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游戏机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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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游戏机规范
家庭游戏机规范
11 范围
GB/T30440的本部分规定了游戏游艺机类产品中家庭游戏机的分类与标识、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家庭游戏机的(软、硬件)设计、制造和运营服务。
本部分是企业制定具体产品标准的依据。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8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
GB2099.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2421.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2422环境试验试验方法编写导则术语和定义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Cab:
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
冲击
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
振动(正弦)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857.2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2部分:
温湿度调节处理
GB/T 4857.5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4943.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5080.7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5271.14信息技术词汇第14部分:
可靠性、可维护性与可用性
GB7247.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
设备分类、要求
GB8897.4原电池第4部分:
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1460信息技术汉字字型要求和检测方法
GB13000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
GB/T14960电视广播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B 15629.11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
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15732汉字键盘输入用通用词语集
GB15934电器附件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
GB/T1761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8030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T18031信息技术数字键盘汉字输入通用要求
GB/T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18790联机手写汉字识别系统技术要求与测试规程
GB/T19246信息技术通用键盘汉字输入通用要求
GB/T21023中文语音识别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GB/T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30440.1-2013游戏游艺机产品规范第1部分:
通用要求
SJ/T11343—2006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SJ/T11348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
SJ/T1136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2009年4月10日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3.1
家庭游戏机householdgameconsole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游戏对象,以游戏娱乐为核心内容,以家居环境为场合,以电视为主要输出对象的专有计算设备。
13.2
预置软件presetsoftware
为保证计算机系统设备的可用性和完整性,设备制造商在生产线上灌装或部署的软件系统和软件。
注:
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软件、驱动软件、必要的工具软件和预装软件。
14 分类与标识
14.1 分类
依据GB/T30440.1-2013的分类规定,家庭游戏机划分为若干中类,以游戏获得方式作为划分依据。
每个中类用一组包含两个十进制数字的代码表示。
各个中类及其代码见表1。
表1 家庭游戏机中类代码表
分类
代码
备注
综合类
00
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类的产品
固定类
01
以预置游戏作为内容,不在用户购买后更换、增加和删除游戏的产品
碟卡类
02
用户购买后,自行通过专用游戏媒体更换、增加和删除设备内游戏的产品
网络类
03
用户购买后,自行通过互联网更换、增加和删除设备内游戏的产品
其他
99
以上没有包含的产品
按GB/T30440.1-2013规定,家庭游戏机中类代码位于游戏游艺机产品代码的第4段。
家庭游戏机产品中类代码结构见图1。
注:
OID,对象标识符,网络通信或信息处理系统中用于标识对象唯一身份的标识符。
图1家庭游戏机中类代码结构
14.2 标识
产品出厂前应将符合4.1规定的代码按照产品注册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于产品显著处。
按照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标识。
15 要求
15.1 中文信息处理
5.1.1字符集
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字符集:
a)GB/T1988;
b)至少应符合GB18030的强制部分,并应与GB13000建立映射关系;
c)如支持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应符合相应的编码字符集标准。
5.1.2汉字字型
汉字字型的使用要求如下:
a)点阵字型
产品采用点阵字型应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选取,任何产品中不应采用低于11×12点阵。
b)非点阵字型
产品采用非点阵字型应符合如下要求:
各生成点阵之间应笔形规范、结构合理、风格一致、美观实用;
生成的低点阵(24点阵以下,含24点阵)其笔画应与相应低点阵标准一致;
邻近笔画不粘连(不含相接笔画)。
c)装饰说明用字
装饰说明用字字形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5.1.3汉字输入
汉字输入包括:
d)通用键盘应符合GB/T19246的要求;
e)数字键盘应符合GB/T18031的要求;
f)产品配备的手写输入法软件应符合GB/T18790的要求;
g)产品配备的语音输入功能应符合GB/T21023的要求。
5.1.4汉语词库
产品配备的汉语词库应优先采用GB/T15732规定的词库。
在GB/T15732基础上扩充的词汇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规范或习惯,并应有该词汇来源的依据。
15.2 设计要求
5.2.1硬件要求
设计产品时,应进行可靠性、维修性、易用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设计。
如果设计系列化产品,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向上兼容的原则,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硬件系统和单元设计应留有适当的逻辑余地,硬件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自检功能。
5.2.2预置软件要求
5.2.2.1总则
产品配置的预置软件应与说明书中的描述相一致,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
产品配置的预置软件应与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部分驱动软件或增配的应用软件外,还应配有相应的检查程序。
对同一系统产品的软件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中文化和向上兼容的原则。
5.2.2.2知识产权保护
产品应能提示用户使用正版软件。
5.2.2.3易用性
预置软件易用性包括:
h)产品应具备对全部功能的完整、有效的描述;
i)产品应在游戏开始前和过程中为游戏者设置足够、有效的操作指引;
j)产品中同一款的游戏,在游戏过程中的操作方式应保持一致;
k)产品在设置功能时,宜考虑让有身体机能差异的用户也能访问。
5.2.2.4效率
在规定的运行环境下,游戏画面的帧速率应达到系统在设计规格说明书中的要求,并应至少达到24帧/秒。
5.2.2.5维护性
预置软件维护性包括:
l)产品应有完善的自检程序。
自检程序应操作简便,指示清晰,具有错误诊断功能;
m)产品宜提供日志功能;
n)产品应标识出产品的版本信息。
5.2.3未成年人保护
5.2.3.1家长控制功能
对于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软件功能的产品,应可以区别用户的家庭角色,保证家长可以使用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在家长控制功能生效时,非家长角色的产品功能使用受到限制。
5.2.3.2防沉迷辅助功能
产品应具有防沉迷辅助功能
示例:
对游戏的运行时间或次数等进行限制和提醒。
15.3 外观和结构
5.3.1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尖角、锐边、毛刺、裂缝、变形和污染等现象,表面涂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5.3.2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开关等其他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
5.3.3塑胶件表面应平整一致,光泽度好,不能有变形、色差、缩水、杂点、批锋等不良现象。
15.4 安全
产品的安全要求包括:
a)产品应符合GB4943.1的要求;
b)带有电池组件的产品,电池应符合GB8897.2的要求,锂电池应符合GB8897.4的要求,电池组件应可拆卸,并独立包装;
c)带有激光发射组件的产品,应符合GB7247.1的要求;
d)产品结构稳定性要求包括:
1)产品应保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或者受到一定外力时重心能保持平衡,而不至于倾斜、翻倒;
2)产品底座应具有防滑垫,在光滑平面上拖拽时,不会轻易发生位移。
e)电线组件应符合GB15934的要求。
15.5 电磁兼容
5.5.1无线电骚扰
产品的无线电骚扰应符合GB9254的要求。
在产品标准中应明确规定选用A级或B级所规定的无线电骚扰限值。
5.5.2谐波电流
产品的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625.1中对D类限值的要求。
5.5.3抗扰度
产品的抗扰度应符合GB/T17618的要求。
15.6 电源适应能力
5.6.1对于交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220V±22V、50Hz±1Hz条件下正常工作。
5.6.2对于直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直流电压标称值的(100±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直流电压标称值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对于电源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在产品标准中说明。
15.7 接口
产品的硬件接口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应在产品中具有规定:
a)使用红外遥控发射器的产品,适用时应符合GB/T14960的要求。
b)通过音频输出接口和视频输出接口与电视显示器设备进行信号连接的产品,适用时,显示格式应符合SJ/T11343—2006中5.3的要求、接口应符合5.4中视频输入和音频输入接口的要求。
c)带有无线局域网接口的产品,适用时应符合GB15629.11的要求。
d)带有交流供电接口的产品,适用时应符合GB2099.1的要求。
15.8 限用物质的限量
适用时,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26572的要求。
15.9 环境适应性
5.9.1气候环境适应性
产品的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气候环境适应性
气候条件
参数
温度/℃
工作
10~35
贮存运输
-40~55
相对湿度
工作
35%~80%
贮存运输
20%~93%(40℃)
大气压/kPa
86~106
5.9.2机械环境适应性
产品的机械环境适应性应符合表3、表4和表5的规定。
表3 振动适应性
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参数
初始和最后
振动响应检查
频率范围/Hz
5~35
扫频速度/(oct/min)
≤1
驱动振幅/mm
0.15
定频耐久试验
驱动振幅/mm
0.15
持续时间/min
100.5
扫频耐久试验
频率范围/Hz
5~35~5
驱动振幅/mm
0.15
扫频速度/(oct/min)
≤1
循环次数
2
注:
表中驱动振幅为峰值。
表4 冲击适应性
峰值加速度/(m/s2)
脉冲持续时间/ms
冲击波形
300
11
半正弦波
表5 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
包装件质量(M)/Kg
跌落高度/mm
M≤10
800
10<M≤20
600
20<M≤30
500
30<M≤40
400
40<M≤50
300
M>50
200
5.9.3特殊环境条件
特殊环境条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15.10 可靠性
采用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MTBF)衡量产品的可靠性水平。
本部分规定家庭游戏机的m1值(MTBF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于10000h。
16 试验方法
16.1 试验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均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
15℃~35℃
相对湿度:
25%~75%
大气压:
86kPa~106kPa
样机:
样机应完好无损,工作正常。
16.2 中文信息处理试验
中文信息处理检查用GB/T11460规定的方法检查产品中汉字字型与相应标准字型的符合程度,检查字型应同时检查字符集。
对于具备汉字输入法的产品,应依据GB18030对生产商声明支持的字符集进行输入检查,可使用生产商所提供的产品功能或辅助工具进行此项测试。
测试方法是从字符集中随机抽取10%的字符进行输入。
对于生产商声明支持的标点符号集也应采用此方法进行测试。
16.3 设计要求
6.3.1硬件要求
用目测法分别在下列情况下,验证产品的功能、性能正确性:
o)正常使用;
p)错误使用;
q)突然断电和断电恢复状态。
产品生产商应提供产品专用检查程序或工具,以使用其来验证产品出厂数据和变更数据的正确性。
具体要求见附录A。
6.3.2预置软件要求
按照软件测试相关标准进行。
6.3.3未成年人保护
产品生产商应提供相应方法和工具,辅助对产品使用目测法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功能进行检查,产品功能应符合5.2.3的要求。
16.4 外观和结构检查
用目测法和有关检测工具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应符合5.3的要求。
16.5 安全试验
按GB4943.1、GB7247.1、GB8897.2、GB8897.4、GB15934的有关规定进行。
结构稳定性试验方法包括:
r)对于产品重量小于10Kg的物体,将产品正常放置在光滑表面上,对产品最不利部位,以最大力矩点方向施加60N的力,产品不得翻倒;
s)采用手感、目测进行判别。
16.6 电磁兼容试验
6.6.1无线电骚扰
按GB9254的规定进行。
6.6.2谐波电流
按GB17625.1的规定进行。
6.6.3抗扰度
按GB/T17618的规定进行。
16.7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6.7.1交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表6组合对受试样品进行试验,每种组合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表6 交流电源适应能力
标称值
组合
电压/V
频率/Hz
1
220
50
2
198
49
3
198
51
4
242
49
5
242
51
6.7.2直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从标称值电压向正方向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偏离标称值+5%,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从标称值电压向负方向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偏离标称值-5%,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从标称值电压同时向正负方向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偏离标称值±5%,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6.7.3电线组件试验
按GB15934的规定进行。
16.8 接口试验
a)使用红外遥控发射器的产品,按照GB/T14960的规定进行。
b)通过音频输出接口和视频输出接口与电视显示器设备进行信号连接的产品,按照SJ/T11348中对应规定进行。
c)带有无线局域网接口的产品,按照GB15629.11的规定进行。
d)带有交流供电接口的产品,按照GB2099.1的规定进行。
16.9 限用物质的限量试验
按GB/T26125的规定进行。
16.10 环境适应性试验
6.10.1一般要求
环境试验方法的总则、名词术语应符合GB/T2421.1、GB/T2422的要求。
以下各项试验中,规定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统一按6.4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并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工作应正常。
当结构一体化产品中装入的某些设备,对其试验方法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产品标准中予以说明。
6.10.2温度下限试验
6.10.2.1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试验Ad”进行。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严酷程度取表2中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恢复时间为2h。
6.10.2.2贮存运输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试验Ab”进行。
严酷程度取表2中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
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为防止试验中受试样品的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实验。
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
6.10.3温度上限试验
6.10.3.1工作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试验Bd”进行。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严酷程度取表2中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
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恢复时间为2h。
6.10.3.2贮存运输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试验Bb”进行。
严酷程度取表2中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上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
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6.10.4恒定湿热试验
6.10.4.1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2423.3中“试验Cab”进行,严酷程度取表2中规定的工作温度、湿热上限值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试验持续时间为2h。
在此期间加电运行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
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6.10.4.2贮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2423.3中“试验Cab”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严酷程度取表2中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湿热上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48h。
恢复时间2h,并进行最后检测。
6.10.5振动试验
6.10.5.1初始检测
按GB/T2423.10中“试验Fc”进行。
受试样品按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台上,进行初始检测。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状态下,按表3规定值,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进行振动。
6.10.5.2初始振动响应检查
试验在给定频率范围内,在一个扫频循环上完成。
试验过程中记录危险频率,一个试验方向上最多不超过四个危险频率。
6.10.5.3定频耐久试验
用初始振动响应检查中记录的危险频率进行定频试验,如果两种危险频率同时存在,则不能只选其中一种。
在试验规定频率范围内如无明显危险频率,或危险频率超过四个,则不做定频的耐久试验,仅做扫频耐久试验。
6.10.5.4扫频耐久试验
按表3给定的频率范围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作为一次循环。
按表3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已做过定频耐久试验的样品不再做扫频耐久试验。
6.10.5.5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对于已做过定频耐久试验的受试样品须做此项试验,对于作过扫频耐久试验的样品,可将最后一次扫频试验作为振动响应检查。
本试验须将记录的共振频率与初始振动响应检查记录的共振频率相比较,若有明显变化,应对受试样品进行修整,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试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
6.10.6冲击试验
按GB/T2423.5“试验Ea”进行。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表4规定值,在不工作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冲击,冲击次数各为三次,试验后进行最后检测。
6.10.7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
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将运输包装件处于准备运输状态,按GB/T4857.2的规定进行预处理4h。
将运输包装件按GB/T4857.5的要求和本部分表5的规定值进行跌落试验,要求六面三棱一角各跌落一次。
试验后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检查包装件的损坏情况,并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
16.11 可靠性试验
6.11.1试验条件
本部分规定可靠性实验目的为确定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试验周期内综合应力规定如下:
电应力:
受试样品在输入电压标称值(220V)的±10%变化范围内工作(直流供电产品电压变化为±5%)。
一个周期内各种条件工作时间的分配为:
电压上限25%,标称值50%,电压下限25%。
温度应力:
受试样品在一个周期内由正常温度(具体值由产品标准规定)升至表2规定的温度上限值再回到正常温度。
温度变化率的平均值为0.7℃/min~1℃/min或根据受试样品的特殊要求选用其他值。
在一个周期内保持上限和正常温度的持续时间之比应为1:
1左右。
6.11.2试验方案
可靠性试验按GB/T5080.7进行,可靠性鉴定试验和可靠性验收试验的方案由产品标准规定。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运行检查程序,故障的分类与判据见附录B的规定,并只统计关联故障数。
6.11.3试验时间
试验时间应持续到总试验时间及总故障数均能按选定的试验方案作出接收或拒收判决时截止。
多台受试样品试验时,每台受试样品的试验时间不得小于所有受试样品的平均试验时间的一半。
17 质量评定程序
17.1 一般规定
产品在定型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应按本规定和产品标准中的补充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
17.2 检验分类
本部分规定的检验分为:
t)定型检验;
u)质量一致性检验。
各类检验项目和顺序分别按表7的规定。
若产品标准中有补充检验的项目时,则应将其插入至表7的相应位置。
表7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定型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逐批检验
周期检验
中文信息处理
5.1
6.2
〇
─
〇
设计要求
5.2
6.3
〇
〇
〇
外观和结构
5.3
6.4
〇
〇
〇
安全
5.4
6.5
〇
〇*
〇*
电磁兼容
5.5
6.6
〇
〇
〇
电源适应能力
5.6
6.7
〇
─
〇
接口
5.7
6.8
〇
─
〇
限用物质的限量
5.8
6.9
〇
─
〇
环境适应性
5.9
6.10
〇
─
〇
可靠性
5.10
6.11
〇
─
─
注:
“〇”表示应进行的检验项目,“─”表示不进行检验的项目。
“〇*”在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中,安全检验仅作接地连续性、接触电流和抗电强度三项。
17.3 定型检验
7.3.1产品在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应通过定型检验。
7.3.2定型检验由产品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或由产品制造单位指定的通过合格评定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负责进行。
7.3.3定型检验中的可靠性鉴定试验的样品数按表8抽取或依据产品批量、试验时间确定。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数量为2台或2台以上。
表8 抽样样品数
批量或连续生产台数
最佳样品数
最大样品数
1~3
全部
全部
3~10
3
5
11~20
5
8
21~50
6
10
51~100
8
14
100以上
1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