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项制度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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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项制度整理
《二十项项目管理制度》目录
1、重要岗位人员选聘一票否决制度…………………………
2、劳务管理制度………………………………………………
3、工资分配制度………………………………………………
4、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5、单机单车核算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物资采购阳光招标制度……………………………………
8、工程任务切段承包管理制度………………………………
9、对外合同签订联审制度……………………………………
10、工程项目进度周报制度……………………………………
11、工程项目施工方案预控制度………………………………
12、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制度……………………………………
1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4、验工计价联审联签制度……………………………………
15、变更调差奖惩制度…………………………………………
16、项目责任成本分析制度……………………………………
17、经营工作管理制度…………………………………………
18、收尾项目管理制度…………………………………………
19、清欠收款制度………………………………………………
20、“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一、重要岗位人员选聘一票否决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项目重要岗位人员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切实落实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营造优秀者重用、平庸者慎用、次劣者免用的用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票否决的对象
主要对项目重要岗位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具体包括:
项目经理、书记(专职副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室部长(主任)、测量班长。
二、一票否决的原则
1、德才兼备、德为首要的原则;
2、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
3、客观公正、集体把关、慎重否决的原则;
4、公开进行、教育本人、警示全员的原则。
三、一票否决的内容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今后不得在公司范围内调整或提升担任同岗位同级别及以上的职务,不得继续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实行就地免职,安排在原单位从事一般岗位的工作。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回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惩。
1、因人为因素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各类《责任书》所核定的产值、利润、上交货币资金、安全质量等经济技术指标的。
2、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群体围斗、集体上访等不良事件,影响企业稳定,给企业带来信誉、经济损失或被媒体曝光的。
3、不负责任,失职渎职,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影响项目工作正常进行的。
4、出现违纪或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职工举报有违章违纪违法等行为,经查证举报事实属实的。
5、被业主、监理或上级点名通报批评2次以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致使工作被动的。
6、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其是,虚报瞒报项目实际情况的。
7、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
8、在未接到公司文件或人力资源部通知的情况下对重要岗位人员擅自调整的;在接到人力资源部调动人员或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调遣机械设备的通知拒不执行的。
9、在年度干部考评中被评为不称职干部的。
10、经常离开工作岗位,有其他不良行为,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劳务管理制度
(一)劳务协作队信誉风险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与劳务协作队伍的责权利关系,从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避工程施工风险,全面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
根据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誉风险承诺的对象
适用所有项目的劳务协作队、机械设备租赁单位。
二、信誉风险承诺的内容
1、履约保证金:
劳务协作队进场时,项目部必须按其所施工的工程(土石方、桥梁、隧道)任务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按公司相关规定确定。
劳务协作队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项目财务部指定帐户,并由项目财务部统一上交公司财务会计部。
若劳务协作队以公司欠其债权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双方签订履约保证金协议,并将等额的债权一同转入公司财务会计部,作为其履约保证金。
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后,业主验收合格并经项目经理签认同意报公司审批后,方能将履约保证金退还。
2、工程质量:
严格按项目工程技术要求,认真组织施工生产。
对不按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全责。
3、施工安全:
严格遵守项目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对未按规定要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4、工程进度:
严格按项目制定的总体进度目标和节点工期计划,合理安排施工。
对因施工组织不力、计划安排不周造成的进度延后负全责。
5、现场管理:
严格按项目现场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现场布置要合理,工程施工要文明,日常管理要有序。
对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要求进行管理而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6、工资支付:
项目财务部必须督促劳务协作队同所用劳务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应为劳务工办理银行工资卡(全国通用),同时委托银行发放劳务工工资,劳务工持卡支取工资。
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要及时核定劳务工人数,登记造册,收集身份证复印件并统一保存。
应按劳务协作队编制并签认的工资发放表(工资表应按公司统一格式填写)办理代付工资支付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
劳务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严禁克扣劳务工工资,对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务工工资引发的问题负全责。
7、退场签认:
项目经理部在劳务协作队结算退场一周前,必须督促劳务协作队在其驻地周边张贴告示,声明该劳务协作队准备退场,请地方单位和个人及材料供应商尽快与之清理帐务(告示声明留存项目财务部)。
劳务协作队退场结算时,由项目财务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工作权限就该劳务协作队的账、财、物结算情况进行签认。
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劳务协作队凭项目经理部出具的人工工资和所有涉外帐务全部结清证明、退场签认承诺书、退场签认单,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
劳务协作队退场签认承诺书、退场签认单均一式两份,由项目财务部和劳务协作队各执一份(退场签认承诺书、退场签认单范本见附件)。
三、对守信队伍的奖励
凡认真遵守信誉风险承诺制度的劳务协作队,公司将其作为守信队伍,列入公司“重质量守信誉”劳务协作队行列,优先使用。
四、对失信队伍的处罚
凡无视信誉承诺制度,在工程施工中我行我素,不按规定施工,不服从项目管理,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企业信誉和利益造成损失的劳务协作队,公司将及时进行清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上报集团公司列入失信队伍行列。
五、有关要求
1、凡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劳务协作队都必须严格按信誉承诺的条款认真履行责任,项目经理部要将此承诺制作为今后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执行。
2、凡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劳务协作队都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书面信誉承诺书(信誉风险承诺书范本见附件)。
3、劳务协作队信誉承诺书作为劳务合同组成部分,由项目计划部负责保管。
4、劳务协作队信誉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司成本合同管理部、项目计划部、劳务协作队各保存一份。
附:
1、《劳务协作队信誉承诺书》;
2、《劳务协作队退场签认承诺书》;
3、《劳务协作队退场签认单》。
(二)介绍劳务协作队担保制度
为从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务协作队的使用,避免施工风险,根据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介绍人担保的对象
所有在建项目中有介绍担保人的劳务协作队。
二、介绍人担保的内容
1、劳务协作队的资质:
介绍人要对劳务协作队提供的资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负责。
2、劳务协作队的信誉:
介绍人要对劳务协作队的工程业绩和信誉负责。
3、劳务协作队的工程质量:
介绍人要对劳务协作队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监督。
4、劳务协作队的施工安全:
介绍人要对劳务协作队在项目工程施工中是否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并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5、劳务协作队的施工进度:
介绍人要对劳务协作队在项目工程施工中是否满足总体进度目标和节点工期计划进行监督。
6、劳务协作队的工资支付:
介绍人要对劳务协作队在项目施工中是否严格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进行监督。
三、介绍人的责任
介绍人要对担保的内容承担连带责任,当引发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时,必须积极配合项目及时妥善解决,并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1、凡介绍劳务协作队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介绍劳务协作队担保制度》的规定执行。
2、凡介绍劳务协作队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书面的第三方责任担保书(担保书范本见附件)。
3、第三方责任担保书作为劳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由项目计划部负责保管。
4、第三方责任担保书一式肆份,公司成本合同管理部、项目计划部、劳务协作队、介绍人各保存一份。
附:
《第三方责任担保书》
(三)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
为了规范对劳务协作队的合同管理,避免经济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1、凡项目中标进场后,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用劳务协作队;劳务协作队统一在公司劳务管理部报名,经过内部竞标报价,由公司统一选择录用,项目部须在公司初步筛选出的范围中选定队伍。
2、劳务协作队经公司、项目共同选定后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未经公司领导书面同意使用的劳务协作队,项目不得与之签订意向书或合同。
3、项目工程、保障、财务部门未接到计划部的合同签约通知书,不得对劳务协作队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测量放线、材料供应和一切经济往来;同时项目应组织各部门业务人员学习,熟悉合同条款内容。
4、项目部要及时对架子队、劳务协作队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重点抓好施工技能和现场管理的培训、施工一线人员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5、项目部对劳务协作队的合同单价,必须在公司下达的指导单价范围内进行二次分解,分解后的单价作为与劳务协作队签订合同的单价。
如个别细目的单价超过公司核定的最高限价,必须书面报公司督察组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对下签订合同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综合单价要按施工工序,本着先紧后松的原则确定单价(即前期施工单价偏低,后期施工单价略高,以防止劳务协作队中途擅自退场造成损失),工费承包单价要难易有别、公正合理,坚决遏制合同单价与计价单价不一致的现象。
7、项目计划部必须认真把好合同第一关,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范本。
任何人都无权指定队伍、指定分包工程项目、指定单价、指定追加费用、指定拨款,充分发挥部门监督作用和项目整体功能,形成人人承担责任的集体管理模式。
8、对于不执行本制度的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长,公司将按《员工处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资分配制度
(一)工资与绩效挂钩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按岗联产联效薪酬分配制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收入与项目效益挂钩
1、以岗位工资分配办法为基础,按月发放基础工资,月末由项目组织进行自评,季末由公司督察组审核,考核项目当期盈亏情况。
若考核达标,计发当季产值浮动工资;若考核超核定利润指标,计发当季产值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若考核不达标或亏损,扣发当季产值浮动工资,按当期应得利润欠额部分的80%核减项目全员工资,并对项目班子成员按《员工处分暂行办法》进行失职责任追究。
基础工资、产值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严格按《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产值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由项目经理组织分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董事长(总经理)签批后发放。
2、项目成立效益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每月基础资料的统计和自评工作。
工程部:
正确计算已完工程数量,与计划部审核的对下已完计价相统一;
保障部:
按材料购入与发出凭证作帐,同时盘点现场剩余库存,及时与财务部对帐;
计划部:
及时办理对上对下计价,对上已完工程暂不能计价的,要书面估列;
财务部:
将已发生成本及时入帐、结帐,对应列未列或暂未支出、应发未发的工资等提前予计成本,属于分期分摊的费用、公司转收的费用、项目挂帐应摊的费用计入当期成本,确保考核期成本真实、准确、合理。
3、公司督察组在季末15天内完成各项目当季盈亏情况的审核,出具工资核发意见。
4、考虑项目实际,上场准备期(为二个月)和收尾期(以公司核定期限为准)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职工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
1、在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总系数之和不变的情况下,实行每月考评,奖勤罚懒。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作人员当月的工作量大小、所承担的责任、办事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的程度、执行上级规定等情况进行考评,由项目领导集体讨论,确定工资系数上下浮动比例。
2、对于工作完成好,取得显著成绩,得到职工认可的人员,在原工资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1-0.5。
3、对于没有责任心,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在原工资系数基础上下浮0.1-0.5。
三、项目月基础工资、季产值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发放严格按此制度执行,对不按制度计发工资的项目相关责任人按《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工资分配上报审批制度
一、项目部人员的基础工资按《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工资与绩效挂钩制度》规定执行,必须按月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审核后,按审核意见造表发放。
书面审核意见作为工资发放表附件,装订存档,以备核查。
二、项目部人员的产值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严格按《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工资与绩效挂钩制度》规定执行,产值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分配必须按季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计发。
三、项目一般不得计发各类加班工资、奖金等,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财务部门编制详细的发放计划表,列清发放的范围、类别、数额等,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专业公司和架子队人员工资严格按《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工资分配按月上报项目财务部,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计发。
工资分配表按季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外租设备管理工作,规范租赁行为,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成立设备管理小组。
2、项目保障部(设备部)根据施工需要,对拟租设备进行市场调查,填写《租赁设备供方调查表》(附表一),经项目设备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形成《租赁设备审定表》(附表二)。
3、项目保障部(设备部)根据《租赁设备审定表》填写《租赁设备审批表》(附表三),经项目经理签字且加盖项目公章后,提前10日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呈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设备管理部在公司领导批准后5日内将《租赁设备审批表》回复给申请单位。
5、项目保障部(设备部)、计划部根据公司批复意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按公司统一合同范本签订《租赁机械设备合同》,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
6、项目保障部(设备部)建立《**项目租赁设备台帐》(附表四),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租赁设备台帐》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7、机主(或本车司机)每日填写《租赁设备每日工作签认单》(附表五),24小时内经使用单位现场值班人员、派车领导、机主签认,每7日汇总一次送项目计划部,按合同规定计价。
零星短时间租用的设备,机主必须在用完后7日内办理租赁设备计价手续,超出限时不予计价。
8、项目计划部将《租赁设备计价表》送保障部(设备部)、工程部、计划部、财务部、项目经理联签后,提供给机主(出租人)、使用单位、保障部(设备部)、计划部、财务部各一份。
9、财务部根据计价金额,按合同付款规定扣除相关应扣款后,由机主填写《拨款审批单》,经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联签,项目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方可按批准金额办理付款手续。
10、项目保障部(设备部)负责收集整理租赁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包括:
附表一至五、《租赁机械设备合同》、租赁设备计价支付情况、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当地安全质量检验机构的验收资料以及其它资料。
11、对不按上述制度执行者,将按《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附:
1、《租赁设备供方调查表》;
2、《租赁设备审定表》;
3、《租赁设备审批表》;
4、《**项目租赁设备台帐》;
5、《租赁设备每日工作签认单》。
五、单机单车核算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车辆的核算管理工作,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械车辆使用管理单位,应成立由单位行政主管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单机(车)核算小组。
二、单机(车)核算小组应根据各类机械(车辆)及单机(车)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指标、奖罚办法,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贯彻执行。
三、建立经油料员和司机签认的《单机(车)用油登记表》(附表一)。
四、建立经设备分管领导、主修人员、材料员、机械(车辆)司机签认的《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附表二)。
五、建立经现场主管、工地值班员、机械(车辆)司机三方签认的《机械(车辆)工作签认单》(附表三)。
六、机械(车辆)使用管理单位核算员每月根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核实汇总《**月单机(车)经济核算表》(附表四)向全体职工公布,根据奖罚办法核算单机(车)司机的奖罚金额,按月随工资发放。
附:
1、《单机(车)用油登记表》;
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3、《机械(车辆)工作签认单》;
4、《**月单机(车)经济核算表》。
六、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必须执行先办理书面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再招标采购的规定。
1、单台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设备,各项目必须提前15天将经项目部研究通过的《机械设备购置审批表》(附表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批复意见办理。
单价在上述规定以下的由项目经理部审批,由项目保障部(设备部)在公司公布的《设备合格供方明细表》内组织招标采购。
2、车辆购置不论价格高低,一律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统一购买,且必须在山西省太原市或忻州市上户挂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单位名义擅自购置车辆及在外地上户。
3、各单位新购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收集整理好以下资料,交公司设备管理部组入固定资产。
①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②设备合格证;③交接记录;④经公司批准后的《机械设备购置审批表》;⑤正规发票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发票。
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设备的操作人员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参加,在全公司职工中进行招聘,必要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可向社会招聘。
受聘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与公司设备管理部签订《设备使用责任书》,同时交纳500元的履约保证金,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设备操作证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持集团公司颁发的企业内部操作证外,还须持有经地方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操作工作。
任何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均不得更换,否则将按照《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机械(车辆)使用管理单位行政主管和设备管理人员责任。
3、项目保障部(设备部)应对所管设备建立《**项目机械设备实力台帐》(附表二)、固定资产卡片(附表三)和履历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机械设备实力台帐》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任何机械设备未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允许不得封存,对完工项目的闲置设备,各单位必须提前30天书面报公司设备管理部,以便在公司范围内及时调配。
5、设备调遣由设备调出单位按公司设备管理部的《设备调遣通知书》要求负责办理,调入单位配合,费用由调出单位承担。
三、设备的维修及报废处理
1、各单位要随时做好在用和停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附表四)。
单台(套)一次性维修金额在伍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保障部(设备部)提前15天填写《机械设备大修审批表》(附表五),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设备所在单位按批复意见及时组织维修。
修复后将《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费用抵上交公司指标。
维修金额在上述规定以下的由项目经理部审批,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维修,修复后将《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费用列使用单位成本。
2、对确无再修复使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使用管理单位提前30天将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公章后的《机械设备报废审批表》(附表六)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核,呈公司领导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再按公司领导批复意见办理。
经办人必须将报废设备处置收入交公司财务会计部,交款凭证复印件交公司设备管理部。
四、对违规指挥、使用、维修、处置设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
1、《机械设备购置审批表》;
2、《**项目机械设备实力台帐》;
3、《固定资产卡片》;
4、《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5、《机械设备大修审批表》;
6、《机械设备报废审批表》。
七、物资采购阳光招标制度
为了降低成本,有效杜绝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标
1、招标范围
钢材、水泥、木材、油料、土工网、土工布、土工格栅、防水材料、外加剂、锚杆、锚具、支座、钢绞线、周转材料的采购和租赁等。
2、工程开工前,项目保障部先对当地市场进行调查,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表》(见附表),按规定召集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试验、计划、财务等部门领导对已调查的供方进行评审,填写《物资合格供方审批表》(见附表),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3、项目经理部应向三个以上合格供方发出招标邀请,在招标邀请中明确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性能要求及招标时间。
4、在确定的时期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经理和各部室负责人必须参加招标活动,按照部门职责对招标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整个招标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
5、从招标邀请开始到整个招标活动结束,项目保障部必须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情况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必须对项目物资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同纪委监察部共同参与招标活动。
二、报价
1、项目采购实行一购一报价制度,每一次的报价只适用于本次采购。
2、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物资在采购前,项目保障部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报价,报价应为送达工地现场价。
3、对中标单位的每次报价,项目保障部必须分科目汇总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批准单价经保障部部长确认后传真给中标单位。
三、合同
1、项目经理与中标单位(两家以上)按照公司下发的合同范本样式签定采购意向合同。
2、在具体实施采购过程中,项目经理根据已达成意向的中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最终确认的中标单位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性能要求和合同执行期限,但不得约定采购数量,采购数量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3、严格按照项目经理签批并经中标单位确认的单价进行采购和决算。
四、处罚
1、对置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制度于不顾、不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的,按《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同时再对项目经理和保障部部长各处以违规采购物资总额10%的罚款。
2、对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定,擅自提高采购单价,不按约定单价进行采购和决算的,对责任人除了按照《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分以外,再处以提高单价后产生的差额全额的罚款。
3、对不按制度要求签定采购合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员工处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同时再对项目经理和保障部长各处以所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