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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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武术协会章程》和《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单位会员的审核批准

一)一级单位会员直接向中国武术协会提交申请和有关材

料,由中国武术协会审核批准;

二)二级单位会员原则上向所在地的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由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审核批准后报中国武术协会备案。

三)三级单位会员原则上向所在地的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由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审核批准后报中国武术协会和所属的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备案。

四)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可管理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武术

社会团体、各种形式的活动站点和任何组织形式的或常年聚集习练的社会武术活动组织,但这些武术社会团体或社会武术活动组织不作为中国武术协会的单位会员。

五)任何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无权审核批准下级单位会

员。

六)各级区域性单位会员不得跨区域审核批准下一级单位

会员,否则视为无效。

第三条单位会员审批的时间要求

一)区域性单位会员在接到下一级单位会员的申请和有关

材料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同时指出不予批准的理由。

因资料不完备不予批准的,提交申请的下一级单位会员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补充完资料后重新申请。

二)区域性单位会员批准下一级单位会员后,应当在个工

作日内同时上报上一级会员单位和中国武术协会备案。

第四条单位会员原则上由其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批准,因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因对管辖权有争议等原因,可以越级向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或直接向中国武术协会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

中国武术协会和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可以直接审核批准。

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或中国武术协会接到越级申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先向下一级单位会员核实后方可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五条普通个人会员和少年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普通会员和少年会员的入会原则上向其户籍所在地的

单位会员提交申请。

军人向其所在的部队的单位会员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军官证的复印件,

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和填写好的《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入会登记表》。

三)缴纳会费及工本费。

四)单位会员审核批准后发证。

第六条单位会员收到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后,应当仔细填写会员证书并保存好个人会员的有关材料。

号,

会员证号由中国武术协会统一编号,各一级区域单位会员每年度有效注册后,由中国武术协会分配号段。

会员照片上加盖单位会员的钢印章或公章。

人会员的单位会员的地址,并由单位会员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第七条荣誉会员和资深会员入会直接向中国武术协会递

交入会申请,由中国武术协会审核批准发证。

第八条个人普通会员和少年会员入会原则上由最基层的

单位会员审核批准,因下一级单位会员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因对管辖权有争议等原因,可以向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由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审核批准发证。

第九条专业性单位会员只能审核批准本单位或本系统内

的个人会员,不得跨越本单位或系统发展会员。

区域性单位会员不得跨区域审核批准个人会员。

任何单位会员不得审核批准外国人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作为个人会员。

第十条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须按照《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确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单位会员申请入会获得批准后须缴纳当年的会费,以后每年

缴纳一次会费。

单位会员的会费向其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个人会员申请入会获得批准后一次性缴纳四年的会费和工本费元。

以后每四年注册一次,同时缴纳四年的会费,不缴纳工本费。

个人会员的会费向其所批准入会的单位会员缴纳。

第十一条会费的分配

一)单位会员会费的分配办法

.一级单位会员的会费全额直接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二级单位会员的会费全额向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三级单位会员的会费全额向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二)个人会员会费的分配办法

.会员工本费元,由发证的单位会员直接收取留用,不计入上缴费用总额。

.资深会员的会费直接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由一级单位会员发证的个人会员,会费由一级单位会员收取,一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一级单位会员汇总

后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由二级单位会员发证的个人会员,会费由二级单位会员收取,二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二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由三级单位会员发证的个人会员,会费由三级单位会员收取,三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三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

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留取总额的,其余总额的由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汇总后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

第十二条会费缴纳的时间

一)单位会员会费缴纳的时间

.三级单位会员的会费于每年的月日至日向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缴纳下一年度会费。

级单位会员的会费于每年的月日至日向一级区域性单位

会员缴纳下一年度会费。

.一级单位会员的会费于每年的月日至日向中国武术协会缴纳下一年度会费。

二)个人会员会费汇总缴纳的时间

.三级单位会员收取的个人会员会费按比例于每年的月日至

日和月日至日向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各缴纳一次。

级单位会员收取的个人会员会费按比例于每年的月日至

日和月日至日向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各缴纳一次。

.一级单位会员收取的个人会员会费按比例于每年的月日至日和月日至日向中国武术协会各汇总缴纳一次。

第十三条会员证书和牌匾的制作、发放与领取

匾由中国武术协会统一制作。

二)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向所属的三级单位会员统一发放

个人会员的证书。

三)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向所属的二级单位会员统一发放

个人会员的证书、单位会员的证书和牌匾。

四)中国武术协会向一级单位会员统一发放个人会员的证

书、单位会员的证书和牌匾。

五)个人会员的证书、单位会员的证书和牌匾原则上不得

越级领取,因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因对管辖权有争议等原因,可以越级向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或直接向中国武术协会领取。

六)任何单位会员不得跨区域向其他单位会员发放或领取

证书。

七)个人会员的证书采取预领取的方式,但是上一缴费周

期内没有清缴会费的不得预领。

八)单位会员的证书和牌匾备案后由中国武术协会按照实

际数量发放。

第十四条会费的管理、使用和审计

一)各单位会员收费的会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

二)会费必须按照《中国武术协会章程》和《中国武术协

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

任何单位会员和个人不得贪污、挤占和挪用会费。

三)会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进行审计。

四)单位会员在年度注册时须向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报

告会费使用情况。

上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应不定期地检查下属单位会员会费的使用情况。

五)单位会员在使用会费的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情况的。

其上一级单位会员有权视情节的轻重,予以暂停或取消单位会员资格。

出现违法情况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各单位会员应当为下一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可以组织本区域或本单位、系统的竞赛、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上一级单位会员举办的各类赛事和交流活动。

单位会员向个人会员提供服务和产品时,应当给予优惠。

第十六条今后凡未取得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资格的人员不

得审报中国武术段位,不得参加中国武术协会组织的竞赛和活动,不得参加社会体育(武术)指导员的考评。

第十七条各单位会员应当对外公布办公地址、通讯方式、

电话和收费账号。

 

电话:

邮编:

电子信箱:

户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帐号:

第二十条有关会员制的表格和资料请到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会员之家”下载。

网址为。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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