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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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分析
国环评证
甲字第2806号
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TFT-LCD)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评价单位: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一一年十月·深圳
第一章总论
1.1任务来源
平板显示(FPD)技术是信息社会的支柱产业之一,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新型显示器件特别是以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为代表的各种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已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时期,二十一世纪将是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快速发展与应用的新时代。
平板显示器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
近年来,TFT-LCD产品性能已日臻完美,TFT-LCD大规模生产技术也已经成熟,同时产品良品率和生产自动化程度也已达到较高水平。
随着市场的成长,目前世界各主要生产国(主要为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与日、韩等国)厂家皆大力投入各项资源抢占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早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如何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各厂家无不竭力抢占先机,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的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LTPSTFT-LCD”)即为其中最有效的一项利器。
目前LTPSTFT-LCD显示技术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移动电话、PDA、数码相机(DSC)、车用电子、数字摄影录像机及携带式DVD等中小尺寸电子产品,因其拥有比传统TFT-LCD更佳的性能表现及视觉效果,已成为下一个世代电子信息终端产品首选的平板显示器件。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2004年12月成立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1),主要从事第五代(或以上)之TFT-LCD产品全工序(包含阵列、彩色滤光片、成盒和模块)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根据深圳市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协调深超光电低温多晶硅液晶面板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附件2)和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证明(附件3),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拟投资9800万美元对传统TFT-LCD进行改造,建设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TFTLCD)项目。
项目依托科技园已建设的TFT-LCD项目配套厂房、动力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建内容。
项目技改后年产液晶显示面板(代表产品规格为3.5英寸)4860万块。
受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的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TFTLCD)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等技术规范,进行环评工作。
2011年9月26日通过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组织《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并形成了专家意见。
依据该项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成了《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1.2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2-1。
表1.2-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
环境功能区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1
是否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否
2
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是,观澜河二级水源保护区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观澜河,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4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
Ⅲ类,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5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区,执行二类区的相关规定
6
环境噪声功能区
3类区,执行3类区的相关规定
7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8
自然保护区
否
9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10
文物保护单位
否
11
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
是,龙华污水处理厂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深府[1996]352号文件《关于颁布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和深府[2006]227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观澜河二级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属于地表水Ⅲ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见表1.3-1。
表1.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
mg/L)
污
污染物
执行标准
pH
COD
DO
BOD5
总磷
氨氮
石油类
挥发酚
氟化物
总氮
III类标准值
6~9
≤20
≥5
≤4
≤0.2
≤1.0
≤0.05
≤0.005
≤1.0
≤1.0
(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深府[2008]98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修改单通知单”(环发[2001]1号)中的二级标准。
氯化氢(HCl)、氯(Cl2)、氨(NH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详见表1.3-2。
表1.3-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
mg/m3
标准名称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二氧化氮NO2
日平均
0.12
1小时平均
0.24
二氧化硫SO2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悬浮物微粒TSP
日平均
0.30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平均
0.10
日平均
0.15
氟化物
日平均
7µg/m3
1小时平均
20µ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氯化氢
一次①
0.05
日平均②
0.015
氯
一次①
0.10
日平均②
0.03
氨
一次①
0.2
注:
①一次最高允许浓度,指任何一次测定结果的最大容许值;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深府[2008]99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噪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表1.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效声级:
LAeq:
dB)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3类标准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
55
(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的浅层地下水功能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的“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见图1.3-5)。
现状水质类别为Ⅲ类类。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148-93)中Ⅲ类标准,详见表1.3-4。
表1.3-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148-93)
序号
类别
标准值
项目
Ⅲ类
1
pH
6.5-8.5
2
总硬度(mg/L)
≤450
3
硫酸盐(mg/L)
≤250
4
氯化物(mg/L)
≤250
5
铁(Fe)(mg/L)
≤0.3
6
锰(Mn)(mg/L)
≤0.1
7
锌(Zn)(mg/L)
≤1.0
8
高锰酸盐指数(mg/L)
≤3.0
9
硝酸盐(以N计)(mg/L)
≤20
10
亚硝酸盐(mg/L)
≤0.02
11
氨氮(NH4)(mg/L)
≤0.2
12
氟化物(mg/L)
≤1.0
13
总大肠菌群(个/L)
≤3.0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属于龙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主要是龙华、大浪和民治街道),运行期间的生产废水包括酸碱废水、含氟废水和有机废水。
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经过厂内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往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排放标准参照《关于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液晶显示面板(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337号)的要求,即项目污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见表1.3-5。
表1.3-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
mg/L,pH无量纲)
污
染
物
排
放
污染物
排放标准
pH
COD
BOD5
SS
氟化物
氨氮
磷酸盐
石油类
动植物油
LAS
(DB44/26-2001)一级标准
(第二时段)
6~9
90
20
60
10
10
0.5
5.0
10
5.0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选址位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工艺废气排放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氨的排放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VOC执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审[2006]337号《关于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液晶显示面板(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其它特征污染物执行《荷兰排放导则》。
见表1.3-6和表1.3-7。
表1.3-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名称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标准
排气筒高度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二级标准
(第二时段)
氟化物
9.0mg/m3
31m
0.52kg/h
氯气
65mg/m3
31m
0.87kg/h
氯化氢
100mg/m3
31m
1.29kg/h
硫酸雾
35mg/m3
31m
7.6kg/h
氮氧化物
120mg/m3
31m
3.86kg/h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
氮氧化物
200mg/m3
28m
SO2
50mg/m3
烟尘
30mg/m3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0
环审[2006]337号
VOC
100mg/m3
处理效率≥90%
31m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氨
21.4kg/h
31m
氨
4.9kg/h
15m
表1.3-7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
污染物
分类
浓度限值(mg/m3)
排放速率(kg/h)
本项目拟采用的控制限值
本项目拟采用排放速率
磷化氢PH3
gA,1类
<1.0②
0.010②
硅烷SiH4
gA,2类
<5.0②
0.04②
磷酸H3PO4
<1.0①
0.04②
总有机挥发物T-VOC③
<50
5.1
说明:
①荷兰排放导则;
②其它以技术引进方面同类液晶显示器生产线的各种废气特征污染物实际运行的排放数据为基础,拟制定排放限值;
③《荷兰排放导则》(NER)先根据阈限值(TLV)对化合物进行分类,再对每种类别的排放限值作出界定。
阈限值(TLV)是作业环境(8小时/天,5天/周,50周/年)中一种化合物的最大允许浓度。
NER将气态有机物中TLV值小于0.5mg/m3的划分为gA.1类,TLV值大于0.5mg/m3小于3mg/m3的划分为gA.2类,TLV值大于3.0mg/m3的划分为gA.3类。
NER建议:
对于gA.1类化合物排放量小于0.010kg/h,排放浓度小于1.0mg/m3;gA.2类化合物排放量小于0.050kg/h,排放浓度小于5.0mg/m3;gA.3类化合物排放量小于0.300kg/h,排放浓度小于30.0mg/m3。
(3)噪声控制标准
本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1.3-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Leq(dB(A))(GB12348-2008)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1.4评价等级
本项目的评价级别见表1.4-1。
表1.4-1各项评价专题的等级及依据
专题
依据
评价工作等级
水环境
项目技改后,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不变,仍为8273m3/d。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DB4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往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
环境空气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氟化物、氯气、氯化氢和氮氧化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来自于来有害废气排气筒排放的氟化物,为2.07%,低于10%,
三
声环境
项目技改后,噪声级增加较少,受影响人口的变化不大
三
地下水环境
项目场地包气带的防污性能中等;含水层的易污染的特征不易;地下水非饮用功能,地下水的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污水排放量介于1000~10000m3/d之间,污水排放强度中等且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
三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品和有毒物质数量均未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二
1.5评价工作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HJ2.2-2008,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据此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评价范围见图1.7-1。
(2)水环境
本项目污水进入龙华污水处理厂后排入观澜河,因此地表水评价范围为龙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0m的河段。
评价范围见图5.3-1。
(3)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水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4km2范围。
(4)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厂区边界外1m以内的范围。
(5)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3km范围。
1.6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查勘和资料调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且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
本项目环境敏感点以及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6-1,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见图1.6-1。
表1.6-1环境敏感点以及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受体性质
受体规模
与本项目边界的距离m
功能区划以及保护目标
水环境
观澜河
项目西侧
河流
6.09m3/s,小河
140
GB3838-2002中Ш类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伍屋村
项目南侧
34栋7-8层民居
196户686人
30
环境空气符合GB3095-96中二级标准、TJ36-79、国外大气质量标准(参照)
瓦窑排
项目南侧
16栋6-7层民居
192户672人
480
共和村
项目西南
32栋5~8层民居
384户1344人
970
新华中学
项目西南
中学
师生约900人
1100
龙华人民医院
项目西南
医院
病床600张
1280
世纪华庭
项目西侧
18栋10层民居
360户720人
1000
东和花园
项目西侧
16栋10层民居
320户1120人
1200
美丽365花园
项目西侧
32栋10-12层民居
704户2464人
1200
弓村
项目西侧
80栋6-10层民居
1200户4200人
2300
油松村
项目北侧
50栋6-10层民居
920户3220人
2000
金桥花园
项目西侧
34栋10-12层民居
700户2450人
1900
清湖小学、幼儿园
项目北侧
小学和幼儿园
师生700人
980
清湖村
项目北侧
40栋6-10层民居
640户2240人
510
岗头村
项目东面
22栋6-10层民居
352户1232人
950
声环境
伍屋村
项目南侧
34栋7-8层民居
196户686人
30
(与污水处理站距离为100m)
GB3096-20083类功能区
图1.6-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图
第二章现有工程回顾性影响评价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民清路伍屋村北侧深超科技园内。
园内现拥有第五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于2006年7月18日获得了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审〔2006〕337号”,见附件6),批复中生产规模为:
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6万张/月,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7.2万张/月(内制配套),液晶面板产量为794.88万块/年(以19英寸计。
折合3.5英寸,产能为19440万块/年)。
项目开工时间为2007年7月,2008年9月建成,因市场原因,公司将该项目分两期验收。
一期工程于2008年9月试运行,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4月以“环验〔2010〕85号(附件7)”验收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达产后生产规模为:
玻璃基板加工能力3万张/月,液晶面板产量397.44万块/年。
二期工程于2010年10月试生产,现阶段未达产,国家环境保护部尚未进行验收。
二期工程达产后的生产规模达到:
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6万张/月,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7.2万张/月(内制配套),液晶面板产量为794.88万块/年。
目前公司产能达到52.7k/月,所以本报告对企业技改前的回顾评价以现有工程现状监测数据为依据进行评价。
2.1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
现有项目名称:
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民清路伍屋村北侧的深超科技园内。
占地约30.78万m2,总建筑面积约29.74万m2,公司南侧为伍屋村,东面、西面和北面均为富士康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厂房,具体见图2.3-1。
建设规模:
项目分两期验收,一期工程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3万张/月,液晶面板产量为397.44万块/年,二期工程完成后项目的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6万张/月,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为7.2万张/月(内制配套),液晶面板产量为794.88万块/年(3.5英寸,19440万块/年)。
目前一期已完成,二期工程产能达到52.7k/月,预计2011年年底达产。
建设时间:
2007年7月。
开始运行时间:
一期工程于2008年9月运行,二期工程于2010年10月试运行;
投资:
现有项目总投资124.1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4%。
2.2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的产品包括玻璃基板、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以及液晶玻璃面板,产品定位于笔记本计算机、PC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用TFT-LCD液晶显示模块。
项目的产品方案见表2.2-1,项目组成见表2.2-2。
表2.2-1产品的生产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项目现有产量
1
阵列工程
阵列玻璃(规格1200×1300mm)
5.27万张/月
2
彩膜工程
彩膜玻璃(规格1200×1300mm)
6.58万张/月
3
成盒工程
液晶面板屏
698.17万块/年
(19英寸)
4
模块工程
液晶电视用显示模块
698.17万块/年
(19英寸)
表2.2-2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规模
主
体
工
程
1
生产厂房
1.1
TFT-LCD生产厂房(K1a(FAB)建筑)
地下一层、地面三层的钢筋混凝土、钢屋架混合结构厂房,占地面积36776.4m2,建筑面积138974.50m2。
由阵列生产、制屏(成盒)生产、彩色滤光片生产及支持部分等组成。
1.2
模块生产厂房
地面5层,RC结构,占地面积12907.93m2,建筑面积65314.98m2
2
生产线
2.1
阵列工程生产线
现有工程:
阵列玻璃生产能力5.27万张/月(规格1200×1300mm)
2.2
成盒工程生产线
现有工程:
液晶面板屏生产能力17074.8万块/年(3.5英寸)
2.3
模块工程生产线
现有工程:
液晶模块17074.8万块/年(3.5英寸)
2.4
彩色滤光片生产线
现有工程:
:
7.2万张/月
(续)表2.2-2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规模
辅
助
工
程
3
辅助厂房
3.1
支持厂房(K1b)
生产支持与库房区,共5层,占地面积7012.16m2,建筑面积30094.69m2,高度为31.42m,位于K1a西面。
3.2
支持厂房(K1c)
化学品供应站与特殊气体供应区,占地面积3946.58m2,建筑面积13624.36m2。
地面3层、地下1层,位于K1a东偏北面
3.3
支持厂房(K1d)
化学品供应站及配电间,占地面积1732.16m2,建筑面积7365.92m2。
地面4层、地下1层,位于K1a东偏南面
公
用
工
程
4
公用厂房
4.1
动力配套厂房(CUB)K2(K2a、K2b建筑)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K2a区地面3层地下1层,K2b区地面2层地下1层,占地面积8366m2,建筑面积25964.01m2。
K2a设置热交换站、冷冻站、应急发电机房、配电室、压缩空气站及水泵房,地下设置有水泵房及蓄水池、过滤池。
K2b设置有废水处理站、纯水站
4.2
气体供应站1
占地面积396.95m2,建筑面积787.97m2。
2栋建筑,1栋地面2层,1栋地面1层,存放甲类物质,由专业气体公司建设
4.3
110KV变电站
(K9号建筑)
二层结构专业变电站,占地面积721.44m2,建筑面积1093.84m2。
4.4
材料暂存间
(k3建筑)
气体、化学品储存,地面2层。
占地面积471.8m2,
建筑面积1022.11m2。
4.5
气体供应站2
硅甲烷储存与供应,占地面积180m2,建筑面积180m2。
5
动力设施
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净化、气体动力、电气工程设施
5.1
给水系统
最大18000m3/d(包括生产、生活、消防、中水、纯水系统)
5.2
纯水系统
系统能力763m3/h
5.3
循环冷却水系统
系统能力16000m3/h(8组组合式冷却塔,2000m3/h,7用1备)
5.4
化学药品输送系统
剥离液、NMP、显影液、ITORework、RGBRework、稀释液、Al刻蚀液、ITO刻蚀液、KOH显影液、PGMEA共计10种
5.5
空气处理系统
空调、净化
5.6
冷冻水系统
总的中低温冷负荷为50982KW(14500USRT);总冷冻机能力为68563KW。
5.7
蒸气系统
天然气锅炉3台,包括2台蒸发量为2.56t/h和1台蒸发量5t/h。
5.8
大宗气体系统
高纯氦气(He)、高纯氧气(O2)、高纯氢气(H2)、高纯氩气(Ar);N2、普通氧气(O2)
(续)表2.2-2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规模
公
用
工
程
5.9
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