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第二小学双减工作方案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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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第二小学双减工作方案供参考
某第二小学“双减”工作方案供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双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双减”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增强教学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主动发展为根本目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和心理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实行科学减负,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
大力培养学生学习方法,切实改教师教学方法、评价方式。
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使"双减”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以学生全面均衡发展为培养目标,学校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工作组组长:
校长
成员:
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
监察组组长:
德育副校长
组员:
德育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
"双减”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双减工作的制定,负责积极向广大教师和家长进行"双减”工作的宣传,组织大家学习"双减”文件,协调“双减”工作中出现的来自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矛盾。
监察小组主要负责监督减负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如有偏差,及时纠正。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整性和协同性原则。
坚持“五育并举”,系统.整合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从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家庭指导等方面入手,协同推进,做到全覆盖.齐步走、抓督察.常态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基础性和科学性并重的原则。
学生的作业布置要恙于课程标准、关注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
(三)、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禾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五)、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
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六)、学校为主。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四、总体要求
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办学方向,全面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坚持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明确并强化、学校、家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各方责任,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
五、落实减负措施
(一)、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
1、加强家庭交流互动。
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
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勤奋学习,开朗自信,乐观向上;教育孩子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勇于面对、努力克服;帮助孩子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动力;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时告诉家长,主动寻求帮助。
2、增强孩子身心健康。
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
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
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3、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
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
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
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4、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
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按时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
(二)、严控学生在校时间。
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按照教育局印发的校历组织教学活动。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
00,初中不得早于7:
40,高中不得早于7:
20o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离校时间。
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到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三)、开展丰富活动,促进健康发展
提高学生学习生活品质,合理地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有益的素质教育活动,愉悦学生的身心,拓宽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体验,发展学生的素质。
1、合理安排午间和课间活动
组织学生利用午间、课间时间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不得组织全班学生占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进行集中补课。
课间十分钟,让学生走到操场上,开展适合学生的体育活动。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拓展课后服务渠道。
2、丰富学生生活,促进全面发展
加强课程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各类兴趣小组,开展特色班队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强身健体,磨炼意志中,快快乐乐地健康成长,提升学习生活品质。
(四)、严格落实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和《XX市中小学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导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五)、严格执行课程打算。
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打算》,开齐开足课程。
教师严格根据各学科课时量支配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
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便调课、占课,不得随便剥夺学生上课权。
学校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课表、作息时间表,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各科教学要严格根据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便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六)、严格落实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海城市中小学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导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七)、从严管理教材、教辅。
严禁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材料,加强教辅材料进校园检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规范校园学习类APP使用管理,凡未经审查备案的APP,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八)、协助相关部门管控校外培训机构
学校不接受任何校外培训在校园内外开展广告商业广告活动,不利用各项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严格执行“三违”相关规定,教师坚决不参与校外机构违规补课,不宣传、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监管要严。
学校协助各类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培训机构的登记、监管工作,如果发现相关问题,主动报告主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六、检查评价
(一)、加强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双减”推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
(二)、加强家校沟通。
开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沟通,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家长降低“教育焦虑”,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现象。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属地、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为保障“双减”要求的有效执行,每学期开学由学校与各个任课教师签订责任状,明确要求、落实措施、责任到人,做到“谁违规、谁负责”。
学校定期进行校内“双减”工作督查,通过个别访谈、查阅作业等方式了解学生的课业负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情节较轻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同时,在学校门口设立"校长信箱”,受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七、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二)、材料报备
1.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2.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
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
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三)、服务范围
校内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小学午休午餐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注:
乡镇及以上学校(不含村小学、教学点及寄宿制学校)纳入课后服务全覆盖的统计口径,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不纳入统计范围。
(四)、经费保障
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
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
各县
(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