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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玉合同法重点

李仁玉合同法重点

第一章  债法总论

重点一:

债的概念与要素问题

对此,应明确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要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为财产权、要求权、相对权、有期限的权益。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债权的权能包括给付要求权、给付受领权、爱护要求权和处分权能。

应明确债的客体是给付行为。

如题目:

以下有关债权性质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债权为对世权

B.债权为对人权

C.债权为绝对权

D.债权为相对权

此题涉及对债权性质的明白得。

债权与物权不同。

物权为对世权、绝对权和支配权,而债权为对人权、相对权和要求权。

因此,此题的选项应为BD。

重点二:

债的分类问题

应把握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务债务与劳务债务的区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如题目:

甲与某农机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一台标号为999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

甲即与某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

A.法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此题涉及对债的分类标准的明白得问题。

法定之债是相关于意定之债而言的,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单一之债是相关于多数人之债而言的,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仅为一人的债;简单是相关于选择之债而言的,简单之债的债的标的物是单一的,选择之债的债的标的物不是单一的。

故此题选项应为BC。

重点三:

债的履行主体问题

债的履行主体第一为债务人,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

应当明确的是,依法律规定,债务可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如题目: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

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

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

丙应向(    )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此题涉及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问题。

对此,应坚持债的相对性原那么。

此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债权,乙与丙之间存在合同债权,甲与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丙不能向甲追究违约责任。

此题正确选项为B。

重点四:

履行标的问题

履行标的为交付财物、转移权益、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等。

专门应当注意的是代物清偿问题。

重点五:

履行地点问题

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法律有专门规定的,依照法律专门规定,没有约定,法律也未专门规定的,但可依适应确定的,依适应确定,可依债的性质确定的,依债的性质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同意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如题目:

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物资买卖合同,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

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适应、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依法,(    )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物资应在乙市

B.交付物资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物资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物资均在乙市

此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

依照«合同法»第62条规定,交付货币和交付物资均应在甲市。

故正确选项为C。

重点六:

选择之债的履行问题

应予明确的是选择之债的履行,第一应使选择之债变成简单之债,其方式,或通过合同特定,或通过选择特定,或因不能履行而特定。

应把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的性质,选择权由谁行使。

如题目:

关于选择权的行使,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

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

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

此题涉及选择权由谁行使的问题。

关于选择权的行使,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如质量〝三包〞,其选择权法律规定由消费者行使。

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无规定,依照爱护债务人利益的原那么,一样由债务人行使。

故此题正确选择为ABD。

重点七:

种类之债的履行问题

应把握种类之债必须特定化以后才能履行,其特定方法包括债务人的交付行为和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指定。

种类之债一经特定,给付物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缘故毁损灭失时,债的关系终止,债务人的债务免除。

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给付物,债务人也无变更给付物的权益。

重点八:

多数人之债的履行问题

应把握按份债务的履行和连带债务的履行。

如题目:

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依照债的原理,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

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

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

此题涉及连带债务的履行问题。

在连带债务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全部债务。

在诉讼程序中,债权人能够将全部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能够单独对某一债务人提起诉讼。

某一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时,其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故此题的正确选项为ABC。

重点九:

债权人的代位权问题

应明确债权人的代位权的含义,把握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及代位权的效力。

如题目: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债务,乙对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现乙对丙的债权已到期,且乙怠于行使对丙的债权。

甲欲行使对丙的代位权,那么:

1.甲应以谁为被告?

(    )

A.乙

B.丙

C.乙或丙

D.乙和丙

2.甲行使代位权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甲对乙的债权差不多到期

B.乙对丙的债权差不多到期

C.乙对丙的债权为非专属乙本身的权益

D.乙处于破产状态

此题涉及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及代位权的成立要件问题。

依照合同法说明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为诉讼中第三人。

故第一问的选项应为B。

依合同法说明规定,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故第二问的选项应为ABC。

重点十:

债权人的撤销权问题

对此,应把握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及撤销权的效力。

如题目:

债务人甲为了躲避对债权人乙的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自己的财产转让与丙,导致甲的债权不能实现,对此,甲欲提起撤销权诉讼。

1.在该诉讼中,债权人乙应以谁为被告?

(    )

A.甲

B.丙

C.甲和丙

D.甲或丙

2.乙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甲主观上存在恶意

B.丙主观上存在恶意

C.甲的行为有害债权的实现

D.乙对甲的债权已到期

此题涉及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问题。

依合同法说明,在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故此题第一问的选项应为A。

关于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在有偿转让财产的情形下,不仅要求债务人主观上的恶意,而且要求受益人主观上的恶意。

在客观要件方面,要求债务人的转让财产的行为有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不以债权人的债权到期为要件。

故此题第二问选项为ABC。

重点十一:

债的担保的理论问题

应明确债的担保的种类:

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债的担保的性质:

从属性、补充性和自愿性。

应把握担保合同的无效及对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如题目:

以下担保中,属于担保之债的是(    )

A.保证担保

B.定金担保

C.抵押担保

D.质押担保

此题涉及对担保之债的明白得问题。

抵押、质押为物权担保方式,不属于担保之债,故此题的选项应为AB。

重点十二:

保证问题

应把握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人的资格要求,保证合同的形式,保证方式,保证期限,保证人的权益,保证责任的消灭。

如题目: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

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畴。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C.戊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公信力

D.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戊如有过错,对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

A.丙、丁、戊均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设甲、乙决定舍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

那么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    )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那么丙、丁应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4.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乙能够直截了当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全部债务

B.乙只能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债权300万元,余下的债权应向丙、丁追偿

C.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可向丙、丁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D.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只对甲享有追偿权

5.设戊的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

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    )

A.可向甲行使

B.可向庚行使

C.可向戊行使

D.可向甲、庚、戊行使

此题涉及保证担保的诸多问题。

第一问,依«合同法»196条规定,借款合同当事人应为借款人和金融机构,因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属于违法资金拆借行为,借款合同无效。

依据«担保法»第5条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但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依照各自相应的过错承担责任。

故本问选项应为ABD。

此题第二问是关于保证责任的承担问题。

依«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经保证人的同意,否那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依据该法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抵押担保不因主合同变更而免除担保责任,故本问选项为CD。

此题第三问涉及物保与人保的责任范畴问题。

依据«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舍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舍弃债权的范畴内免除保证责任。

故本问选项为D。

第四问涉及抵押担保的范畴及抵押设定人的权益。

依«担保法»第46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该法第57条规定,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同时依担保法说明的规定,担保人在清偿了全部债务以后,可向其他担保债务人进行追偿。

故本问选项应为AC。

第五问涉及追偿权问题。

依«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

同时依该法第12条规定,差不多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清偿的份额。

同时依据«民通意见»第3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将代管人列为被告的规定,故本问选项应为AB。

重点十三:

定金问题

应把握定金的种类,定金的成立条件,定金的性质和效力。

如题目:

甲与乙订立了一买卖合同,价款100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

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    )

A.30万元

B.25万元

C.10万元

D.40万元

此题涉及违约金和定金的关系问题。

在合同中,既有违约金条款,又有定金条款的,依合同法规定,只能选择适用。

此题中,乙应选择定金条款,对其利益才是最大的爱护。

因为,选择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数额为10万元,加上返还的15万元定金,适用违约金条款,最多可要求返还25万元。

而按照定金条款的双倍返还原那么,可要求返还30万元。

故应选A。

重点十四:

债权让与问题

对此,应把握债权让与的特点,债权让与的条件和债权让与的效力。

如题目: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那么(    )

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通知乙,那么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此题涉及债权转让的条件和效力问题。

债权转让要求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仅对债务人具有效力,不是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

债权转让也不以债务人同意为生效要件。

故此题选项为C。

重点十五:

债务承担问题

应把握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应把握债务承担的条件。

应把握债务承担的效力。

如题目:

甲是乙的债务人,甲欲将自己的债务转由丙承担,其应满足的条件是(    )

A.该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B.达成了有效的转让协议

C.通知了债权人

D.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此题涉及债务承担的条件问题。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具备的条件为:

有效债务的存在,债务具有可移转性,达成了债务移转的协议,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故此题选项为ABD。

再如2003年考题:

住宅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

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

以下判定哪一个是正确的?

(    )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此题答案为C。

重点十六:

债的抵销问题

应把握债的抵销的种类,即法定抵销及意定抵销,应明确法定抵销的条件,应把握抵销权的性质及抵销的效力。

如题目:

有关法定抵销权,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抵销权为要求权,满足法定抵销的条件即可

B.抵销权为形成权,满足法定抵销的条件即可

C.抵销权为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

D.抵销权为形成权,可附条件和附期限

此题涉及抵销权的性质问题。

抵销权为形成权,不为要求权。

满足法定条件即成立,但不得附条件和期限,否那么,与抵销权的本质相违抗。

故此题选项应为BC。

重点十七:

提存问题

应明白得提存的缘故,提存的主体,提存的标的和提存的效力。

如题目:

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那么(    )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此题涉及提存的效力问题。

债务人自提存之日起,其债务归于消灭,提存物的所有权及其孳息转由债权人,费用及风险也转由债权人承担。

故此题正确选项为ABCD。

重点十八:

不当得利问题

应把握不当得利的性质和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差不多类型及不当得利的效力。

如题目:

关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属于事实行为

B.属于民事行为

C.属于事件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此题涉及不当得利的性质问题。

不管是给付不当的不当得利,依旧非给付不当的不当得利,应认定为事件,而非行为。

故此题选项为C。

再如题目:

潘某的一头牛走失,被刘某发觉。

刘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己家的牛棚,预备翌日再查找失主。

但当晚牛棚倒塌,将牛压死,刘某将牛肉出售,得款200元。

将牛皮出售,得款50元。

因请人屠宰及销售牛肉,花去费用50元。

在此情形下,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

A.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赔偿缺失

B.潘某有权要求刘某偿还卖牛肉款200元

C.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肉、牛皮款250元

D.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

此题涉及不当得利的效力问题。

在受益人善意的情形下,受益人仅负有返还现存利益的义务,如该利益不存在,那么免除其返还义务。

故此题选项为B。

重点十九:

无因治理问题

应把握无因治理的性质及成立要件,无因治理的效力。

如题目:

甲发觉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

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

过了10天,乙发觉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

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要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现问甲的如下诉讼要求哪些能够成立?

(    )

A.甲要求乙支付麦苗缺失费

B.甲要求乙支付拾牛酬劳

C.甲要求乙支付饲料费

D.甲要求乙支付误工缺失费

此题涉及无因治理之债的问题。

依照«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在无因治理之债中,治理人或者服务人能够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费用,包括直截了当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缺失。

据此,此题答案为ACD。

第二章  合同总论

重点一:

合同法的适用范畴问题

对此,应把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合同。

行政合同、身份合同、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劳动合同均不包括在内。

重点二:

要约问题

应把握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成立要件,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失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如题目:

以下属于要约的是(    )

A.价目表的寄送

B.招标公告

C.招股说明书

D.竞买表示

此题涉及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问题。

依照合同法规定,价目表的寄送,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拍卖公告均为要约邀请。

竞买表示属于要约。

故此题正确选项为D。

重点三:

承诺问题

应把握承诺的要件,承诺的效力,承诺的迟到和拖延,承诺的撤回。

如题目: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此题涉及承诺的生效时刻问题。

依据«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故正确选项为B。

重点四:

合同的成立时刻问题

应把握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电子合同不同的成立时刻标准。

要式合同的成立的时刻为完成特定手续的时刻;不要式合同的成立时刻为承诺生效时刻;电子合同的成立时刻,要约人指定特定的电子系统同意数据电文的,以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刻为合同成立时刻,要约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刻为合同成立时刻。

重点五:

合同内容的法定补充条款问题

应把握质量要求不明确、价款或酬劳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履行费用不明确时的法定标准。

如题目:

甲与乙订立一份苹果购销合同,双方在价格条款一栏中填写的内容为〝随市价〞,合同履行时双方就价格条款发生争议,且未达成补充协议。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随市价〞应如何明白得?

(    )

A.合同订立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B.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C.合同履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D.合同履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此题涉及价格条款不明确时应如何履行的问题。

依«合同法»第62条规定,价款或者酬劳不明确的,按照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

故此题选项为B。

重点6:

合同说明问题

应把握合同说明的差不多原那么,专门要注意合同说明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

如考题:

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

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

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

每捆100根。

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

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

(    )

A.按重大误解处理

B.按合同说明处理

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说明处理

D.按无效合同处理

此题涉及合同说明与重大误解的区别问题。

重大误解是指因行为人的错误而导致的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行为内容、行为方式等发生的错误明白得,且造成一方当事人重大缺失。

就行为内容的重大误解而言,往往与合同说明相混淆。

对行为内容的重大误解,是指因行为人的错误而导致的合同内容的错误,行为人对合同内容存在争议,而合同说明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本身不存在错误,合同内容本身不存在争吵,只是关于合同的内容存在不同的说明。

此题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只是对捆如何说明存在不同的明白得。

依«合同法»第25条规定,应按合同说明处理。

故正确选项为B。

重点七:

格式合同问题

对此,应把握格式合同不可排除法定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提示和说明义务,非格式条款的优先效力以及有利于相对人的说明原那么。

如有考题: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

〝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损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

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缺失应当由谁承担?

(    )

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要紧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要紧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缺失

此题涉及格式合同的说明问题。

依«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明白得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明白得进行说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说明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说明。

此题中,格式合同是由公司提供的,应当作不利于公司的说明。

故应选C。

尽管此题是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但有关格式条款的说明问题可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重点八: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问题

应把握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和效力,以及抗辩权与其他权益行使的关系。

如题目:

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益?

(    )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此题涉及对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明白得问题。

依«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此题即属此种情形。

故应选C。

重点九: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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