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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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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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基〔2009〕55号
关于印发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文教)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
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日
主题词:
印发考试方案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11月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
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200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工作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国家义务教育的性质;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积极主动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新发展;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进一步营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学业考试(考查)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具有升学选拔和毕业认定两种功能。
试卷卷面不分毕业和升学部分。
1.考试科目:
⑴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等。
⑵升学总分为790分。
其中:
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含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体育40分。
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另发)精神执行,体育考试方案附后。
2.考查科目:
⑴考查科目包括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
⑵地理、生物闭卷考试,统一安排在八年级进行,同场分卷,与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同步安排。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由各市(区)组织考查,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
理化生实验操作、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查结果均以等级形式呈现,考查成绩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
省教育厅决定2010年对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技能考查实行统一考查内容与要求,具体考查方案另发。
3.考试(考查)日程:
年级
日程
科目
分值
考试时间
九
年
级
5月10日前
体育
40分
5月底前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
理化生实验操作待定,其他由各市(区)确定
6月15日上午9:
00-11:
30
语文
150分
150分钟
6月15日下午2:
00-3:
30
化学
100分
90分钟
6月16日上午9:
00-11:
00
英语
卷面
120分
120分钟
4月下旬
听力、口语
30分
省定
6月16日下午2:
00-3:
00
历史
50分
60分钟
6月16日下午4:
00-5:
00
思想品德
50分
60分钟
6月17日上午9:
00-11:
00
数学
150分
120分钟
6月17日下午2:
00-3:
40
物理
100分
100分钟
八年级
6月18日上午9:
00-11:
00
地理
100分
120分钟
(各60分钟)
生物
100分
4.考试内容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命题。
5.命题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体育考试项目由市教育局确定。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由各市(区)组织命题。
6、命题要求:
(1)各学科命题以新课程标准和2010年泰州市各学科中考考试大纲为依据,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
(2)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展示创新能力留有必要的空间。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努力体现考试评价改革的方向。
(4)试卷结构简约,题量适度,表述规范,问题明确,语言科学,图表正确。
三、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是反映学生在初中三年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反映学生每一学期的学业考试成绩。
2.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具体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由校长负责,各学校必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校长任委员会主任,统筹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项目评定等级”以及必要的“过程纪录”。
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各项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评定结果分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四等,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和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
凡有一项为D的考生不得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的统招生和师范类学校,有两项为D的考生不得录取三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
四、考试管理
1.考生必须在同一市(区)参加文化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育及地理、生物考试。
转学学生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由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转至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
2.地理、生物由各市(区)统一阅卷、集中登分,作为招生录取资格分,有一科不合格者,不得录取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
2009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2009年参加地理、生物考试不及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0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或补考其不及格科目。
2009年地理、生物考试合格的往届考生,2010年可免于地理、生物考试,其成绩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3.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业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考生考试各学科成绩的80%、65%、50%分别为毕业成绩优秀、良好、及格的分数线,未达50%为不及格。
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指标中,有四项达到C(合格),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及格和合格以上方能毕业。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未达到及格等次的学生,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准予毕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发毕业证书。
补考成绩达到及格分数以上一律记为及格。
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的考生不能补考,亦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4、2010年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不再使用计算器。
5、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事关社会的稳定、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以及考试工作的信度。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中考考试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和社会正确把握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方向,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评价观。
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定。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
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时间
2010年4月。
各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定具体的考试日期(缓试考生在5月10前考试结束)。
二、考生报名
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的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三、考试内容和分值
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
根据初中三年级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情况评定成绩,满分为10分。
第二部分:
根据学生选定运动项目的考试情况评定成绩,每个学生分别从三类选项中各选一项,每个项目满分10分,共30分。
第一类项目:
男生1000m跑、50m跑和女生800m跑、50m跑。
第二类项目:
掷实心球(2kg)、握力体重指数、座位体前屈。
第三类项目:
立定跳远、跳绳。
四、评分标准:
1.评定第一部分成绩,根据2010年4月1日前学生参加《标准》测试评定。
测试成绩达良好(含)以上者得10分,测试成绩达及格者得7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得4分,不能参加测试的残疾学生计满分10分。
2.计分方法:
中考体育总分为40分。
中考体育成绩由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成绩之和,直接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3.考试方法:
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项目测试方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两项,每个学生可各有3次机会,取最好的一次成绩)。
器材规格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项目测试器材规格要求。
五、对伤、病、残及其它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办法
1.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
2.确实丧失某些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某一类项目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其成绩按该类项目的满分计入总分。
3.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也可申请免试自选项目的全部或部分。
申请免试全部自选项目的学生,自选项目的考试成绩按60%计分;申请免试自选项目中某一类项目的学生,该类项目的考试成绩按60%计分。
4.因暂时伤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
5.申请免试的学生须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写《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并进行公示后,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申请免试的残疾学生,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须本人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递交经泰州市残联认定残疾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的其它学生应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递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历。
6.申请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外),填写《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八、有关要求
1.体育考试各市(区)应统一组织,同一学生的各项考试要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2.加强对《标准》测试成绩的监督管理。
各市(区)要加强对测试成绩的监督管理,保证测试成绩的真实可靠,要求学校对初三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要组织对学校上报的《标准》测试成绩进行抽测,对抽测情况与上报成绩不符(不符比例高于20%)的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的责任并对每一个初三毕业生重新测试。
3.合理设置考点。
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村学校考点,城区学校可设一个考点,条件允许的市(区)也可设一个考点,集中统一组织考试。
考点设置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组织考前学生体检。
各市(区)要完善考前体检制度,要求学校认真做好学生考前的体检工作,特别要重视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证考生考试安全。
5.认真做好数据资料的上报统计工作。
各市(区)关于考点设置情况和考试日程安排于2010年3月20日前、体育考试结束后的成绩统计分析于5月底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处(电子邮箱:
tzlon@)。
附件五:
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
市(区)准考号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照片
(校印)
所在学校
免试项目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校长签字:
年月日
泰州市残联认定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六:
泰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试申请表
市(区)准考号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照片
(校印)
所在学校
缓试项目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卫生室意见
校医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