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种单体孤峰及散点石。
按其单位石料体积(取单体长、宽、高各自的平均值乘积)乘以石料比重计算。
八、塑假石山的工程量按其外围表面积以“m2”计算。
九、堆砌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l/3,以体积计算。
十、钢骨架制作、安装按“t”计算。
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
说明
一、园林景观(园林小品)是指园林建设中的工艺点缀品,其艺术性较强、要求高;包括堆塑装饰和小型预制钢筋混凝土水磨石及竹、木、金属构件和一些石作小品等小型设施。
二、园林景观定额所用木材按一、二类木种编制,设计若用三、四类木种,其制作安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
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如需烘干,其烘干费用另行计算。
本定额木材以刨光为准,刨光木材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如糙介不刨光者,木工乘以系数0.5,方材用量改为1.05m3,其他不变。
三、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壁画面、塑木纹、塑树头等子目,仅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抹灰底层,基层材料均未包括在内。
四、塑松棍是按一般造型考虑,若艺术造型(如树枝、青松皮、寄生等)应另行计算。
五、塑黄竹、松棍每条长度不足1.5m者,合计工日增加50%,如骨料不同,可作换算。
六、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设计要求弧形或圆形者,人工增加30%,其他不变。
七、预制构件(除原色木纹板外)按白水泥考虑,如需要增加颜色,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8%计算。
八、水磨石飞来椅凳脚按素面考虑,如需装饰另行计算。
九、金属构件为黑色金属,如为其他有色金属应扣除防锈漆材料,人工不变。
黑色金属如需镀锌,镀锌费另计。
十、喷泉定额是指在庭院、广场、景点的喷泉安装,不包括水型的调试及程序控制调试的费用。
管架项目适用于单件重量在100kg以内的制作与安装,并包括所需的螺栓、螺母的价格。
木垫式管架,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的安装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弹簧式管架,不包括弹簧本身价格,其费用应另行计算。
喷头安装是按一般常用品种规格进行编制的,如与定额品种规格不同时,可另行计算。
喷泉给排水的管道安装、阀门安装、水泵安装等给排水工程,可按设计要求,套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子目。
水泵网如用不锈钢材料,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用量不变,价格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壁画面、塑木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塑松棍、皮,塑黄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墙柱面镶贴玻璃钢竹节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塑树桩按“个”计算。
五、水磨石景窗、水磨石平板凳、水磨木纹板、非水磨原色木纹板、飞来椅、预制混凝土花色栏杆、金属花色栏杆、PVC花坛护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木制栏杆按“m3”计算。
七、柔性水池按“m2”计算。
八、草屋面、树皮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九、木花架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金属构件按“t”计算。
十一、木制花坛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二、石桌、石凳、石灯笼、塑仿石音箱按“个”计算。
十三、管道支架按管架型式以“t”计算。
十四、喷头安装按不同种类、型号以“个”计算。
十五、水泵网安装按不同规格以“个”计算。
第四章土石方、打桩、基础垫层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石方、打桩、基础垫层。
混凝土基础与混凝土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
15cm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查阅《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三、人工土方:
1.人工挖土方最大深度按4.Om计算,超出4.O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深范围的土方,每增加l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在挡土板下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20,在群桩之间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25。
3.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高差平均相差士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
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其定额乘以系数1.18。
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湿土排水可套用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5.干土、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如果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6.挖地槽底宽在3.0m以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者,套用挖土方定额。
四、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套用定额乘以下表系数。
坡度(%)
5至10以内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厚度小于30cm挖土时,推土机、铲土机定额乘以系数1.20。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定额乘以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工料费,另行计算。
5.土石方爆破工程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相应子目计算。
五、打桩工程:
1.预应力管桩按成品构件编制。
2.人工挖孔桩挖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孔深套用定额。
挖孔桩护壁不分现浇或预制,均套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
3.人工打桩按木桩长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木桩防腐费用按实计算。
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乘以系数1.25。
六、人工凿岩石应按岩石分类,根据岩石不同硬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七、人工翻挖路面,人工翻挖平石、侧石定额已综合了机械翻挖。
八、基础垫层
1.垫层材料的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2.毛石灌浆如设计砂浆标号不同时,砂浆标号进行换算。
3.碎石、砂垫层级配不同时,砂石材料数量进行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0m所围的面积计算。
2.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沟底至设计室外地坪。
如原地面平均标高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cm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3.地槽长度: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分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4.地槽、地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认根据施上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土壤类别
放坡系数
放坡起点深度(m)
一、二类土
1:
0.5
1.20
三类土
1:
0.33
1.50
四类土
1:
0.25
2.00
5.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如需加工作面,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若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l)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垫层,需支模板时,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
(2)砌筑毛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
(3)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时,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
(4)支挡土板时,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每边各加10cm计算。
6.土石方的体积,按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淤泥、流砂按实际计算。
运土石方按虚方计算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8。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数1.1。
4.机械挖土方深度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下表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m)
放坡系数k
坑内挖掘
坑上挖掘
一、二类图
1.20
0.33
0.75
三类土
1.50
0.25
0.5
四类土
2.00
0.10
0.33
三、打桩工程: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增0.50m计算。
3.人工挖孔桩的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以孔深以“m3”计算,孔深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挖淤泥、流砂、人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m3”计算。
4.人工挖孔桩、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m3计算。
护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
5.圆木桩材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稍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料已考虑在定额内。
四、人工凿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垫层:
1.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嵌人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带型基础的垫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计算,独立柱基间按基底净长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
2.地面垫层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3.塘渣垫层工程量按实计算。
第五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砖墙砌筑是以内、外墙划分的,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等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二、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划分:
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基础与墙身采用不同材料,不同材料的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土30c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的分界线为界,超过土30cm时仍按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三、定额中砖的用量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及砂浆用量应作调整。
四、砖墙定额中已包括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五、本定额所列砌筑砂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标准砖、多孔砖、土青砖等砖墙,墙厚大于1/2砖的,如设计采用M2.5砂浆砌筑,除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换算外,每10m3砌体另增加水泥用量11kg。
六、砖旋、砖过梁、腰线、砖垛、砖挑檐等砌体,除注明外,均并人墙身内计算。
七、马头墙砌筑工程量并人墙体工程量计算,每座马头墙增加砌筑人工0.5工日和架子费用20元。
马头墙涉及的钢筋混凝土挑梁套用本册钢筋混凝土章节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抹灰套用相应的抹灰定额子目。
八、砌体钢筋加固和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等按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及规定计算。
九、异形砖柱是指断面形状不是矩形的砖柱。
十、本定额涉及节能墙体砌筑材料为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如实际使用其他砌体材料的,可参照建筑工程相关节能定额子目。
1、多孔砖、实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实心(普通)砖作为导墙砌筑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相应定额。
2、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定额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
3、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墙端与混凝土柱或墙等侧面交接处,除自保温墙外,定额是按预留柔性材料嵌缝所需缝隙进行编制,如实际砌块砌筑粘结剂直接连接的,换算砌块单价,参照土建节能定额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采用粘结剂砌筑的相应定额。
4、柔性材料嵌缝定额已包括两侧嵌缝所需用量,其中PU发泡剂的单侧嵌缝尺寸按20mmx25mm考虑,如实际与定额不同时,PU发泡剂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用量不变。
十一、除定额单列子目以外的各类砌体按直性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1.10,砖(砌块)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条形砖基础、毛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面积乘以长度计算。
长度:
外墙砖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净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其余基础按基础底净长计算。
按基底净长计算后应增加的搭接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计算条形砖(石)基础长度时,附墙垛凸出部分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
附墙垛折加长度L按下式计算:
L=ab/d式中a、b―附墙垛凸出部分断面的长、宽;d―砖(石)墙厚。
三、计算条形砖基础工程量时,两边大放脚体积合并计算,大放脚体积=砖基础长度x大放脚断面积,大放脚断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等高式:
S=n(n+l)ab
间隔式:
S=Σ(a×b)+Σ(a×b/2)
式中n:
放脚层数;a、b―每层放脚的高、宽(凸出部分)。
注:
标准砖基础:
a=0.126m(每层二皮砖)b=0.0625m
四、独立砖柱基础工程量按柱身体积加上四边大放脚体积计算,砖柱基础工程量并入砖柱计算。
四边大放脚体积V按下式计算:
V=n(n+1)ab〔2/3(2n+1)b+A+B〕
式中A、B―砖柱断面积的长、宽,其余同上。
项目
砖规格(长×宽×厚)
墙厚(砖数)
1/4
1/2
3/4
1
1.5
2
标准砖
240×115×53
53
115
178
240
365
490
多孔砖
240×115×90
115
240
365
490
五、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下表计算:
使用地方砖时,其人工、材料按实调整,墙厚在一砖以内的,按砖的尺寸计算;墙厚在一砖以上的,按砖的尺寸加每个灰缝1cm计算。
六、墙身高度:
1.外墙:
沿口外墙高度算至其中心线的屋面板或椽子顶面;坡屋面无沿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墙内外有天棚且墙不砌到顶者算至天棚面加高10cm;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压顶底。
2.内墙:
无天棚者,算至屋面板(或楼板)顶面;双面有天棚不砌到顶者,按天棚面加高10cm,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
3.框架墙:
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高计算。
4.山墙:
算至山尖的1/2高度计算。
七、墙身长度: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八、砖柱:
柱基和柱身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
九、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十、地沟的砖基础和沟壁,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地沟定额。
十一、空斗墙的门窗和过人洞口、墙角、梁支座等的实砌部分和地面以上、圈梁或板底以下三皮实砌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应并人空斗墙内计算;砖垛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套实砌墙相应定额;设计要求实砌的窗间墙、窗下墙的工程量另计,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十二、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外形体积计算工程量并人所附的砖墙内,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1m2以内的孔道体积,孔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应扣除每个面积大于0.1而的孔道体积,孔内抹灰按零星抹灰计算。
附墙烟囱如带有瓦管、除灰门,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三、石墙、空心砖墙按图示尺寸计算。
十四、计算砌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以及每个面积在0.3扩以上的孔洞和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平行嵌人时所占的体积;但防潮层及承台桩头、屋架、擦条、梁等伸入砌体的头子、钢筋混凝土过梁板(厚7cm内)、混凝土垫块、沿油木、木砖等所占体积不扣;凸出墙身的窗台、1/2砖以内的门窗套、二出檐以内的挑檐等的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身的统腰线、1/2砖以上的门窗套、二出檐以上的挑檐等的体积应并人所依附的砖墙内计算。
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现拌混凝土、现浇商品混凝土(泵送)、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场外汽车运输、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和钢筋制作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