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中国电信劳动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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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中国电信劳动合同书
合同范本之中国电信劳动合同书
中国电信劳动合同书
【篇一:
中国电信合同书】
合
同
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定:
甲方: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乙方:
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
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地址:
一.合同内容和形式
双方在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过程中展开合作。
为保障活动顺利展开,确保双方友好关系,树立乙方公司青春,健康,时尚,高品质的形象,丰富大学校园的文化生活,经双方协议,甲方以晚会的形式,在校园内为乙方进行公司形象宣传。
甲乙双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基于诚信合作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的赞助问题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签署后,为了更好地开展本次活动,甲方特携同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协会、海南师范大学祥云曲艺协会全力筹备、运营此次活动。
二.活动内容要素:
1)活动名称:
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
2)活动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星光广场
3)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1日
三.活动中双方责任权利
甲方的责任:
(1)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项目准备工作在
2012年4月18日前完成。
(2)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在学校进行宣传的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并按《冠
名商宣传回报需求》(附件一)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宣传乙方公司形象。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相关联系,反馈活动进
度。
如不能按进度规定完成,或者宣传工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将被扣除最多
30%的赞助经费;
(4)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素材、宣传素材的使用仅限于本次活动,不得擅自使
用,且使用后效果需经得乙方确认。
(5)甲方需尽力联络其他高校的学生社团联合会积极配合对本次活动在各自校园的
宣传工作和对冠名商品牌文化的宣传工作。
(6)甲方应尽量保证本校所有社联学生干部及社联旗下各社团干部成为甲方微博的
粉丝。
(7)甲方需尽力为乙方在校方后勤队那争取较低的星光广场的场地费用以及每个展
销点的费用。
(8)甲方需提前进行晚会彩排,并检查麦克风、灯光及音响设备问题甲确保当天晚
会总体顺利进行。
(9)甲方在活动当天为甲方申请2个宣传点:
海南师范大学紫荆路上。
一个作为乙方
的展销点,另一个作为海师学生现场关注电信微博“海南天翼(3g)部落”的平台。
由乙方为新粉丝提供礼品
(10)在活动期间,甲方不得与除乙方商家之外类似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最终活动方案上的承诺,包括活动奖品、促销道具、宣传
用品等条款执行,由乙方原因引起,造成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最终活动方案,甲方不
承担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
式,甲方可要求乙方做出修改,最终画面将由双方审核通过及确认。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作为本活动的冠名赞助单位,将支持甲方社团、活动的发展;乙方提供本
次活动所需经费人民币12245元(含场地、冠名及宣传费用)。
由乙方活动前
先支付人民币8571.5元费用作为物料筹备等费用,活动结束后再支付余下的人
民币3673.5元费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设计附页中列出的相关宣传物品和撰写学
校校内相关报道。
(3)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派1~2人参加活动,给予相应协助。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活动独家冠名权;乙方在学校开展的合同范围内的正规活动可得到甲
方的各方面支持,包括相应的宣传,人力及场地等支持;
(2)乙方可以询问甲方工作进度,并调派人员在参与活动,对于活动质量进行评定。
(3)乙方可以在活动流程中增设一个k歌环节。
(4)如果甲方宣传过程中,海报,传单等宣传物资、途径缺少乙方公司名称,宣传
物资实际使用数量、宣传渠道与方案不符,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
10%;活动当天主持人提到乙方公司名称少于5次,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
助费的5%;涉及晚会,若当晚上座率在80%以下,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
助费的10%;涉及其他户外活动形式,若活动现场人流量低于活动场地最大人数容
纳量的50%,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10%;活动物资配备与方案不
符,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10%。
四.付款方式
本活动经费(含冠名、场地使用及其他宣传费用)为人民币3745元(含税)
经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分两次付款: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之内付经费总额的70%给甲方,即人民币8571.5元(含税);
2、待整个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再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30%余款,即人民币3673.5元(含税)。
3、甲方收款户资料: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五、不可抗力因素
第一条因国家政策或法律之修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施行,任一方需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于合同
终止后一个星期内,对已实际投入部分据实结算,双方友好终止合同。
第二条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它自然现象、火灾、爆炸、动
乱、战争或其它在各方控制之外的不可预测事件(下称“不可抗力”),使合同任何一方
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无法履约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第三条在不可抗力发生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由前者无法或延迟履约而造成的任何损
失、增加的费用或另一方遭受的损失。
并且上述无法或延迟履约不应视为对合同的违反,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力减少或免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并在可能的最短时间
内争取恢复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履约。
第四条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其影响使任何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达到
六十(6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
影响延迟对合同的履行。
六、违约及赔偿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
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
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
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
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七、生效、修改及提前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2.1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协议发出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
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事项
第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书一经双方合法签署,
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协议合
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条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甲方主要机构
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第五条甲方对于活动策划,组织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六条附件一:
《冠名商宣传回报需求》;附件二:
“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费用预算表;
附件三:
“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活动执行手册;属于本合同附属文件,同样具备法
律效益。
【篇二:
中国电信移动综合办公协议书】
协议编号:
移动综合办公业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协议编号:
中国电信集团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330096
一、合作内容及优惠资费
(一)乙方同意为甲方定制移动综合办公软件,以支撑甲方移动综合办公事务,乙方负责平台搭建需要的相关费用投资,甲方按每用户每月10元功能使用费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为甲方以预存话费、每月基础消费和约定在网时长方式办理天翼手机赠机业务,以支持移动综合办公业务使用,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三)为建立甲方内部通信网,乙方同意甲方单位电话
部、天翼移动手机部组建综合集团网,并提供企业总机服务(功能费45元/月),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固定电话集团vpn网(本地)功能费:
手机集团vpn网(本地)功能费:
固定电话集团vpn网(全省)功能费:
手机集团vpn网(全省)功能费: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有义务确保本集团内用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电信业务且不拖欠使用电信业务所产生的费用。
2、协议期间,甲方承诺赠机号码不办理拆机、停机保号、过户等,并承担
赠机号码的欠费责任。
赠与甲方的终端若出现遗失、人为损坏等情况,甲方应按约定重新购置或补齐协议期內费用。
3、考虑到乙方基于本协议的建设投入,甲方承诺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再与第三方签订同类业务内容的协议。
(二)乙方责任义务
1、负责甲方通信主干线路及通信支干线路工程的建设及投资并拥有所投资线路、设备的全部产权。
2、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施工条件及开通条件到位的前提下,乙方承诺(除不可抗力外)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协议范围内虚拟网建设工程。
3、乙方应不断完善和优化移动通信网络,按电信服务标准规范确保集团网网络畅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及时处理甲方用户提出的咨询、建议、投诉等。
6、手机终端售后维修按相应厂家提供的售后承诺执行。
三、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确认后的规划方案、经营策略、优惠政策、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将此商业保密约定泄露、转让至第三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四、违约责任与赔偿
协议在履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双方均不可违约。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规的规定向违约方追索因执行本合同协议约定的经济损失。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地震、台风、战争、政府行为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的
【篇三:
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甲方: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1房屋名称:
(“房屋”)。
1.2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
。
1.3房屋坐落:
。
1.4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
。
1.6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2.1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
2.2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
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虚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3.1租金:
每建筑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
3.2免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3.3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
每季度支付一次。
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根据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乙方将下一季度的租金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应在收到租金时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34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
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
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3.5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
账号: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4.1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4.2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
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置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4.4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4.5房屋消防责任约定: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5.1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5.2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5.3乙方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6.2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3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6.4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7.2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
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
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7.4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5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
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
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
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7.8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房屋。
8.2如果乙方不当使用公共区域或损坏公共设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改正或进行相关维修。
8.3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第九条合同主体的变更
9.1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事前告知乙方有关所有权转移情况,并应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房屋的租赁、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等事项。
房屋历有权转移后,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义务。
9.2租赁期内,如果乙方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分立、合并等),则乙方权利义务继受主体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租赁房屋。
9.3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分租、转租或转借房屋给其任何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他关联公司,并督促该等公司将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
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分租转租或转借行为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方和乙方仍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合同解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