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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在全市民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会议,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深入贯彻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撤地建市以来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十一五”时期的工作任务,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取得新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杨市长和梁厅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政府作民政工作报告。

  一、撤地建市以来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2003年撤地建市以来,市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民政作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

全市覆盖城乡弱势群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内容全面、保障有力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社会救助从城乡分割、单一分散的临时性生活救济,拓展为城乡一体、系统化、制度化的全方位家庭困难救助。

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按标施保,从2005年起,保障标准连续3年每年提高10%,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85元,保障对象达到52934人。

农村低保试点进展顺利,7个试点乡镇受保障对象2171户、7900人,占试点乡镇总人数的4.6%,月人均补差11.4元,累计发放保障金81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实现了由农民集体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核定供养人员11671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250元。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累计投入救灾资金7776.2万元,救济灾民90.33万人次。

农村医疗救助全面开展,发放救助资金621.8万元,救助2582人次;为7.22万名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对象上缴参合金72.2万元。

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全面推开,发放救助资金82万元,救助365人次。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现了从强制收容遣送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制度转变。

同时,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逐步开展,慈善捐赠、社会捐助、社会互助经常化机制初步形成。

  

(二)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健全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深化村务公开,村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村级自治组织班子、制度、阵地建设得到加强。

全市创建示范乡镇49个、示范村819个,均占到总数的47%。

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完成了由居民委员会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重大体制转变,全市原66个居委会按照城市规划调整合并为47个社区居委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城市社区建设广泛开展示范活动,着力改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大力加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着力提高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水平。

2004年,临洮县被命名为国家级双拥模范县。

2006年,临洮县第六次,安定区、陇西县第五次,漳县首次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多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累计支出优抚资金2776万元。

在乡抗战老战士及老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由2003年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65元,翻了一番。

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累计接收安置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638人,扶持自谋职业126人,自谋职业安置率逐年提高,2006年达到80%。

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较好。

  (四)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先后投入资金150万元,对临洮、岷县福利院进行了维修改造,启动建设了市社会福利院,改善了救助站基础设施条件。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投入资金438万元,建成为老年人服务的“星光计划”项目25个,足额兑现高龄老人的特殊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建立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为158名孤残儿童成功实施了“明天计划”康复手术。

完善残疾人救助帮扶措施,协调落实了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

创新福利彩票营销发行方式,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182万元,筹集公益金258万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五)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

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全市累计登记各级各类社会团体47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1个。

审慎调整行政区划,撤并乡镇建制43个,总数减少到119个,减少26.5%。

启动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编辑出版了定西市第一张法定行政区划图。

建立界线联检制度,有效维护了边界线地区的社会稳定。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和殡葬改革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总之,撤地建市以来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较快,工作领域拓展较广,保障资金投入较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的重要发展时期。

回顾撤地建市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积累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的成功经验。

即: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民政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的方位,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始终把立足点放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上,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城乡协调,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的倾斜力度,推动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高度重视民政部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必须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工作,夯实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

  撤地建市以来全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省民政厅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市各级民政干部职工无私奉献、真抓实干、辛勤努力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省民政厅梁厅长、各县区代表,以及相关部门的同志表示诚挚的感谢!

向关心支持定西民政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全市民政系统的同志表示由衷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全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是:

薄弱的基层民政力量和落后的工作条件与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经费投入不足与民政事业不断发展、民政工作内涵不断拓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社会救助标准偏低、社会福利设施落后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不断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

对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稳定解决温饱进而向小康社会迈进的关键时期。

我市民政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今年2月视察甘肃、定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上来,高起点谋划,全方位实施,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十一五”期间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和市委总体部署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市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着力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加强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立足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立足解决特殊群体基本需求,加快推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立足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加快推进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建设;立足创造良好的民主政治氛围,加快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建设;立足民政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围绕上述五大体系建设任务,着力做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从机制、制度创新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重点,临时救助、慈善捐赠和社会互助为补充,教育、住房、司法救助和就业扶持相配套的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认真落实《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形成长效保障机制。

农村五保供养在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基础上,大力实施“霞光计划”建设,加快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规划建设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危房改造步伐。

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施救范围,并做好与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

认真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重点做好救助保护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建成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二)健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增强救助受灾群众的能力。

认真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救灾工作运行机制。

全面落实和完善各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和减灾组织机构,建立涉灾部门联动机制。

按照灾害管理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灾害救助资金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各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形成辐射全市的救灾物资储备保障网络。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管理,提高重大灾害预报、评估和应急救助辅助决策能力。

继续实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完善灾民救助和受损房屋重建维修规程,有效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和资金,提高救助成效。

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有效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主题,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

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

健全和完善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儿综合救助制度,实施“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有条件的县区建立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

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

落实好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福利彩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运营、更好地支持福利事业发展。

  (四)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着力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健全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健全社区民主选举制度,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水平。

增强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行“敞开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调动和发挥驻社区单位、组织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五)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双拥创建重点抓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双向服务、双向奉献”活动,打造军地共建和谐社会新平台。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完善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稳妥推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

全面推行和完善复员退役军人纳入社区管理制度。

加强军供工作,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六)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健全高效社会扶助机制。

制定实施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健全各级慈善机构,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大力宣传培育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现代慈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

落实慈善捐赠减免税政策,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完善信息公示机制,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和劝募能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

创新完善捐赠制度,健全城市街道和社区社会捐赠接收站点,积极推广“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广泛开展专项和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

制定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

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民间组织,强化各社会团体的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不断完善政府监管、社会评估监督机制,形成法规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

健全登记管理机构,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的活动,依法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

加强婚姻登记和婚介机构的监管。

规范收养登记和涉外送养管理。

推进殡葬改革,完善公墓管理。

  (八)依法加强区划地名工作,规范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坚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行政区划管理的原则,提高行政区划调整水平。

完善地名登记审批制度,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城镇地名规划和城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边界线附近地区社会稳定。

  三、做好“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把民政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摆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关注民政,分管领导要熟悉民政法规、政策,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

民政部门要强化现代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理念,创新管理服务体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民政工作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加快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认真落实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倾斜,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众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的要求,建立与财政支出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增加对民政事业的经费投入。

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优惠政策,加快健全以财政为主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经费的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民政事业经费分配、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三)着力抓好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

着力推进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局。

按照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

今年6月底前在各乡镇和街道全部成立民政工作站,配齐人员,落实经费,保证基层各项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民政部门自身作风建设,真正做一个有心的人、心重的人、心诚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同志们,民政关乎民生,关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做好民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秉承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忍不拔的毅力,知难而上、团结拼搏,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定西、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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