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装饰系学生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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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装饰系学生会章程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装饰系学生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性质:

建筑装饰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直接领导和团总支具体指导和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依靠全系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目标

创建我院一流学生会;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校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积极创造条件,为同学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做好联系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技能竞赛以及素质拓展等活动,促进同学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五、加强同各兄弟系部和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友好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共同探索新时期、新形式下学生会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外遇到困难和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四)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思想端正,认真学习,积极活动,力争德智体全面发展,作好个人表率。

以为学生营造全面发展的学习生活氛围为目的,积极工作,认真做好系学生会自身的职责工作以外,还要积极热心地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学生会活动。

(六)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七)认真完成自己的学业,学好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各项成绩合格。

第三章学生会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第六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置秘书处、学习部、纪检部、体育部、生活部、党团办公室、文宣部、外联部、心理室九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主席团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由主席1名、团总支副书记1名、副主席2-3名组成。

二、定期及时确立学生会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努力的方向,指导各部确立工作计划,认真完成本阶段的任务。

三、听取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做出分析和总结。

四、负责学生会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向,及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组织学生会各项工作,对学生会重大事情做出决策。

七、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

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二、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的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干部人选。

三、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并经常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指导帮助。

四、指导、帮助、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五、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六、完成上级组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团总支副书记的职责

一、协助团总支书记开展日常工作。

二、传达贯彻团总支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协调好学生会各部工作。

三、协助开展好系共青团评优表彰工作。

四、当团总支书记因故不能正常主持工作时,代行书记职责,全面主持工作。

五、完成系党总支、团总支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副主席的职责:

一、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二、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的职权。

三、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和帮助,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协调工作。

四、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部主要职责

一、秘书处:

(一)负责考勤工作;

(二)负责人员协调、场地安排;

(三)负责财务报表;

(四)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的有关文件。

二、学习部:

(一)按时检查各班到课情况;

(二)每月收发教室日志并召开学委例会;

(三)选拔国旗下演讲的人;

(四)通知各班有关选修课的报选情况;

(五)组织并配合系部各项活动。

三、纪检部:

(一)负责学生会和班级晚自习等各项活动的纪律工作;

(二)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中心工作,做好学生就寝的纪律检查;

(三)积极配合协同其他部门的工作;

(四)协同主席团成员将系部举办的大型活动中的秩序管理好。

四、体育部:

(一)负责检查每天早操,课前集合的情况。

(二)积极开展全系的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三)负责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体育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生活部:

(一)负责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工作。

(二)深入了解同学,融入同学们的生活。

(三)负责做好系部的后勤工作。

(四)负责寒暑假期为同学们统一订购火车票。

(五)负责布置考场。

六、党团办公室:

(一)协助学生会做好全系共青团的发展、对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监督,并且对团员进行选拔、推荐,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会团员思想教育工作:

(三)在上级对预备党员转正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做好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认真了解并听取群众意见,维护团员正当权益,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五)加强各班精神文明建设,督促和组织搞好校园文化活动,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

七、文宣部:

(一)负责系部各种文艺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二)开展宣传工作,报道先进事迹,构筑青年学生强大的精神支柱;

(三)挖掘文艺活动分子,并协助做好培养文艺骨干工作;

(四)以多种渠道为学生会及社团的相关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八、外联部

(一)为系各部活动拉取赞助,以保证各部的活动有序展开。

(二)监督各部各社团的活动及经费。

(三)加强兄弟系部及兄弟院校的联系。

(四)对社团的组织和活动进行引导,保障社团的工作和活动有序开展。

九、心理咨询室:

(一)定期会议:

为了保证心理健康咨询部的相互沟通和信息交流,全部部门人员每月要开两次会议并做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二)定期归档:

成员应随时注意保存各种工作信息,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三)重点工作:

在心理健康日开展大型的心理教育活动。

第四章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系学生会内部人员的综合素质,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学生会干部充分的发挥学生会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建筑装饰系学生会考核及管理制度,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一)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当面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二)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三)部长服从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部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并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四)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模范的作用。

(五)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的开展下去。

二、工作原则性

(一)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二)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三)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一)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二)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一)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部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做到活动前有策划,活动中有报告,活动后有总结。

(二)各部门在校级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第十三条、例会管理制度:

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

(一)每一个月举行一次例会,每次会议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内容必须准确、详细、工整;

(二)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四)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当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五)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部长例会

(一)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二)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由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四)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当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五)例会由秘书处秘书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考核标准参照《建筑装饰系学生会管理考核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二)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调研报告等。

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四)全体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首先需要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六)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

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七)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

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九)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十)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做出合适安排。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制定原则:

(一)有错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秘书处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四)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奖罚处分意见。

(五)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十六条、奖励制度:

(一)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二)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三)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四)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五)一学期例会全勤者

(六)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为我院争得国家省市校级奖励者)

第十七条、惩罚制度:

(一)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处罚

(二)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四)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

(五)接到通知之后未准时到达指定工作地点,或冒名顶替者,或未经请示私自调换者

(六)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七)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八)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九)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十)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十一)对挂科情况严重者(两次(含两次)),予以劝退。

第七章、补充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补充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对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定期打扫。

(二)借出物品需登记(附表),对擅自借出、浪费、损坏学生会财物者予以处分。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各部门成员能够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并且严格遵守以上学生会的各项制度,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把学生会建设成为一个成熟、稳健、积极、活泼、优秀的团体而努力奋斗!

注:

本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装饰系团总支所有。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装饰系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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