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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监理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城市报警与监控高清系统建设

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宜公采谈〔2016〕1号

宜宾市公安局

2016年4月11日

文件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

一、招标条件1

二、项目编号1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

四、竞标人资质资格1

五、竞争性谈判报名1

六、付款方式2

七、投标时间、地点2

八、开标时间、地点2

九、业务咨询2

第二章、谈判须知3

一、总贝y3

二、竞争性谈判说明5

三、竞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5

四、开标、评审谈判、定标8

五、授予合同10

第三章、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12

一、项目招标概况、内容及要求12

二、项目招标要求13

三、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7

四、监理服务周期18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8

一、工程监理范围18

二、服务要求18

三、监理服务工期18

四、监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8

五、材料、设备以及设计变更的控制19

六、建设方的责任18

七、监理单位的责任19

八、监理规范及质量验收19

九、违约责任20

十、其它20

第五章、竞争文件格式22

一、附件1:

竞标文件封面格式22

二、附件2:

竞标函格式23

三、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25

四、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6

五、附件5:

承诺函格式27

六、附件6:

投标报价格式28

七、附件7:

开标一览表格式29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宾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城市报警与高清系统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项目监理资金已到位,工程监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决定对城市报警与高清系统建设监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诚邀合格的监理单位(即竞标人)参加竞标。

二、项目编号:

宜公采谈〔2016〕1号。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

2.本次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25万元;

3.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本项目对宜宾市城市报警与高清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理项目进行招标;

4.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段,为整体中标。

四、竞标人资质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有符合采购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竞标的竞标人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竞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

作委员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竞争性谈判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8:

00,地点在宜宾市公安局十六楼15号房间。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函原件、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免费。

4.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投标人中标后,交纳中标总金额的5%乍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凭交款收据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凭交款收据开标后当场退还。

报名后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付款方式: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中标企业完成城市报警与高清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服务,保证项目符合相关技术服务,经市公安局该项目采购小组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总金额。

七、投标时间、地点:

1.递交竞标文件开始时间:

北京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时00分。

2.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时00分。

3.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宜宾市公安局十六楼会议室。

4.竞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场开标(市公安局十六楼会议室)。

九、业务咨询:

联系人:

杳先生联系电话:

0831-2228297

2016

年4月11日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总则

1、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宜宾市公安局。

2、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为宜宾市公安局;

(2)“招标人”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宜宾市公安局招标采购组;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人”的统称;

(4)“竞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竞标文件的监理单位。

3、合格的竞标人

(1)参加谈判的单位必须具备“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

(4)谈判申请人没有挂靠或借用它单位资质,管理人员非临时聘用;

(5)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报名登记备案。

4、竞标费用

无论中标与否,谈判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无论竞标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

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语言及计量

(1)竞标文件及竞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2)竞标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其规定的计量单位;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3)计算错误及修改参照政府米购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竞标人风险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若递交了竞标文件,视同为全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规定。

若没有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参加竞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7、竞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竞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须知;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竞标文件格式。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本单位有推迟竞标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以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权利,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修改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竞标人发现本文件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必须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日1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如本项目有标前答疑会的只能在答疑会上统一书面提出)。

本项目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详见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澄清或修改或答疑会补遗书,招标人将通知所有竞标人。

三、竞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竞标文件的组成(请竞标人遵照执行)

竞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和页码,A4幅面不褪色打印后装

订成册。

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而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竞标文件应包

括以下内容:

(1)封面(封面必须标明“竞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

见“附件1”);

(2)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

(3)竞标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3”);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

(6)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5);

(7)投标报价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

(8)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

(注:

除装入竞标

文件外,该表还必须单独密圭寸圭寸装,用于开标时唱标)

2、竞标文件的编写、签署与密封

(1)竞标人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竞标文件,竞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本竞标文件须在圭寸面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每本竞标文件装订方式应为左侧装订;

(2)竞标文件应由竞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

(3)竞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

竞标人应将竞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项目名称及编号、竞标人名称。

封口处均应贴密封

条(密封条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指“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字样),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竞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竞标人承担;

(5)竞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竞标人的公章。

因竞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3、竞标报价

(1)竞标人对项目的每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竞标报价应含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

竞标人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所有要求及其它因素进行详细调查、测算,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交钥匙工程”的标准、要求填报竞标文件;

(3)本次谈判监理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25万元。

所有(包括每轮)竞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竞标无效。

4、竞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竞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办理竞标保证金手续。

成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2)谈判会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凭交款收据到交纳处当场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补交足。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报名后未参加投标或者开始谈判后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的。

1.2竞标人明知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竞标(陪标)的。

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成交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1.5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1.6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5、竞标文件的递交

(1)各竞标人应在谈判当日并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函”规定的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规定地点将竞标文件送达递交到

位。

(2)招标人将拒绝谈判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竞标文件。

四、开标、评审谈判、定标

1、开标

(1)招标人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竞标人自主推荐代表检查竞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2)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竞标文件,按“开标一览表”宣读竞标人名称、初始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唱标时,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

(3)唱标完毕,如竞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4)竞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由竞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竞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评标过程;

(5)没有启封和读出的竞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竞标人。

2、评标

(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谈判会议由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2)谈判小组成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

优”的原则,高质量地做好评标工作

(3)本次谈判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谈判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监理单位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成交候选监理单位或者中标监理单位的评标方法。

3、评审

谈判小组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先审查竞标人资质资格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其次审查竞标文件是否完整、竞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

(3)再次审查竞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本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是否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最后审查竞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表是否符合规定。

没有通过谈判小组审查的,其竞标文件按照无效竞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谈判小组审查的竞标文件的竞标人才能参加下一步的谈判报价。

(5)按照谈判程序和原则,本次采购报价次数为两次,第二次谈判报价为竞标人的最终报价。

谈判报价中,竞标人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竞标人自己的上一轮报价。

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组织所有合格的竞标人在规定的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价。

(6)判小组最后根据本谈判文件、竞标人的竞标文件以及谈判承诺综合评议后,出具谈判评标报告,推荐一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4、废标及无效投标

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在投标时,竞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标保证金的;

(2)竞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3)竞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

(4)竞标文件数量不齐的,或竞标文件无正本的。

五、授予合同

1、成交通知

(1)谈判会结束后,由市公安局招标采购组当场向成交人宣布成交结果。

招标人对竞标人未成交的原因不予解释;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2、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1)成交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竞标文件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其它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并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

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及退付履约保证金

(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签署《验收结算书》;

(2)宜宾市公安局根据中标成交人提供的《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竞标人出具的项目“发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合同总金额;

(3)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成交人凭《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单》或《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宜宾市公安局招标采购组无息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一.项目招标概况、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宜宾市城市报警与监控高清系统项目计划在宜宾主城区建设800个高清

网络监控摄像机及后端存储、管理平台,组建全市视频专网,搭建市级图综平台,平台向上与省公安厅平台互联,向下接入各区县已建高清视频监控和市级原有标清监控资源。

系统建成后具备整合其他政府部门监控和重点社会监控的能力。

采用“财政出资,中标人负责建设、维护、更新,公安管理使用”的租赁服务模式,租赁服务期限为5年。

本项目采购方为宜宾市公安局,目前已招标完成,由中国移动宜宾分公司中标负责建设。

现需要招标项目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后续工作进行全程监理。

2.项目监理内容

从项目合同、深化设计、施工建设、试运行和验收交付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监理,主要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

监理公司必须至少完成以下服务:

(1)协助采购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

(2)督促双方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对建设全过程实现施工工程监理;

(4)对其核心工程实施重点监理;

(5)对本项目承建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性能指标及产品厂家供货证明函

等进行严格审核;

(6)对承建方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7)工程施工前,对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中,对其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控制;完工后,对其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测并提交质量报告;协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最终检测。

(8)对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本项目变更部分的成本;

(9)对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原合同或设计方案的,提出更改方案,必要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由采购人、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达成共识后,监督执行;

(10)审查项目系统及竣工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督促、检查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11)检查、督促施工工程进度;

(12)组织、督促、检查本项目工程的总体竣工验收;

(13)监督检查本项目承建方对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承诺、措施与落

实;

(14)整理和检查全部文档;

(15)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设立项目机构、提供相关的交通工具,并承诺项目监理师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宜宾市,达到保证监理服务的目的。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服务要求

监理方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用科学、规范、诚信作为监理原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做好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业主单位完成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2.服务方式

本服务项目要求以现场监理方式进行,监理公司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采购人要求驻场,建立项目监理组,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

3.质量控制

1)系统建设的质量控制

(1)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项目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对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

(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实施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4)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2)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反馈意见;

(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4.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5.项目投资的控制

(1)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6.合同管理

(1)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业主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4)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

7.项目信息管理

(1)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8.项目文件的管理

1)监理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

(1)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周报、月报及项目大事记;

(2)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

(3)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

2)监理方应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

(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

(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

9.项目安全的管理

(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10.知识产权的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11.项目会议制度

1)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

证:

(1)项目协调会;

(2)项目周例会;

(3)项目专题研讨会;

(4)项目问题通报会;

(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2)监理方还应积极参加以下会议:

(1)项目专家论证评审会;

(2)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

12.组织协调

(1)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

中问题的解决。

三•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10年以来至少1个类似公安监控类项目的监理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2.监理人员配备方案需至少配备如下人员:

总监理师1人(具备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工作5年以上,2010年以来担负过3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有一个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超过3000万元)。

专业监理师2人(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人负责前端建设,1人负责后端平台部署)、驻场监理员2人以上。

4.监理服务周期

项目服务周期自签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监理范围

宜宾市城市报警与监控高清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O3121-2OO0的要求,认真、全面的完成监理大纲及监理规划的各项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实施

信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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