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管理高级版极速建站套餐销售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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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版》极速建站套餐销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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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版》-极速建站套餐销售协议
上海美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的《高级版》___系统和租用服务器空间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内容和价格
1.□购买______系统及正式版无限期注册码。
2.□委托乙方注册域名________________(一年)。
3.□租用乙方虚拟主机,含_150_M网站空间,_50_M数据库空间(一年)。
4.□5个50M的企业邮局帐号(一年)。
本协议总金额:
__¥2200__元(大写:
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二、产品和服务说明:
1.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中规定的系统应符合网站的系统介绍和系统演示
2.虚拟主机租用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算,域名从实际注册日期起算,时间为一年。
第二年起如果甲方继续租用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和续费域名,只需支付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和域名费用共计¥700元(人民币柒佰元整)
3.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空间用完后,增加空间的费用为:
200元/100M/年。
4.正式版注册码只允许在一个域名下使用,指定使用的域名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购买系统后,需更换域名,需另加500元/个)
三、系统安装和付款流程
甲方将所需费用汇款给乙方。
乙方收到款后2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安装好系统,注册域名并开通虚拟主机。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支付一次虚拟主机租用费用,先付费后使用;为防止到期后网站无法访问,甲方至少应提前1个月支付下一期的费用。
并将汇款回单传真给乙方。
2.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网站的FTP权限。
甲方通过管理系统,管理和编辑网站。
3.乙方提供应用系统技术服务,甲方应自行利用《高级版》极速建站系统架设和编辑网站,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
4.甲方应自行办理有关营业和经营许可证。
5.甲方需做好网站管理工作,尤其是网站评论管理,严禁发布任何含有反动、赌博、暴力、色情(包括性用品)、损害他人名誉、盗版、黑客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内容的网站,否则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网站。
如因甲方违反此款规定而导致服务器IP地址被有关部门封闭,甲方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判断事件的发生是否因甲方造成,以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
6.甲方不得出售任何国家政策不允许的商品,包括但不仅限于色情用品(包括性用品),赌博用品,盗版,暴力,药品等。
7.甲方不得滥发广告邮件(垃圾邮件),否则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网站。
8.乙方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服务,保障甲方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9.乙方提供5×8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由技术人员在线解答技术问题。
10.乙方应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
如因服务器原因导致系统文件损坏,甲方提出后,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系统文件恢复;如因备份原因导致部分时段的数据无法恢复,乙方以减免相应时段租金的方式进行赔偿。
11.对于因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但不包括系统功能模块的增加和修改。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或系统崩溃,乙方应尽快恢复。
如系统无法使用持续72小时以上,乙方可提供相应的租用时间作为补偿,或减免相应时间的租金。
12.乙方应注重对甲方资料的保密工作。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料提供给他人。
13.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有效期一年。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应付款之日即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应提交仲裁机构。
甲方:
乙方:
上海美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上海市伊梨南路24号楼12号101室
电话:
电话:
021-34273429
传真:
传真:
021-34273365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主办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性质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
网站名称
网站负责人
基本情况
姓名
有效证件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网站接入方式
虚拟主机
服务器放置地
上海外高桥电信机房
网站首页网址
网站域名列表
IP地址列表
61.152.93.22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
上海美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填表备注:
(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和真实,否则通信管理局将不予以审核)
0.主办单位性质栏:
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军队、政府机关
1.“主办单位名称”栏:
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2.“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栏:
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该栏应填写有关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并注明有关单位名称,例如,需工商注册的,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是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
若网站为个人开办,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例如身份证号码),并注明证件核发单位名称。
3.“网站接入方式”栏应当填写专线接入、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等接入方式。
4.“网站名称”、“网站首页网址”、“网站域名列表”、“IP地址列表”等栏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其中,“网站首页网址”栏应填写网站首页的域名或IP地址。
仅能通过互联网地址访问的网站,“网站域名列表”栏可不填报。
5.“服务器放置地”栏填写网站服务器或租用的服务器空间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他地点。
6.“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应填写与其签订网站接入服务合同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7.“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栏:
若网站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需前置审批和电子公告服务(留言版、论坛)等需专项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应在本栏注明。
8.IP地址列表:
高级版的客户IP请填写:
61.152.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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