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docx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docx(24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富阳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
富阳市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陆洪勤(富阳市政府)
副组长:
章强明(富阳市政府办公室)
吴祖仁(富阳市环保局)
成员:
郑延(富阳市发展与改革局)
朱国荣(富阳市经贸局)
何荣华(富阳市建设局)
戴钰虎(富阳市环保局)
张国平(富阳市交通局)
陆淑雯(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姚红光(富阳市风景旅游局)
丁文松(富阳市农业局)
吕丰旻(富阳市林业局)
张祖国(富阳市水利水电局)
办公室主任:
戴钰虎(兼)
副主任:
王忠良(富阳市环保局)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
责任表
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富阳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刘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参加人员:
徐鹏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远(工程师)
戴钰虎
王忠良
陆兴龙
姜燕
审核:
谭湘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祖仁(局长)
第一部分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性质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明确各类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条件等,实现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目标。
第二条规划目的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以生态环境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通过设置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准入门槛,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达到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第三条规划目标
根据富阳市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生态环境要素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全市划分为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设置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的环保准入门槛,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产业的调整方向以及区域环境管理的重点,为促进全市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环境管理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规划期限
基准年:
2005年;
规划年限:
2006~2020年;
近期:
2006-2010年;
中远期:
2011-2020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富阳市整个行政区域,面积1831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4)《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6)《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7)《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9)《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0)《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
(11)《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12)《富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
(13)《富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3-2020年);
(14)《富阳市土地利用“十一五”时期及2020年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目标与布局研究》(2006-2020年);
(15)《富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16)《富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17)富阳市其他相关专业规划。
第七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功能区为依据、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在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度,划定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和禁止准入区域,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有限环境资源的有效调控,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八条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
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统筹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市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国家级、省级规划的细化与落实,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转变需要,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区域发展的内部区位结构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变迁,功能区划要分析这种变迁趋势,体现前瞻性。
与其它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富阳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九条规划成果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说明》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集》
第二章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第十条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综合考虑水环境污染、地质灾害、酸雨敏感性影响,特别是水环境污染对区域的重要敏感性,并赋予相应权重(水环境污染0.5、土酸雨0.25,地质灾害0.25),计算综合敏感性指数,分为极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轻度敏感和一般地区5个等级。
极敏感区:
主要分布在葛溪、松溪、常绿溪、壶源溪、小源溪部分水面及富春江沿岸零星分布,面积2.8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0.16%。
高度敏感区:
主要在富春江除渔业用水区水面、葛溪胥口镇以上、松溪、常绿溪沿岸,面积61.6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3.37%。
中度敏感区:
主要分布在富春江渔业用水区水面、壶源溪、龙门溪、大源溪、小源溪、苋蒲港、新桥江水面,面积52.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85%。
轻度敏感区:
主要为部分乡镇、街道的丘陵山地,面积903.2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9.33%。
一般地区:
主要为部分低山缓坡、河谷平原地区,面积811.2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4.29%。
第十一条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综合考虑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影响、生态系统产品提供等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因子,并进行等权赋值计算综合重要性指数,分为极重要、重要、中等重要、比较重要和一般地区5个等级。
极重要区:
主要分布在富春江水域、“两洞一湖”景区、黄公望森林公园、贤明山、龙门古镇、天钟山、鹿山、杭州国际高尔夫球场、龙门山森林公园局部等区域,面积75.7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2%。
重要区:
主要分布在富春江沿岸风景带、葛溪、松溪、青云浦沿岸、龙门山森林公园大部分、里山南部等区域,面积182.4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9.9%。
中等重要区:
主要分布在富阳市西北山区、富阳市中部丘陵山区和富春江两岸平原地区等区域,面积843.7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6.1%。
较重要区:
主要在永昌、受降、富春、灵桥、大源、环山、常绿、常安的大部分以及渌渚江两岸平原地区,面积572.9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31.3%。
一般地区:
主要分布在湖源大部分以及环山、大源部分地区,面积156.1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8.5%。
第十二条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类原则
规划根据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类原则:
1、禁止准入区(A类)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含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含一、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绝对(核心)保护区以及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这些区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
2、限制准入区(B类)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或极重要、生态环境高度敏感或极敏感,对于维持区域乃至全省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地区。
主要包括绝大部分农业、林业用地,以及在城镇体系规划与工业布局规划中非重点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乡镇。
这些区域以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为主,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规模,禁止新上高污染工业项目。
3、重点准入区(C类)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产业结构与布局相对合理、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
主要为在城镇体系和工业布局规划中需要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人口集聚),且现状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环境质量较好的区域。
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达到功能区要求,且有较强的环境承载力。
4、优化准入区(D类)生态环境敏感性为轻度或中等,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开发历史久、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深,产业结构与布局有待于优化、人口密集、环境容量小、人均自然资源拥有率低的地区。
主要为现状开发密度较高,生态环境承载力正在减弱,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环境质量现状未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区域。
该区是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重点区域,其与重点准入区的主要区别是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第十三条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综合社会经济现状结构布局、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等分析与评价,衔接协调本地区现有的区划和规划,在区域生态环境功能总体定位指导下,按照“十一五计划”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法和小区归类原则,提出本地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将富阳市划分为26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11个、限制准入区4个、重点准入区5个和优化准入区6个。
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面积分别为48.82、1599.53、120.58和62.08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7%、87.36%、6.59%和3.38%。
从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空间分布特征来看:
禁止准入区有11个区块,以零散分布为主,主要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包括部分自然保护小区)等重要保护区域,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现强制性保护。
限制准入区由大面积成片的4个生态环境脆弱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组成。
重点准入区以小范围连片的5个环境容量相对充足、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区块组成。
优化准入区主要由5个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工业园区和城镇工业功能区组成。
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代码与命名详见表1。
表1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代码与命名表
功能区
类别
编号
名称
面积(km2)
禁
止
准
入
区
Ⅱ2-10183A01
富春江饮用水源和河流湿地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67
Ⅱ2-10183A02
葛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4
Ⅱ2-10183A03
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28
Ⅱ2-10183A04
密箭垅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7
Ⅱ2-10183A05
东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9
Ⅱ2-10183A06
万市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2
Ⅱ2-10183A07
向阳水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育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65
Ⅱ2-10183A08
杏梅尖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60
Ⅱ2-10183A09
湖源长叶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4
Ⅱ2-10183A10
洞桥黑麂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73
Ⅱ2-10183A11
万市银杏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7
限
制
准
入
区
Ⅱ2-10183B01
西北部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74.43
Ⅱ2-10183B02
中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4.52
Ⅱ2-10183B03
沿江湿地资源保护和风景名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68.55
Ⅱ2-10183B04
东南部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72.03
重
点
准
入
区
Ⅱ2-10183C01
东北部城镇和工业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41.75
Ⅱ2-10183C02
东洲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7.09
Ⅱ2-10183C03
鹿山城镇和工业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15.22
Ⅱ2-10183C04
新登城镇综合发展和特色工业生态功能小区
31.88
Ⅱ2-10183C05
场口城镇综合发展和特色工业生态功能小区
24.64
优
化
准
入
区
Ⅱ2-10183D01
富春城镇与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56
Ⅱ2-10183D02
新登城镇及工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5
Ⅱ2-10183D03
江南造纸工业及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21
Ⅱ2-10183D04
东洲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33
Ⅱ2-10183D05
永昌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7
Ⅱ2-10183D06
环山特色工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5
表2为以乡镇为单位对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面积的统计。
表2各乡镇街道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面积表
单位:
平方公里
人口(人)
总面积
禁止准入区
限制准入区
重点准入区
优化准入区
万市镇
23232
155.14
2.69
152.45
0
0
胥口镇
17366
67.98
0
64.67
3.31
0
洞桥镇
19630
147.63
3.73
143.9
0
0
永昌镇
10784
49.54
0
46.47
0
3.07
春建乡
8939
44.73
0
44.73
0
0
里山镇
10226
25.43
1.58
23.85
0
0
渔山乡
15156
41.24
8.1
33.14
0
0
受降镇
15608
54.3
2.65
39.32
12.33
0
高桥镇
29349
104.03
0
89.58
14.45
0
湖源乡
14413
127.75
2.78
124.97
0
0
常绿镇
16113
49.31
0
49.31
0
0
龙门镇
7079
27.17
2.2
24.97
0
0
上官乡
8179
27.07
1.79
25.28
0
0
大源镇
35176
104.27
0
98.79
0
5.48
灵桥镇
25608
55.94
0
45.77
0
10.17
环山乡
11710
38.47
1.13
36.09
0
1.25
常安镇
25016
63.31
2.36
60.95
0
0
场口镇
41815
58.36
0.69
33.03
24.64
0
渌渚镇
16458
83.19
0.88
82.31
0
0
新桐乡
13348
47
0.68
46.32
0
0
新登镇
66986
179.92
0.4
145.99
31.88
1.65
东洲街道
37845
73
2.0
46.58
7.09
14.33
鹿山街道
20950
66.3
3.74
47.34
15.22
0
春江街道
24509
36
9.63
10.81
0
15.56
富春街道
116186
104
1.77
76.7
14.97
10.56
合计
631681
1831
48.82
1599.53
121.83
60.82
第三章污染物总量控制
第十四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SO2;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源为点源,包括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
根据富阳市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和环境统计专项核查,2005年富阳市点源COD排放总量为3.84万吨,其中重点污染企业COD排放量3.62万吨,占总量的94.34%,城镇生活COD排放量1415.29吨,占总量的3.68%,规模化畜禽养殖COD排放量758.81吨,占总量的1.98%。
全市点源氨氮排放总量557吨,其中重点污染企业氨氮排放量302.47吨,占总量的54.32%,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235.87吨,占总量的42.36%,规模化畜禽养殖氨氮排放量18.56吨,占总量的3.32%。
全市SO2排放总量1.55万吨,其中重点污染企业SO2排放量1.27万吨,占总量的84.94%。
第十五条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原则
禁止开发区的点源允许排放量为零,所有点污染源必须全部禁止;
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时,以重点开发区为分配重点,其次是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增加新的排放总量分配;
总量控制实行分区分配、分区管理的原则;
公平合理、技术可行、绩效提高的原则。
第十六条总量控制方案
到2010年底,COD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3.84万吨削减到2.69万吨,削减率30%,SO2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1.55万吨削减到1.24万吨,削减率20%。
根据富阳市实际情况,富阳市需进行污染削减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主要集中在富春江沿岸、富阳东南部的优化准入区和限制准入区(见表2),特别是优化准入区中江南造纸工业及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10183D03),具体总量控制方案见表3。
第十七条功能小区新增污染物替代
优化准入区环境功能未实现达标前,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在同一功能小区内1:
1.5替代同类污染物量。
功能小区环境功能实现整体达标后,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在同一功能小区内按照1:
1替代同类污染物排放量。
区域环境功能不达标的重点准入区,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应在同一功能小区内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
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或从处在同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优化准入类功能小区中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
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解决。
区域环境功能达标的重点准入区,建设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可在规划范围内的重点准入、优化准入和限制准入类功能小区间进行1:
1替代。
区域环境功能不达标的限制准入区,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应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
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
表3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主要污染物削减表
功能区
类别
编号与名称
所在区域
面积
(km2)
点源允许排放量(吨)
点源现状排放量(吨)
污染削减总量
(吨)
削减比例
(%)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限
制
准
入
区
Ⅱ2-10183B01
西北部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胥口镇、新登镇、春建乡和渌渚镇全部区域以及万市镇、洞桥镇、永昌镇大部分区域
674.43
379.41
14.67
379.41
14.67
0
0
—
—
Ⅱ2-10183B02
中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受降镇西北部、高桥镇东北部和富春街道南部
184.52
214.76
4.04
214.76
4.04
0
0
—
—
Ⅱ2-10183B03
沿江湿地资源保护和风景名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新桐镇、鹿山街道、春江街道、东洲街道、环山镇、场口镇、渔山镇、里山镇、灵桥镇和大源镇的沿江部分
268.55
1268.16
4.10
1409.06
4.56
140.91
0.46
10
10
Ⅱ2-10183B04
东南部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龙门镇、上官镇、渔山乡、湖源乡,里山镇、大源镇、常安镇
472.03
2048.68
46.39
2276.31
51.54
227.63
5.15
10
10
重
点
准
入
区
Ⅱ2-10183C01
东北部城镇和工业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受降镇中部、富春街道东部与北部、高桥镇
41.75
3910.36
150.23
355.49
150.23
-3554.87
0
-1100
—
Ⅱ2-10183C02
东洲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东洲街道北江以北部分区域
7.09
974.79
3.81
19.49
1.90
-955.30
-1.9
-5000
-100
Ⅱ2-10183C03
鹿山城镇和工业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鹿山街道中部
15.22
1285.69
1.54
51.43
1.54
-1234.26
0
-2500
—
Ⅱ2-10183C04
新登城镇综合发展和特色工业生态功能小区
新登镇、胥口镇南部
31.88
2955.33
26.10
197.02
26.10
-2758.31
0
-1500
—
Ⅱ2-10183C05
场口城镇综合发展和特色工业生态功能小区
场口镇西南部
24.64
1926.58
2.94
192.66
2.94
-1733.92
0
-1000
—
优
化
准
入
区
Ⅱ2-10183D01
富春城镇与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富春街道中东部
10.56
949.17
86.86
1186.46
124.08
237.29
37.23
20
30
Ⅱ2-10183D02
新登城镇及工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新登镇中部
1.65
187.91
31.32
234.89
39.15
46.98
7.83
20
20
Ⅱ2-10183D03
江南造纸工业及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春江街道中北部、大源镇北部及灵桥镇西北部
31.21
10374.49
66.55
31437.83
95.07
21063.35
28.52
67
30
Ⅱ2-10183D04
东洲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东洲街道北江以北及东洲岛部分区域
14.33
210.57
33.00
233.96
41.25
23.39
8.25
10
20
Ⅱ2-10183D05
永昌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松溪流域中上游,主要为永昌镇建成区及工业区范围
3.07
147.86
0.51
211.22
0.64
63.37
0.13
30
20
第四章生态环境功能区分区规划
第一节禁止准入区
第十八条禁止准入区概况
该区域包括11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禁止准入区主要分布在环山乡、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