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排水泵房作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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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排水泵房作业规程
李家楼煤矿
井下主排水泵房掘进工作面施工作业规程
施工单位:
中煤第六十三工程处李家楼项目部
施工队别:
矿建二十六队
施工队长:
申保红
编制:
段明杰
编制日期:
2004年2月4日
审批:
1、加强顶板管理,做好临时支护。
2、挖基础、打砼时注意观察顶、帮危岩。
3、顶帮要充填密实。
矿建副总:
技术经理:
安全生产经理:
一、工程概况
李家楼煤矿井下主排水泵房位于副斜井井底车场,其通道中心线距井筒落底点20m。
主泵房通道开口处净底板标高与此处井底车场巷道标高高0.5m。
通道为半圆拱形断面,净高×净宽=2.30m×2.00m。
原支护形式为混凝土碹后经建设单位要求,更改为锚喷支护,喷C20砼,喷厚150mm,锚杆采用Φ16×1600mm树脂锚杆,间排距800×800mm,铺底100mm,从开口起为3‰上坡进入主排水泵房硐室,通路内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密闭门各一道。
井下主排水泵房硐室与设计图纸一致,硐室断面为半圆拱形断面。
净高×净宽=4.2m×4.0m。
永久支护形式为混凝土碹,厚度为350mm。
硐室内设有两个配水井壁龛,净长度为3.35m,净高×净宽=1.8m×2.5m。
永久支护形式为混凝土碹。
一个吸水井壁龛,混凝土碹厚度为200mm。
硐室内设有电机基础底座,起重梁、照明灯具挂钩,铺底100mm。
硐室开口处与主变电所间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墙厚500mm,硐室长度共计17.50m。
此工程所处位置地质构造简单,瓦斯涌出量不大。
有淋水。
附井下主排水泵房平面图、断面图。
二、施工方法
由一个矿建队施工,采用“四六”作业,三掘一喷,先掘进硐室,壁龛及通路主体工程。
待管子道完工后,再施工泵房内电机基础底座,起重梁,铺底。
泵房安装完毕后,施工防火栅栏两用门及密闭门。
1、凿眼爆破:
采用YTP26型凿岩机,Ф40mm一字合金钢钻头,22mm六角中空钢钎打炮眼,锚杆眼采用Ф28mm一字合金钢钻头。
工作面配备5台凿岩机(3台工作,2台备用)。
爆破器材采用煤矿许用水胶炸药,8号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发爆器选用MFD-150型。
掘进硐室时,分台阶进行,先掘进拱部,然后抬底,拱部采用楔形掏槽光面爆破。
通路掘进一次成型。
①炮眼布置见附图。
②爆破说明书见附表。
③预期爆破效果见附表。
2、运输
硐室施工时,采用P-60(B)型装岩机装矸,铺设600轨距轨道,重车直接人工推至井底车场,由斜井提升至地面。
通路施工时,改变挂轮悬挂位置,来装碴。
3、通风
在地面安装一台28KW局部通风机配Φ600mm风筒向工作面通风。
通路内风也由此通风。
4、压风压力水、供电与轨道运输大巷共用。
5、支护:
安装一台喷浆机喷射砼,硐室临时支护为锚杆,喷射砼,喷厚为50mm,锚杆为Φ16×1600mm树脂锚杆。
6、工艺流程:
掘进班:
交接班→安全检查→临时支护→扒头→打顶部锚杆→打拱部炮眼(装矸)→装药联线→爆破通风→安全检查→出矸→打底眼→装药联线→爆破通风→安全检查→后路文明施工;
喷射混凝土班:
交接班→安全检查→挂线找规格→打帮锚杆→工作面初喷、后路成巷→清理、后路文明施工;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⒈顶板(巷帮)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坚持审帮问顶制度,及时找净顶帮的活渣危石。
找顶帮工作要有两人配合作业,一人找顶、一人观山。
找顶时要使用长柄工具站在安全地点,由轻而重、由后向前,逐片进行。
上山掘进时,要同时找净工作面迎头的活砟。
与找顶无关人员要远离找顶现场。
(2)岩巷施工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钻眼爆破,遇有松软岩层或煤层时,可采用预留光爆层爆破,认真搞好光爆,确保围岩的自承能力。
(3)必须严格按正规循环组织生产,杜绝空顶作业,爆破后及时支护,围岩稳定条件下,先锚后喷,锚杆距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0.8m;破碎围岩条件下,应采用先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后打锚杆挂网,初喷必须紧跟迎头,锚杆距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0.8m,第二个循环开始前,喷射混凝土及锚杆(挂网)都必须紧跟迎头。
(4)初喷混凝土前必须先找净活砟碎石,并用压力水冲洗岩壁,保证喷层与岩体接触良好。
(5)爆破后露头就锚,拱部锚杆不跟头不准钻眼前进。
(6)跟头50m内拱部喷厚50mm以上,距头50m外达到设计厚度。
墙部每日一封闭,厚度50mm以上,距头50m必须成巷;移装岩机后,三天内必须成巷至装岩机处。
(7)打锚杆前必须找净活砟险石。
打锚杆由后往前随打随注。
(8)围岩不稳定或过煤层段要加强支护并另行补充措施。
(9)处理冒顶另行补充措施。
⒉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执行好“一炮三检制”,负责掘进工作面的火药雷管管理工作,搞好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
“一炮三检制”是指装药前、紧接爆破前和爆破后,瓦斯检查工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爆破。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由爆破工亲自负责,装配起爆药卷只许爆破工一人进行。
做起爆药卷要在支架(顶板)完好的地方进行操作,要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3)井下爆破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刀闸、鸡爪子、灯盒子、电气开关等接通电源的方法进行爆破。
(4)爆破工入井前领取自己专用的发爆器、爆破母线和导通表时,要检查是否合格,不合格的禁止领取使用。
发爆器手把和雷管箱、炸药箱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5)认真填写爆破原始记录,爆破一次填写一次,升坑后填写爆破日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6)严禁用短路碰火的方法检查发爆器,井下禁止私自打开、修理发爆器。
(7)爆破母线必须使用铁芯的橡胶线。
爆破母线长度不小于工作面到爆破警戒线的距离。
爆破母线接头必须除锈,扭结并用绝缘胶带包缠。
(8)严把火工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9)爆破工必须领取使用有自己固定编号的雷管,不得使用未经编号的雷管,并不得转借。
(10)不得领取变质的炸药和不合格的雷管。
(11)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领退和携带,炸药必须由爆破工和经过审查批准的固定背炮人员领退和携带。
其它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
(12)必须按照经审批后的火工品领料单领取火工品,领取时必须当面点清,帐物相符。
(13)领退爆炸材料时,爆破工及背炮人员不得进入爆炸材料库。
(14)雷管、炸药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15)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16)爆破工在工作面允许使用软质炮兜子携带爆炸材料。
炸药、雷管和起爆药卷要隔开放置。
炮兜子要随身携带,不得离身。
每次爆破时都必须带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7)火工品存放地点不准有其它人员休息。
(18)不准将瓦斯检定器或发爆器同爆炸材料一起放在爆炸材料箱内保管。
(19)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库,不准向下一班移交。
(20)发现火工品丢失,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及公安部门汇报。
(21)装配起爆药卷的操作工序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应先将成束电雷管的脚线顺好,用脚踩住电雷管脚线尾端,用手拉住雷管脚线首端,均匀抽出,将脚线缠好且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②用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的木质或竹质炮针从药卷的顶部中心扎孔,禁止用电雷管代替竹、木炮针扎孔。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然后用脚线绕扣锁紧,并将脚线全部缠绕在药卷上(脚线尾端要扭结),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③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④每个起爆药卷只许插一个雷管。
⑤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2)必须采用正向起爆,即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先装药卷、后装起爆药卷),严禁装盖药。
(23)装药前先用压风(配套吹风管)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的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2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沙子、粘土按1:
3配制)制成的软硬适中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25)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封堵炮泥、联线。
(26)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装药前或紧接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瓦斯达到2%时;
②工作面附近30m巷道未经洒水灭尘时;
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折断,工作面风量不足时;
④工作面的支护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护不符合要求时;
⑤爆破地点20m以内,除耙岩机外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它的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⑥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挂红、挂汗、水叫或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⑦爆破前,机器或电缆等没有按规定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时;工作面人员、爆破箱、雷管箱没有撤到警戒线外;
⑧未采用湿式打眼,炮眼的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布置不符合作业规程和爆破说明书时;
⑨炮眼缩小、坍塌、有裂缝等变形或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⑩未使用水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泥过硬或过软时;
爆破前,没有按规定要求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置岗哨或撤人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时;
爆破员没有发出爆破警号,没有执行“回头看”制度时。
(27)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28)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严禁固定使用。
(29)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0)爆破母线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1)脚线的联接接触要紧固可靠,脚线接头有锈时要除锈。
(32)母线和脚线的联接只准在母线另一端的两个线头扭结在一起的情况下进行联接。
(33)每次爆破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位置:
拐弯巷道必须大于75m,直线巷道必须在150m外。
班长和爆破工必须把爆破警戒区内的人员全部撤出,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栏杆和拉绳,严禁任何人进入爆破警戒区。
所有人员必须在掩体后躲避。
爆破站岗时班长派专人负责联络工作,以免发生误会。
联系方法:
站好岗后,联络员通知班长,班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通知爆破工爆破。
爆破完毕,爆破工通知班长,班长将站岗人员亲自撤回。
(34)爆破工爆破前5秒钟必须大喊三声“爆破啦”,并吹口哨三响方可爆破。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执行好“回头看”制度,以防万一将人员丢入爆破区。
(35)爆破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站岗警戒人员全部撤回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36)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交到爆炸材料库统一销毁。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8)装药前及爆破后,必须按规定冲洗煤(岩)帮,降低粉尘,净化通风。
(39)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否则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40)爆破工必须分清雷管脚线的颜色,识别准段号,依爆破顺序进行装药,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色盲者不准担任爆破工。
(4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爆破。
⒊通风及瓦斯管理
(1)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方式。
主要通风机运转前,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
主要通风机运转后,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距回风口不小于10m的进风巷道中。
局部通风机距底板0.3m以上且要放稳垫平,保持距临近轨道0.7m以上的间距。
通风机要安设消音器减少噪音。
(2)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m。
风筒要吊挂平直,不出现死弯和被挤压,不出现跑漏风现象,跟头风筒不落地,异径风筒接头处必须使用过渡节,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3)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设施,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4)局部通风机都应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5)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6)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并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任何人不得随意停电停风机,如需检修设备停电停风时,停电单位人员要提前一天写出申请三联单报值班经理批准,由值班室提前通知各受影响及有关单位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即时通知停电停风工作面所有人员。
(7)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停风区内所有人员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恢复通风后,只有经过瓦斯检查工进行全面瓦斯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8)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不准挤压风筒,不准支开风门,风门不得同时打开,严禁用矿车撞风门,矿车过风门时,要有专人开关,过后及时关门。
(9)对顶板冒落的地点要尽量封填严实,防止瓦斯积聚。
对已经出现的盲巷要及时设置栅栏,必要时要封闭。
(10)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工,实行“三八制”作业,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并做好记录,严禁假检、漏检。
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四次。
(11)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12)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3)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5)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6)瓦斯检查工在工作中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
(17)项目部从上到下要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从严加强通风管理。
(18)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电气设备台台完好无失爆,杜绝电气火花和机械摩擦火花,严禁带电作业。
(1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爆破工、矿建队队长、通风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0)临时停工,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项目部汇报。
(21)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2)瓦斯检查工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查原始记录,并填写在工作面的检查记录牌上,告知工作面人员瓦斯情况,升坑后填写瓦斯日志。
4.装岩运输措施
A、耙斗装岩机
(1)耙斗装岩机司机要持证上岗,开机前要认真检查耙斗装岩机是否固定牢固,护身栏杆是否齐全可靠,手把及信号是否灵活,有问题不得开机。
(2)耙斗装岩机四个卡轨器必须按规定位置上紧卡牢。
(3)装岩机司机开机前要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撤到机后安全地点后方可开机。
耙斗装岩机开动时,耙斗运行范围内的巷道内严禁有人,停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操作手把妥善保管。
(4)工作时两手把同时使用,但反向手把要轻压,防止钢丝绳摆动,出现吊斗或飞斗。
(5)爆破前切断电源并对开关及电缆进行保护。
爆破后检查机身的稳定性,有问题及时处理。
(6)固定耙斗装岩机使用22kg/m轨道,必须上好道夹板。
(7)耙斗装岩机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或磨损减少的断面积超过原钢丝绳截面积25%时必须更换,严禁断股和接疙瘩使用。
(8)移机时,班队长亲临现场指挥。
移机前,必须按标准铺好轨道,悬空道心要填实。
(9)耙斗装岩机距迎头距离为6~25m。
(10)固定耙斗装岩机尾轮的镢子长度一般为600mm如煤岩体较软应加长,镢子伸入岩体内300mm以上,伸入煤体内400mm以上,必须打紧打牢。
(11)装岩(煤)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耙斗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6m,工作面人员不得靠近装岩机尾轮镢子。
(12)装岩机无机载照明时,在工作面作业区前方,必须设有良好的防爆照明。
(13)装岩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14)装岩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护栏上必须穿废喷浆管,防止产生摩擦火花。
B、小绞车运输
(1)小绞车司机必须专门培训,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开车前详细检查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绞车点柱是否牢靠,绞车绳是否良好,以及坡头常闭挡和声光信号是否灵活可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首先处理,否则绞车不准使用。
开车过程中,司机要注意聆听绞车声音,出现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带病运转。
(2)绞车司机必须在得到准确的开回信号时,才准开回矿车。
开回矿车过程中,司机要精神集中,并注意绞车绳的排列情况,出现负荷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车,严禁强行牵引,待把勾工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矿车掉道采用微动牵引上道时,上道现场与车房要有可靠的信号联系,打信号人员要站在矿车的斜上方5m以外,准确地发送信号。
不能采用微动牵引上道时,要通知班队长组织人员支压上道,上道过程中要由班队长统一指挥,布置安全注意事项,绞车司机要精神集中,压紧闸把。
斜坡上道无论坡度大小,都要绝对禁止摘勾上道。
(3)斜巷施工时必须做到“一坡三挡”,即在上部距变坡点1.5m处设一羊角式自动复位阻车器(应采用18㎏/m的钢轨或直径不少于50㎜以上的圆钢作材料,挡轴应垂直轨道中心线,用V形夹板穿丝固定在钢轨的底面上,羊角的高度:
轨面以上不少于300mm,配重要保证能自动复位。
);变坡点下方20m处设一坚固的钢丝绳挡车栏。
掘进工作面上方距装岩机10m处设一坚固的手动操作挡车栏。
挡车栏必须能手动拉起自动放下,拉绳、连接绳要安导向小滑轮保证动作灵活。
(4)斜坡上下把勾工要同绞车司机配合好,认真传递开回矿车信号,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信号规定如下:
一响停,二响回,三响开,四响慢回,五响慢开,一长响为紧急停车。
行车时红灯亮,停车时红灯灭。
(5)每次开始工作前,把勾工要对斜坡罐挡进行清挖一次,保证其灵活可靠。
在开回矿车时要站在把勾硐内打信号,并目送矿车通过道岔。
(6)摘挂矿车要待矿车停稳后进行,严禁跑马拔镢。
拨道岔须在打信号前进行,严禁在矿车刚通过时就去拨道岔。
(7)把勾工必须持有把勾工合格证,每次只准挂一个矿车,严禁私自多挂矿车,超高超宽的物料要首先处理。
工作中必须用好红灯及满罐绳。
(8)斜坡吊勾工作时,矿车后必须挂好牛尾巴,工作人员要站在矿车的两侧或上方,矿车的下方严禁有人。
吊勾时绞车司机要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绞车手把。
(9)小绞车司机回矿车前,必须先向坡底把勾工发出回车信号,只有在上下联系好后方可往下回车。
斜坡上开回车前,坡底把勾工要通知坡底人员躲到安全硐室内。
(10)斜坡运输必须做到开回车时坡上严禁有人,坡上有人时严禁开回车。
(11)修理工每班要认真检查小绞车钢丝绳断丝情况,钢丝绳断丝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或磨损减少的断面积超过原钢丝绳截面积10%时必须更换。
否则严禁开车。
(12)下山掘进,跟头必须选用手动操作常闭式挡车器,以保护施工地点人员的安全。
挡车器随工作面掘进及时前移,距装岩机的距离保持10~20m之间。
挡车器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除矿车通过时打开以外,其它时间处于关闭状态并能挡住矿车。
(13)小绞车运送长物料时,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不准戗茬要用麻绳捆好绑牢,开回车时坚持慢回慢开。
(14)严禁放飞车。
(15)临时轨枕木间距为1m,轨道构件必须齐全。
C、平巷运输
(1)平巷人工推车要目视前方,要注意过弯道、道岔及风门,手不要抓矿车沿,以防其它意外。
(2)在推车时要时刻注意矿车的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矿车不得顶撞风门,矿车通过风门时应提前打开一道,过去车后再关上风门,打开另一道门。
(4)严禁放飞车。
同方向推车时,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每人只准推一个车。
(5)平巷存车场应设人行道,保证安全行人。
5.综合防尘及煤尘管理
(1)坚持湿式钻眼。
装煤(岩)前洒水,保持煤岩湿润。
(2)爆破前后对迎头30m巷道洒水冲洗。
(3)安设喷雾装置两道,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m,另一道距迎头不超过80m,并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前移。
喷雾要能封闭全断面,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爆破喷浆时打开,其它时间关闭。
(4)装岩机安设独头喷雾,装载时打开灭尘。
(5)拌料前要洒水,坚持潮拌、潮喷。
坚持迎头300m洒水隔爆。
(6)个体佩戴防护用品。
(7)定期冲洗巷道。
1.防探水
(1)生产部水文技术人员要及时给生产单位提供水文地质预报,超前制定防探水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
(2)掘进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严格按探放水规程要求施工,严格按水文地质部门制定的探放水安全措施执行。
(3)接近老空或断层附近有出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掘进,向队值班人员和项目部值班室汇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4)下山掘进要备有排水设备和管路,以防出水后淹头影响生产。
(5)在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下掘进时,要密切注意水的变化情况,如发现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挂汗挂红、底板鼓起、顶板来压、产生裂缝、出现淋水等异常征兆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项目部值班室。
严禁盲目掘进。
(6)打眼时,如果眼内向外流水且压力较大时,要停止钻眼并不准拔钎子,立即汇报队值班室和项目部值班室,采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