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0902283 上传时间:2023-05-2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docx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通用版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

正方:

xx大学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

马来亚大学钱不是万恶之源

  正方:

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反方:

钱不是万恶之源。

因为钱无法全面性地涵盖世间所有的恶。

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

  蒋舸(正方一辩):

《》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

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

钱本来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做了的。

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做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

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

  陈勋亮(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钱等同于目的了。

那我想请问二辩一个问题,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钱也是目的,请问钱成为万恶之源吗?

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

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不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

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

接下来,且让我开宗明义,理解一下辩题的几个重要意义吧。

钱,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经主动性的交易媒介。

而恶只是一个价值上的破坏和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

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就无法导致万恶之源有两个特性,第一,它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的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具有源的根本性,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以下的四大疑问: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的恶吗?

第二,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

我们知道独裁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了权势地位,或是因为愚昧吗?

第三,同样是钱,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盗呢?

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

  袁丁(正方二辩):

对方同学有四大问题,可惜一个前提错了,他们告诉我说,《辞海》中万是一切,可是我方也查过《辞海》,无论是《辞海》、《辞源》,还是《说文解字》,万从来就没有一切的意思。

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

这一点,历史早有凭证。

想当年,罗马帝国雄居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但是很快,原本纯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

  事实胜于雄辩。

一部西方文明发展史清清楚楚地向我们表明金钱化神奇为腐朽的巨大魔力。

无独有偶,在东方,无论是古巴比伦王国,还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贾一方走上了荒颓败吗?

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仅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xx由你而生和由你而亡?

谢谢大家。

  陈锦添(反方二辩):

一个苹果,你不管再怎么切,它终将也只是一个苹果。

既然对方似乎列举了很多例子,但其实就只有一种,那就是贪钱。

而世间的万恶真的就只有贪钱一种吗?

而且对方说,今天万不叫做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而我可以同意一下呢?

  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

因为钱无法全面性地涵盖世间所有的恶。

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另外一类,对方已经帮我说了。

  余磊(正方三辩):

首先,对方告诉大家,万万不可表明一切的意思,您搞错了。

万万不可的万字是一个副词,我们今天说的万恶之源的万字是一个形容词。

您把副词和形容词来做类比,是不是叫做把马嘴安到牛头上呢?

  刚才我方二辩已经从东西方的历史给大家证明了钱是万恶之源。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这个现实的社会,我们可以看到,在政治领域,因为对金钱的崇拜导致人们对权利的追逐。

一旦获得权利,又以权利为工具来攫取金钱,从而形成对方同学深恶痛绝的权钱交易。

在经济领域,由于金钱的巨大魔力,导致了人们违背自己的天理良知去制造假冒伪劣,牺牲自己的恻隐之心来打击竞争对手。

甚至在面对冰冷的绞刑架时,依然能够表现出飞蛾扑火般的莽撞与冲动。

在日常生活领域,同样因为钱,一些人可以杀人放火,抢劫绑架,拐卖人口,贩卖毒品,这些活动,哪一样没有深深地打上金钱的烙印呢?

当我们的一切为金钱所控制的时候,我们将何去何从。

  陈政鞃(反方三辩):

首先说万是一个副词,而不是一个形容词。

那形容词可多得很,什么叫万全之策,万无一失,什么叫万有一例,万物之灵呢?

这些万难道不是指全部,难道是指有例外吗?

第二,对方今天逻辑其实很简单,他告诉我们,因为钱有诱惑力,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

可是我们知道,女性的美对于男性来说也有一种无限的诱惑力,难道男性侵犯女性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女性的诱惑力,女性就是万恶之源吗?

第三,对方从一辩到三辩形形色色的告诉我们种种关于恶的类型,其实一句话,就只有一个贪钱而已。

但是贪钱,恶在于贪,还是在于钱呢?

如果说恶是在于钱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人类不只贪钱,还贪吃、贪喝、贪睡觉,那么吃饭、睡觉本身难道又是万恶之源吗?

  交锋

  正方:

动物性等于恶吗?

对方辩友看到一只老虎吃兔子,会告诉大家这个老虎多么恶,这个恶是我们社会评判的标准吗?

  反方: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钱还没有发明之前,世界上有没有万恶呢?

  周玄毅:

对方三辩刚才谈贪,请问贪字怎么写。

上面一个今,下面一个贝,贝是什么意思,还是钱。

我请问对方辩友一个你也很熟悉的问题,所以请不要回避。

请问印尼前总统苏哈托,是什么力量使他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可以两全的呢?

  胡渐彪:

是他个人的贪念。

我想苏哈托不会说由于是钱的诱惑他个人无罪吧?

我倒是对对方一辩提出的整个立论架构很有兴趣,她说今天人为恶不是本性使然,是钱诱惑他的。

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钱还没有发明之前,世界上有没有万恶呢?

  余磊:

原始社会到底有没有恶,伦理学上有争议。

但是没有争议的是什么呢?

是钱产生之后,恶的种类,恶的形式是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

  陈政鞃:

对方认为在原始社会,钱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那种伦理还有争议,真的是有争议吗?

难道肚子饿了,就杀掉同类。

他的性欲一起来,就侵犯女性,这种恶还叫做有争议吗?

  袁丁:

这叫做动物性,根本就不是人的善恶。

对方同学刚才对苏哈托的问题,告诉我们是贪念,贪什么呢?

贪钱。

我再请问您,又是什么力量使得网站如洪水猛兽一样打进东方各国原本纯朴的本土文化的呢?

请正面告诉大家。

  陈勋亮:

我也想请对方辩友先告诉我,猿人在钱还没有出现以前,是兽性,也就是钱还没有出现以前,人根本就不是人,人是动物,这样的逻辑大家可以信服吗?

  蒋舸:

对方没有回答我方二辩的问题,那我还要请问您一个熟悉的问题了。

是什么力量使得马来亚的球员在联赛中愿意把球往自己的球门里面踢呢?

  胡渐彪:

一场辩论赛,我们说要讲事实,摆道理。

对方辩友空摆事实,不讲道理。

您的立论明明告诉我们说,人的本性根本没有恶这一回事,那是你的立论基础。

为什么你又告诉我人有动物性这种恶的本因呢?

  余磊:

动物性等于恶吗?

请大家想一下。

对方辩友看到一只老虎吃兔子,会告诉大家这个老虎多么恶,这个恶是我们社会评判的标准吗?

对方辩友的观点根本就是界定错误。

  陈锦添: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说人没有恶的本性,那请问,贪婪是不是恶的本性?

是不是人的本性呢?

  袁丁:

我方已经说了,连贪字下面都有一个贝字,那不是表示对钱的贪欲吗?

对方同学请你告诉我们,马来西亚的球员为什么要把球往自己的球门里踢?

对方同学恐怕不是不知道,那是因为,是为了什么?

为了钱。

  胡渐彪:

有一个贝字,就是为了钱。

那我们今天辩论员的员字下面也有一个贝字,你是说我们大家都是贪钱的人了?

  余磊:

对方同学说,今天的奖杯有一万块钱,我们会不会去贪呢?

我们不会,因为我们受过教育,而且还要请对方同学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没有恶的存在,没有恶的存在,对方同学还要讨论恶之源,是不是叫做没有牙齿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费口舌呢?

  陈锦添:

对方说交易,我倒想问一个问题,既然交易,是交易人还是交易钱呢?

  周玄毅:

对方同学,您的四辩告诉大家说,我方不谈逻辑,光谈事实,可是事实,您一个都没有解决。

您不愿意说赌博的问题,那好,我们就谈谈毒品犯罪,请问您,毒品犯罪背后的推动力量究竟是什么?

  总结

  正方:

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

然而同时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反方:

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

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

  胡渐彪(反方四辩):

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论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论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性错误。

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有的万不指全部。

但是对方辩友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

对方辩友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这个恶是从哪儿来的呢?

是外在诱惑出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怎么重要,怎么诱惑做恶事。

我想请问各位,人类本身的那种兽性是从哪里来呢?

  根据这两个前提,他们开展出三个论点。

第一个,他告诉我们钱本身现在能够等价交换,所以钱是万恶之源。

那我想请问各位,为什么钱能够有等价交换这种高尚的能力呢?

是因为经济的发展,按对方辩友的逻辑,是不是要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其实真正是万恶之源呢?

第二个论点,他告诉我们,今天钱能够成为一个人的精神价值,但是这真的是一个必然判断吗?

第三,他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目的,是一个工具,因此是源。

对方辩友其实这一点已经阐述错误了,目的和工具不等于一个推导的导因。

  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是手段就说明它是中性的,如果是中性的话,我想请问各位,怎么还会突然间变成了万恶之源呢?

对方提出了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们说有很多人贪钱,姑且不论贪钱不贪钱的问题,我们只要看一看,这个贪钱本身只是众恶之中的一小部分,如何构成万恶?

再者,如果我们说他里面的例子是贪钱的话,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恶之源,还是贪是恶之源呢?

对方辩友这种只看一半,不看另一半的做法能够让我们大家信服吗?

  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

我们看到,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

今天我为了钱,奉公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家成长,是善是恶呢?

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

  周玄毅(正方四辩):

总结对方同学今天的观点,其实无非是说恶源于人的本心,源于人的本性。

可是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才是人的本性呢?

我们人都有是非、恻隐、恭敬、羞辱这四端,这才是本心,这才是本性。

当心中有了恶念,就像是清澈的湖水里泛起了。

这之源到底是湖水本身,还是外部的杂质呢?

外在诱惑就是我们人心中的杂质,而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则是这种种外部诱惑的抽象化身,所以我们才说钱是万恶之源。

  今天我们一起在历史中回顾,金钱如何腐蚀了强大的罗马帝国和中世纪的会。

这个时候,对方同学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我们一起在现实中看到了,走私、贩毒、战争,有组织犯罪如何都是因为金钱而生,对方同学仍然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我们一起看到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都在对于金钱的追求之中,充满着血腥、、仇恨与背叛的同时,对方同学仍然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

钱是万恶之源,然而万恶之源本身并不是恶,只要我们发扬自身的理性和良知,在历史的天平上,填自己应该有的位置,这个恶之源,同样可以开放出美丽的善之花。

的确,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

然而同时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辩词有删节)

  评委亮分

  王健(评委代表):

  正方对“万”这个字的意义,就是说它不等于一切,在策略掌握上由二辩点出,失了先机。

反方一开始就把金钱和贪念划分开来,金钱和念头不同,不是一回事。

在贪钱不存在的时候,念头照样存在,也许在钱这个工具还没有创造之前。

正方把念头定为兽性,但仍然默认念头是存在的。

反方一直强调金钱不是问题,而是人性贪念的问题,更何况贪不能代表一切的恶行。

反方也强调,为了信念、爱情,或者是名而带来的恶行,也是恶行,并不是钱带来的。

但是正方强调每一个例子后面都有钱的因素。

正方为了应付这个局面就提出了万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证明有很多并不代表所有。

评委判定:

反方胜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