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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书面用语

常用书面用语书信历史悠久,其格式也几经变化。

今天,按通行的习惯,书信格式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

1.称呼也称“起首语”,是对收信人的称呼。

称呼要在信纸第一行顶格写起,后加“:

”,冒号后不再写字。

称呼和署名要对应,明确自己和收信人的关系。

(具体可参见第四编《应酬称谓》)称呼可用姓名、称谓,还可加修饰语或直接用修饰语作称呼。

这里简要说明几条细则:

(1)给长辈的信。

若是近亲,就只写称谓,不写名字,如“爸”、“妈”、“哥”、“嫂”等;亲戚关系的,就写关系的称谓,如“姨妈”、“姑妈”等。

对非近亲的长辈,可在称谓前加名或姓,如“赵阿姨”、“黄叔叔”等。

(2)给平辈的信。

夫妻或恋爱关系,可直接用对方名字,爱称加修饰语或直接用修饰语,如“丽”、“敏华”、“亲爱的”等;同学、同乡、同事、朋友的信,可直接用名字、昵称或加上“同学”、“同志”,如“瑞生”、“老纪”、“小邹”、“三毛”等。

(3)给晚辈的信。

一般直接写名字,如“乐毅”、“君平”、“阿明”等;也可在名字后加上辈分称谓,如“李花侄女”等;亦可直接用称谓作称呼,如“孙女”、“儿子”等。

(4)给师长的信,通常只写其性或其名,再加“老师”二字,如“段老师”、“周师傅”、“宏海老师”等。

对于十分熟悉的师长,也可单称“老师”、“师傅”。

假如连名带姓,在信首直称“孙松平老师”、“王达夫师傅”,就显得不大自然且欠恭敬。

对于学有专长、德高望重的师长,往往在姓后加一“老”字,以示尊重,如“戴老”、“周老”,亦可在姓名后加“先生”二字。

为郑重起见,也有以职务相称的,如“董教授”、“陈大夫”、“佟工程师”等。

(5)给一个单位或几个人的信,又不指定姓名的,可写“同志们”、“诸位先生”、“XX等同志”等。

给机关团体的信,可直接写机关团体名称。

如“XX委员会”、“XX公司”。

致机关团体领导人的信,可直接用姓名,加上“同志”、“先生”或职务作称呼,亦可直接在机关团体称呼之后加上“领导同志”、“负责同志”、“总经理”、“厂长”等。

如果信是同时写给两个人的,两个称呼应上下并排在一起,也可一前一后,尊长者在前。

上述五种场合,有时还可按特殊对象,视情况加上“尊敬的”、“敬爱的”、“亲爱的”等形容词,以表示敬重或亲密之情。

当然,这要用得适宜,如对好友称“尊敬的”,反而显得见外,对无特殊关系的年轻女性贸然称呼“亲爱的”,那就有失检点了。

2.正文

正文通常以问候语开头。

问候是一种文明礼貌行为,也是对收信人的一种礼节,体现写信人对收信人的关心。

问候语最常见的是“您好!

”“近好!

”依时令节气不同,也常有所变化,如“新年好!

”“春节愉快!

”问候语写在称呼下一行,前面空两格,常自成一段问候语之后,常有几句启始语。

如“久未见面,别来无恙。

”“近来一切可好?

”“久未通信,甚念!

”之类。

问候语要注意简洁、得体。

接下来便是正文的主要部分——主体文,即写信人要说的话。

它可以是禀启、复答、劝谕、抒怀、辞谢、致贺、请托、慰唁,也可以是叙情说理、辩驳论证等。

这一部分,动笔之前,就应该成竹在胸,明白写信的主旨,做到有条有理、层次分明。

若是信中同时要谈几件事,更要注意主次分明,有头有尾,详略得当,最好是一件事一段落,不要混为一谈。

3.结尾

正文写完后,都要写上表示敬意、祝愿或勉励的话,作为书信的结尾。

习惯上,它被称做祝颂语或致敬语,这是对收信人的一种礼貌。

祝愿的话可因人、因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词,不要乱用。

(可参见下节《常用书信用语》的“祝颂语”。

结尾的习惯写法有两种:

(1)在正文写完之后,紧接着写“此致”,转一行顶格或空两格写“敬礼”。

(2)不写“此致”,只是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敬礼”、“安好”、“健康”、“平安”等词,一定要另起一行空两格,不得尾缀在正文之后。

也可以在正文结尾下另起一行写“祝你”、“敬祝”,再空两格写上“安好”、“健康”等。

4.署名和日期

在书信最后一行,署上写信人的姓名。

署名应写在正文结尾后的右方空半行的地方。

如果是写给的亲属、朋友,可加上自己的称呼,如儿、弟、兄、侄等,后边写名字,不必写姓。

如果是写给组织的信,一定要把姓与名全部写上。

而在署名之后,有时还视情加上“恭呈”、“谨上”等,以示尊敬。

上述自称,都要和信首的称谓相互吻合。

日期一项,用以注明写完信的时间,写在署名之后或下边。

有时写信人还加上自己的所在的地点,尤其是在旅途中写的信,更应如此。

一)公文写作的语言特点来源:

1.经常运用介宾短语。

如标题中常用的“关于”;文中涉及表述对象或范围时常用的“对、对于、将、除了”;表述时间、地点时常用的“于、自、在”;表述目的原因时常用的“为、为了、由于”;表述来源根据方式时常用的“由、遵照、根据、依据、通过、在、随着”等等。

这些短语多被用来充当定语、状语,起限制和修饰作用。

2.经常使用一些比较简洁、庄重、严谨的专用词语和文言句式。

有已成为公文中的专用词语,如:

“贵、该、鉴于、至于、兹、兹因、悉、值此、如下、举凡、当即、拟请、经由、业经、并经、亟应、末、而、则、审核、遵办、理应、势在、希、尚望、准予、定予、不胜、为此、特此、此致、此布、凡……者、是否得当、是否可行、为要以及“为此,特……”等等。

3.经常使用所在部门的专业术语,以反映所在单位的业务特点。

如经济部门的“产品、市场、销售、合同”;司法部门的“传讯、诉讼、勘验、拘传”;军事部门的“训练、装备、动员、指挥”;外事部门的“阁下、荣幸地、谅解、顺致敬意”;科技部门的“选题、成果、网络、检索”等等。

4.经常使用无主句、陈述句、祈使句。

公文有专用格式,在条例、章程、规定、细则、守则等法规性文件中,由于这些法规的执行人员、施行对象,是广泛而清楚明白的,经常使用无主句,写上反而显得啰嗦。

常用的陈述句有,带助词“了”的表示完成时态的句式、表示否定的陈述句式、不带判断词“是”的表示肯定的陈述句、带判断词“是”的表示肯定的句式。

常用的祈使句有,带命令语气的表示肯定的句式、带有请求语气的表示肯定的句式、带有禁止语气的表示否定的句式。

5.经常使用联合短语充当各种句子成分。

在各种公文中,联合短语经常被用来充当主语、谓语、定语、状语、补语,这样可以省略句子成分中的一些重复部分,因而起到了简洁的作用。

·

(二)公文写作中的常用术语来源:

在公文写作中,除了上文提到的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里的已经讲到的一些常用术语外,还常遇到的有以下这些:

行文单位间以通报情况、请示问题、商洽事务等为目的的文字往来过程称为行文。

各单位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

党政机关的行文分为三种:

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行文应注意的问题是:

①本着精简文件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可发可不发的不发;

②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行文;

③不相隶属的机关,不应以隶属关系行文;

④不要重复行文;

⑤行文应有主次,注意分清主送与抄送机关;

⑥联合行文的机关应是同级机关。

⑦在报刊上公布的文件可作正式公文,不另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向主管上级报送的公文,使用的文种主要有请示、报告。

平行文指平行单位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的发文,如函。

下行文指上级对所属下级单位的发文,使用的文种主要有通知、指示、通报、决定、决议、命令、批复等。

制文程序一般专指对公文的制作流程。

制作公文的程序是:

(1)拟稿,即撰写公文,是制文的基础和首要程序。

重要的公文应由领导人亲自动笔或主持撰写,一般日常公文则由秘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拟稿,通常是“谁主管的事,谁拟稿”。

拟稿的步骤:

①首要的是明确使用的文种、发送对象、主题及行文的目的要求;②收集有关材料,进行调查研究;③安排结构,拟写提纲;④落笔起草,反复检查,使其成文。

(2)核稿,即公文起草成形送交领导人签发之前,对公文的观点、文字、内容、体式所作的全面检查与修正工作,主要由各单位的办公室秘书或主任负责,一般叫“把口”或“把关”,就是保证公文的质量。

核稿的着跟点是:

是否需要制发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制要求,是否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措施、办法是否行之有效,结论是否正确,结构、用语是否符合公文的特点要求,公文的体式是否规范等。

(3)签发,是形成公文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

公文经过领导人核准签发即成定稿。

会议讨论通过的文稿,可由办公室主任代行签发,涉及本单位带全局性的公文,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一般公文可由分管副职签发。

(4)缮印、校对与用印。

缮印指依据定稿誊抄、打印或排印成正式文本,校对指根据定稿校正缮印中的差错,用印指加盖印章,公文盖印一般应加盖在成文日期处。

稿本是指同一公文在撰写、审核、印制过程中形成的在形式、内容、作用上有所不同的文稿、文本。

包括草稿、定稿、正本、副本、存本、试行本及各种文字本。

草稿是文件的原始稿件,供作修改、讨论和审阅用,不具有任何法定效力。

文件一般只有一次写成的草稿,重要的文件需要反复讨论修改,可以形成几次或几十次草稿。

定稿是经过审问,由负责人签发或会议正式讨论通过的完成稿。

定稿是文件的标准稿本,是进行缮印的依据。

经过多次草拟形成的文件,最后一稿并由领导审批签署的才为定稿。

已经正式发布的文件,日后又重新修改时,须保留原来的定稿,不可以将原来的定稿作为草稿在上面修改,而应利用复制件作为草稿,进行修改补充,并重新报有关领导签批。

原稿即定稿。

它是与正式印发件相对而言的。

核稿文件形成草稿,在送领导审批签发之前,或已经过一定审批手续的稿件,在正式印制之前,由秘书人员进行全面、认真校核的过程称为核稿。

核稿是帮助领导审核把关,以保证文件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秘书人员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核稿一般是从以下几方面对文件进行检查:

①是否准确无误地体现了领导机关的意图,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规章,是否注意到同有关文件的衔接;②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③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工作的事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且经过会签;④文稿是否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观点鲜明、提法准确,文字表述是否简明通畅,标点符号是否正确,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等是否经过认真核对;⑤发文形式、密级确定、发至级限、传达范围等技术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核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承办人员应当有较好的素质,一般来说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②熟悉党的方针、政策;②熟悉以往发布的文件;④知识面宽并有相当的文字能力;⑤尤其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清样经过初步核稿的文件,如果有较大改动,在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送领导审批之前,应作打印处理,所产生的清楚的稿样称作清样。

清样在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可能还会有较大改动,需要再次印制成清样才能送批。

因此,有些重要文件,要反复印几次清样才行。

注意:

这里说的清样与印刷版上打出来的校样不是一个概念。

正本正本是指对定稿内容完整再现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

其外形特征是:

格式正规、有印章等有效标志。

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其外形特征是:

一般在文种后用括号注明“试行”字样。

暂行本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其外形特征是:

在公文标题的文种之前加注“暂行”字样。

副本是公文的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供知照、存查用。

作为正文复份的副本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无区别,但在使用目的、送达对象上与正本有所不同。

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副本具有与正本一样的法定效用。

作为正本复制体的公文副本,不具备保存正本公文的全部特征,如没有印章、签署者亲笔署名等,因而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只能供参考、备查用。

修订本是指原来已经发布生效的公文,经重新修正补充再发布的文本。

自修订本发布生效日起,原文本宣告作废。

它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外形特征是:

基本与正本相同,只是需在上面做出稿本标记,如标明“修订本”字样等。

送审又称呈批,即将经过认真校核确认无误的文稿报送有关领导审批签发。

送审时,应以简要文字说明核稿中的重要情况和需要领导决断的疑难问题。

同时,要附送原件和重要的征求意见稿清样。

文稿送出后,要掌握批转去向,适时催询审批结果,免得贻误工作。

签发签发即签署,是形成文件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

文件经过领导人核准签发即可生效。

签发人代表机关或部门,对文件从政治到文字上都负有完全责任。

签发是领导人履行职权的一种形式。

因此,签发人只是对本身领导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文件才有权签发,核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承办人员应当有较好的素质,一般来说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②熟悉党的方针、政策;②熟悉以往发布的文件;④知识面宽并有相当的文字能力;⑤尤其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清样经过初步核稿的文件,如果有较大改动,在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送领导审批之前,应作打印处理,所产生的清楚的稿样称作清样。

清样在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可能还会有较大改动,需要再次印制成清样才能送批。

因此,有些重要文件,要反复印几次清样才行。

注意:

这里说的清样与印刷版上打出来的校样不是一个概念

正本正本是指对定稿内容完整再现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

其外形特征是:

格式正规、有印章等有效标志。

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其外形特征是:

一般在文种后用括号注明“试行”字样。

暂行本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其外形特征是:

在公文标题的文种之前加注“暂行”字样。

副本是公文的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供知照、存查用。

作为正文复份的副本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无区别,但在使用目的、送达对象上与正本有所不同。

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副本具有与正本一样的法定效用。

作为正本复制体的公文副本,不具备保存正本公文的全部特征,如没有印章、签署者亲笔署名等,因而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只能供参考、备查用。

修订本是指原来已经发布生效的公文,经重新修正补充再发布的文本。

自修订本发布生效日起,原文本宣告作废。

它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外形特征是:

基本与正本相同,只是需在上面做出稿本标记,如标明“修订本”字样等。

送审又称呈批,即将经过认真校核确认无误的文稿报送有关领导审批签发。

送审时,应以简要文字说明核稿中的重要情况和需要领导决断的疑难问题。

同时,要附送原件和重要的征求意见稿清样。

文稿送出后,要掌握批转去向,适时催询审批结果,免得贻误工作。

签发签发即签署,是形成文件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

文件经过领导人核准签发即可生效。

签发人代表机关或部门,对文件从政治到文字上都负有完全责任。

签发是领导人履行职权的一种形式。

因此,签发人只是对本身领导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文件才有权签发,不得越权。

传达范围指可以听到宣读文件的人员范围。

文件需要传达到哪个范围,一般都是根据临时情况确定的,文件中应当注示清楚。

(三)公文中的常用词语

下边介绍一些公文写作中的常用语

按语或称“案语”。

以发文单位的名义对所发文件、材料加以指导、说明的一种公文形式。

按语对下级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按语可分为四类:

①说明性按语,说明材料来源和编发原因,或特别说明何人要发和发至什么范围;

②提示性按语,指出材料的中心、要点或提纲挈领地介绍其内容;

③批示性按语,对下发单位作出指示,提出具体要求;

④评论性按语,对编发的材料进行评论,表明意见和态度。

针对全篇材料的按语,一般置于正文之前,注明“编者按”或“按”;针对材料的某一部分的按语,一般夹在文中,加括号注明。

表态用语公文中表示作者意见、态度的词语。

据表态用语的轻重程度可分两类:

明确表态用语,如“应、应该、同意、不同意、责成、批准、支持、反对、不妥、照办、请核查、照此办理、遵照执行、贯彻执行、迅当办理、业已颁布、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取消、禁止、取缔、作废、阅处、存查、存疑、存档、”等;模糊表态用语,如“原则同意、原则批准、似应、拟应、拟同意、研究执行、参照执行、供参考、可借鉴、酌情处理、酌情执行”等。

称谓用语公文中表示对机关、单位、集体、个人不同人称称呼的词语。

一般性称谓用语用于上对下、下对上、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本(厅)、我(厅)、该(厅)、你(厅)、本署、各有关部门”等。

表示尊重的称谓用语多用于下对上、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贵(厅)、××长”等。

党内一般称“××同志”。

承启用语公文中承上启下的词语。

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

其特点是:

前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用一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为此、对此”等。

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告知词语指公文中表示告诉使知晓的用语。

如“见告、速告、电告、转告、收悉、得悉、已悉、示知、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等。

公布词语指公文中表示将法令、文告、指示、事项等公开发布,对大众宣告的用语。

如“公布、发布、颁布、颁发、颁行、布告、明令”等。

简称用语指公文中经过简化的词语。

其作用是可使行文简洁,内容概括鲜明,便于掌握和记忆。

地名、机关名称使用简称必须是规范化的简称,如“中共中央”。

事物名称使用简称用语有三种方式:

(1)节缩式,如“外长”。

(2)统括式,如“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简称为“三不主义”。

(3)选点式,如“九·一八事变”“南昌起义”等。

结尾用语公文中表示全文结束的词语。

不同的文种结尾用语也不同。

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上述意见如果可行,请批准”等;

报告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等。

另外,像“请批示、请核示、盼复、函复、为荷、为要、为盼、申报备查、待备案、请核准、见复、查复、此复、示复、请复、请复示、盼予答复、切切此布、此令、此据、请照办、请予审批、望予审批、函告、专此函达、特再重申、特再函询、谨致、谨报、特先函商、特先联系“等也都是常用的结尾用语。

经办词语指表示通过或责成有关人员或部门加以办理的词语。

如:

经、经查、经与、经向、经管、径送、径自、径与、径向、后经、业经、均经、现经、拟经、一经、业于、接办、接洽、存档、查阅、查禁、拟建、拟定、拟订、悉数、悉心、责令、责成、承转、定夺、开起用语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的起首开端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

如“兹、兹因、兹悉、兹就、兹据、兹经、兹介绍、兹定于、兹有兹派、兹聘、;欣闻、欣悉、欣逢、欣值;据报、据了解、据核实、据、根据、依据;际此、值此;关于、为了;按照、遵照、依照、查、奉;现将、前接、倾奉、顷接、倾据、倾闻、近接;悉、敬悉、均悉、经由;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模糊语言根据正确反映公文思想内容的需要,有意识地运用模糊性的语言达到表述上的准确性的写作方法。

在公文写作中,正确地运用模糊语言,可提高语言表述的准确性、概括性,给一些问题的阐述留有回旋的余地。

模糊语言一般运用于:

表述内容是带有模糊性的概念;暂时无法实施但又必须说明的内容;需要留有回旋余地的内容;类举的事例不能全部列出的内容等。

常见的模糊语词有:

(1)表示时间的,如“现在、最近、近日、近几天、前几天、今年以来、正在、一度、上午、早晨、中午、下午、晚上、适当时候”等等;

(2)表示范围的,如“每、各、有的、部分、少数、一些、个体、某种、某些、有关、以上、以下、等、多数、大多数、主要、绝大多数”等;

(3)表示程度的,如“一般、比较、适当、很、极、显著、逐步、有所、进一步、基本上、大体上、普遍、几乎、原则上、酌”等;

(4)表示频率的,如“经常、多次、不断、反复、接连、再次、往往、三令五申、连续”等。

判断词语公文中表示肯定或否定决断的用语。

如“系、显系、纯系、确系、果系、均系、均为、不予、不当、不妥、不法、不宜、不符、不力、为好、为宜、为妥”等。

批语上级机关对下级来文或有关资料的指示性语句。

按用途可分为:

批复下级请示的批语;批转下级报告的批语;批示有关资料的批语。

批转用语公文中表明对下级来文批示意见或向下批转、转发公文的词语。

常用的有“批示、审批、阅批、核阅、阅示、核示、批转、转发、颁发、印发、发布、公布、周知、函发、下发、下达”等。

谦敬用语公文中对行文对象表示礼仪、敬重的用语。

多用于公文的开头或结尾处。

按使用范围可分为:

各种行文通用的,如“请、奉告、奉悉、奉送、奉还、谨、谨悉、敬悉、谨启、拜托、拜会、拜读、承蒙、光临、光顾、缅怀、不胜、惠于、鼎力支持、大力协助”;上行文常用的,如“奉、呈送、报请、拜谒、见示、见教、见谅、”;平行的领导机关之间使用的,如“函邀、函请、拟”等。

期请用语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

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

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即请、提请、报请、拟请、送请、务请、提请、呈报、上报、报批、报送、希、望、希望、即希、尚希、尚祈、尚盼、切望、热望、务希、恳予、希予、希将、希能、盼、切盼、如蒙”等。

强调用语公文中表示突出强调的用语。

如“必须、必需、务必、务须、务期、务请、特此、特予、特请、均须、均应、切记、切实、切勿、切切、非经、不得、严禁、严词、鉴于、基于”等。

审核词语指公文中表示审查核实的用语。

如“审核、审查、审阅、审定、审议、审批、审处、核实、核定、核对、核准、核减、查明、查照、查处、查办、查实、查访、查询、查对、查证、查收、查究、清查、追查、追究、复议、复核、复查、考查、考核、校阅、校订、鉴别”等。

时限用语指公文中表示时限或时间的用词。

如“迅即、即、立即、迅予、火速、当即、及时、届时、届期、庚即、应即、须即、请即、希即、望即、即予、即行、即日、定期、当务之急”等。

申述词语指公文中表示申述说明性的用词。

如“申述、申诉、申说、申辩、申明、申报、申请”等。

·协商词语指公文中共同商量、讨论的用语。

如“协商、协议、商榷、商议、商酌、商斟、会商”等。

雅语典雅庄重的公文语言。

适当地运用雅语,可使公文内容的表达简明、平实、庄重。

运用雅语一般要求是:

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不用口头语言;使用朴实无华的语言;适当使用少量的文言词语。

引叙用语公文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

主要用于批复、复函、指示、决定等文种。

常用的引叙用语有“收、接、悉、前收、前接、现收、现接、近收、近接、惊悉、欣悉、收悉、闻、近闻、惊闻、欣闻、喜闻”等。

征询用语公文中表示征请、询问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词语。

主要用于上行文的结尾和平行文的结尾。

常见的有“当否、可否、妥否、能否、是否、是否可行、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有不当、如无不当、如有不妥、如无不妥、如果不行、如果可行、意见如何”等。

综合用语公文中用以连接具体情况叙述和总括性叙述的词语。

综合用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常见的综合用语有“为此、据此、值此、至此,有鉴于此、综上所述、总之、总括、总而言之、概而言之、依据上述、据前所述、综上情节等

(四)公文中专用语的使用

1.公文中的名称表述公文中第一次出现的人名、职称、地名、组织机构名称应写全名。

除符合规定者外,不用简称。

同一名称在一篇或数篇文稿中多次出现时,要注意前后统一,如有变动应予说明。

涉及多人的职务时,应据场合按规定正确排序。

各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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