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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胚质量验收规范.doc

成都香木林家私有限公司

白胚工序质量标准

一;检验方式;定量检验、抽检或全检

二;检验内容;各工序首检、巡检、试组检验、入库全检。

白胚工序检验品质标准

板式白胚产品

1.实木、板料下料

1)所有木材含水率控制在8—12度之间。

2)根据工艺要求、毛料规格以及成品颜色进行选料、断料,做到纹理、色泽相近,以利于油漆加工作业,严格按照工艺标准作业。

3)产品可视面部件选材料较好的A级或B级料;不能有超过10MM死结、腐烂、内裂、端裂等现象(客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实木板料下料要求顺木纹开料,力求做到平面横向、立/竖面竖向的规律,长度尺寸不能超过净料长度20MM,用于产品直观外表的部件必须保证一个面好。

5)人造板裁板时严格按板材料单作业,毛料尺寸不能超过净料尺寸10MM,角度要正,靠模要齐,锯路光滑细腻、平直,断面不允许有撕裂缺损、锯齿痕等。

2、平压刨

1)按工艺要求规格加工,平刨直料要求90度,斜角按规定要求作业。

2)加工产品部件要求表面平整、无翘曲、无波浪、无啃头、无大面积倒欠(深度在0.5MM以上、长度在1CM以上)等现象出现。

3)刨料前根据产品要求选好面料。

4)压刨出来的部件宽度厚度公差允许在+0.5MM以内为合格。

3、胶拼板、指接料、小带锯

1)按工艺要求拼接(力求色泽相近的拼在一起),依木纹正反顺向拼合,拼接部位要平整、密合,胶水按供应商提供之技术标准操作,(夏季按100/10-12.5,冬季按100/12.5-15)且须搅拌3-5分钟直到均匀方可作业。

.

2)胶拼件要求双面涂胶且布胶均匀,胶拼件间不能有灰尘及油污等,拼板时注意选料,好面与好面拼在一起以方便后面加工。

3)长度方向不能有超过10MM、厚度方向不能有超过2MM的错位、不允许有脱胶现象、明显胶线出现,拼合时尽量以一端对齐,以一面平;胶拼件中每一小板宽度不能大于100MM,(有弧度的除外)

4)榫接时公母接头不能有超过0.5MM的空隙。

5)指接时按实样调整角度、拼接时要紧密连接、密缝,无松动摇摆,厚度\宽度方向不能有超过2MM的错位错位现象。

6)胶拼件必须达到12小时以上养生期规定才能进行后续加工。

7)弯曲部件划线样板以技术部制做的标准模板为样板进行操作。

8)严格依模划线、保留4-6MM的成型余量,带锯时不能有吃线的现象。

9)对死节、内裂、拼板不良等,画线时应避开,不能留在产品的明显部位。

4、贴皮、拼花

1)裁皮,按照料单的要求确认木皮的质量及尺寸规格,直边不能出现弯曲现象,以免拼缝出现,用于产品A面的薄片材质必须良好,要求无死节、无黑线材\无矿物线等不良现象。

2)拼皮、拼花;根据图纸工艺要求对木皮的颜色、纹理、色差进行确认(色泽相近的拼在一起),拼接时缝隙不能大于0.2MM,切角、拼花、角度要正确并且花型对称,(散花配散花,直纹配直纹)拼合角度要与对角吻合,偏差在3MM以内可以接受。

3)拼花或贴皮部件热压前要确认有无缺陷,有虎斑\鱼鳞\黑疤\大浪形花等缺陷之木皮不能用作A面。

4)按工艺要求操作,涂胶时均匀涂布,涂胶表面不能有杂物、颗粒,,木皮摆放要有规律严格按照拼花图纸操作,不可超出加工余量范围。

5)贴好之木皮不能有透胶、脱胶、起泡、拼缝、重叠、缺料等现象,热压后18小时方可后续加工。

5、板式净料加工(定长\定宽)

1)按部件净料规格、工艺要求加工,批量生产时必须做首件。

2)长宽规格余量公差小于+/-0.5MM,长度在1M内的板对角线允许误差在+/-0.5MM以内,长度在1-2M内的板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MM以内。

3)上下锯(边角)要求平整且成直角。

4)加工部件力求做到无锯痕、刀印、无崩角、崩边、缺角、撕裂、划伤等现象出现,如有,一律修补处理好方可移交下一工序加工。

6、封边

1)按工艺要求,涂胶要均匀,拼缝要严密,无明显拼缝,印痕、错位等(参照贴皮工序标准执行)。

2)同一产品不得使用多种材质的封边条,封边条不能有蛀虫、破裂、变形、腐烂\黑节等现象。

3)要求无鼓泡、脱胶、透胶、锯形、缺角、溢胶、空心等,表面不粘胶,浅色产品不允许有明显封边线,严禁刮伤,拉伤等现象,如有,必须处理好后移交下一工序。

7、立铣、镂铣

1)批量生产时必须做首件确认,首件要求按图纸或实样做首件,首件误差控制在0.5MM内,

2)所有模具,刀具的型号不得有误,模具、刀型不能有明显磨损、缺损现象。

3)确定产品正反面以后再开始加工,同种部件不能有误差1MM以上的现象,否则为不合格品。

4)加工部件表面要求平整、手感通畅。

5)加工部件要求无波浪、无倒欠,无逆纹,跳刀、崩缺、焦黑、啃头、撕裂等现象,如有严重缺陷的必须处理好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生产。

6)加工部件与首件样要力求一致,加工完成之部件与首件公差在+/-1MM以内可接受,否则视为不合格品。

8、打孔、开榫

有正反之分的部件一定要选好的一面作为正面。

1)所有需钻孔打榫的部件必须做首件样,严格按照图纸加工,首件确认后再批量生产。

2)严格按图加工,基准面要找正确,材质好的一面置于产品表面。

3)孔径硬材比木榫大0-0.2MM,软材或刨花板孔径比木榫小0-0.2MM。

4)木榫孔深按技术图纸要求比所用木榫长度的1/2深1.5MM。

5)拆装预埋件孔径比预埋件小0.2MM,孔深比预埋件深1MM。

6)做榫头加工时根据图纸或实样做全榫或半榫,榫头长不小于25MM,全榫宽度不小于50MM,榫厚不小于10MM,榫眼与榫头配套稍大0.5---1MM内即可,产品榫肩、里外、上下要求密缝间隙在0.2MM以内可接受。

7)产品A\B面要求无多孔、错孔、和明显孔痕存在,板件表面不能有钻头的划伤、损伤等现象。

所有实木加工的部件正面一定要选好的一面作为外面,将有瑕疵的一面放在里面(全封闭油漆的产品例外)。

8)无特殊要求时要求孔眼无穿孔,,无毛边崩缺等现象出现,作榫头时角度正确、端正无偏斜。

9)相邻孔距误差最多在1MM内可以接受.否则视为不合格品。

10)所有产品分件孔位钻好以后要把相关部件找来试组,检验图纸是否有误或者孔位有无错误。

9、雕刻

1)量产前必须做首件确认,批量生产时与首件样保持一致。

2)要求花片、图案对称,线条粗细均匀、顺畅、清晰,整体层次分明、左右对称,清底深浅一致、干净平整,有鲜明的立体层次感。

3)曲线轮廓圆滑,直线轮廓平直,均匀不变形,沟槽内刀边顺畅,铲底平整。

4)要求凹凸处、棱角处、圆弧处无缺角、锤印、刀痕、毛刺等现象,如有必须清理掉。

5)砂光不可有砂变形、砂黑、逆砂、粗糙起毛等不良现象,死角一定要砂到位,无漏砂及碰伤,压伤等不良现象,如有必须给予处理后方可流入下一工序加工。

6)批量产品与首件线条、深浅度、弧度不允许超过1MM,、长度误差在2MM以内可接受。

10、砂光、打磨。

1)所有产品应按木纹的纹路顺向砂光,不可横砂。

2)所有产品部件(雕花、弧形、圆形部件)要求表面手感平整、光滑、顺畅、清爽、棱角倒边均匀,线条要求粗细均匀不变形误差控制在1MM以内。

3)砂光好之部件要求无虫孔、洞眼、无毛刺、倒欠,无粗横砂印或砂痕,无缺角、砂黑、砂穿、砂凹或变形等不良现象,砂光后不可留有粗糙起毛,撕裂等现象。

4)封边皮的边要砂平,倒角大小一致,不可有割手的现象存在。

5)所有部件或成品的角落砂光要到位,有泊片的不能砂穿或露底材。

6)砂纸使用程序;由粗到细(150—180---240#)使用,手砂光用180#为标准。

7)如存在以上不良现象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加工或入库。

11、组装

1)按工艺要求检验好来料、配件,白胚产品组装前要配好材料(包括分件的色差)颜色一致的组在同一产品或同一部件上,须分正反的将好的一面用在正面。

2)所有框架的外框尺寸误差在2MM以内,内围间距尺寸误差控制在1MM内。

3)门板或抽面板组装时注意花纹需配对,木纹的花芯向上。

4)接合部位必须上胶,胶水需均匀够量,除异形框外,一般框架角度为直角,1M以内的框架对角线误差在1MM内,如1.M以上的框架可适当放到1.5MM以内。

5)打钉、锁快速牙的须紧密到位,组装时应力求密合(尽可能打在产品不可见位置),有溢胶应及时用拧干的湿布擦掉,组装产品尽量使用模具或模板,且模具需标准,力求组装产品标准,台面随时保持干净,避免刮碰伤。

6)要求无碰伤、划痕,无胶水溢出、无锤印及夹子印,组合部件间缝隙允许在0.3MM内,须加钉的产品注意打钉的部位,以免成型时损伤刀具,尽量将枪钉打在不可见部位,不允许有露钉现象。

7)白胚产品组装后要求门缝、抽缝上下、左右一致,白胚保持在2MM,公差在0.5MM内可接受,但必须保证最少有1.5-2.5MM的缝隙.(允许上缝比下缝小0.5MM)。

8)门、抽组装后要求平稳、牢固、无异声、推拉灵活自如、无变形、无磕碰等现象,产品底脚触地要求平稳无三只脚现象存在。

9)所有组装部件接合面必须均匀布胶,以加强相连结部件间的牢固度(特别是外框架和抽屉)。

实木餐桌椅白胚产品

1、实木下料

1)所有木材含水率控制在8—12度之间。

2)根据工艺要求、毛料规格以及成品颜色进行选料、断料,做到纹理、色泽相近,以利于油漆加工作业,严格按照工艺标准作业。

3)产品可视面部件选材料较好的A级或B级料;不能有超过10MM死结、腐烂、内裂、端裂等现象

4)实木下料要求顺木纹开料,力求做到平面横向、立/竖面竖向的规律,长度尺寸不能超过净料长度20MM,用于产品直观外表的部件必须保证一个面好。

2、平压刨

1)按工艺要求规格加工,平刨直料要求90度,斜角按规定要求作业。

2)加工产品部件要求表面平整、无翘曲、无波浪、无啃头、无大面积倒欠(深度在0.5MM以上、长度在1CM以上)等现象出现。

3)刨料前根据产品要求选好面料。

4)压刨出来的部件宽度厚度公差允许在+0.5MM以内为合格。

3、胶拼板、指接料、小带锯

1)按工艺要求拼接(力求色泽相近的拼在一起),依木纹正反顺向拼合,拼接部位要平整、密合,胶水按供应商提供之技术标准操作,(夏季按100/10-12.5,冬季按100/12.5-15)且须搅拌3-5分钟直到均匀方可作业。

.

2)拼件要求双面涂胶且布胶均匀,胶拼件间不能有灰尘及油污等,拼板时注意选料,好面与好面拼在一起以方便后面加工。

3)长度方向不能有超过10MM、厚度方向不能有超过2MM的错位、不允许有脱胶现象、明显胶线出现,拼合时尽量以一端对齐,以一面平;胶拼件中每一小板宽度不能大于100MM,(有弧度的除外)

4)榫接时公母接头不能有超过0.5MM的空隙。

5)指接时按实样调整角度、拼接时要紧密连接、密缝,无松动摇摆,厚度\宽度方向不能有超过2MM的错位错位现象。

6)胶拼件必须达到12小时以上养生期规定才能进行后续加工。

7)弯曲部件划线样板以技术部制做的标准模板为样板进行操作。

8)严格依模划线、保留4-6MM的成型余量,带锯时不能有吃线的现象存在。

9)对死节、内裂、拼板不良等,画线时应避开,不能留在产品的明显部位。

4、实木净料加工(定长\定宽)

1)按部件净料规格、工艺要求加工,批量生产时必须做首件。

2)长宽规格余量公差小于+/-0.5MM。

3)加工部件力求做到无锯痕、刀印、无崩角、崩边、缺角、撕裂、划伤等现象出现,如有,一律修补处理好方可移交下一工序加工。

5、立铣、镂铣

1)批量生产时必须做首件确认,首件要求按图纸、实样做首件,首件误差控制在0.5MM内,

2)所有模具,刀具的型号不得有误,模具、刀型不能有明显磨损、缺损现象。

3)确定产品正反面以后再开始加工,同种部件不能有误差1MM以上的现象,否则为不合格品。

4)加工部件表面要求平整、手感通畅。

5)加工部件要求无波浪、无倒欠,无逆纹,跳刀、崩缺、焦黑、啃头、撕裂等现象,如有严重缺陷的必须处理好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生产。

6)加工部件与首件样要力求一致,加工完成之部件与首件公差在+/-1MM以内可接受,否则视为不合格品。

6、车木

1)对来料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加以检查,以确认是否可以加工。

2)严格按照图纸或样品加工,外观形状等均符合要求。

3)需铣槽的位置的深度、长度、弧形等均符合技术图纸要求,公差在2MM内可接受,否则视为不合格品。

4)产品不允许有撕裂、焦黑、崩缺、变形等不良缺陷,两端的中心线须在同一直线上,且左右须对称;如有,必须给予处理后方可流入下一工序加工。

7、打孔、开榫

1)正反之分的部件一定要选好的一面作为正面。

2)所有需钻孔打榫的部件必须做首件样,严格按照图纸加工,首件确认后再批量生产。

3)严格按图加工,基准面要找正确,材质好的一面置于产品表面。

4)孔径硬材比木榫大0-0.2MM,软材或刨花板孔径比木榫小0-0.2MM。

5)木榫孔深按技术图纸要求比所用木榫长度的1/2深1.5MM。

6)拆装预埋件孔径比预埋件小0.2MM,孔深比预埋件深1MM。

7)做榫头加工时根据图纸或实样做全榫或半榫,榫头长不小于25MM,全榫宽度不小于50MM,榫厚不小于10MM,榫眼与榫头配套稍大0.5---1MM内即可,产品榫肩、里外、上下要求密缝间隙在0.2MM以内可接受。

8)产品A\B面要求无多孔、错孔、和明显孔痕存在,板件表面不能有钻头的划伤、损伤等现象。

所有实木加工的部件正面一定要选好的一面作为外面,将有瑕疵的一面放在里面(全封闭油漆的产品例外)。

9)无特殊要求时要求孔眼无穿孔,,无毛边崩缺等现象出现,作榫头时角度正确、端正无偏斜。

相邻孔距误差最多在1MM内可以接受.否则视为不合格品。

10)所有产品分件孔位钻好以后要把相关部件找来试组,检验图纸是否有误或者孔位有无错误。

8。

雕刻

1)量产前必须做首件确认,批量生产时与首件样保持一致。

2)要求花片、图案对称,线条粗细均匀、顺畅、清晰,整体层次分明、左右对称,清底深浅一致、干净平整,有鲜明的立体层次感。

3)曲线轮廓圆滑,直线轮廓平直,均匀不变形,沟槽内刀边顺畅,铲底平整。

4)要求凹凸处、棱角处、圆弧处无缺角、锤印、刀痕、毛刺等现象,如有必须清理掉。

5)砂光不可有砂变形、砂黑、逆砂、粗糙起毛等不良现象,死角一定要砂到位,无漏砂及碰伤,压伤等不良现象,如有必须给予处理后方可流入下一工序加工。

6)批量产品与首件线条、深浅度、弧度不允许超过1MM,、长度误差在2MM以内可接受。

9、砂光、打磨。

1)所有产品应按木纹的纹路顺向砂光,不可横砂。

2)所有产品部件(雕花、弧形、圆形部件)要求表面手感平整、光滑、顺畅、清爽、棱角倒边均匀,线条要求粗细均匀不变形误差控制在1MM以内。

3)砂光好之部件要求无虫孔、洞眼、无毛刺、倒欠,无粗横砂印或砂痕,无缺角、砂黑、砂穿、砂凹或变形等不良现象,砂光后不可留有粗糙起毛,撕裂等现象。

4)所有部件或成品的角落砂光要到位,有泊片的不能砂穿或露底材。

5)砂纸使用程序;由粗到细(150—180---240#)使用,手砂光用180#为标准。

6)如存在以上不良现象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加工或入库。

10、组装、试组(餐椅产品)

按工艺要求检验好来料、配件,成品组装前要配好材料(包括分件的色差)颜色一致的组在同一产品或同一部件上,须分正反的将好的一面用在正面。

1、所有框架的外观尺寸误差在2MM以内,内围间距尺寸误差控制在1-2MM内。

2、接合部位必须上胶,胶水需均匀够量,除异形框架外,一般框架角度为直角,1M以内的框架对角线误差在1MM内,如1.M以上的框架可适当放到1.5MM以内。

3、打钉、锁快速牙的须紧密到位,组装时应力求密合(尽可能打在产品不可见位置),有溢胶应及时用拧干的湿布擦掉,组装产品尽量使用模具或模板,且模具需标准,力求组装产品标准,台面随时保持干净,避免刮碰伤。

4、要求无碰伤、划痕,无胶水溢出、无锤印及夹子印,组合部件间缝隙允许在0.3MM内,须加钉的产品注意打钉的部位,以免成型时损伤刀具,尽量将枪钉打在不可见部位,不允许有露钉现象。

5、所有组装部件接合面必须均匀布胶,以加强相连结部件间的牢固度(特别是坐框和靠背), 强度一定要牢固。

6、尺寸公差;座面高允差在+/-1MM,椅背高允差+/-2MM,坐框对角线误差4MM内可接受,不平行性在+2MM内,其它尺寸极限偏差在+/-3MM内。

7、所有需锁镙丝的部件应锁到位,不允许产品有较大开裂及拼板开裂等现象出现,不允许有松动、脱胶等现象出现。

8、肩缝在0.5MM内。

正面不允许有明显锯痕或砂痕等。

9、所有材质必须达到订单规定标准。

10、底脚着地时需四脚平稳,不倾斜,稳固结实,不允许有露钉现象存在,其它要求按照上面相关工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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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胚产品综合质量要求

1)材质;所有拼接、指接、榫接等部位不得有开裂、脱胶和可视裂纹。

2)浅色家具(如原木色、柚木色等)可视面不能有超过10MM死结、腐烂、内裂、端裂等现象,深色家具(如沙比利色、樱桃木色等)可视面不能有超过15--20MM死结、腐烂、内裂、端裂等现象

3)门、抽面、柜面、桌面、等重要部位整体变形不得超过1MM。

4)灵活性及牢固度;所有活动部位应推拉转动灵活,到位合缝处可视缝隙不超过2.MM;榫眼或螺栓连接的部位必须牢固可靠,摇动和使用时不松动、不开缝(正确使用时);门板开关要灵活、方便、无异声、铰链安装要牢固。

5)抽屉要密缝、结实,敲打无松散的声音,前后宽度一致,对角误差在1MM内,

6)抽屉滑轨推拉平顺,无松动摇摆、无响声。

7)所有连接缝、榫眼、胶接部位、肩缝等要求严密,拆装式缝路在0.2MM。

外肩离缝在0.1MM内,内肩离缝在0.2MM.

8)底脚着地平稳度对角公差在2MM内.

9)所有需螺钉加固处钉的尾部必须深入木材至少4――10MM,

10)车木的线型应一致,凹凸级应匀称.花型应对称,各部位无缺角,清底应平整,手感顺畅,不得有锤印和毛刺。

11)门缝、抽面缝、四边缝要求一致、对称,缝隙在1.5—2.5MM内。

12)所有产品不允许有组装歪斜,部件装倒、装反、或漏装配件或五金。

13)所有存在之不良缺陷必须处理或修补好,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品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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