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点火油枪技术规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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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点火油枪技术规格书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自动点火器

技术规格书

编制:

校核:

审核:

批准: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锅炉自动点火器,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保证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

1.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指吹风气锅炉自动点火器设备及其相关的设计、协助安装、培训调试。

3技术要求

3.1规范及标准

3.1.1国产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符合以下标准(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25723-2010点火器安全与质量

·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699-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 2100-80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3.1.2其它被认可的标准达到或超过以上所列标准的要求,将可以被使用于设计和制造。

3.1.3所提供的材料及外购设备将符合所应用的标准。

3.1.4所使用的各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3.1.5与以上的规范、标准及本规范书相矛盾之处。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出,并获得招标人同意。

3.2设备参数(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3.2.1概述

锅炉自动点火系统由西门子PLC可编程控制器、高能点火装置、离子火焰监测装置、紫外线火焰监测装置,自动点火控制箱,映射燃烧长明灯组件、推进器等组成。

控制箱内装有高能点火器、紫外线火焰检测装置、可编程控制器以及其它控制元件(继电器、开关、按钮、指示灯等)。

控制箱可实现燃烧系统的自动点火控制以及点火状态显示和信号上传。

箱内离子火焰探测器、紫外线火焰检测装置、点火装置采用高性能产品,电气元件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以确保设备运行可靠。

控制箱安装锅炉附近。

操作简单、安全、可靠。

3.2.2技术参数

电源电压:

220V50HZ

适应燃料:

燃气

点火杆耐温:

1300℃

点火频率:

6~12次/S

火花能量:

12J

火焰检测:

1、电离电极2、U.V紫外线传感器

检测响应时间≤0.2秒

紫外光谱响应范围190/280nm

紫外传感器与监测器连线≤20米

电离电极(pyromax高温合金)

电极使用温度长期1300℃

3.2.3功能说明

1、具有就地/远程操作和手动/自动两种点火模式。

手动点火:

按工艺流程顺序在面板上手动完成操作。

自动点火:

一键式操作,按流程顺序自动完成操作。

2、点火过程:

锅炉吹扫并具备各项点火条件后,DCS向控制

箱发出允许点火指令,远程或就地启动推进器到位,高能点

火装置启动,火焰监测器启动,点火同时点火阀打开。

长明

灯点燃,此过程离子火焰检测器对火焰进行检测,若能检测

到火焰,则表示长明灯已经点着,此时保持点火阀开启,否

侧关断点火阀。

长明灯点着后向DCS上传着火信号,DCS接

收到信号后开启主燃烧器和助燃空气阀门实施引火。

燃烧器

引燃后,紫外火焰探测器检测到火焰后向DCS发送引火成功

信号。

若引火失败DCS系统应立即关断主燃料阀并启动吹扫,

以确保安全。

点火完成后推进器复归。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火

焰监测器始终监视炉内火焰,一旦熄火立即上传信号并发出

熄火报警。

若在点火过程以至点火结束,火焰监测器都没有

监测到火焰,则高能点火装置和点火阀同时关断,以确保安

全。

3、手动操作:

将转换开关转换到手动模式,启动推进器到

位,按点火按钮,点火指示灯亮,高能点火器工作,点火杆

点火,点火约5S后点火器自动停止,点火电磁阀自动开或

关。

如果没有点燃可重复启动点火过程。

4、自动操作:

将转换开关转换到自动模式,启动一键式自

动点火按钮即可自动实现全过程的点火流程。

5安装:

1、控制箱用螺栓固定在燃烧炉附近。

2、紫外探头安装螺纹M20×1.5,安装在专用的附件上。

附件

焊接在燃烧炉指定的DN40管子上,旋入紫外线探头,接入

冷却风即可

6整体系统采用防爆设计,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BT4(隔爆型)。

安装在现场露天场合的电动仪表,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仪表接地分为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接地电阻<4Ω,各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接至相应的接地汇流排后分别引至电工接地网。

电气安全措施: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择防爆等级为dⅡBT4,并选用防腐型设备。

工艺管线的始末端、拐角处及管线直线长度距离100m和分支处等做防静电接地。

应设置必要的电气仪表,如电流,电压表等。

7供方配套就地控制控制柜、启动柜还应根据设计并提供满足全部控制联锁及监视要求和接口要求的电气接线图。

电气控制箱、控制柜选用不锈纲材质,板材厚度不低于2.0mm,防护等级满足防爆、防水、防尘、防腐蚀要求,等级不低于IP65;箱内控制回路端子排选用NJD-7型端子,外观为桔黄色;所有二次线均应采用铜质制品,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压接处必须压接线鼻子后做挂锡处理,所有回路应采用相同接线规律,各二次线必须有线号标示,标示要清晰,且永不退色。

控制箱、控制柜内电器元件杜绝紧密布置,元器件应便于单独拆装更换,元件与元件之间、元件与柜体之间留有一定的安全维护距离,各元器件必须进行编号,有标识。

控制箱下部应留有固定出线电缆的支架等设施。

控制箱、控制柜采用下进线方式。

各分支回路电源线及接地线应分别接入,不能有并接点。

主回路不应经过端子排接入,应从接触器下口直接去现场。

电气控制原理图、控制箱(控制柜)尺寸及内部元件布置图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

对所有电气设备需提供CAD2004电子版原理图、接线图。

7设备的铭牌

1)合同设备铭牌均应为不锈钢材质,并满足产品订货有关文件中规定的要求,铭牌固定在合同设备醒目的适当位置,并且应清晰地标明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特性和规格,铭牌格式、内容和文字届时应事先经需方/业主确认。

2)供方应提供合同设备所需的所有铭牌、警示牌或说明性标识牌;

3)铭牌或说明性标识牌的文字均采用蚀刻字体,用黑色填充;

4)警示牌采用不锈钢材质、蚀刻、红色字体,牌边缘用合适的材料封装,固定在显著位置;

5)所有的铭牌、警示牌或说明性标识牌均须用不锈钢铆钉固定在合同设备的明显位置,绝不允许用各种胶类进行固定;所有设备铭牌统一采用304材料制作。

4供货范围(空缺处由投标方填写)

4.1供货清单(但不限于此,其它未列出的必需满足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型号及生产厂家

单位

材质

数量

1

控制柜

2

西门子PLCCPU226

3

高能点火装置

4

高压连接电缆

5

高压电火杆

6

离子火焰监测器

7

离子探针

8

连接电缆

9

紫外线火焰监测器

10

UV探头

11

紫外连接电缆

12

推进器

13

长明灯组件

汉光灯

防爆灯

点火电磁阀

供货单元包括单元内所有设备及金属底座、设备间联接管道、阀门、连接件、压力表、电缆、电器控制柜等全套设备。

4.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提供两年内运行所需备品备件,价格含在总价内。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5工程技术服务

5.1投标方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安装指导并负责调试工作,以保证所提供设备能顺利投运,需方给予配合。

5.2三包期应从设备正式投运后一年或到货后十八个月时间较短者为限,在调试、验收及三包期内由于投标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和备件的损坏应由投标方免费维修和调换。

由于运输、到货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做好服务工作。

5.3投标方应免费培训需方的操作运行及维修人员。

5.4投标方应提供给需方能证明设备生产质量的全部测试、试验报告。

5.5在设备调试和运行期间,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6设备技术资料的设计与交付

6.1设计联络

工程设计中安排1~2次设计联络会,讨论技术和资料交接等有关问题。

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可另行商定。

6.2资料交接进度

交接资料的名称和进度如下表: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提交时间

提交者

接收者

提供份数

1

装置总体布置设计

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

供方

8份

2

装置基础、荷重资料及电仪设备设计要求

供方

3

装置布置图及装置的外形尺寸

供方

4

油罐装置系统图

供方

5

设备及材料清册(包括设备或部件的型号、规范、数量等)。

随机到厂

供方

6

安装、维修和运行手册。

(包括相关设备、仪表样本和软件资料)

供方

7质量保证和检验、验收

7.1质量保证

7.1.1在需方未确认图纸前,投标方无权进行制造,除非接至需方放弃确认的通知,所有对规范书的偏离,必须事先通知需方认可和备案。

7.1.2投标方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的文件,并在生产协议书中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所供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主要设备保证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易损部件保证使用寿命不小于一个大修周期(5年)。

7.1.3投标方应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联接、组装、工艺、整体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完全符合本协议书中和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7.1.4需方有权在和同执行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如果需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生产过程中驻厂监造,投标方应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方便。

7.1.5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配套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分承包商的资格原则上应经需方和设计院确认后才能采用。

7.1.6在产品监造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不符合本协议书要求产品或配件,投标方都必须返修或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如果发现任何与投标方的质量保证文件不附的操作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投标方必须及时修正按质量保证程序进行生产。

7.2检验和验收

7.2.1所有供货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应按照本协议书中提到的规范和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

7.2.2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的各阶段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7.2.3所有外部采购的仪器、仪表、部件等均应进行检验和必要的测试,然后再进行组装。

7.2.4设备组装完毕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消除跑、冒、漏等缺陷,之后进行整体模拟运行试验。

7.2.5试验过程中应邀请需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7.2.6最终产品通知需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查阅与本产品生产有关的各种档案,如发现问题投标方应积极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

7.2.7设备在投标方处的验收只做为发货条件,不做为最终产品的合格保证,产品最终应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

7.2.8设备出厂前的质量文件应齐全,至少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组装图、主要零部件图等。

7.2.9外部采购的仪器、仪表和部件应具有原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文件和测试报告。

进口设备、部件应具有海关的质检报告。

8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8.1油漆、包装、运输

8.1.1设备盘面的油漆应采用烤漆或喷漆工艺,保证设备在使用寿命期间不变色、不脱漆。

其它需要防锈的地方均应按照要求涂防锈漆和色漆,不允许有锈腐的部件。

8.1.2设备包装和运输应符合国家或部有关规定要求。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碰坏盘面和部件。

8.1.3每个设备装箱单至少应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二份质量检验证明书和合格证。

8.1.4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

出厂编号、总箱数及箱号、发货站、到货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出厂或装箱日期以及设备运输、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8.1.5较大型及较重设备都要装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在起吊点上,并且在外包装上应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未拆去外包装)。

8.1.6设备及外包装应有禁焊标志。

8.2储存

8.2.1设备储存应按投标方提供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

8.2.2存放期间注意仪器仪表等主要设施的存放温度湿度等外部条件的要求。

9、培训

9、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2培训目的

通过讲授和岗位培训,使运行值班人员达到上岗要求,维护检修人员能完成一般技术故障处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9、3培训对象

(1)运行值班人员

(2)维护保养人员

9.4、培训形式

(1)集中讲解

(2)现场操作讲解

(3)现场操作指导

9.5、培训内容

(1)点火器概况

点火器的整体规划、整体设计思想、主要工艺流程、设备配置、分配位置、运行管理和技术进步情况。

(2)点火器工艺部分

(3)点火器设备部分

(4)点火器电气部分

(5)点火器自动控制系统

(6)点火器仪表原理、操作、维护培训

(7)相关软件

9.6招标方为投标方人员提供培训的设备、场地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9.7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卖、买双方商定。

9.8吹灰器中的培训费用包括在总报价中。

并提供(但不限于所列)下列培训教材:

● 系统操作手册

● 系统维护手册

● 控制原理图册

10、交货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点: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地面交货。

2、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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