与省系统信息比对是否一致

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

核查信息是否属实

建卡或修改信息

交由街道计生科处理

对不实信息更改确定后

序号

795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关于异地退休深圳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申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指纹采集认证相关事项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根据深卫人发(2012)36号文中关于申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指纹采集认证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三条各区人口计生部门通知未在我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在计划生育奖励金审核通过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采集指纹及相关信息,并每年在其出生月份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在进行指纹验证。

受理条件(选填)

凡未在我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部门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办理地点

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12栋一楼

联系电话

0

服务表格(选填)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向社会公布职责范围、受理范围等事项

事中:

依法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解答相关业务咨询等

事后:

整理资料归档

监督电话

7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或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提出异议。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转移至计生部门,理由为超出“三定”规定

审核意见

关于异地退休深圳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申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指纹采集认证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图

 

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

申请人按指纹验证

查看申请人资料,登陆录入系统

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指纹验证点进行指纹验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

 

序号

796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二)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三)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五)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六)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受理条件(选填)

户籍人员办理收养子女手续

办理部门

莲塘街道计生科

办理地点

社区工作站:

莲塘路莲塘商住楼A栋201、坳下村138号坳下大厦8楼、长岭惠名花园7栋2楼、西岭下北区2号、莲塘仙桐御景雅景轩首层、聚宝花园银星阁首层、莲塘港莲路22号北门城市东座二楼、国威路鹏兴花园一期管理处侧。

联系电话

0755-莲塘25708654、坳下25734042、长岭25736147、西岭25737013、仙湖25775400、畔山25781335、莲花25734047、鹏兴25174134。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事前:

初审

相关职责要求

事中:

审核

事后:

发证

监督电话

0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卫计局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此项权责

审核意见

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出具流程图

申请人持材料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填写《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

材料与省系统信息比对是否一致

无卡

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建卡

一致

不一致

核查信息是否属实

资料退申请人,说明不受理原因

男女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在证明表上填写婚育情况。

写明收养人婚姻、生育情况。

户籍地街道对证明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符合规定的,在证明表上加具“情况属实”,并送区计生部门复核。

对不符合规定的,将资料退申请人,说明不受理原因。

区计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符合规定的,在证明表上加具“情况属实”,并将材料及证明表退街道存档。

不符合规定的,将资料退回街道,说明复核不通过的原因。

街道将材料原件及已批注的

证明表通知申请人领回。

街道将申请人的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原因。

序号

797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残疾人康复训练

实施主体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权责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2]112号)详见附件

受理条件(选填)

具有罗湖区户籍和二代残疾人证的有日常生活自理障碍的肢体残疾人

办理部门

社区残疾人协会

办理地点

莲塘花园空架层一楼

联系电话

0755-

服务表格(选填)

深圳市残疾人康复需求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1、通过罗湖区残联网站公布该服务事项的具体依据、流程、条件等要素。

2、通过社区专职委员可咨询相关服务详情。

事中:

1、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作出初步判断。

2、街道残联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3、专业人员按照评估标准进行专业评估。

4、区残联在期限内完成审批。

5、相关机构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事后:

跟踪回访和满意度调查

监督电话

2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政策性服务事项

审核意见

 

附件:

行政权责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

充分发挥国家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华南区域中心作用,着力健全听觉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指导三项业务功能;大力推进市、县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示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努力实现“一市一中心、一县一班点”的建设目标,着力将地级市机构建设成为当地技术资源中心。

完善和提升省内的国家人工耳蜗定点医院、国家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国家人工耳蜗术后训练定点机构和国家听力语言康复教学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推广建立听力筛查-耳聋诊断-助听器验配和人工耳蜗植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服务网络。

(四)脑瘫儿童康复

在省级培育国家肢体残疾儿童引导式教育华南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大力推进市、县肢残儿童引导式教育示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全面推广引导式教育模式,促进脑瘫等中枢神经受损导致肢体障碍儿童的全面发展,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其今后的生活、学习、劳动和融入社会打下牢固基础。

(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

在省级培育国家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华南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大力推进市、县智残儿童示范康复教育示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与教育,促进融合式社区家庭康复教育工作。

(六)孤独症儿童康复

建设好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大力扶持市、县孤独症儿童示范康复教育示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对孤独症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与教育,促进融合式社区家庭康复教育工作。

(七)成年肢体残疾康复

着力建设好省博爱康复医院(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培育成为华南地区肢体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地市或县建成肢体残疾康复示范机构,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对脑卒中后遗症、脊髓损伤、关节功能障碍等成年肢体功能障碍者开展以恢复期为主的康复训练服务。

结合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工作总体要求,发挥当地医疗康复机构的资源中心作用,对肢体功能障碍者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护理和心理辅导工作,同时提供家长培训、知识普及、咨询和转介等服务。

 

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流程图

残疾人提出康复训练服务申请

社区工作站受理

街道残联初审

区残联评估、审核

区残联转介服务

序号

798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就业登记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第五款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第四十三条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2、《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六条市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别建设的原则,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居住证信息管理、劳动就业登记、出租屋综合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并监督各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保护工作,各部门相关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招(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到受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被招(聘)用人员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

受理条件(选填)

凡在深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招(聘)用深户、非深户(境外就业人员除外)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部门

劳动保障事务所

办理地点

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12栋一楼

联系电话

0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向社会公布职责范围、受理范围等事项

事中:

依法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解答相关业务咨询等

事后:

资料归档。

监督电话

7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提出异议。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现状。

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和《罗湖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事权下放实施方案》(罗居委办[2011]2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已将就业登记业务办理权责下放至各街道。

审核意见

 

就业登记流程图

进入“就业登记企业申报系统”录入员工信息及打印相关表格

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

审核材料

材料

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在就业登记资料上加盖公章

现场告知用人单位未通过原因并退回资料

将就业登记资料退还用人单位

 

序号

799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养犬证明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一)《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06年1月20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1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一条。

受理条件(选填)

(一)居民饲养犬只的许可条件:

1.有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

3.独户居住;

4.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

(二)单位饲养犬只的许可条件:

1.依法成立的单位,指定养犬人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2.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

3.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烈性犬不在本行政许可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城管通〔2012〕127号)。

办理部门

莲塘街道城管科

办理地点

莲塘街道办事处一楼坳下菜市场对面城管科(犬只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9

服务表格(选填)

《深圳市养犬登记表》和《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此两种表格可在本机关委托的各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1、为何饲养犬只办证流程(提供申请资料等)比人口上户还要麻烦?

相关职责要求

受理前:

向养犬人公布其所需准备的有效证件和资料;

受理中:

依法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办理业务,解答养犬人相关业务咨询等;

受理后:

向养犬人下发《受理回执》、深圳市养犬登记证(犬只ID卡)、犬牌,整理资料归档,并提醒养犬人按时带犬只做好疫苗注射工作。

监督电话

2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申请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建议转移或下放为理想。

理由:

统一由宠物医院进行审阅、收取资料、登记、上牌等操作,大量减少了养犬人的来回办理次数,并切实达到“一站式”办证服务的工作理念。

犬只许可案件卷宗由街道城管科负责平日监管;定期配合、协助区城管局对其进行抽检。

审核意见

罗湖区养犬登记办理流程

(第二步)去街道办

1.养犬人持《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犬只信息证明》、犬只免疫证明及犬主身份证、住所证明等相关申请资料到街道办城管科办理犬只登记手续。

2.养犬人填写《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3.街道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现场制发犬证、犬牌给养犬人。

(第一步)去宠物医院

1.养犬人携犬到街道办指定宠物医院进行例行检查,鉴别犬种及是否绝育、是否已注射狂犬疫苗等。

(禁养犬不予办理)

2.检查通过的,养犬人填写《深圳市养犬登记表》。

3.宠物医院开据《犬只信息证明》,拍摄犬照(侧面全身照一张,大头照三张)并发给街道办城管科,植入电子标签。

并将芯片条码粘贴在养犬信息登记表处。

(南湖街道犬主饲养两只或以上犬只的需提供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方可开具犬只信息证明和注射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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