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单位装修合同范本.docx
《通用单位装修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用单位装修合同范本.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通用单位装修合同范本
通用单位装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总计:
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
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
:
签约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工程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首付,第二次付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
:
年月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
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工程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方案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方案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给,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施工总方案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给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当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
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当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元整);
工程变更工程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以下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前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前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缺乏,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平安到位,并由甲方承当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平安到位,并由乙方承当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成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假设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当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维修效劳,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局部。
第七条:
工程平安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当的工程要做好平安交底,明确平安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平安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平安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分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分,工期处分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
假设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当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那么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砖混结构;房型房厅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
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撤除,墙面及地面撤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撤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
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给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
但如遇材料供给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那么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
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元,抵工程款元整,剩余工程款元。
大写(人民币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当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约天。
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当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
乙方全面承当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当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
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
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当。
甲方供给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置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
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当责任。
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置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当,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给商。
5.甲方采购供给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当。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
5.假设局部工序由甲方材料供给厂家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防止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成认原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当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平安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平安,确保登高施工的平安保障等各类平安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平安,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剩余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局部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当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
或假设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那么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
:
号:
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