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义疏第四卷繁体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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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杂病论义疏第四卷繁体版

傷寒雜病論義疏卷四

 瀏 陽   劉世禎昆湘 述義

瀏 陽   劉瑞瀜仲邁 疏釋

受 業   方錫藩振群 敬錄

劉裔誠樸庵 校字

劉淵仲 劉仲鴻 李謨光 同校

劉芹齋 易雨郇 易石庵 同校

劉藥橋 傅文斗 唐雲崧 同校

辨溫病脈證並治第四

六氣中人,各有法度,六氣合化,病變無常,或先傷於寒,更中於風,或先蓄於濕,更病於熱,二氣可以並病,三氣可以雜合。

中有先後,時有雙感,藏府經絡,病各異舍,三焦表裏,中各異所。

或府熱而藏寒,或上燥而下濕,或表虛而裏實,或經滿而絡虛。

病由體異,推之莫窮,此皆六氣正病也。

正病之外,厥有伏氣。

伏氣者,謂伏四時之令氣也。

四時之氣,春溫夏熱,秋涼冬寒,氣中而蓄,過時發病。

病之未發,不得先見,氣伏於內,故曰伏氣。

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春傷於風,夏力飧泄;夏傷於暑,秋成風瘧,秋傷於濕,冬生咳嗽,四時之氣,更傷五藏,過時乃病,皆為氣伏。

其他或傷於食,為冷為熱,膏粱之變,留連歲月,病之未發,其氣亦伏,病因相似,皆伏氣之類也。

惟伏氣專屬,厥為溫病。

溫病之發,春秋為常,冬溫為變。

又有先後,夏則病暑而不病溫。

四時之氣,春氣溫和,病人則淺,夏為飧泄,非盡伏氣然也。

伏氣所在,不在經脈,不在府藏。

經脈府藏,中而即病,留連痼疾,各有病形,非同伏氣。

伏氣所在,蓄於所合,筋骨肌肉,乃得潛藏,氣動無形,血流有質(脈法血流不行,語本此)。

伏氣之病,雖曰氣伏,其伏藏必蓄於血分,故六氣所傷,病氣者暴,病血者久。

邪之及體,先客於衛,所謂寒傷榮者,乃氣寒而內束其血也。

初客氣分,治不得法,留久內陷,乃入於營。

伏氣病溫,邪自內發,外具太陽之表(此指發熱)而不惡寒,內似陽明之燥(此指煩渴)而非胃實。

溫邪既在血分,則禁發其汗,發汗亦無汗,劫而迫之,必血枯津竭,病變難測。

故溫病之治,清其血而氣靜。

氣在上者,使血濡氣布,則膚腠外和;氣在中者,引邪出傳導,而腐穢自去;氣在下者,當分消二陰,俾燠熱內泄。

病之變證,或移或干,誤治久留,或上或下,既非傷寒之邪,總無汗解之法,或津液內充而濈然病解,或陰陽相搏而振慄汗出。

並陰並陽之爭,不同表邪之治。

後賢鑽仰無由,不識伏氣病溫之旨,風熱相搏,傳經化熱,暑燥熱濕之證,並為一談。

几治當以涼之病,統混於溫,其二氣、三氣雜合之變,更莫能辨之矣。

伏氣為病,或虛或實,病之初見,脈必沉伏,沉伏之中,久按必呈時大時小,時滑時澀之象。

證既外著,則脈隨變化,氣之出入上下,可以察別,病形遷延干移,常與脈若不相應。

庸工至此,汗下妄施,鼯鼠技窮,死者莫救,千載晦冥,傷如何也。

溫病有三,曰春溫,曰秋溫,曰冬溫。

此皆發於伏氣,夏則病暑而不病溫。

伏氣在體,過時發病,其氣溫熱,謂之溫病。

隨時病異,其氣則同,故發於春,則曰春溫;發於秋,則曰秋溫;發於冬,則曰冬溫。

其氣或發於上,或發於中,或發於下,皆由伏氣為病也。

春氣溫和,傷人者少。

夏則司其令,暑者似溫而甚,天地之蒸氣也。

春探氣漸和暖,入夏大氣暄熱,人之肌腠則開,汗出津津,邪無由伏,故夏則病暑而不病溫。

冬傷於寒,其氣伏於少陰,至春發為溫病,名曰春溫。

冬時寒氣凜冽,將息失宜,寒客於體,傷於經絡而即病者,名為傷寒。

伏於所合,即時不病,邪之中人,各以類召。

故冬傷於寒,其氣伏於少陰。

少陰者,腎之經也,藏不伏邪(中之則傷,非不病也),留於所合,腎合於骨,其經則曰少陰,寒留於骨,伏而不覺。

至春陽勃發(春氣在經脈),寒留內薄而化熱,氣由骨而外出於肌腠,上升於頭目,伏於少陰而出於少陽,變為溫病。

其氣溫,其時春也,名曰春溫。

病由體變,府陽(指六之陽而言,非獨指陽明)盛則寒鬱而化熱,故寒中者,病寒不病溫也(古說以伏少陰為伏於腎,非是,又有以腎虛者乃病溫,亦非。

病溫,虛甚死,與伏氣無涉也)。

虛而病溫者難治,故溫病虛甚死(甚虛而病溫,溫氣內涸其精血,故死)。

治春溫,法當引邪出於肌腠。

夏傷於濕,其氣伏於太陰,至秋燥乃大行,發為溫病,名曰秋溫。

長夏濕土主令(夏氣在經絡,長廈氣在肌肉),人之腠理開而濕中之,濕邪及體,伏於所合,邪之中人,各以類召。

故夏傷於濕,其氣伏於太陰。

太陰者,脾之經也。

藏不伏邪,留於所合,脾合肌肉,其經則曰太陰。

濕留肌肉,伏而不覺,至秋燥乃大行(秋氣在皮膚),燥濕合化,其氣在中,外蒸肌肉則身熱,下流大腸則便膿,伏於太陰而出於陽明,變為溫病,其氣溫,其時秋也,名曰秋溫。

治秋溫,法當引其邪出於大腸。

氣不當至而至,初冬乃大寒,燥以內收,其氣伏於厥陰,冬至後天應寒而反溫,發為溫病,名曰冬溫。

初冬燥金之氣未衰,氣應溫暖,而反大寒,寒伏其燥,束以內薄(不大寒則不伏也),燥邪及體,伏於所合,邪之中人,傷其所勝。

燥金者,陽明之氣也,故燥以內收,其氣伏於厥陰,厥陰者,肝之經也。

藏不伏邪,留於所合,肝合於筋,其經則曰厥陰,燥傷於筋,伏而不覺,冬至後,天應寒而反溫(冬氣在骨髓),氣應藏而反泄。

少腹者宗筋之聚,故其氣在下(冬時地氣下降),氣外蒸則發熱,內迫則腹痛。

氣伏於厥陰而出於少陽,變為溫病,其氣溫,其時冬也,名曰冬溫。

治冬溫,法當引其邪出於二陰。

證已出於少陽,則分導其邪出於肌腠。

春秋病溫者,此其常;冬溫者,此為變也。

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蓄其氣,及時不病,至春乃發,名曰大溫。

此由冬不藏精,氣失其正,春時陽氣外發,二氣相搏,為病則重,醫又不曉病源,為治乃誤,屍氣流傳,遂以成疫。

春陽勃發,秋燥大行,病溫者,此其常也。

冬時嚴寒,其令閉藏,地坼水冰,氣潛陽伏,人當病寒,乃應其候,今反為溫,故曰變也。

初冬大寒,氣不當至而至,寒伏其燥,變為冬溫。

冬溫復有先後,冬至後天應寒而反溫,及時發為溫病,其氣則先,若時應寒而反大溫,改易天常,冬行春令,此非其時蓄其氣,伏氣及冬不發,入深留久,至春乃病,名曰大溫,為時則後,然其氣亦伏於冬,故曰:

冬溫復有先後也。

此由冬不藏精,氣失其正(後世以冬不藏精為房勞者,非也)。

四時之氣,得令為常,春溫夏熱,秋涼冬寒,暑往寒來,陰陽交易,天地氣和,苛病弗起。

若冬失其令,氣應藏而反泄,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隨氣交而變病,人失養藏之守,氣泄皮膚,陽動外擾,溫氣內蓄而入深,則傷及府藏,至春陽氣外發,內伏之陽,與春溫之氣,二氣相搏,為病則重,其氣則溫,其病尤大,故曰大溫。

大溫之發,其氣速,三焦府藏表裏,俱能侵及,醫又不曉病源,心迷意惑,汗下之施,為治皆誤,屍氣毒穢,流於氣交,比戶連城,相染為病,其氣殺厲,若鬼行疫(釋名,疫,役也,言有鬼行役也。

《周禮》春官占夢,遂令始難驅疫。

注:

疫,厲鬼也),其死多以一二日之間,故曰疫也。

病春溫,其氣在上,頭痛咽乾,發熱目眩,甚則譫語,脈弦而急,宜小柴胡加黃連、丹皮主之。

小柴胡加黃連丹皮湯方

柴胡半斤,黃芩三兩,栝蔞根四兩,人參三兩,黃連三兩,丹皮四兩,甘草三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上九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春溫伏氣在冬,伏於少陰而出於少陽。

春氣上升,伏邪外發,冬寒外束,正陽內伏之熱(此熱即本體之陽氣盛也)自骨而外出於肌腠,邪自內發,故病氣聯貫三陽之界。

頭痛發熱,證象太陽;咽乾目眩,證象少陽;甚則譫語,證象陽明。

但太陽頭痛,當頭連項而強痛.今溫邪頭痛,為熱氣上薰於腦,當悶痛掣疼,動作則痛甚;太陽發熱,當發熱惡寒,今溫邪熱出血分,雖身熱在表,而不惡寒,故知非太陽也;少陽咽乾目眩,由膽氣上泄,法當口苦,外見往來寒熱。

今溫邪由伏氣外發,雖目眩咽乾,而不寒熱口苦,故知非少陽也;陽明譫語,由胃熱薰心,邪自太陽傳變,今溫邪譫語,病起即見,蓋心氣熱而非胃實,且不兼陽明裏證,故知非陽明也。

太陽脈浮,陽明脈大,少陽脈弦,今病似三陽兼證,而脈則弦而按急,外不惡寒,故知為溫邪外出,血熱風發(此風為內風,即血熱行疾也),而非傷寒三陽合病。

蓋春溫自血出氣,榮衛俱灼,其氣外發,故身熱浮於皮腠之表。

凡六氣為病,惟太陽有發熱之候,皆由寒邪內陷,心陽外拒,勝拒相薄,發熱乃作,其餘五氣為病,雖有身熱,斷無發熱,惟溫邪外發,全類太陽表證,但以不惡寒,脈不緊為異。

故寒溫之辨,亦自涇渭易分,且病非寒因,斷無身痛腰痛諸證(疫氣之病,則有類傷寒之證,詳後疫論篇),伏氣有外出之勢,當因勢而導之,用小柴胡法,引溫邪出於肌腠,加黃連丹皮,以清血分之熱,血清則氣布,而諸證自解,雖有兼證,病未傳變,其氣必在於上,病屬伏氣,其證必不惡寒,但傳化無常。

病由體異,即同一冬寒內伏,至春病溫,若體秉陽明氣盛,有證見發熱,口渴,汗出,脈象大而迫促(促者,上擊之義)或吐衄,咽中腫痛,其病暴至(明異乎傷寒傳經),宜白虎湯加黃芩治之(併瀉膽胃之熱);若其人下焦有熱,必溫邪下移,證見發熱,便膿血,小便赤數,脈象沉而數大,宜黃連、丹皮、黃柏、阿膠、半夏之屬與之。

故知春溫氣雖上行,假令干移變化,斯無定例,亦不必秋溫始便膿血。

百病悉由體異,蓋不獨溫邪為然,惟平辨之旨,可貫萬殊。

如氣上行,則脈象必浮而數大;氣下走,則脈象必沉而數大,此又診法之通義也。

其有初病證類伏氣之溫,加惡寒而脈不浮,無外證(發熱惡寒同時並見,脈浮緊浮數,始為外證),此為熱伏於內。

脈實大者,名曰重熱生寒;脈不實者,必其人體虛生寒,而內有熱也。

蓋熱進於裏時,而衛外之陽不宣於表,則寒生,清其熱而榮衛氣行,惡寒自止,此非伏氣病溫也。

體虛者,常有熱於內,而外反生寒,脈當澀而虛大,久留不愈,溫之則逆,寒之無功,法當滋其水而血濡,榮衛和而病解,消息之妙,在平脈以辨之。

病秋溫,其氣在中,發熱口渴,腹中熱痛,下利便膿血,脈大而短澀,宜乾地黃知母黃連阿膠湯主之。

不便膿血者,宜白虎湯主之。

乾地黃知母黃連阿膠湯方

乾地黃八兩,知母四兩,黃連三兩,阿膠二兩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乾地黃、知母、黃連三味,煎取四升,去滓,納膠融消,溫服一升,日三服。

白虎湯方

知母六兩,石膏一斤碎,甘草二兩炙,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秋溫伏氣在夏,伏於太陰,而出於陽明,燥濕合化,其氣在中,病似陽明、太陰合病,而復連太陽之表。

在傷寒,則非汗下誤施,已成壞病,必無初起即陽經陰經迤邐錯雜之證。

濕性沉緩,燥性斂急,燥濕相持,偏傷血分。

發熱者,證象太陽之表,而不惡寒,知為溫邪伏氣之外發也;口渴腹中熱痛,證象陽明之裏,陽明當外證發熱汗出,內而痛滿不減,今口渴不言苦,知為胃津燥化,而非膽熱濁升,熱痛不言滿,知為血分伏熱,而非燥矢內結。

胃實者法當便秘,今復下利便膿血,下利證象太陰,便膿血證象厥陰,太陰當腹滿而吐,厥陰當心中疼熱,今不兼二經之證,故知為溫邪傷血,腸液熱腐,便膿血者,腸垢之下行也。

證象二陽(太陽發熱,陽明渴而腹中熱痛)、二陰(太陰下利,厥陰便膿),總之皆邪蓄血分化熱之證。

傷寒亦有熱結下利之條(昔賢論治,謂之熱結旁流,故有裏實者,雖吐利而當下,裏虛者,雖便難而勿攻之訓),今溫邪下利,既非熱結,故脈象亦異。

裏實之候(裏實脈當沉實),脈大而短澀者,大為氣強,血熱之鼓氣也,按而短澀,燥濕之合邪也(燥短以促,濕濡而塞,澀與塞同,血虛則澀,脈不潤也,濕盛則澀,脈行滯也。

釋詳脈法,當隨文別義)。

秋溫因夏傷於濕,氣伏於內,蓄久至秋,與燥相搏,發為溫病。

推源由二氣合化,及病之發,則濕已化燥,證但見溫而不見濕,故治法亦但治溫不治濕。

蓋伏氣之濕,得時行之燥以變化,濕已合化成溫,故與濕熱兩邪雜糅之候不同。

亦與濕溫二氣並見之證略異。

秋溫伏於太陰而出於陽明,其能食而渴者,則邪出於氣分而病淺,不能食而口膠者,則邪進於血分而病深(陽明主氣,太陰主血)。

此又學者所當辨也。

便膿血為溫邪下移,無時利裏急後重之象,故治但清榮,不佐調氣之劑,用乾地黃知母黃連阿膠湯。

知母入胃(脾熱則治同陽明),黃連入心,氣血雙清,溫邪自解;以病在血分,恐苦寒反生燥化,則合乾地黃之潤血,以清血分之熱,阿膠之生血,而滋榮液之枯。

苦甘合化,血清氣行,腸垢自下,此血病累氣,故但治其血。

不便膿血者,則邪出陽明,偏進氣分,或下利,或不利,皆可用白虎法以清肺胃之熱,胃氣上升力強,下降力弱,出陽明則邪上干(故用石膏兼清其上);出二腸則邪下陷(故當因勢而導之下行)。

秋溫之邪,以進血者為常,進氣者為變,但病由體異,假令素秉多濕之體,夏既傷濕,邪伏不去,至秋感令氣之燥,二氣合化,濕多燥少,燥不勝濕,亦發濕溫之證(秋溫燥多濕少,濕溫濕多燥少,其合化則一也),加客寒外受,寒溫雜合,病變益繁。

故風溫、濕溫,二者既有伏氣,復有時行,四季皆可發病,不拘時節,但風溫以發於春者為多,濕溫則發於秋者為多,是風溫可以謂春溫之變,而濕溫亦可云秋溫之變也。

秋發濕溫,氣機亦有外內之異,若口渴,胸中熱,目赤,時下利,發熱微惡寒,脈浮數而滑者,病在外,宜麻杏石甘湯,加茯苓、澤瀉、茵陳蒿主之;若腹中滿痛,下利便熱,小便短數,微發熱,下部汗出,脈沉數而滑者,病在內,宜豬苓湯,加枳實、梔子治之。

蓋溫邪既成,不受寒化,惟濕性沉滯,既可化寒,復可化熱,故寒溫雜合之變,見於濕溫為多,至於病情變化,推演莫盡,在學者平辨消息而已。

病冬溫,其氣在下,發熱,腹痛引少腹,夜半咽中乾痛,脈沉實,時而大數,宜石膏黃連黃芩湯主之。

不大便六七日,宜大黃黃芩丹皮乾地黃湯主之。

石膏黃連黃芩湯方

石膏半斤碎,綿裹,黃連三兩,黃芩四兩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溫服二升,日三服。

大黃黃芩丹皮乾地黃湯方

大黃四兩,黃芩三兩,丹皮三兩,乾地黃四兩

上四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五升,溫服二升,大便利,止後服。

冬溫伏氣在秋,伏於厥陰而出於少陽。

冬令閉藏,其氣在下,應寒反溫,伏邪外發,自筋脈而出於膜腠則發熱。

厥陰者,肝之經也,其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上循陰股,抵少腹,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

少腹者,諸筋之聚,溫氣蓄於厥陰,則當其經之所過者病,血燥則筋急,肝病則乘脾,故腹痛引少腹也。

榮衛之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午後陽降,陽氣漸入於陰,夜半陽升,陰氣漸出之陽,夜半咽中乾痛者,陰氣陷下,津不上騰,陰不能出於陽,則陽失其養,厥而上灼。

咽門者,津液之道路,液枯故咽中乾痛,夜半更劇。

夜半咽中乾之證,勞傷雜病皆有之,為陰不養陽,陰虛陽越。

其候睡初覺時乾甚,醒而津液漸濡,證亦略臧,陰竭之外見也。

冬溫咽乾,由溫邪灼液,其來暴至,乾燥特甚,夜半則劇,口中亦不潤也,外證每多共見,當合脈消息辨之。

冬溫之脈,按之沉實,熱在下也,時而大數,伏氣之外發也。

欲外發而未能,故沉實而時見大數,腹痛引少腹,而無下利膿血之證,上見咽中乾痛.乃血分伏邪,外燔氣分,冬藏失守,氣泄上干,因發於下,病趨於上,方用石膏黃連黃芩湯。

石膏清其肺胃,連芩治其溫熱,病在血而涼氣為君,發於下而治上反急,此陰病治陽,下病上取法也。

或病減而諸證自愈,或邪出而轉少陽,更以小柴胡加黃連、丹皮治其餘邪。

不大便六七日,熱蓄於內,胃腸液灼,初由血分伏邪,外出氣分,鬱而不達,則反并於血,宜用大黃黃芩丹皮乾地黃湯主之。

大黃雙行氣血,下熱除結,黃芩、丹皮治其溫邪,乾地黃涼血滋液。

證異陽明燥矢,故不用枳朴;證為液灼而非結熱,故不用芒硝。

兼見干移之變,隨證消息。

冬溫其氣在下,初由寒收其燥,加冬陽反泄,伏氣外發,燥勝傷血,陽泄傷氣,故病自血分外出氣分,反以上走進氣者為常,下趨進血為變,適與秋溫成相反之例,此關氣機升降之殊,學者當於藏氣法時之義,三復而深玩之。

病溫,頭痛,面赤發熱,手足拘急,脈浮弦而數,名曰風溫。

防風黃芩梔子丹皮芍藥湯主之。

防風黃芩梔子丹皮芍藥湯方

防風三兩,黃芩三兩,梔子十四枚擘,丹皮三兩,芍藥三兩

上五味,以水六升,煎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風溫者,非伏氣之溫也,由其人素有熱,更感於風,或先傷熱而後風中,或同時先後受病,乍受溫熱,旋遇於風,二氣相感,搏而合化,名曰風溫。

春秋冬三時皆有之,法當二氣兼治。

與伏氣之溫不同,風溫雖為風熱二氣之病,又與風熱之候大異。

風熱為病,二氣之中,無分先後,或熱後而風先,或熱先而風後,或同時風熱兩傷;風溫之候,則必先受溫邪,後感於風,二氣之傷,先後有序。

又風熱之證,為二氣並病,留連歲月,或至數年,病久遷延,其候不變;風溫則由二氣合化,變而成溫,其病雖非六經次第之傳,而二氣化溫,氣行則速,傳變干移,不可終日,治不得法,即成壞病。

風溫之候,外合二陽一陰之證,而內獨見少陽之脈。

發熱頭痛,證象太陽;面赤,證象陽明;手足拘急,證象厥陰。

但實非數經連合為病,蓋由風熱二氣,合化溫邪,風氣上升,中於頭腦,則頭痛而脹悶。

非客太陽之經,故痛不連項。

溫邪上行,面為之赤,非并陽明之經,故熱而不潮(潮者,蒸蒸發熱汗多之謂)。

二氣化溫,則必及血分,溫邪搏於榮衛,故發熱而不惡寒,溫邪隨風傷筋,故經膜干而拘急,非證連厥陰,故無內熱外厥之候。

脈浮弦而按之數者,浮部以候皮膚經絡之氣,浮候之弦,按之而數,浮弦者風也,按之數者熱也。

溫邪無不侵入血分,血受溫熱,當身熱而不惡寒,外證初作,必發熱又且無汗(或少見頭汗),故常易致誤汗之變,宜防風黃芩梔子丹皮芍藥楊。

防風、黃芩,散頭腦之風,以解溫邪;梔子、丹皮清心肝之熱,分走氣血(梔子涼心氣,丹皮涼肝血);芍藥導諸藥行於經脈,以疏榮氣之壅,血清而筋之拘急自愈,風去而頭之疼痛自除,二氣分消,發熱解矣。

其有自汗者,必遷延失治,胃中已化燥也,證同陽明外證,當合白虎法消息治之。

干移他藏,治詳後條,諸溫可同法也。

病溫,素有濕,發熱唇焦,下利熱,腹中痛,脈大而澀,名曰濕溫。

豬苓湯加黃連、丹皮主之。

豬苓湯加黃連丹皮方

豬苓去皮、茯苓、澤瀉、阿膠煬、滑石碎各一兩,黃連一兩,丹皮二兩

上七味,以水四升,先煮六味,取二升,去滓,內阿膠消,溫服一升,日再服。

濕溫者,亦非伏氣之溫(此言其常,亦有伏氣成濕溫者,如秋溫條所疏釋是也),由其人中素有濕,加以溫熱,或先傷濕,後受溫熱(素有濕,指體秉偏勝;先傷濕,指病邪所侵)。

外熱既侵,內濕相感,搏而合化,名曰濕溫。

春夏秋三時皆有之,法當二氣兼治。

與秋溫、濕熱,證各不同。

秋溫為伏濕於夏,至秋加時行之燥,合化溫邪,燥勝濕負;濕熱則由二氣混糅,雜而不化,遷延留久,其候不改;濕溫亦燥濕雜合,雖化溫邪,濕勝燥負,其證外連太陽之表,內合太陰之裏。

濕性沉滯,溫性升發,溫濕相持,搏結不解,故濕溫之候,雖有傳變,每致纏綿,治不得法,遂成壞病。

法當滲濕清榮,二氣兼治。

發熱不惡寒者,溫邪之外發也;唇焦者,脾液燥化,而胃津不行也;下利熱者,溫濕下注,而腸受鬱蒸也(腸受熱灼,亦令不能納精,凡熱利之病因皆如此);腹中痛者,熱灼血痺,而腹氣留止也。

經曰:

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雷鳴。

小腸病者,少腹痛。

蓋寒中腹痛者,氣滯寒凝;熱中腹痛者,血鬱熱聚。

濕溫脈大而澀,大為燥勝(陽明脈大,燥勝也),澀則濕傷(此屬滯澀,非枯澀也),大澀相兼,燥濕合化,法用豬苓湯加黃連、丹皮主之。

豬苓利濕而滋液(此指湯名),黃連瀉熱而堅腸,丹皮涼血而通痺。

病有傳變,法隨證轉,明乎燥濕兼治之義,則比類推演,其用無盡。

但濕溫既二氣合化,即燥不勝濕,濕多燥少,其用藥輕重之度,雖宜消息進退,然化濕之因不一,則治濕之法隨異。

寒濕之候,可從溫化,可從汗解;濕熱之候,可以下奪,可以分消。

若濕溫之治,則但可滲濕,不可燥濕,復不可寒熱并用(如燥濕、清熱,并於一方,蒼朮、黃芩雜合之例是也)。

以溫邪在血,若溫脾燥濕,則濕邪未去,榮氣先燔,方法一差,壞證蜂起。

蓋濕為水蓄之證,脈絡澀滲(即不能排、吸水分也)之變,寒令氣停,熱使榮鬱,皆可致之。

後賢演溫熱之治,於暑溫燥熱,方法不辨,失之毫釐,相去遠矣。

病溫,舌赤咽乾,心中煩熱,脈急數上寸口者,溫邪干心也,黃連黃芩阿膠湯主之。

黃連黃芩阿膠湯方

黃連一兩,黃芩一兩,阿膠一兩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二味,取四升,去滓,內阿膠煬消,溫服一升,日三服。

病溫者,賅諸溫而言。

溫邪有伏氣、時行之異。

正病之候,方治如說,至若邪有干移,氣有上下,病變略殊,法隨進退。

故平脈辨證之旨,必於分經定治之次,加以料度府藏,乃得衡銓輕重。

不失銖分。

玆所謂溫邪干心者,亦病由體變,必其人心氣素有熱也。

心氣通於舌,溫邪灼榮,故舌色赤而苔少也;溫邪涸液,故津液竭而咽乾;榮氣熱,必內干於心,故心中煩熱;脈急數者,陽迫氣血則化熱也,上寸口為脈勢上而不下,知邪干上焦。

審其化熱之因,辨以入心之證,而方治從可知矣。

連、芩瀉心,阿膠滋血,以心為生血之藏,故瀉熱必佐滋液之品,與肝膽之治稍異。

後賢辨察舌之法,其說綦詳。

蓋舌者,心之外候,五藏之氣,皆可上通(經曰:

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

又脾足太陰之脈,是動則病舌本強。

又厥陰經終,舌卷卵縮。

又舌縱涎下,煩悗,取足少陰。

又舌者,音聲之機也。

聲出於肺,故知五藏之氣,皆可上通於舌)。

而苔者,胃氣上蒸之外榮也。

五藏化液,其色各異(肝青、肺白、脾黃、心赤、腎黑,六府之色,合於五藏)。

病在氣分,則舌苔色變;病入血分,則舌體色改。

府為陽而主氣,藏為陰而主血。

府陽盛則苔厚,府陽衰則苔薄;藏陰盛則舌滑而潤,藏陰竭則舌痿而乾。

苔燥口渴,脈虛澀者津枯;苔滑口膠,脈數實者熱伏。

入脾則黃(黃厚而燥者屬胃,黃薄而潤者屬脾),入肝則青(青而兼黑者血寒,青而兼紫者血痺),入心則赤(深紅而燥者火炎,深紅無苔者陰竭,淺紅而潤者土虛而火浮也),入肺則白(外感邪客皮毛,舌苔薄白,白厚著濕也,白如積粉者,胃氣告匱也),入腎則黑(黑而燥者,土勝水涸;黑而潤者,腎氣虛寒)。

燥滑之辨,寒熱攸分(察舌之法舊說頗詳,有以根中尖分診三焦者,有以色見舌之左右,決病邪左右者,皆可參考)。

雖屬察色之一端,難為診法之准則,如舌見芒刺燥裂之候,胃實熱盛者固多,亦有陰陽偏虛之異(有陰精內竭,而舌見芒剌燥裂者,亦有腎陽不能化氣,津不上濡而致然者),故藏氣虛實,平脈乃見。

譬諸毛髮,亦氣血所煦濡也,病久而榮華外竭,髮或枯黃,年老而陰氣內衰,鬢為斑白,此固平人之常,然亦有生而髮自黃白者,與壽命之修短無與。

非毛髮之枯潤,無關秉賦,蓋氣血外榮,未足以候真藏之氣,舌齒之診亦然,不可泥也。

病溫,口渴咳嗽,衄不可制,脈浮短而數者、溫邪乘肺也。

黃芩石膏杏子湯主之。

黃芩石膏杏子湯方

黃芩三兩,石膏半斤碎,杏仁十四枚去皮尖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病溫而口渴,咳嗽,溫邪之乘肺也。

肺為氣府,朝百脈而輸精於皮毛,其德為清,其變動為咳。

形寒飲冷則傷肺,肺惡寒也;熱勝液涸亦傷肺,肺惡燥也;口渴咳嗽,外不惡寒,故知溫邪為病,當咳而辟辟燥,聲急痰少,血熱鼓氣,迫而妄行,始乃氣為血燔,轉今血隨氣溢,肺竅於鼻,故上為衄不可制。

傷寒為氣寒束血,衛陽內鬱而迫榮,非血分自病也,病或得衄而外解,衄或得汗而自瘳。

溫邪乘肺,由壯火灼金,氣奔血溢,病衄則重。

脈浮短者,燥勝而液傷也,燥勝則乾,液傷則短,從浮見者,心肺之氣在上(沉部脈短,則氣不至而血亦枯矣,故沉不候短)。

按之數者熱也,方用黃芩石膏杏子湯主之。

君黃芩以涼血,臣石膏而清氣,杏子清肺下氣,用為導引,則使膏、芩之性,皆能可入肺,此則制方之妙用也。

論病因為血熱氣奔,故黃芩居首,辨性用而氣為血帥,故石膏獨重,此又輕重之微旨也(亡血多,則阿膠、地黃,皆可參入)。

病溫,發熱,從腰以下甚者,少腹熱痛,小便赤數,脈急數下尺中者,溫邪移腎也。

乾地黃黃柏秦皮茯苓澤瀉湯主之。

乾地黃黃柏秦皮茯苓澤瀉湯方

乾地黃六兩,黃柏三兩,秦皮二兩,茯苓三兩,澤瀉一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病溫發熱,當周於皮膚四體之間,乃從腰以下獨甚者,此病氣之下趨也。

腰者,腎府;少腹者,血海諸筋之聚;膀胱者,與腎相表裏也,少腹為腎肝經氣之所共治。

今少腹熱痛,小便赤數,而無筋脈拘急、氣癃、淋滴之象,知證不屬於厥陰。

肝病者,脈當沉弦,今脈至急數,下入尺中,急數為熱之診,入尺為下趨之象,尺以候腎而主下焦,平脈辨證,故當為溫邪之移腎也,方用乾地黃黃柏秦皮茯苓澤瀉湯主之。

辨證在腎,而論治偏瀉肝邪者,以少腹為絡脈之匯,水竭則血枯,腎病則肝鬱,故少厥二陰,每致并病,且肝腎有邪,法當導自前陰,地黃涼血滋腎,秦皮清氣入肝(秦皮瀉肝氣之熱),黃柏治熱而走下焦(并入肝腎而走下焦),苓澤滲濕以入水府。

蓋厥陰之邪,病多干犯,肝陽上越,則君相之火俱飛;肝陽下鬱,必心腎之陽同陷。

故瀉心必兼瀉膽,治腎宜佐治肝,此又活法中之定例也。

病大溫,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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