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0801703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51.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9页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9页
亲,该文档总共4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docx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

 

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

1.1.2项目建设单位

1.1.3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内容及编制依据

1、研究的内容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总投资、筹资方案、效益分析、社会评价和风险对策等。

2、编制的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

(2)2003年中央综治委、中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3)200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的要求

(4)辽宁省综治委、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辽综治委发[2004]3号)有关“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建设”的要求

(5)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6)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地方公检法司设施建设方案编制的通知》

(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明传辽高法计明传(2009)5号《全省法院两庭建设项目编报座谈会》

(9)民用建筑设计有关规范、规程。

1.2项目概况

1.2.1建设地点

1.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包括审判法庭若干、证人等候室、审判人员办公室、旁听人员等候区等。

项目设计似建总面积7240m2。

1.2.3建设期限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完成项目全部工程,达到入驻条件。

即从2010年8月~2012年8月。

1.2.4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即为固定资产投资,共计1665.2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832.6万元,省投资为499.56万元,地方自筹333.04万元。

按照建设进度安排,总投资计划在2010~2012年度年全部投入。

1.2.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建设规模

 

 

 

1.1

占地面积

m2

10272

1.2

建筑面积

m2

7240

2

建设期

24

3

总投资

万元

1665.2

全为固定资产投资

4

资金来源

万元

1665.2

 

4.1

国家投资

万元

832.6

 

4.2

省投资

万元

499.56

4.3

地方财政

万元

333.04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理由和必要性

2.1项目提出的理由和背景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依照法律对弄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行使审判权,它是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和经济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人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审判法庭建设和90年代初“两庭建设”活动,使得人民法院和法庭的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

基层人民法院主要审理一般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同时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等任务。

几十年来,基层人民法院发挥了在基层办案,便利群体诉讼的作用;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发挥了办案主力军的作用;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了法制宣传形式多样化;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建设已实际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基础工作的中心环节。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乡村交通、通讯条件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人民法院发展也较快,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投入财力和物力,使地区法院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休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法院和法庭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增强法院和法庭整体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社会是一项历史性任务。

近年来,在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机关的积极努力下,基层法院和法庭建设得到了加强,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市基层法院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基层法院工作的新形势,对法院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法院法庭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区位于“关外第一市”###市的中心城区,南临渤海之滨,依偎辽西走廊,扼关内外之咽喉。

下辖一乡十街,20个行政村、58个社区,四个工业园区,总面积172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人,全区海岸线长54.5公里,是集山海风光和人文景观于一体的年轻而美丽的海滨城区。

##区人民法院负责全区的案件审判和人民调解工作。

全区人口多,经济和社会活动多,农村人口多,很多居民的法制观念淡漠,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民事案件、经济纠纷较多,服务范围广,服务业务量大。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区法院的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

###市##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楼始建于1989年,距今已有20年,办公面积4000平方米。

由于受当时情况限制,办公楼内审判法庭只有一个,审判用房已远远不能满足审判需要。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

年审理案件在1000-3000件的,执行二类标准,即面积指标7320-8220平方米。

##区人民法院年均案件在1700件以上,并且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现在审判法庭已无法满足审判需要,由于审判庭极度短缺,造成很多案件无法按时开庭,形成积案现象,在社会和百姓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审判法庭用房紧缺,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因此新建###市##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是十分必要的。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加强法院建设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是今后各级审判机关工作的总纲。

基层法院作为法院审判系统的基层组织,与其他基层政法组织优势互补,密切协作,共同担负着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

基层法院发挥了就地办案,便利群众诉讼的作用;发挥了办案主力军的作用;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了法制宣传形式多样化;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现行法治运行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

2.2.2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基层人民法院作为法院机构的基层组织,工作在基层,直接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新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民间纠纷和经济纠纷持续上升,劳务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等新类型的民事案件不断涌现,由于法院设置上的地域性特点,使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平均成本较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有利于人民法院通过就近就地便民的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预防和解决纠纷,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服务力度,满足城乡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城乡经济的顺利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2.2.3加强法院建设是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需要

近年来,各地在积极推进法院机构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法院业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目前各地法院和法庭业务发展不平衡,有的法院和法庭建立后,片面强调硬件建设,没有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有的开展工作很不全面,没有把法院承担的主要职能落到实处;有的开展工作很不规范,在履行职能时不能严格依法办事,甚至超越职权范围,滥用强制手段,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还将动摇基层法院在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和法治机制中的地位,影响到它的进一步巩固和健康发展。

因此,既要加强法院的硬件条件建设,同时又要大力加强法院业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院的职能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建设,促使基层法院各项业务在制度化、规范化中,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2.2.4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是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

基层法院作为基层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对基层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贯彻群防群治的方针,使调解组织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把大量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预防和减少了诉讼案件。

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实现行政决策、建章立制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

因此,加强法院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建设工作的一项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各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刻苦攻坚的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做好这项开创性的工作。

第三章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3.1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市##区人民法院,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832.6万元,省投资为499.56万元,地方自筹333.04万元。

3.2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市##区人民法院。

##区管辖一乡十街,20个行政村、58个社区,四个工业园区,总面积172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人。

###市##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楼始建于1989年,距今已有20年,办公面积4000平方米。

全院共有工作人员82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42人,临时工作人员40人。

法院内高机构有政治处、监察室、督查室、办公室、人民代表联络室、档案室、立案室、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等多个部门。

##区法院虽然院小人少,但辖区内有国家特大型企业葫芦岛锌厂和渤海造船厂,又是###市经济技术开发先行区。

##区人民法院为国有企业和全区经济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区法院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争当人民满意公仆”先进单位和“纠凤”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法制拥军先进单位、少年维权先进单位;###市十大创业团队等光荣称号。

2001、2002年度分别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并于2003年初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先后有多个庭室和个人立功受奖。

##区人民法院负责全区的案件审判和人民调解工作。

全区人口多,经济和社会活动多,农村人口多,很多居民的法制观念淡漠,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民事案件、经济纠纷较多,服务范围广,服务业务量大。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区法院的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

###市##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楼始建于1989年,距今已有20年,办公面积4000平方米。

##区人民法院年均案件在1700件以上,并且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法院每年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目前法院的审判法庭已无法满足审判需要,法院办公楼内审判法庭只有一个,审判用房已远远不能满足审判需要。

由于审判庭极度短缺,造成很多案件无法按时开庭,形成积案现象,在社会和百姓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审判法庭用房紧缺,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上述存在的问题不难看出,##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已经不能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不论从外观形象和内在结构上均不能体现法院的庄严,司法文明,和谐自然。

第四章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4.1建设内容

###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包括审判法庭若干、证人等候室、审判人员办公室、旁听人员等候区等。

4.2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项目的建设要按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当考虑社会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使用,适度超前。

即标准化原则、发展性原则、经济性和适用性原则。

按照上述原则,本法院的建设规划按照基层人民法院一类标准执行,建设一个总建筑面积为7240平方米的标准化审判庭。

1、立案用房350平方米。

2、审判用房5200平方米。

3、执行用房220平方米。

4、审判配套用房1200平方米。

5、辅助用房270平方米。

第五章场址选择

5.1选址

项目选址依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场址选择的原则为:

##区人民法院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项目的建设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好、有利于安全保卫和远离污染源的地点,应避免建设在工业区、商业区和居民区。

项目的建设地点应变选择在公用配套条件良好,供水、供电、供暖、排污等条件比较理想,项目外部配套投资相对较少的地段。

根据以上原则,本项目选址于###市##区锦葫路,位于###市##区教育局和###市##区连湾镇人民政府之间。

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为10272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7240平方米。

5.2场址建设条件

5.2.1交通条件

项目选址所在地位于###市##区锦葫路,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非常完善;##区地理位置优越,区内交通便利。

京沈高速公路、102国道、京哈铁路、秦沈快速客运专线四条国家级交通干道横贯东西,西南距北京410公里,东北距沈阳248公里,闻名世界的天然不冻良港-葫芦岛港坐落于区内,东西毗邻锦州港和秦皇岛港,加之两翼的锦州和秦皇岛机场构成了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葫芦岛长途客运总站、葫芦岛高速铁路北站都位于##区境内。

锦葫公路与京哈公路相连,蔬港铁路与沈山线接轨,102国道与于2009年9月26日建成通车的总长1440余公里的辽宁环渤海滨海公路也在##区内通过,东距锦州机场30公里。

全区海岸线长54.5公里。

##区交通通达性好,区位条件优越。

5.2.2地理水文条件

1、工程地质

地层由上至下分别为粉质粘土、砾砂、中砂、混合花岗岩,厂址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条件,场地类别Ⅱ类,属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适宜建筑。

2、水文地质

场地地下水位稳定,水位平均埋深7.5米-8.4米,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水埋藏可属第四系空隙潜水。

第四系孔隙潜水为场地内的主要地下水,主要埋藏于全新统(Q4)和上更新统(Q3)的砂卵石层中,地下水埋藏较浅,一般不超过8米,雨季时水位可能仅3~5米,水量不丰。

3、地震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本工程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

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及地勘报告,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场地类别为Ⅱ类,特征周期0.35s。

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5.2.3气象条件

###市##区地处沿海,但渤海为内海,所以大陆性气候明显,四季分明。

各地年平均气温在8.2-9.2摄氏度,年平均最高气温在14.3-15.1摄氏度之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2.3-4.0摄氏度,建昌气温处于下限,绥中气温为上限。

葫芦岛地区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

由于本地区属于季风性大陆气候,受大气环流影响,四季降水量分布差异很大。

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不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

项目选址位于南温带亚湿润区季风型大陆性气候。

一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水热同期,雨量集中,年平均气温度8.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10℃,最低气温-26.9℃;七月平均气温24.3℃,最高气温40.7℃,年平均降水量550毫米,多集中在七、八月份。

春季雨水少,增温迅速,多大风,易春旱,无霜期158天。

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44.5千卡/cm2,是我国北方太阳总辐射量最高的地方。

其它有关气象参数为:

夏季极端最高温度40.7℃冬季极端最低温度-26.9℃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28℃冬季采暖室外温度-15℃

夏季平均室外风速3.8m/s冬季平均室外风速3.9m/s

极端最大风速31m/s年平均日照时数2692小时

最大降雪深度17cm基本雪(N=50)0.30KN/m2

基本风压(N=50)0.45KN/m2最大冻土深度112cm

地震基本烈度六度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本工程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

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及地勘报告,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场地类别为Ⅱ类,特征周期0.35s。

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5.2.4基础设施条件

1、交通

项目场址位于城区,可通往市区各处,交通方便。

2、供电

项目用电从附近的市政电网接入,电力供应有保障。

3、供水

项目用水从附近的市政供水管网接入,用水有保障。

4、通讯

高新区已实现了传输数字化的现代通讯网络,已建成移动通信网、互联网,通讯条件良好。

该区移动通讯效果良好,通信线路可从场址附近现有市政设施接入。

5.2.4防洪、防潮、排涝实施条件

建设场区内地形较为平缓,在项目设计的时候,利用自然高差进行防洪和排涝,洪水经过排水沟自然排入雨水排放系统。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场址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良好,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第六章建设方案

6.1设计依据及标准

6.1.1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意图及使用功能要求;

3、根据我国现行的国家和地区的设计规范;

4、相关气象,地质,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6.1.2设计标准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6.2总体规划布局

6.2.1总平面布置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2)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3)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地组织人流和物流;

(4)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功能要求;

(5)根据使用功能特点确定各个功能区域建筑面积比例;

(6)力求做到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减少污染和能耗;

(7)搞好建筑室外绿化。

6.2.2交通组织

道路是联系建筑物和各种活动场所的纽带,要充分考虑交通要求,做到人、车合理分流,将各区域设施整体有机相连,组成便捷、安全的道路网络,既可满足人流疏散,又可满足消防和救护的要求。

1、人流:

工作人员与其他不同人员均设有各自的出入口及独立的交通流线,互不影响及交叉,能很好满足法院的使用功能。

2、车流:

外部公众车流由锦葫路主入口进入法院,并设有公共停车场,内部办公车流由南向道路进入经坡道进入停车场。

3、自行车:

自行车由北入口进入并设有自行车停车棚。

入口东面为内部自行车停车棚,入口西面为内部自行车停车棚。

6.2.4绿化

在总体规划上绿化环境设计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水体和绿化相结合的方式,遵循与所处区域大环境相协调的原则,营造出空间层次丰富,具有现代感的室内外环境。

6.2.5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见表6-1。

表6-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1

用地面积

10272m2

2

总建筑面积

7240m2

2.1

立案用房

350m2

2.2

审判用房

5200m2

2.3

执行用房

220m2

2.4

审判配套用房

1200m2

2.5

辅助用房

270m2

3

容积率

0.7

6.3建筑方案设计

6.3.1设计理念

建设地块位于城区中心,基本要求是:

建筑方案总体设计理念紧紧把握“司法公开、公正、公平与法律的神圣”这一中心主题,创造符合时代精神面貌的现代化法院建筑,并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统一。

6.3.2设计要求

法院的设计应符合坚固、安全、方便使用、功能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应根据建设规模要求和基地环境及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设计,并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要求相应,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经济适用,法院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人民法院法庭的房屋建筑和集散场地、停车场地、绿化用地的总体布局,要体现司法文明,和谐自然。

人民法院法庭审判法庭用房和办公用房统筹建设的,在布局上要以审判法庭为中心,分区布置。

人民法院法庭建筑应按其规模及其功能,设置相应的出入口及门厅。

审判法庭建筑应分另设置法官专用通道、被羁押人专用通道和其他人员的公用通道,保证各类人员各行其道,互不干扰。

法官专用通道净宽宜为1.5-1.8米;公共通道的宽度按实际需要确定,候审、集散和其他人流多的地方,通道净宽不应少于4米。

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独任法庭的空间设计,应考虑旁听的人员较多的特点,满足法庭布置的需要。

大法庭净高不应低于6米、净宽不宜少于18米,中法庭的净高不应低于4.5米,净宽不宜少于10米,小法庭的净高不应低于4米,净宽不宜少于8米,独任法庭的净高不应低于3.2米,净宽不宜少于7.5米。

人民法院法庭建筑应体现法庭特点,其装修标准应略高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同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标准。

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独任法庭的内装修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布置的有关规定,并满足采光、隔音和音响效果的需要。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羁押室装修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的要求。

人民法院法庭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独任法庭审判区照度不应低于150LX,旁听区照度不应低于100LX。

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独任法庭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和工作要求,可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未设空气调节系统的,可配置机械通风设备。

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独任法庭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0dB,空气隔音标准应大于45dB。

人民法院法庭建筑应按人民法院网络建设有关规定及智能化管理的需要,敷设线路,预留接口。

6.4结构设计

6.4.1设计依据

1、《建筑工程抗震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5)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建筑桩基设计规范》(JGJ94-9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