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四口及高处坠物防范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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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四口及高处坠物防范措施

创意英国-国际公寓工程

“三宝”“四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审定:

审核:

编制:

 

云南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直属八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发放号:

 

目录

 

一、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二、“三宝”的使用

1.安全帽

2.安全带

3.安全网

三、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的防护

1.高处作业执行标准

2.楼梯口

3.电梯口

4.预留洞口

5.通道口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7.电梯井口防护

8.交叉作业防护

 

一、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教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建筑建筑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者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扫需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进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照作业要求正确戴个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入悬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的带钉滑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2、遵守劳动纪律及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指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程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作业工人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未受过安全技术培训或不懂木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工人,不允许参加作业。

4、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人员,必须熟悉的承担工程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并应对工人进解安全操作方法。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防护投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下得任意拆除或挪动。

7、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成员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三点批示和《建筑法》,研究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8、项目经理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制度、规程、教室的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允许参加作业。

9、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且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学习人员须持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禁止无证作业。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工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订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11、井字架、物料提升机的吊篮严禁载人上下。

12、拆除模板、脚手架吊装区域应设置危险区团校及安全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物下主不准站人。

13、工作时间应遵守劳动纪律,精力集中,听从指挥,不做一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许挑逗嬉闹。

不准事小孩子进入施工现场。

14、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和各种设备的操作工以及架子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上岗操作。

15、《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建筑旅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6、项目部每月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程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考评;班级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17、未经工作安排,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作业,特别是危险作业。

18、对危险作业没有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到位及无安全防护装置,严禁进行作业。

19、进场工人实行戴孝牌制,戴牌者即进行教育、交底、培训及必要的上岗取证,对无牌者不得进行作业。

20、因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防护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每次作业后及下班前皆须恢复防护,加强跟踪检查,增设防护装置及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三,“三宝”的使用

1、安全帽

(1)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抛、扔或坐、垫安全帽。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人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随施工层层层设安全兜网及满铺脚手板,尤其注意内横杆与建筑之间的空隙须用安全网两层密封严密,高层施工时,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积物,两网的搭接要严密,不得有缝隙。

(2)须使用取得安检部门颁发有准用证的安全网,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安装时,在分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有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0.75,系结点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且散脱的原则,有筋绳的网在安装时,也必须把筋绳连接在支撑物(架)上。

(4)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连接绳子的材料与网的材料相同,强度不得低于网强度。

(5)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6)外侧立网采用安全密目网封闭。

四、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的防护

1、高处作业执行标准

高处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单位位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对于本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责任制。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末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有停止作业。

(3)施工作业现场有可能坠落或不稳定的物件,就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4)因作业必需拆除或临时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有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并且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5)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用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楼梯口

(1)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设护栏。

(2)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高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Ф18钢筋)。

(3)顶层楼梯口应随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3、电梯口

电梯口应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安装照明设施,电梯井内首层及每隔两层、并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网及满铺50脚手板,安全网须挂设牢靠。

4、预留洞口

(1)边长和直径在20~50㎝的洞口,可利用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篱笆或脚手板,也可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大于20cm,网格大于20cm要另外加密。

洞口钢筋防护网如图示: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护栏1m,设两道水平杆。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设脚手板,满铺竹篱笆固定防护。

(5)位于车辆行驶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应加盖板防护,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6)墙面等处的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固定式的防护门,下设挡脚板(笆)。

(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应加1.2m高的临时护栏。

(8)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9)挖孔桩、集水井、降水井等桩孔及井上口等末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10)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11)管道井施工时,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消除洞口及按电梯井道内作防护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恢复防护设施。

(12)洞口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备性,安全网内积存的杂物要定期清理。

5、通道口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投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0.05m厚的脚手板,并设置安全网,通道两侧和非出入口两侧必须封严。

临时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安全。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入口还应设安全防护门,施工电梯和出料口处的脚手架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护棚。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1)对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高处作业,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杆,并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需通行人流、物流处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挡脚笆,挡脚板(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板、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孔眼,不应大于10㎜,以防止杂物坠落。

(3)当临边的外侧要行人时,除设防护栏杆,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期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临边防护栏杆的构造形式。

7、电梯井口防护

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安装照明设施

8、交叉作业防护

(1)支模、粉刷、砌筑等各工程进行上下立体交差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应设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上下不得有其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除物件。

(4)结构施工至二层起,凡是人员进出通道(包括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杷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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