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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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制度修改
一、锅炉房岗位责任制
锅炉房管理人员:
1、熟悉所操作设备的结构和结构特点、技术性能、运行参数,熟知国家对锅炉及锅炉房有关法规,并能正确运用与执行。
2、传达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指令。
3、参与制定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工班长:
1、熟悉锅炉、水处理设备工作原理、构造和运行参数。
2、熟悉锅炉房内燃气、水、蒸汽管路及阀门走向。
3、带领本班组认真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文明生产制度。
4、带领本班组使用好、保养好、检修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阀门。
5、安排好司炉人员、水处理人员出勤排班。
6、合理运行锅炉,控制燃气消耗量,达到安全、经济、环保效能。
7、根据生产任务及生产成本节支指标统筹安排本组维修费用支出。
8、根据季节变化以及用汽情况,合理控制输送蒸汽。
9、根据车间安排做好包保设备鉴评定工作,以及各种检查的准备工作。
司炉工:
1、熟悉运行锅炉的工作原理、构造和运行参数及锅炉房内燃气、水、蒸汽管路阀门走向。
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3、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拒绝执行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5、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认真进行交接班,并填写好各项记录。
7、对于未经许可进入锅炉房的闲杂人员,有权令其退出。
水质处理化验人员:
1、严格执行水质管理制度,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地向锅炉供应足够的合格的软化水。
2、按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认真控制、调整、监督并指导定期排污。
3、做好给水、锅水的各项化验分析工作,遇有各项指标发生异常时,应采取或提出恰当的处理措施。
4、配合司炉工人共同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保养工作。
5、做好仪器、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等的准确性及其给水设备、给水系统、节盐、防腐蚀的其它工作。
二、交接班制度
对接班人员的要求
1、接班人员应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的精力,不得饮酒,按规定时间提前10—15分钟到达工作场所。
2、因故不能按时接班,应事先通知锅炉主管或负责人批准。
3、在接班时,正好遇到事故,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
4、接班时应对常用工具、备品及备件,进行清点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5、认真听取当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按岗位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且认真阅读上一班的运行记录,结合现场情况检查与交班记录是否一致。
对交班人员的要求
1、交班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对所管辖的设备认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2、交班前,应将操作场地和所管辖的设备打扫和擦洗干净,保持锅炉房的清洁整齐。
3、各岗位操作人员将本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当班班长。
4、事故未处理完或正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将事故处理完,待锅炉恢复正常运行后,才能分岗位交班。
5、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运行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各种热工仪表、电器仪表、电气设备、自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燃料的质量和当班耗气量。
6、向接班人员介绍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7、当面交、接各项记录,经双方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现场。
8、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交接班。
1、设备运行不正常,不得交接班。
2、交接班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
(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时,可由锅炉管理人员决定是否交接班。
)
三、巡回检查制度
1、检查时应注意力集中,做到眼看、耳听、手摸、鼻嗅,正确判断设备运行情况。
2、检查时发现锅炉某一元件有不正常的现象时,应根据《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必要时请修并报告上级主管。
3、检查者应加强巡检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4、每次巡回检查后,应将检查的情况,如实作好记录。
5、巡回检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确定的顺序、确定的检查内容,由持证的值班人员执行。
6、每班每小时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及顺序:
(1)压力、水位是否正常,要求不间断进行监视;安全阀有无漏汽。
(2)汽包(锅筒)上的玻璃板(管)云母片水位计(表)的汽、水阀门(旋塞)有无泄漏,水位是否清晰、明亮和轻微波动,照明设施是否良好。
(3)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4)燃烧工况是否正常,燃气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5)炉体外围各检查门孔是否完好,关闭是否严密。
(6)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7)水泵电动机温升是否正常。
(8)汽、水管道和阀门、分汽缸完好无泄漏,支吊架完好,保温层完整无缺。
7、每班巡回检查内容:
(1)要求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
(2)每班至少排污三次,根据水质情况可以酌情增加。
8、其他巡回检查内容:
(1)每周二白班对压力表冲洗一次。
核对到期检验时间,及时送检更换。
(2)每月第一个周二,车间主管技术人员组织对高低水位报警器进行冲洗、试报以及超压报警器试报、安全阀自动排汽试验一次;每周二进行一次安全阀人工提升试喷。
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局部性和预防性的小修,一般是3个月进行一次。
二、维修保养内容:
1.锅炉本体及燃烧设备:
清扫受热面、烟箱、烟道的积灰结渣。
2.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
a.安全阀:
铅封应无损坏、排气连管及疏水管应畅通、安全阀无泄漏。
b.水位表:
水位表旋塞无漏水漏气、照明设备无损坏。
c.压力表:
三通旋塞无泄漏、指针能否回零、存水弯管是否通畅。
d.保护装置:
清洗、检查或更换损坏仪表,校验保护装置和自动给水调节器,管路是否畅通,线路是否老化。
3.辅机:
燃烧机清扫外部,检查各部位坚固情况,检查可见部位是否完好。
4.泵:
清扫外部、检查各部件坚固情况,检查进、出口管道及阀门,消除泄漏,加填料和轴承润滑油。
5.管道阀门:
清扫外表面,修补保温层并补漆,检修管道、阀门有无泄漏,更换阀门填料。
6.锅炉的停炉保养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压力保养”、“湿法保养”、“干法保养”。
7.停炉后清除水垢、泥渣以及各受热面上的烟灰、灰渣。
8.炉膛、烟道内放置干燥剂。
9.保证人孔、手孔、检查孔、阀门管道的严密。
五、水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0.5毫米/年)。
锅炉用水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二、周一至周五,每班送检(化验室)水箱水、锅水至少一次,如果检验项目虽合格但接近极限值,排污处理后,须再次送检。
三、对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结果须如实填写。
发现软水即将不合格时应及时倒换交换器和进行反洗,保证运行锅炉使用合格的软水,禁止向锅内注入原水和不合格软水。
四、钠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规程:
1.交换是水质的软化过程,当出水质量超过规定标准时,即停止运行。
2.反洗,生水从底部进由上部排出(逆流,水从中部进放空阀出),至出水澄清不浑为止。
流速一般为11—18米/时,时间一般为10—20分钟。
3.再生,再生液从上部进由下部排出(逆流,由底部配水装置进入由中间排液管排出),要确保再生液按一定浓度、流速进行,流速为3—5米/时,时间为30—60分钟。
4.正洗,清洗水从上部进下部排出,清洗到出水符合要求为止,流速一般为3—8米/时(逆流为10--30米/时),时间为出水符合要求即可。
5.交换运行,生水从上部进下部出,软水送至水箱,流速一般为5—30米/时。
五、锅内水处理的操作:
1.采用锅内水处理前,应将锅内老垢除净。
2.应保证锅内的碱度约为22毫克当量/升,pH值为10—12。
3.药剂的配置、浓度、加入均应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注意水源水质的变化,对于生水的硬度、碱度和氯根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4.根据锅炉水的情况进行定期排污,并与加药相结合,在锅炉低负荷时先进行排污后再进行加药水处理。
六、蒸汽锅炉水处理监测标准、周期(组内自行检验)。
序号
锅炉水质监测项目
监测间隔期
监测次数
监控标准
1
锅水
总碱度,mmol/L
每班
1—2
6.0—26.0
2
PH值(25℃)
每班
1—2
10.0—12.0
3
△氯离子
每班
1
根据固氯比测算定
4
溶解固形物,mg/L
每季
1
≤4000
5
给水
浊度(FTU),mg/L
每季
1
≤5.0
6
总硬度,mmol/L
每班
1
≤0.030
7
PH值(25℃)
每班
1
7.0-9.0
七、每班查看软水设备,特别是盐罐盐量,如果目视观察不到有盐,最少加入两袋盐。
六、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设备整洁、窗户清洁、地面干净无杂物。
2、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要求每班进行擦拭,做到设备光亮、窗户清洁无灰尘、地面清洁无油渍、污渍。
3、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定位摆放、干净、整齐。
4、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5、锅炉房管理人员最少每周对锅炉房内外部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根据卫生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并实行奖罚。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闲杂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锅炉房,其它人员进入时应经允许或办理登记手续。
2、发现未经同意或未登记人员进入锅炉房,司炉工有权劝其离开,或补办手续。
3、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4、对进行大修及整修后的锅炉,应有专人进行锅炉内部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5、如锅炉房内出现事故,凡在本班时间内进出锅炉房的人员一律接受审查。
6、燃气锅炉房内不许吸烟、不许穿带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对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要随时检查,防止接触不实等故障的发生。
7、对燃气管路要随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
8、锅炉房内部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助燃物品
9、锅炉房内动用明火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配备符合标准的灭火器具。
八、燃气蒸汽锅炉及辅机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准备工作(初次启炉)
1.开启水泵进出口水阀、先后启用主、备用泵手动上水到略低于正常水位;注意观察两台水泵工作是否正常。
2.关闭主汽阀、排污阀、水位表放水旋塞;开启补水阀、放气阀、水位表汽旋塞、水旋塞、压力表旋塞。
3.燃气系统及附属设备控制状态:
A、给水泵选择主泵,并且控制方式设置在自动档。
B、燃气控制柜同样设置在自动挡。
C、确认气路阀处于开启状态。
二、点火、升压、供汽
1.4吨锅炉,通过菜单选择手动启炉,选择小火;2吨锅炉小火启动。
观察:
①开始清扫吹风(气节门已接通),吹风时间至少持续20s,风压太低时,则报警停炉(对气压进行检测,电磁阀有泄漏,则不能开机,共7s)。
②伺服马达关闭风挡到点火位置(17s),点火小电磁阀打开,电眼进行点火检测(发光二极管应闪动)③点着小火(2s内必须点燃燃气,否则马上关闭燃烧器)。
电眼对小火检测,同时电打火停止,点火小电磁阀关闭。
④正常后,运行指示灯接通。
2.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放气阀;压力表排气后,旋塞开至接通压力表位。
3.当汽压升至0.05Mpa—0.1Mpa时,排污,同时冲洗水位表。
4.当汽压升至0.1Mpa—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5.当汽压升至0.3Mpa时,检查锅炉各孔、法兰和阀门有无渗漏,如渗漏应降压后加以紧固。
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要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20倍的扳手。
火力调至大火。
6.当汽压升至二分之一运行工作压力时(0.4Mpa),开始暖管送汽,送汽时要缓慢开启主汽阀。
7.全部排水阀关闭后,缓慢开启主汽阀至全开,再回转半圈。
8、“燃烧器控制”旋钮至“自动”档(四吨锅炉切换至自动燃烧),再次确认水泵工作状态。
三、锅炉运行
1.汽压调节:
2吨锅炉可根据负荷调节燃烧,即可手动调节大火/小火,也可自动转换:
升至0.6Mpa转小火;4吨锅炉自动控制下:
压力升高至0.8Mpa停火,压力下降至0.5Mpa起大火,升至0.6Mpa转中火,升至0.7Mpa转小火。
2.水位调节:
根据负荷调节水位,手动起停给水泵。
(低负荷时,水位应略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水位应略低于正常水位。
3、排污阀外阀必须是快开阀。
排污时应在高水位、低负荷、低气压,水泵旋钮放在自动位置。
每班至少排污2—3次,并可根据水质情况增加排污次数。
开启:
先开启内阀、后缓慢开启外阀进行暖管,待无水击声后进行排污,同时利用外阀反复进行快关、慢开。
关闭:
先关闭外阀、后关闭内阀、再开外阀、关外阀。
四、停炉
1.两吨炉将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位置,然后关闭燃烧器(四吨炉手动状态下同上,自动状态下直接停炉)。
2.待蒸汽压力下降至0.05Mpa—0.1Mpa时,进行排污。
3.手动补水至稍高水位。
4.关闭主汽阀、燃气供给阀、水泵进出水阀、总电源。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备用炉做好保养。
2.软水设备盐罐内确保盐量足够,备用盐备足。
3.程序控制器报警,检查处理后复位,连续三次后仍然无法启动锅炉,停炉上报车间。
4.两台锅炉供汽期间切换时,应先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一项及第二项前5小项操作新启用锅炉压力,将压力升至0.4Mpa(或与锅炉房分汽缸压力一致);再将分汽缸先压力降至0.4Mpa;然后调节气阀,由新启用炉输送蒸汽,并关闭原工作锅炉,做好停炉保养处理。
两台锅炉在切换使用过程中进行排污,必须错开时间,即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台锅炉在排污。
六、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补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蒸汽管路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受压元件泄露、炉膛结焦以及发生其他重大问题时。
九、燃气蒸汽锅炉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
组长:
车间主任、支部书记
组员:
车间安全副主任、主管工程师电器工程师、车间安全员、锅炉组及其他人员。
主要分工:
车间主任:
总指挥。
支部书记:
现场人员疏散。
安全副主任:
协调各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
各专业工程师:
锅炉处理措施、消防灭火、断电、现场记录、勘查。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在发生不危及人员伤亡的小事故时:
如:
缺水事故(白水表)、满水事故(黑水表)、汽水共腾事故、锅炉超压事故。
采取措施:
1.当班人员须立即采取相关处理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2.如实填写如运行记录及事故故障记录。
3.并立即通知主管工程师及安全副主任。
4.主管工程师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记录查明原因,并组织专业班组进行处理,酌情恢复运行。
5.安全副主任组织对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核定责任。
事故处理
缺水事故:
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绝对不准向锅炉进水,以免发生恶性爆炸事故。
缺水时的现象:
1.水位低于安全水位时,或看不见水位,而且玻璃管上呈白色。
2.虽然有水位,但水位不波动,形成假水位。
3.最低水位温表报警器发出低水位报警信号。
4.有过热器的锅炉,过热蒸气温度急剧上升。
5.蒸气流量大于给水流量,如因炉管破裂造成缺水,出现相反现象。
6.严重缺水,有时可嗅到焦味。
处理办法:
1.如水位表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又可见到水位时,检查是否是假水位,正确判断缺水情况。
2.若水位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下,但在水位表下部可见边缘以上则手动调节加大给水量。
3.经上述处理后,如水位仍然继续下降,则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继续向锅炉给水,待水位正常,查明原因,并处理故障后再恢复运行。
4.当锅炉严重缺水时,即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时,则应立即停炉,并将情况迅速报告锅炉管理干部及车间领导。
满水事故:
当锅炉水位超过最高水位时,会造成蒸气大量带水,一是影响过热蒸气的温度,二是造成过热器结垢,危及安全,严重满水时,还会使蒸气管道中发生水冲击现象。
满水时的现象:
1.水位高于最高水位,或水位表中看不见水位,玻璃板(管)内颜色发暗。
2.水位报警器发出高水位报警信号。
3.给水流量大于蒸气流量,严重时蒸气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处理方法:
1.先冲洗校对水位表的水位,以确定水位指示的真实性。
2.如经上述校对确定为满水,应立即关闭给水阀门,打开旁路通道。
3.开启排污,加强放水,这时要密切监视锅炉水位,防止放水过量造成缺水事故。
4.开启主汽管,分气缸和蒸气母管上的疏水阀门,迅速进行疏水。
5.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投入正常运行。
6.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应紧急停炉处理。
锅炉汽水共腾事故:
锅炉汽水共腾事故现象:
1.水位表的水位急剧波动,没有明显的水位线,有时看不清真实的水位线。
2.蒸汽中的含盐量增大。
3.蒸汽大量带水,严重时蒸气管道内发生冲击,造成法兰接口处冒蒸汽。
处理办法:
1.减弱燃烧,减少锅炉蒸发量。
2.加强排污同时注意保持正常水位,使锅炉水更新。
3.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要停止加药。
4.水质未稳定时不要增加负荷及减少排污量。
5.事故形成后应冲洗水表。
锅炉超压事故:
锅炉超压事故现象:
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安全阀动作。
2.超压报警仪动作,发生报警信号。
3.蒸气流量减少,蒸气温度升高等。
处理办法:
1.保持锅炉水位正常。
2.减弱燃烧。
3.如果安全阀失灵不能自动排汽,可以人工启动安全阀排汽,使锅炉逐渐降压,禁降压速度过快。
4.进行给水(补水凉一次不要过大)或排污,降低锅炉内温度。
5.查出锅炉超压原因和本体有无损坏后,再决定停炉或恢复运行,检查时如果有变形,渗漏等,要慎重处理。
锅炉房断电:
如果锅炉房遇停电,工具室备有临时电源线,通知车间,组织职工,就近(综合楼或者14油机)连接电源。
1.在发生危及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大事故时:
如:
炉膛爆炸、燃气管路大泄漏、火灾、爆炸。
采取措施:
1.现场人员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2.现场人员立即通知车间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总指挥。
3.总指挥立即按应急预案分工组织进行应急事故处理。
4.车间党支部书记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及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5.各专业工程师立即组织有关班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断电、灭火处理。
6.主管工程师负责对现场及有关记录保护,并立即通知段及局有关负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7.事故调查结束后,总指挥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记录、查明原因,并组织专业班组进行处理,恢复运行。
8.对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核定责任。
事故处理:
水冷壁管及对流管破裂事故:
水冷壁管及对流管突然破裂而被迫停炉是一种常见事故,因为这种事故需要停炉检修,所以会影响生产,如果破裂口较大,还会造成汽水喷出伤人造成重大损失。
破裂时的现象:
1.破裂不严重时,可以听到炉内汽水喷射的响声,严重时发生剧烈的爆炸声。
2.炉堂内负压变正压,有炉烟和蒸汽从炉体上的门孔向外喷出。
3.水位、气压、排烟温度迅速下降,烟气颜色变白。
4.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5.炉内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被熄灭,严重时汽水一起从炉内冲出造成伤害。
处理办法:
1.当炉管轻微破裂时,如能维持正常水位,应紧急通知有关车间后,待备用锅炉投入正常运行后再停炉。
2.如气压、水位均无法保持,应紧急停炉,当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或水位下部可见边缘时,切忌向炉内进水,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机。
锅炉发生炉膛爆炸:
1.锅炉发生炉膛爆炸现象:
发生剧烈爆炸声响,炉膛内有烟尘冒出,无法燃烧。
2.处理办法:
立即停炉,打开燃气锅炉对炉膛内进行积碳的清除。
火灾、爆炸现象:
1.有大量烟气冒出。
2.嗅到烧焦味道。
3.可视到明火。
4.有剧烈响声。
处理办法:
1.小火时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2.判断是否有火灾发展引起爆炸的可能,如有应作停炉断电处理后立即撤离现场。
3.危险处所火灾、爆炸时,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4.火灾现场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