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可研报告补充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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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可研报告补充材料
CDXGZH-12-3
(1)
四川省九龙县小沟河一级
杉平水电站
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材料
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二○○四年十二月
按干孜州计委要求,九龙县小沟河杉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专家组,于2004年12月13日在成都市对《四川省九龙县杉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估,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对《报告》补充如下:
一、《水文》
1.评估意见
(1)补附安顺场站年最大流量频率曲线;
(2)补列安顺场站分期洪水成果表;
(3)简要补充说明工程所在河段的冰情特性。
2.调整内容
(1)安顺场站年最大流量频率曲线如下:
(2)安顺场站分期洪水成果见表1-1。
(3)流域地处川西高原,西接青藏高原东南缘,具有气温低、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降雪时间长等特点。
由于冬季气温较低,易形成冰冻。
但是,由于河流比降大,水流速度快,一般除河岸边有结冰外,河流主槽无结冰现象。
闸坝挡水壅水后,库内水流速度减缓,冬季库区水面可能有结冰出现,只要采取适当的运用方式,不会影响水电站运行及闸坝安全。
安顺场水文站分期设计洪水成果表
表1-1
分期
均值
Cv
Cs/Cv
P=5%
P=10%
P=20%
P=50%
1月
24.5
0.13
2
30.0
28.7
27.1
24.4
2月
20.1
0.13
2
24.6
23.5
22.3
20
3月
18.8
0.14
3
23.3
22.2
21
18.7
4月
29.9
0.3
3
46.6
41.9
36.8
28.6
5月
73.0
0.4
2.5
128
112
95.1
68.2
6~9月
250
0.4
5
450
380
311
219
10月
98.8
0.27
3
148
134
120
95.2
11月
51
0.16
3
65.4
61.8
57.6
50.4
12月
33
0.14
2
41
39.0
36.8
32.8
二、《工程占地》
1.评估意见
(1)工程永久占地44.98亩,其中林地12.07亩,荒地32.91亩。
应说明属何种林地、何种荒地。
(2)工程临时占地共124.73亩,其中灌木林地19.22亩,河滩地105.51亩。
说明河滩地类型。
(3)工程占地费用计算:
①编制依据(4)已被1999年新颁的“实施办法”取代,应按新文件计算补偿费用;②工程占地费用有误,应重新计算。
2.调整内容
(1)根据工程总布置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和临时设施占地)共计169.71亩,其中永久占地较少,为44.98亩,临时占地为124.73亩。
各类工程占地不涉及人口搬迁和专项设施,只涉及少量灌木林地和荒草地。
推荐方案工程占地见表1-2。
工程占地面积表
表1-2
项目
单位
合计
河滩地
荒地
灌木林
一、永久占地
亩
44.98
32.91
12.07
二、临时占地
亩
1.渣场占地
亩
51.42
51.42
0
2.生活福利用房
亩
5.68
3.90
1.78
3.辅助企业系统
亩
25.13
20.44
4.69
4.公路
亩
42.50
29.75
12.75
小计
亩
124.73
105.51
19.22
三、合计
亩
169.71
138.42
31.29
经调查,各类工程占用的灌木林地林木蓄积量较少,小于2m3/亩,且多为山杨、杜鹃等树种,胸径一般小于20cm;工程占用的荒草地,从未耕种过,仅长有零星野草;工程占用的河滩地为常年洪水位以下土地,从未耕种过。
(2)工程占地处理费用估算
①编制的依据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全国九届人大4次会议修订);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1996);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6号);
《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1994]47号);
《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川府发[1987]150号);
《关于加快水电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01]18号)。
②工程占地费用
工程占地涉及九龙县洪坝乡,据该乡2001~2003年资料统计,三年平均粮食亩产量为273kg/亩(土豆、荞麦和玉米),每公斤粮食综合单价1.8元,每亩产值492元,再加上10%附作物收益,每亩耕地的产值为542元。
永久占用耕地征用及安置补助费之和按耕地亩产值的10倍计,为5420元/亩;
永久占用荒地补偿按耕地补偿的一半计,即2710元/亩;
永久占用灌木林地补偿按耕地补偿的一半计,即2710元/亩。
灌木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按3000元/亩计。
临时占用土地补偿单价:
本工程总工期26个月,跨3个年度,则灌木林林地租用费为813元/亩,林木补偿费按3000元/亩计。
有关税费:
灌木林森林植被恢复费: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灌木林森林植被恢复费取3元/m2,即2000元/亩。
根据以上单价和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程占地补偿总费用为30.42万元,其中永久占地费用15.37万元,占总费用的50.50%,临时占地费用7.33万元,占总费用的24.10%,独立费用1.46万元,占总费用的4.8%,预备费4.83万元,占总费用的15.88%,有关税费6.26万元,占总费用的20.58%。
工程占地费用估算表详见表1-3。
工程占地补偿费用估算表
表1-3
序号
项目
单价
数量(亩)
金额(万元)
备注
一
永久占地
15.37
1
灌木林地征用及安置补助费
2710元/亩
12.07
3.27
2
荒地征用及安置补助费
2710元/亩
31.29
8.48
3
灌木林林木补偿费
3000元/亩
12.07
3.62
二
临时占地
7.33
1
灌木林地租用费
813元/亩
19.22
1.56
租用3年
2
灌木林林木补偿费
3000元/亩
19.22
5.77
三
独立费用
1.46
1
勘测设计费
一~二之和的2%
0.45
2
实施管理费
一~二之和的2%
0.45
3
监理费
一~二之和的2%
0.45
4
技术培训费
一~二之和的0.5%
0.11
四
预备费
一~三之和的20%
4.83
五
有关税费
6.26
1
灌木林森林植被恢复费
2000元/亩
31.29
6.26
总计
30.42
三、《投资估算》
1.审查调整说明
四川省九龙县杉平水电站工程投资估算于2004年9月完成,上报工程静态总投资11263.79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总投资6626元,工程总投资11971.52万元。
现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估算调整为:
静态总投资11371.70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总投资6689元,工程总投资12087.16万元。
2.调整内容
根据可研报告审查会专家组评估意见,对投资估算进行了调整,其调整的内容如下:
(1)水泥考虑部分大厂水泥,原价调整为280元/t;
(2)取费费率调高一档;
(3)调整块石单价及征地费用。
3.调整估算
根据以上各项调整:
工程静态总投资调增107.91万元
建设期还贷利息调增7.73万元
工程总投资调增115.64万元
调整后的总估算表,分年度投资估算表及总估算对照表分别见表1-4、1-5、1-6。
工程总估算表
表1-4单位:
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投资
设备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部分(%)
甲
枢纽工程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5549.60
5549.60
53.68
一
挡水工程
1268.65
1268.65
二
引水工程
2640.73
2640.73
三
发电厂工程
464.00
464.00
四
房屋建筑工程
93.24
93.24
五
交通工程
180.00
180.00
六
其他工程
173.26
173.26
七
编制年价差及相应税金
729.72
729.72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316.47
2082.71
2399.18
23.21
一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96.47
1652.71
1749.18
三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220.00
430.00
650.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625.92
172.49
798.41
7.72
一
挡水工程
23.20
137.95
161.15
二
引水工程
426.84
25.80
452.64
二
发电厂工程
1.55
8.74
10.29
三
编制年价差及税金
174.33
174.33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591.71
591.71
5.72
一
导流工程
15.35
15.35
二
交通工程
246.90
246.90
三
房屋建筑工程
80.35
80.35
四
其他临时工程(3.5%)
239.55
239.55
五
编制年价差及相应税金
9.56
9.56
第五部分其他费用
999.01
999.01
9.66
一
建设管理费
481.51
481.51
二
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48.55
48.55
三
科研勘设费
380
380.00
四
其他
88.95
88.95
一至五部分合计
7083.70
2255.20
999.01
10337.91
100
基本预备费
1033.79
静态总投资
11371.70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还贷利息
715.46
总投资
12087.16
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期内静态投资
11371.70
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期内总投资
12087.16
乙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基本预备费
静态总投资
价差预备费
总投资
甲+乙
合计
工程静态总投资
11371.70
总投资
12087.16
分年度投资表
表1-5单位:
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合计
建设工期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1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5549.6
1553.88
3052.3
943.42
2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399.18
959.67
1439.51
3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798.41
359.31
439.1
4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591.71
504.38
46.54
40.79
5
第五部分其他费用
999.01
499.54
299.7
199.77
6
一至五部分合计
10337.91
2557.8
4717.52
3062.59
7
基本预备费
1033.79
255.78
471.75
306.26
8
静态总投资
11371.7
2813.58
5189.27
3368.85
9
价差预备费
10
建设期还贷利息
715.46
59.72
232.12
423.62
11
总投资
12087.16
2873.3
5421.39
3792.47
12
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期内静态投资
11371.7
2813.58
5189.27
3368.85
13
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期内总投资
12087.16
2873.3
5421.39
3792.47
工程总估算比较表
表1-6单位:
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上报估算
调整估算
增或减(-)
备注
甲
枢纽工程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5485.68
5549.60
63.92
一
挡水工程
1254.77
1268.65
13.88
二
引水工程
2629.57
2640.73
11.16
三
发电厂工程
460.64
464.00
3.36
四
房屋建筑工程
93.24
93.24
五
交通工程
180.00
180.00
六
其他工程
173.26
173.26
七
编制年价差及相应税金
694.20
729.72
35.52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399.18
2399.18
一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749.18
1749.18
二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650.00
650.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798.41
798.41
一
挡水工程
161.15
161.15
二
引水工程
452.64
452.64
三
发电厂工程
10.29
10.29
四
编制年价差及税金
174.33
174.33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597.94
591.71
-6.23
一
导流工程
14.82
15.35
0.53
二
交通工程
256.38
246.90
-9.48
三
房屋建筑工程
79.84
80.35
0.51
四
其他临时工程(3.5%)
237.59
239.55
1.96
五
编制年价差及相应税金
9.31
9.56
0.25
第五部分其他费用
958.60
999.01
40.41
一
建设管理费
441.58
481.51
39.93
二
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48.55
48.55
三
科研勘设费
380.00
380.00
四
其他
88.47
88.95
0.48
一至五部分合计
10239.81
10337.91
98.10
基本预备费
1023.98
1033.79
9.81
静态总投资
11263.79
11371.70
107.91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还贷利息
707.73
715.46
7.73
总投资
11971.52
12087.16
115.64
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期内静态投资
11263.79
11371.70
107.91
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期内总投资
11971.52
12087.16
115.64
乙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基本预备费
静态总投资
价差预备费
总投资
甲+乙
合计
工程静态总投资
11263.79
11371.70
107.91
总投资
11971.52
12087.16
115.64
四、《经济评价》
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对“杉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进行了调整。
(1)杉平水电站装机容量1.7万kW,保证出力0.36万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0.8772亿kW·h,估算调整后工程静态总投资11371.7万元,单位千瓦投资6689元,单位电能投资1.296元,单位经济指标优越。
(2)以杉平水电站作为一个独立项目进行的国民经济评价,其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5.7%,经济净现值4792.7万元,说明本工程的建设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3)按贷款偿还期不超过18年和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10%,测算的杉平电站平均上网电价为0.219元/(kW·h),在石棉电力市场具有竞争力。
(4)本电站财务指标优越,按平均上网电价为0.219元/(kW·h)测算,投资回收期为11.0年,投资利润率7.5%,投资利税率8.4%,资本金利润率为25.1%,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4.7%,盈利能力较强。
敏感性分析表明,本工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本电站具有较强的借款偿还能力,各项财务评价指标优于国家规定。
说明兴建杉平水电站在财务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它的兴建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满足用户用电要求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建议抓紧建设。
估算调整后,杉平水电站主要经济指标详见表1-7。
五、另外
附:
(1)四川富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九龙汇泉电力有限公司并入公司电网运行的批复》;
(2)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函),甘环函〔2004〕57号《关于对九龙县小沟河一级电站(杉平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利局,甘水函〔2004〕31号《关于九龙县小沟河杉平水电站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复函》。
杉平水电站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补充)
表1-7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总投资
万元
12104.2
2004年价格
1.1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1371.7
1.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715.5
1.3
流动资金
万元
17.0
2
平均上网电价
元/(kW·h)
0.219
3
发电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51868.5
4
总成本费用总额
万元
25417.4
5
销售税金附加总额
万元
236.0
6
发电利润总额
万元
26215.1
7
盈利能力指标
7.1
投资利润率
%
7.5
7.2
投资利税率
%
8.4
7.3
资本金利润率
%
25.1
7.4
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10.6
所得税后
7.5
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ic=8%)
万元
2501.4
所得税后
7.6
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
14.7
所得税后
7.7
资本金财务净现值(ic=10%)
万元
1715.4
所得税后
7.8
投资回收期
年
11.0
8
清偿能力指标
8.1
借款偿还期
年
18.0
8.2
资产负债率
%
70.0
最大值
9
经济内部收益率
%
15.7
10
经济净现值(is=10%)
万元
4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