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的使用规则.docx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桥式起重机的使用规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规则
通用桥式起重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通用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的使用规则
通用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应遵循如下规则: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结构和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对起重机独立进行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按照规定条件加足润滑剂,对润滑机具做好防尘防水保护。
3)每班开动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管筒上的绳尾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跳槽现象;
3各机构制动器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检查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可靠的保证额定起重量的1.25倍载荷安全的上升和下降制动。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和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起重机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与噪声;
4)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板至零位,关好各个门开关,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5)起重机起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
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S;运行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不小于3S;大起重量的桥式起重机,各档转换时间在6~18S;或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起动。
6)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中的“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载荷不吊;(按定期时间,每年要检测和试验超载限制器的安全情况,必须有效)
2指挥信号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或大雾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拴挂工件直接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刃口物件没有钢丝绳防切断的保护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或水中的物件不吊;
10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7)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者载荷在量大额定起重量时)应在重物吊离地面或支承物约0.2m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是否正常,确认可靠后继续起吊。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
要保持被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9)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0)操件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动行时;
2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下不清楚时;
3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时;
11)严禁起重机悬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起重机在吊着重物时,操作司机和起重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或走台上行走,也不允许从事检修。
13)对双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开到接管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不准带挂吊索。
14)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必须一个一个单独工作,以避免两钩相碰。
15)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之间必须保持>1.5m的距离,以防碰撞。
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
16)禁止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双机抬吊时,要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载荷,并由精通专业技术的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指挥。
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规定为该额定起重量的85%
17)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
18)电器各种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
19)起重机在动行中电气设备应注意的问题:
1电机有无过热、异常振动和噪声;
2配电箱起动器有无异常噪声;
3电动机轴,电磁盘有无过热现象;
4变频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导线有无松动及摩擦现象;
6若发生故障,如电动机过热、异常噪声、线路和配电箱冒焑等,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二、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点
为了确保起重机的可靠性,并能充分发挥出最大的工作效能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及实现文明生产,操作和维修工人均需要掌握它的操作与维修知识。
在日常工作中操作人要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1、安全注意事项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有以下注意事项:
1)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4)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起重机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在正常情况下,起重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
捆绑不牢,物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0.2m以上,如要越过障碍物时,必须过障碍物0.5m高。
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10)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11)不许在被吊起重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
12)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的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监护。
13)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14)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15)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方法。
16)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17)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18)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三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19)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20)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无误后,方可起吊。
21)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22)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
2、操作者应知
1)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自已所操纵的起重机做到全面了解其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而且还要经常检查、及时保养,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如有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维修部门反映。
2)操作者要对车间及工作场地的生产过程和特点有全面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和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出起重机的性能和提高工作效率及减少事故。
一般情况下,操作者要严格根据指挥人员手势进行操作,但有时则不能机械地按指挥人员手势去作。
例如:
翻转工作时,在全面了解到指挥人员的意图后,还要机动灵活地掌握住有利的时机,使之准确而又迅速地完成翻转工作。
3)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物品。
4)要熟悉挂钩工的信号、手势和哨音。
信号不明确时不能操作,随时都要注意地面人员所发出的信号,以免信号突然改变造成事故。
5)当挂钩工发出信号与操作者的想法不一致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没有问题,才能进行操作。
但挂钩工虽已发出信号,却没有注视吊物时,才能操作。
6)有的指挥人员站立于两个物件之间进行指挥时,一定要发出信号使之离开,但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处于此种位置指挥时,操作要特别小心,以免物件摆动碰伤指挥人员。
7)多人挂钩时,操作者只听从事先规定的指挥人员的信号,但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要立即停止。
8)开始操作之前,首先要了解车上是否有人,轨道上或轨道附近是否有障碍物,是否可能和邻车相碰,邻车上是否有人在维修,另外,还要把吊运物件的大小、轻重、形状都看好,使之对在运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有一个大致的估计,这样,即使运行中发生问题,思想上也是有所准备的,不致临时手忙脚乱。
在接近邻车及发现运行线路上有人时,均须发出信号。
9)对地面的工作情况有不同意见时,不要先操作,等发出信号使指挥人员检查之后再次给出信号时,才能升降或开车,如果确认将要发生问题,即使再次操作信号已发出,也不要操作,直到消除隐患为止。
10)下列情况均须发出信号:
大、小车的起动和停止,接近邻车或上、下层起重机,开始起升或下降。
吊物或吊钩接近人时。
11)控制器手柄应按规定进行扳转。
在机构停止运转之前,禁止将控制器手柄突然转到反方向。
在升、降重物时,出不允许剧烈地改变起升或下降的速度,以免引起车体的振动。
如果控制器手轮被卡住,应立即拨动紧急开关或按动总停止按钮。
12)在大车或小车接近一端时,车速要缓慢。
13)在用两台起重机同时吊运一个物件时,首先要了解它的重量是否已超过单车的额定起重量,如超过,要注意使每台起重机承受的载荷都在其额定的起重量范围内,并对指挥人员的手势和周围环境,都要照顾到。
14)在起吊物件时,必须使吊钩处于物件的正上方。
只有这样,才能平稳而准确地吊起物件,并能防止钢丝绳由滑轮槽中脱出或损坏滑轮轮缘。
15)校正吊钩对吊物的重心位置时,操纵大车比较容易,因为吊钩下于操作者的正前方,而操纵小车就不同,既要一面起吊钩,又要观察绳索两边的受力情况,如绳索先后受力的情况出现,说明吊钩与物件重心有偏斜,应把小车往绳索先受力的一端移动,在绳索全部受力均匀后再慢慢点车,待物件全部离开地面,方可加速运行速度,决不允许突然起吊。
在被吊物件接近地面时,也要慢落,最好是物件接近地面的速度为零。
这样的操作可使工件不受损坏或引起变形。
同时出不会引起桥架的振动或变形。
16)有时有工作中需要连续点车才能完成其工作过程,此时操作者要对其工作的全面要求有所了解,并做到和指挥人员的密切配合,点车的快慢,要依据指挥人员的手势来确定,不能主观设想,因为下面指挥人员最清楚实际情况,尤其是设备装配时,表现最为明显。
17)在被吊物件远离目的地须同时开动大、小车时起车要慢,中间要快速行驶,并对大、小车(或吊钩)同时操作。
待吊物接近目标时,要提前减速,不允许快速到达目标而突然停车,否则,工作将发生很大的摆动,同时出使车轮和轨道迅速磨损,传动机构受到冲击,既降低了起重机的寿命出容易造成事故。
18)吊动司机室一侧的工作,应先把小车开到安全道上,然后开动大车,不要直接就开动大车,因为司机室影响视线,容易造成事故。
19)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有两钩换用时,不允许利用上升限位做为停钩的手段,也不允许在主、副钩达到相同高度时再一齐开动两个钩,更不允许在开动主、副钩翻转物体的同时再开动大车或小车,否则,都可能引起钩头落地或吊物脱钩事故。
20)禁止主副、钩同时吊运一个物件时,不许两钩一齐开动。
21)不工作的吊钩要升到上限位置,而且不允许吊着任何物件。
22)对外来的声响,要随时注意倾听和分析判断,如属于机构(机械、电气)方面的,要判断其轻重程度。
并结合当时物件所处的状态,决定是否立即停车或暂缓停车停车后,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23)无论升降或开车与否,只要有人在呼叫,都要立即停车或观察,以防发生事故。
24)在多人共同捆绑或吊挂物件时,必须要全面看到每个人确已工作完毕,才能再看指挥人员的信号。
如果认为捆绑或吊挂方法不合乎要求,或可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危险,不要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还有,由于地面工作人员工作不熟练,多次捆绑挂钩都不成功,此时一定要耐心而积极地提出整改意见,决不要急躁或不耐烦,更不要没有得信号就升降或开车,操作中,要做到稳、准快和安全。
所谓稳,就是起动、制动无冲击现象,吊钩不摆动,准:
就是能把吊物平稳地吊起来,并正确地运行,而且能准确地停放到指定地点。
快:
就是能使多机构同时进行工作,安全,即是能合理地操纵设备,不发生任何人身或设备事故。
25)吊运液态金属或特别笨重的物件,禁止升降与小车移动或大车移动同时操作。
26)禁止利用快速下降重物撞击其他物件和用车体碰撞邻车。
27)同一轨道上的各起重机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m以上。
28)有电缆卷筒,随时注意电缆卷筒上的卷绕和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卷绕情况,以免互相重叠损坏电缆而发生事故。
29)当班工作结束后,应把空钩升到上限位置,小车开到司机室的一侧,大车开到梯子口,控制器手柄板到零位,切断电源,然后清扫和擦净设备及检查各机构的外部情况,最后做好交接工作。
30)接班者,必须带好必要的检查工具,待起重机在梯口停稳后再上车,交班者,要详细介绍本班的工作情况,并一同检查和试验。
31)检查时,先拉下总开关,然后检查制动器的各部联接情况,制动带的磨损,以及制动轮的接触情况,制动轮是否过热和表面是否有油污,液压或液压电磁推杆松动闸器是否渗油,漏油钢丝绳的缠绕及端部紧固情况,滑轮、吊钩、横梁和取物装置有无异常现象,外露齿轮的啮合情况,滑线与滑块的接触,控制手轮灵活性,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车上有无物品,最后把控制器手柄放在零位,门、舱关好,再送电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和上升限位开关的灵敏性,以及大、小车的运行情况和终端限位开关的准确性。
32)上述情况没问题之后,再开车试验,升降吊物是否灵活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大小车运行是否自如,只有一切都下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33)检查时,不许在主数值或小车轨道上行走,以免发生事故。
34)连班工作的起重机,要有20min的交接班时间,不连班工作的起重机,接交班应在开始工作前进行完毕。
35)必须带电检查的时候,一定要带好防护用具和上下人员联系好,并设有专人监护。
35)如无接班者,交班者要详细写好交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