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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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金华市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适应居民需求,提高生活质量,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社区服务业,是指在政府主导和扶持下,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以社区为依托,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的社会事业和新兴产业,包括政府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市场主体提供的商业服务、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的非营利性服务等。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显著加强,社区服务领域稳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完善,社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城乡社区服务统筹发展,进入了一个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一是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建立。

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城乡社区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经费保障格局逐步形成。

由政府财政、集体经济和市场化、社会化投入以及居民自筹等,共同构成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基础,2010年全市城乡社区建设经费达到1.64亿元。

三是社区服务设施加快完善。

全市建立了37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1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228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7275个社区服务设施网点,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总面积13.4万平方米,90%以上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到省定350平方米标准。

四是社区服务机制不断创新。

适应经济社会和社区服务发展形势,以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为引领,推行了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产生了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会事务站等新的服务主体,涌现出组团式服务、信息平台服务等新的服务方式,拓展出服务楼宇经济等新的服务内容,培育了一批知名社区服务品牌。

五是社区服务队伍持续壮大。

全市初步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人员结构、素质日益改善,政治、经济待遇逐年提高;志愿者服务深入推进,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627个,经登记注册的社区志愿者6.9万人,2010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709次。

六是城乡社区服务成果丰硕。

2010年社区服务业增加值达120亿元,“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2%,吸纳从业人员37万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十二五”社区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我市的社区服务业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社区服务设施仍不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城乡之间差距较大,供给方式单一;城市社区商业服务主体规模不大,农村社区商业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志愿服务缺乏活力。

因此,在“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业加速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统筹城乡发展、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组织、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使社区服务业成为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依托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其他组织,按照责权利统一、管理有序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2.坚持以人为本。

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让社区服务覆盖到所有居民,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3.坚持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引导、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功能,履行政府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服务。

鼓励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

4.坚持因地制宜。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大胆实践、注重实效,切实解决社区服务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努力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一体化。

5.坚持改革创新。

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不断改革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提升社区服务的开放水平,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发展活力,保持发展优势。

(三)发展目标

1.健全社区服务业体系。

到2015年,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符合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制度化、均衡化发展要求,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政府直接服务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社区组织协助服务与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服务相结合,服务设施健全、信息化程度较高、服务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全体成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业体系。

2.提高社区服务业总量。

到2015年,社区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10亿元,年均增长12%;从业人员总数达到45万人,年均增长4%。

3.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平台。

实现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全覆盖。

市县建有以服务热线为标志的便民服务信息平台。

街道(乡镇)建有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

城市社区用房满足工作服务要求,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达到3500个。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

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社会治安、优抚救济、社区教育、计划生育、消费维权、社区矫正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城乡社区。

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发挥社区基础平台作用,就近就便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1.发展新型社会福利服务。

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息需求系统,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年均增长10%以上,占老年人总数3%左右,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

推进孤残儿童社区照顾,以残疾儿童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工作站为骨干、儿童福利机构和专业性残疾人康复机构为示范,开展社区残疾儿童康复特教服务。

鼓励、扶持社区慈善公益组织,实施各类公益服务项目。

推动慈善超市建设,促进社会捐助经常化。

2.推进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服务。

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覆盖。

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参保缴费,推行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公示。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力度,开发社区公共保洁、环境绿化、设施维护以及养老、托幼服务等公益性岗位。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衔接。

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社区居民及时给予救助。

3.提升社区安全服务。

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和综合治理组织建设,推进警力下移,健全社区警务服务功能。

实施城乡警务室分类管理制度,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进程。

探索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特殊对象管理等方面开展社会工作,实施突发事件的社会工作介入。

构建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社区应急反应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居民安全的能力。

健全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在街道社区、外来人口聚居区、敬老院等建立公证联系点。

4.增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

完善农村卫生和计生服务网络,建立政府、集体、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实现服务全覆盖。

深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财务管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探索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总额预付等办法。

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团队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督导和培训。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5.拓展社区文体科教服务。

全面完成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打造开放式活动平台,加强城乡社区文化活动交流互动。

建立社区体育俱乐部等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推进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社区市民学校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服务。

加强社区文艺骨干、体育指导员培训,积极举办邻居节、文化艺术节、趣味活动节、体育健身节、科普活动周等活动。

6.加强流动人口服务。

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建立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员共同参加的各类融合性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依法做好信息登记、申领办证等工作。

7.开展生态环境服务。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引导居民选择绿色、低碳生活。

加强对社区噪音、污水、垃圾和有害气体的防范、监督和处理,加快村庄环境整治步伐,营造宜居环境。

(二)发展社区商业服务。

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按照方便、实惠、安全、生态的原则,加快发展购物、休闲、综合服务等社区商业,发挥“家的延伸”作用,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需求。

1.发展社区商贸服务业。

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市级社区商贸服务示范企业,提升全市社区商贸服务水平;鼓励商贸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菜篮子”专营店、家政服务等各类便民服务网点,完善社区服务网络。

强化社区商业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选择大型居住区建设社区商业中心,探索建设商务休闲街区、夜间休闲街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商业特色社区。

加快发展社区配送服务、代理服务、保健服务,实现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

倡导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

完善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点。

2.发展家庭服务业。

加大卫生保洁、家电维修、搬家搬场、保姆看护等传统型家政服务供给,发展家庭教育、家庭顾问、家庭助理、家庭管家、精神陪护、高级烹饪、涉外保姆等现代家政服务。

探索研究对照护老人的家庭成员进行服务补贴政策。

加强家庭服务管理机构和中介机构人员培训,制订家庭服务业标准和家政企业等级标准。

鼓励家庭服务公司化、品牌化,提高社会公信度。

3.发展农资连锁经营。

加快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膜等农资经营连锁网点建设,提高农资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率,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的现代农资流通体系。

4.提高社区物业服务覆盖率。

新建住宅区全部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加快改善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

鼓励发展综合性物业服务,提供健康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居家生活服务等增值服务。

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完善业主和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

(三)推进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服务。

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发挥他们在动员组织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性、公益性服务中的作用。

1.提高社区组织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建设,建立有效承接社区公共服务的社区公共服务站、事务站等新社区服务组织。

在楼宇经济发达的地区,依托楼宇建立社区服务站,对楼宇内单位开展公共服务。

扩大社区居委会成员来源,丰富居(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的内容与形式,畅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渠道。

城市社区实行社区工作者与居民错时上下班制度,农村社区确保8小时工作制,有条件的可参照城市社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2.培养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培育发展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服务的服务组织和公益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对促进社区和谐、管理规范、公益性强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场所、经费资助。

采取“培育+补贴+奖励+购买”方式,大力扶持参与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

3.发展志愿服务。

依托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提供志愿服务。

坚持义务性参与,鼓励居民无偿参与社区服务。

探索鼓励性参与,形成“爱心银行”、“服务储蓄”等机制。

采取委托、购买等办法,将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交由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承担。

争取“十二五”期末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达到40小时。

4.鼓励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

深化街道社区“两项会议制度”,探索社区大党委制,统筹社区服务资源。

驻社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向社区开放,社区资源向驻社区单位的员工开放,实现资源整合利用。

5.鼓励社会工作人才提供社区服务。

建立社会工作全面介入社区服务制度,以社会工作理念、社会工作方法促使社区服务更加专业、更有成效。

四、发展重点

(一)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1.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全市建设8个社区便民信息平台,承担事务咨询与生活求助服务,架起政府、加盟企业、个体工商户、志愿者与居民的桥梁,实现信息化与社区服务的有机融合。

2.推进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全市新建(包括改建、扩建)70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承担“一站式”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开展专业性强、社区层面难以普遍开展的残疾人康复、新生儿护理、心理干预等服务。

每个街道(乡镇)均建有社区服务中心,实现设施与功能的全覆盖。

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面积分别不少于10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

全市建设5个功能比较齐全、示范作用明显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推进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35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承担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开展社区服务等功能。

(二)加快发展重点服务行业

1.养老服务。

加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和老年活动室建设,增强服务功能;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企业,重点发展社区食堂、日间托养照料等,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整体质量。

2.物业服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制定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体系,促进业主与物业企业协作协调。

3.家政与维修服务。

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庭和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家政服务员合法权益。

鼓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通过参(控)股、重组、连锁(加盟)经营,扩大规模,形成网络。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开设相关专业,培养经营管理人才。

支持汽车快修服务进社区,积极发展便利快捷维修等售后服务。

4.再生资源回收服务。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形成以回收网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三)加快培育骨干服务组织和服务企业

1.培育骨干服务组织。

在养老、康复、慈善、家政、物业等领域培育参与社区服务的骨干社会组织,对参与社区服务的骨干社会组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2.培育骨干服务企业。

扶持社区居民需求强、市场发展前景优、经营管理模式好的企业,形成一批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社区服务龙头企业,发挥品牌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3.落实扶持政策。

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担具有优势的社区服务,由政府通过招投标和评审向企业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落实社区服务领域的税收减免、吸纳就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强用地保障,完善用电、用水等价格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服务业的重要作用,坚持以社区服务引领社区建设,把社区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坚实保障。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社区服务业发展中的工作职责,巩固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共建共促共享社区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加强民政部门社区服务指导机构建设,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加大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所需经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对社区福利和文体设施建设的投入,公共财政对社区服务的支出比“十一五”时期明显增长。

市级安排社区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对服务设施建设、购买公益服务等予以资助。

安排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应统筹考虑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数量。

(三)增强自治功能。

完善居民自治,推广城市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扩大居民对社区服务过程和效果的监督评议。

建立健全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协调机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服务,协调解决物业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推进行业自治,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服务标准和等级标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

推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城市社区工作者,争取每个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2名,实行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招录制度。

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增长机制、工作奖励机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待遇与业绩挂钩”。

加大从社区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激发为居民服务的积极性。

到2015年,全市20%以上的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建立社区工作者选聘分离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社会工作人才用社会工作方法参与社区服务,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五)加强统计评估。

研究制定金华市城乡社区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实施各地发展状况评估。

建立社区服务业数据库,全面掌握动态信息。

加强社区服务业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居民需求、满意程度等的调查评估,倡导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具体承担。

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培育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社区服务品牌,鼓励各地在扩大服务供给、改革服务方式、优化服务队伍等方面进行积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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