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课题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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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课题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模板
商务部课题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实现商务部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课题研究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课题研究为商务工作服务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并结合商务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题的界定及类别
本办法所称课题是指商务部机关各单位(以下称各司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以下称承办单位),以课题形式开展履职所需辅助性研究,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课题经费是指在商务部部门预算资金中安排的、用于开展课题研究的经费。
委托课题根据立项依据和课题经费额度,分为部级重大课题、部级课题、司级课题和应急性研究。
部级重大课题是指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或部党组、部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问题;涉及商务运行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经部党组会讨论决定,需委托其他机构开展的课题。
部级课题和司级课题是指部领导和各司局根据业务发展或工作需要,委托其他机构开展的课题。
为及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及部党组对于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关注,由政策研究室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应急性研究(包括研讨交流)。
根据课题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课题和非涉密课题。
涉密课题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开展。
其他各类战略研究、政策研究、政策谈判咨询、形势分析、标准指标制定、政策谈判评估等研究,按照本办法执行。
相关研究经费纳入商务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条职责分工
课题研究实行立项主体责任制,即“谁提出课题研究立项,谁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评审验收”。
部级重大课题立项由部党组会讨论决定,由部党组会确定的相关部领导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评审验收。
部级课题立项由部领导提出,由相关部领导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评审验收。
司级课题立项由各司局司务会研究提出,由分管部领导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评审验收。
其中,司级课题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主办司局可经司务会研究并报分管部领导同意后,由司局主要负责人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评审验收。
应急性研究立项由政策研究室提出,由政策研究室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评审验收。
政策研究室是课题研究的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负责:
结合商务发展形势和业务需要,汇总提出年度部级重大课题研究计划建议,提交部党组会审议;审核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合规性;审核和组织开展应急性研究;组织建立、运行和维护课题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使用培训工作。
财务司负责对课题申请出具经费安排审核意见,审核拨付课题经费,进行财务监督。
主办司局负有以下职责:
根据部领导交办或本司局工作需要,提出部级或司级课题研究立项需求,按照部内制度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协助部领导选择确定部级重大课题、部级课题的承办单位,择优选择司级课题的承办单位,按规定签订委托合同,进行研究指导和质量监管,组织课题评审、结题,负责研究成果转化;严格执行课题预算和财务制度,负责编报课题经费预算、申请资金拨付并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课题委托的全过程监督;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课题委托合同,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按规定程序接受评审验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课题立项和计划管理
课题研究应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问题,紧紧围绕商务部主要职能和中心工作进行。
部级重大课题研究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政策研究室负责商各司局提出年度部级重大课题研究计划建议(包括课题研究项目和经费预算、牵头负责的相关部领导和主办司局),经财务司审核经费预算安排,提交部党组会研究确定,以便集中力量开展研究,形成精品成果,服务指导商务工作。
经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部级重大课题研究计划以部党组会纪要形式下发,作为开展课题研究的立项依据。
部领导和各司局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紧急、难点、重点问题,有如下情况之一确需委托的,可开展部级或司级课题研究: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交办研究事项或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研究的事项;二是立法可行性及立法前期调研事项;三是多边、双边协议框架下或会议机制下中方需开展研究的事项;四是部党组要求和部领导批示研究的其他事项。
每年2月底前,各司局根据部领导要求和本司局工作需要以及预算安排,司务会研究确定当年部级和司级课题研究计划,写明立项背景、研究框架、预期效果、成果转化设想、完成时间、经费来源、经费额度,经政策研究室、财务司审核会签后,报请分管部领导批准,录入课题管理信息系统(《商务部课题研究申报表》见附件1),按规范程序开展。
应急性研究由政策研究室室务会审议立项,以直接委托的形式开展。
第五条课题预算管理
每个部级重大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每个部级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每个司级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每个应急性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主办司局根据课题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在上限范围内合理确定课题经费,按规定履行预算报批程序。
如单个部级重大战略课题经费超过35万元,需在向部党组会提交计划建议时一并说明;单个部级课题经费超过20万元,或单个司级课题经费超过10万元,需报部务会批准。
如单个应急性研究经费超过5万元,需报分管部领导批准。
第六条经费支出管理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统一从课题经费中列支,严禁多头申请费用,严禁拆分或分包课题。
部机关公务员可以参加课题研究,但不得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监督检查、评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可在商务部课题研究经费中列支。
如有需要,可由合适的社会力量承担。
除应急性研究外,课题经费采取分两次拨款方式。
主办司局通过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承办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可按合同金额的30%拨付首款(最高不超过50%);待完成结题程序后,方可办理拨付余款手续。
主办司局办理两次拨款手续前,需将有关信息录入商务部课题管理信息系统,经政策研究室审核,自行打印确认单后按照商务部项目资金拨付规定办理。
应急性研究采用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拨款方式。
政策研究室直接委托的项目,在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
第七条承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商务部委托课题研究的承办单位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条件,研究团队还需在业务相关领域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具有严谨的学术态度;有相关的研究业绩和工作经验予以优先考虑;承办单位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我部课题管理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承办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对课题经费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部内有关部门提供经费使用情况等材料。
第八条承办单位选择方式
主办司局应当根据部级重大课题、部级课题和司级课题研究任务,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等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承办单位开展课题研究。
原则上,主办司局应按照择优选择的方式,从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承办单位。
各司局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承办单位实行差别化歧视。
课题研究和其他研究如预算经费安排在50万元以上,主办司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选择承办单位、组织开展研究。
第九条涉密课题管理
对于涉及重大商务战略与国际经贸谈判等内部涉密课题,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批准可委托研究院集中优势科研资源,在部内相关司局指导下开展研究。
对于其他涉密研究课题,可委托部直属事业单位、商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承担。
主办司局需根据课题内容确定密级并完成定密审查程序(附件2)。
涉密课题参照涉密文件进行管理。
所有候选单位应具备实施保密管理的软硬件条件,相关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行,具有胜任涉密课题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保密工作经验,知悉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主办司局与所有候选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一旦发生泄密事件,按照商务部保密管理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重大谈判中涉密研究在上报课题计划或上报请示时,需说明课题以直接委托的方式开展,并附主办司局司务会纪要,一并报批。
第十条择优选择程序
主办司局在充分调研国内机构研究能力的基础上,提出课题候选承办单位及研究团队负责人名单,向不少于3家候选单位发出《邀请承办商务部委托课题研究的函》(附件3)。
候选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承办商务部课题研究文件》(附件4)。
部级重大课题和部级课题,由相关部领导、主办司局会同相关司局组成评议组,相关部领导主持课题评议会并担任评议组组长。
评议组可吸收独立于候选承办单位的部外专家参加。
评议组通过现场评议、投票等方式最终确定承办单位。
评议组可在现场评议环节,听取候选承办单位研究团队负责人报告课题设计并对相关资质条件等问题进行询问。
评议组研究确定承办单位后,形成《委托承办课题决定书》(附件5)。
司级课题,由分管部领导、主办司局会同相关人员组成评议组,分管部领导主持课题评议会并担任评议组组长。
评议组可吸收独立于候选承办单位的部外专家参加。
评议组通过现场评议、投票等方式最终确定承办单位。
评议组可在现场评议环节,听取候选承办单位研究团队负责人报告课题设计并对相关资质条件等问题进行询问。
评议组研究确定承办单位后,形成《委托承办课题决定书》(附件5)。
如果候选承办的单位少于3家,主办司局应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开展第二次择优选择。
若提交《申请承办商务部课题研究文件》的候选承办单位为2家的,评议组按照现场评议或投票等方式,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若候选单位仅为1家,经评议组研究,可采取直接委托形式确定。
课题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及课题经费金额在课题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内部监督。
公示异议处理程序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
确定课题承办单位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主办司局负责通知承办单位填写《商务部课题研究计划书》(附件6),并由主办司局主要负责人与之签订《商务部委托课题研究合同书》(附件7)和廉洁责任书(附件10)。
第十二条研究方式
相关部领导和主办司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课题研究的业务指导。
承办单位在完成课题过程中,应注重通过调研、专家研讨会等形式,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承办单位引用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要注明出处,杜绝捏造、篡改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第十三条中期检查
部级重大课题和部级课题的主办司局需了解研究进展及中间成果,按时间进度安排,填写《商务部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附件8),报经相关部领导批准后上传课题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司级课题的主办司局也应填写《商务部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经分管部领导批准后上传课题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第十四条课题结题
课题成果经评审验收并通过后方可结题。
相关部领导和主办司局组织召开课题结题评审会,进行评审验收。
评审通过的课题,主办司局须填写《商务部课题研究总结报告》(附件9)。
如第一次评审未通过的课题,要按照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接受第二次评审。
如最终评审未能通过,则按本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由主办司局书面通知承办单位终止其课题研究任务。
在部级重大课题和部级课题的评审验收环节,由相关部领导和主办司局、相关司局人员组成评审组,其中相关部领导为评审组组长。
评审组可吸收独立于承办单位的部外专家参加。
评审组评审通过后,出具评审意见,连同相关文件作为办理结题手续和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
在司级课题评审验收环节,由分管部领导、主办司局会同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其中分管部领导为评审组组长。
评审组可吸收独立于承办单位的部外专家参加。
评审组评审通过后,出具评审意见,连同相关文件作为办理结题手续和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
应急性研究,经政策研究室室务会审核通过后,以室务会纪要和相关文件作为办理结题手续和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五条完成时限
每个课题均要制定完成时间表,并严格按时间表组织实施。
部级重大课题需在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下发课题计划文件的3个月内启动;部级课题或司级课题由主办司局请示获分管部领导批准后3个月内启动,如未按期启动取消该课题研究计划。
各司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课题所需时间,不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结题。
对多双边谈判及会议机制项下的对外联合研究,可以根据对外磋商实际情况延期。
如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部级重大课题和部级课题应由主办司局在到期前一个月将延期请示报相关部领导;司级课题应报分管部领导批准,获批后延期最长为6个月。
如承办单位未能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最终未能通过评审验收,则主办司局负责通知承办单位终止委托合同,取消合同约定的相关研究任务,不再拨付研究经费余款,并追回已拨付款项。
上述要求应由主办司局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成果提交及存档
课题完成后,主办司局需向政策研究室提交一份完整的纸质最终成果,同时上传至课题管理信息系统。
最终成果包括: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3000字左右)、评审意见及复制比检测报告。
非涉密课题,主办司局利用部内统一购买的学术检测账号进行复制比率检测并打印检测报告。
涉密课题,定期汇总后交由国内知名检测公司开展复制比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率应低于15%,否则不予结题。
属于资料搜集整理类的课题,需注明所收集资料的来源,若收集资料仅作为附件,则报告正文也不得超过文字复制比指标。
主办司局在每年办理文件归档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作为归档文件存档。
第十七条成果共享
建立商务部课题管理信息系统,课题办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和课题研究成果在系统公开、共享,并提供查询、浏览、参阅等功能。
涉密课题,通过设置管理权限,实现保密管理。
第十八条成果转化
部级重大课题和部级课题应将为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为商务部主要职能和中心工作实现提供支撑作为转化目标。
司级课题应将为商务部主要职能和中心工作实现、为主办司局实际工作提供支撑作为转化目标。
部级重大课题和部级课题的研究成果,要以适当方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利用《调研与参考》、《经济外交参阅》和《商务调研报告》等刊物渠道,更多刊发商务战略研究成果。
司级课题和应急性研究的研究成果,要以适当方式报送部领导,为部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此外,还可以转化为政策性文件、规划报告、谈判方案、会议材料、公共信息等。
主办司局在立项之初应明确提出转化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主办司局在课题结题报告内应有课题转化情况说明,并在结题7日内将有关内容按照要求录入课题管理信息系统。
课题完成6个月之内,主办司局须将后续课题成果转化及各级领导反馈或批示情况补录课题管理信息系统,成果转化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每年年底前,主办司局将课题开展以及成果转化总体情况报送政策研究室。
财务司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推进课题研究绩效评价工作。
政策研究室、财务司等部门负责汇总商务部课题研究开展及成果转化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向部务会报告,并在课题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商务部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转让,未经商务部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版发行、公开发表或对外提供。
如承办单位或相关单位需对外发布研究成果,由主办司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
第二十条罚则
主办司局在开展课题研究项目中,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保证课题研究质量。
一旦发生不按程序选择承担单位、不按时间计划结题、挪用课题研究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课题研究项目承办单位和研究团队成员,统一纳入课题管理信息系统,一旦发生违规违约情况,主办司局应通报部机关各单位和课题研究团队所在单位,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委托其承担商务部的课题研究项目。
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司局如有在立法、谈判、争端解决等工作中聘用律师提供律师服务的情形,应按照《商务部聘用律师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政策研究室、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课题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商政字〔2014〕1号)废止。
附件:
1.商务部课题研究申报表
2.商务部涉密课题定密/变更/解除审批表
3.邀请承办商务部委托课题研究的函
4.申请承办商务部课题研究文件
5.委托承办课题决定书
6.商务部课题研究计划书
7.商务部委托课题研究合同书
8.商务部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
9.商务部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10.廉洁承诺书
附件1
商务部课题研究申报表
课题名称
主办司局名称
司局负责人
职务或职称
司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费来源
经费额度
课
题
研
究
目
的
背
景
计划完成时间
主
要
研究内容和方法
成果转化设想
经费预算
科目
资料费
差旅费
会议费
稿费
劳务费
管理费
其他
合计
金额
主办司局领导意见:
年月日
政策研究室意见:
年月日
附件2
商务部涉密课题定密/变更/解除审批表
单位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国家秘密
事项名称
定密情况
密级
保密期限
知悉范围
定密时间
处室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单位定密
责任人意见
签名:
日期:
国家秘密
变更
密级
保密期限
知悉范围
定密时间
变更理由
国家秘密
解除意见
该事项解密后可□内部使用/□删减后公开/□公开
解除理由
注:
1.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保密期限届满前2个月作出决定。
附件3
邀请承办商务部委托课题研究的函
XXXXXXXX单位(XXXX同志):
介绍课题开展的总体背景:
XXXXXXXX
我单位拟于近期开展题为《XXXXXXXXX》的课题。
为更好地完成研究工作,此课题将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具体承办。
现诚邀您参与承办单位的遴选工作。
一、课题基本情况
1、课题名称:
2、课题完成时间:
XXXX年XXX月
二、申请参与课题研究文件内容
1、课题负责人概况及近两年的相关研究业绩;
2、承办课题能力说明;
3、课题研究进度计划;
4、课题内容详细的框架结构;
5、课题报价及资金预算情况;
6、课题组织和管理措施;
7、成果提供方式及保密声明。
三、参加课题承办单位评选须知
1、申请参与课题研究文件形式:
参与者应将资料密封,并注明课题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截止日期为XX年XX月XX日XX时,请申请参与单位在指定时间之前,将文件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指定点及联系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XX司局
邮编:
********
我单位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单位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最终承办单位,其他单位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文件不再退回。
商务部XXXX司(局)
XXXX年X月X日
附件4
申请承办商务部课题研究文件
课题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写日期
一、课题申请人概况及近期研究业绩
研
究
项
目
课题名称
所属业务司局
申请经费金额
预期成果形式
预期完成时间
课题申请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位
学位授予学科
学位授予单位
现研究方向
通信地址及邮编
电子信箱
办公电话
近期研究业绩
二、承担课题能力说明
三、承课题研究进度计划
年月
进展
四、课题内容框架结构
五、资金预算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万元)
1
专家费
2
会议费
3
差旅交通费
4
报告编辑费/稿费
5
劳务费
6
资料费
7
管理费
8
其他(上述费用中未包括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合理支出)
合计
六、课题组织和管理措施
七、成果提供方式及保密声明
课题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向商务部XXX司(局)提供。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商务部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转让。
未经商务部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版发行、公开发表或对外提供。
课题承办单位如对外发布研究成果,经主办司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需注明由商务部委托研究成果。
八、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5
《XXXXXXXXXXXXX》
委托承办课题决定书
经部务会批准(XXXXX请[XXX]第XXX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课题已正式立项。
按照我部课题管理计划要求,该课题通过择优比选的方式决定承担单位。
截止到XXXX年X月X日,共有XXXXXXX、XXXXXXX、XXXXXXX等X家单位提交了承办课题研究的申请材料。
根据商务部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在商务部机关XXXX会议室组织评议小组,就上述课题相关申请单位的申请课题研究文件进行了评议,根据各申请人提供的研究业绩、承担课题能力、课题研究进度计划、课题内容框架、资金预算报价以及课题组织管理等相关内容,课题评议小组在充分讨论、统筹考虑的基础上,经过记名投票(如有弃权情况,请予以说明),XXXXXXX单位得票XX张,XXXXXXX单位得票XX张,XXXXXXX单位得票XX张。
。
按照得票最多且超过半数的原则,经评议小组记名投票后达成如下决议:
(如果第一轮投票结果相同的情况,应写清两轮投票情况,在第二轮投票中按照得票最多的原则,经过评议小组记名投票达成如下决议)
决定由XXXXXXX单位承办《XXXXXXX》课题。
特此。
课题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签名):
XXXX年X月XX日
附件6
商务部课题研究计划书
一、课题组情况
课题
名称
研究团队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所属系统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
要
参
加
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申请经费(单位:
万元)
预计完成时间
年月日
二、课题设计论证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同类课题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课题的创新(篇幅不够可加另页)。
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