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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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部管理制度
直销部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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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销部工作职责,更好地履行公司赋予直销部的各项职能,依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以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直销部的职能、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职责,确定直销业务开发和管理模式,确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为部门员工业绩考核、奖励提供依据和标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在直销部的所有成员。
第四条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直销部可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补充和细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能
第五条直销部的主要职能包括:
公司机构直销业务开发和维护、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资格申请和业务开发、公司要求的其他业务等。
第六条机构直销业务开发和维护的主要内容有:
(一)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直销业务工作重点,制定及组织实施公司直销客户开发的目标、计划和方案。
(二)进行直销客户管理,开拓并巩固与基金直销客户及潜在客户的业务关系,确保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目标。
(三)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拟订直销客户扩张战略,扩大公司的直销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公司直销网络。
(四)拟订持续销售的服务程序,巩固与直销客户的关系,维持并扩大直销客户持有公司基金的份额。
(五)负责直销客户档案的建立、管理及分析,建立和维护直销客户的基本资料和市场行为特征的数据库。
(六)制定和执行完整而连贯的直销策略,为直销客户持续提供个性化、一站式的优质服务。
(七)协助为直销客户办理有关的业务手续。
(八)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司直销信息技术系统和直销客户数据管理系统。
(九)负责直销客户档案的建立、管理及分析。
第七条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开发主要内容有:
(一)配合公司整体战略,推进养老金及专户业务开发工作。
(二)组织公司资源,实施对养老金及专户业务资格的申请。
(三)构建养老金及专户业务平台,组织和协调公司各部门相关建设工作。
(四)制定和实施养老金及专户业务市场推广计划,积累并适时开发养老金客户。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销部设直销总监(可兼任)一名,直销区域总监、直销经理若干名,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总监一名,业务支持人员若干名。
第九条直销部总监的职责包括:
(一)业务职能
1、组织对公司直销战略发展研究,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的提供意见和建议。
2、制定部门年度计划,为公司制定相关战略策划提供决策参考。
3、制定并监督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划与预算。
4、评定本部门人员的资信及业绩表现,并负责内部人员奖惩和调配。
5、制定部门人力发展计划,招募、训练、培养直销和专户理财业务人才。
(二)行政职能
1、全面负责部门各项行政工作。
2、拟订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3、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5、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直销区域总监的职责包括:
(一)全面负责辖区内直销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直销责任目标的达成。
(二)负责区域内直销业务开发和维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销预算的制定和执行。
(三)负责辖区内直销客户信息收集、整理,为区域内直销客户建立完备的信息数据库。
(四)有效执行部门客户开发和维护的各项制度,负责辖区内直销经理的业务督促和管理,促进其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和辖区内主要直销客户保持联络,维护长期稳定和合作和协作关系。
(六)有效处理跨区域客户开发和维护的合作。
(七)必要时承担直销经理的部分和全部工作职能。
(八)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直销经理的职责包括:
(一)收集、整理、完善直销客户信息,协助建立直销客户信息数据库。
(二)与所管辖的直销客户进行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做好公司形象维护和宣传。
(三)在职权范围内,协调直销客户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合作。
(四)积极开拓新的客户资源,不断增加基金规模和数量。
(五)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向区域总监及主管领导反映并及时跟进。
(六)根据公司市场发展策略和要求,协助区域总监制定直销客户维护及拓展策略、工作制度、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费用预算等。
(七)根据公司和部门的安排,策划、组织针对直销客户的业务推介会、研讨会等活动。
第十二条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总监职责包括:
(一)业务范围涉及:
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及专户理财。
(二)筹备公司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资格申请工作。
(三)制定和实施业务相关推广和营销计划。
(四)构建公司专户理财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五)保持与相关监管机构的持续沟通,做好关系维护工作。
(六)积极积累相关客户资源,初步建立专户及养老金客户资料库。
(七)开拓业务相关合作伙伴关系,组织实施相关合作活动。
(八)依靠和调动股东资源,积极推进业务。
(九)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业务支持人员负责对直销业务开发和维护、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等进行业务、行政以及产品等的支持。
第四章直销业务模式
第十四条直销部对内为公司直销业务的统一管理、接口部门,对外为直销客户开发、维护的唯一执行部门。
第十五条通过直销方式申(认)购或由直销为主开发而通过渠道认购的客户,从内部销售量的计算和考核均归属于直销部。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直销活动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直销活动采取一对一的模式,即每个直销客户对应一位直销客户经理负责开发、维护。
第十七条对于规模较大和重要程度较高的直销客户,直销部可在公司领导及投研团队的支持下,有效集中公司资源,采取特定有效的开发模式,指定专人进行重点开发和维护。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直销客户,其开发和维护模式如下:
(一)由直销部统一制定计划,执行开发、维护活动。
(二)在指定原则和程序下,鼓励其它部门员工提供重要客户名单。
(三)对应的直销经理在明确开发任务后,应制定客户开发计划,由直销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直销部定期根据客户开发进度和费用情况,终止或者调整直销客户开发名单
第十九条对于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客户,在公司领导及投研团队的支持下,由直销部集中公司资源,指定专人进行重点开发和维护。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条直销部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常规报表制度、业务会议制度、赎回预警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为提高销售工作效率,并为业绩考核提供依据,直销部实行以下常规报表制度:
(一)《客户情况简报》。
陪同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一同出访客户之前,要提交客户情况简报。
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名称、联系人姓名、直销客户的背景资料、投资方面的简况、过往接洽情况等信息。
(二)《销售工作周报》。
每周初将前一周的销售工作准确、完整地登记列表,主要内容包括各项回访、客户投资动态与信息反馈、专题交流、投资说明会、理财报告等。
(三)《个人月度总结及计划》。
直销部员工每月初提交前一月工作总结及当月工作计划,该报表送直销总监。
(四)《年度总结报告》。
提交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报送直销总监及公司分管领导。
(五)《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简报》。
定期提交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总体进展情况报告,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和建议等。
第二十二条直销部会议制度包括部门周会、临时会议、以及部门联席会议。
(一)周会。
一般由直销总监召集。
内容包括:
前一周客户的开发进度、需要协调的问题、当周工作部署等。
(二)部门临时会议。
主要为专题讨论、其他业务会议等,以当面、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
(三)部门联席会议。
直销部与投研团队定期会议,每月一次,主要为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的投资运作状况、研究成果及直销客户的需求反馈。
第二十三条赎回预警制度。
(一)赎回预警制度针对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销售工作周报中的直销客户的持有意愿动态把握,针对有赎回意愿,但仍处于犹豫之中的直销客户。
2、证券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管理层出台具有市场震动性的条例、举措、法令、法规时。
(二)直销部针对上述情形应采取如下措施:
1、确定直销客户意愿赎回的原由,并将此信息及时、准确的反馈回公司,报请总监及分管领导启动应对赎回程序。
2、及时、准确地将客户赎回意愿信息反馈给基金经理,并及时安排基金经理与客户接洽商谈。
3、直销部人员应加强与客户接触的频度,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遭遇客户赎回达1000万以上的情况,直销部应启动应急处理制度:
(一)协助做好基金赎回的程序流转,及时、准确的执行客户赎回指令。
(二)及时、准确地向总监及分管领导汇报客户赎回情况。
(三)赎回程序流转完毕应及时编写《直销客户赎回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客户赎回处理、原因分析、现有份额稳定情况等。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作为公司的利润、成本中心之一,直销部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一)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向公司建议调整直销活动费用政策。
(二)制订、上报直销客户开发、维护的年度费用预算。
(三)要求直销经理及时汇报开发进程和费用使用情况。
(四)定期调整或终止已丧失开发价值客户的费用投入。
第二十六条直销业务费用包括与相关客户产生的招待费、交通费、住宿费、礼品费及其他支持人员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直销客户开发、维护费用的分配原则:
(一)整体费用由直销部根据年度直销预算执行,定期调整。
(二)直销客户的开发、维护费用由直销部根据预算进行分配。
(三)直销客户的开发、维护费用,计入相关员工的KPI考核部分。
(四)养老金及专户理财业务的开发和维护费用,分别列示。
第七章奖励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对直销客户开发、维护的奖励原则如下:
(一)由直销部统一制订奖励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奖励发行或持续销售期间相关的营销及支持人员。
(二)奖励金额由直销部根据公司政策、预算及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综合测算来确定。
(三)针对非直销部员工对相关客户的开发、维护有特殊贡献的,直销部建议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养老金和专户理财业务的开发、维护奖励,参照直销客户奖励方法,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对直销部员工的考核,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KPI指标及预算,并参考业内水准及员工日常表现,由公司统一安排实施。
第八章直销业务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从事基金直销活动,以及为客户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手续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从事基金直销活动中,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三十三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二)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三)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率销售基金。
(四)募集期间对认购费打折。
(五)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
(六)挪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认购、申购、赎回资金。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规则须报请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若有条款和公司制度存在冲突,以公司制度为准。
第三十六条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进行修改、调整和变更的,报请公司批准后再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