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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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工作时刻治理规定:
1、①办公室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正常上班,星期六星期日为轮班调休时刻,如有紧急任务或临时突发任务,应服从公司的安排,如不能到岗未得到领导批准的给予处罚。
②生产车间职员每月休息两天,休息时刻由部门主管安排,如有赶制订单任务或临时突发任务需要加班应服从领导的安排,如不能到岗未得到领导批准的给予处罚,假如因生产需要未安排休息时刻,将依照考勤工资平均基数给予补发工资
2、公司实行作息时刻:
夏令时上午7:
30----11:
30下午2:
00----6:
00
冬令时上午8:
00----12:
00下午1:
30----5:
30
3、加班规定;主管以上治理人员为义务加班,所有人员加班考勤以考勤打卡结合车间手工考勤为依据。
夜间加班时刻定为:
18:
30-----22:
00按季调整加班时刻,有专门赶制任务的按主管通知执行。
夜间加班时刻满三个半小时,按半天工时运算加班工资,不满三个半小时的按小时数运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工资的平均基数运算。
通霄加班的翌日予以补休一天。
加班至夜间零点以后凌晨二点往常的夜霄补贴6元,加班至四点的夜霄予以补贴8元。
至次日六点的予以10元补贴。
二、考勤方式:
1、职员上下班实行考勤打卡和查岗相结合的考勤治理方法,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人员到岗情形。
工作期间未说明缘故脱离岗位超过十分钟的按脱离岗位予以处罚,每次十元。
为了节约时刻提高工作效率,承诺办完事后再回公司打卡,考勤卡经部门主管确认后签字认可,未经主管签字的一律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车间主管及后勤全体人员一律交由行政部签字确认。
公司职员外出学习或借调外出的,需要部门主管同意后将情形报备人事部。
厂内车间互相借调的按正常考勤打卡。
2、打卡考勤治理规定:
职员考勤打卡由当班门卫负责监督,任何人等不得代替打卡,如有违反发觉一次,打卡人与代打卡人分别给予第一次三十元处罚。
第二次处以五十元处罚。
第三次处以一百元处罚。
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
当班门卫监督不力负连带责任每次处罚三十元。
3、考勤机治理,若考勤机遭到人为破坏追究当事人责任,设备修理或购新机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五十至一百元处罚。
考勤卡由当班门卫负责保管,若显现遗失由当班门卫承担责任给予三十元处罚每次。
若显现停电等突发事件,由主管负责手工考勤。
三、请假治理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请假治理制度,职员不得无故缺勤,病事假等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给予各种假期,未经批准擅自休假一律按旷工处理,若因专门情形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的或假期已满无法准时返岗的,必须联系直属主管说明情形由主管报备人事部后予以续准。
上班后第一天应赶忙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病假治理规定;
病假是指职员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需休养时,必须持有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病历卡;或主管证明其确实不能上岗作业的。
请病假三天以上必须有病历相关证明方可准假。
病假审批权限:
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负责,3天以上由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并报备人事部。
2、事假治理规定;
有事请假必须提早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单,假期2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假期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同时报备人事部。
试用期职员请假的将延长相应天数的试用期。
3、早退治理规定:
上班推迟到岗三十分钟以内为迟到。
提早离岗三十分钟以内为早退。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三次的不予以处罚,但予以口头警告。
超出3次的每次扣工资五元。
上班迟到、早退十至三十分钟以内每次扣工资十元。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扣发迟到天数的差不多工资。
每次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以上都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旷工治理规定;
无故不到岗,或者未经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视为旷工,旷工半天者视为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2倍工资。
当月旷工累计达2天者扣除旷工天数3倍工资,留用查看。
当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工资并予以辞退。
5、假期薪资考核治理规定;
事假;不计当天工资。
并扣除假期福利待遇。
病假;需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书的。
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婚假;带薪五天。
按当地最低保证工资发放(需将结婚证书复印到人事部报备)。
产假;带薪二个月按当地最低保证工资发放。
(需将生育证复印到人事部报备。
丧假;带薪三天按当地最低保证工资发放。
(仅限于直系亲属)
求学假;公司委派求学的按正常工资发放。
个人自行求学的按停薪留职处理,但需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报备人事部审核。
职员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按待岗处理。
试用期间病事假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辞退予以处理。
休假期间必须确定临时代理人上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病假职员如因病发突然无法指定代理人,主管需临时指定代理人,同时报备人事部。
第二章职员聘用治理制度
聘请分为正常聘请与专门渠道聘请
一、正常聘请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职员聘请打算书》样本及《职务说明书》样本,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聘请开始前3日,送至人事部。
2、人事部决定聘请方式,并公布聘请信息。
3、人事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选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人事部主持进行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形参加。
5、面试后3日内,人事部应向总经理提交面试评判表。
总经理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6、人事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7、职员报到入职。
二、专门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专门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治理人才或具有专门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截了当向总经理举荐人才,或者由人事部搜索人才。
2、人事部视情形可组成聘请小组,进行面试。
3、人事部拟定面试方案对应聘者进行素养、技能、能力等测试。
4、聘请小组作综合评定后决定是否录用。
5、向被录用者发出录用通知。
6、人事部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经审核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资格证书;
人事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职员制度治理规范手册;
2、填写“职员应聘申请表”,登记“应聘人员录用表。
”
3、登记职工花名册。
4、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5、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人才试用治理规定:
1、除专门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同意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职员试用期为一样不超过3个月。
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截了当主管部门严格对比《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新职员试用期考察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
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事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截了当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截了当主管与中层治理人员应详细述说缘故。
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职员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由人事部发出通知。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
6、职员和公司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确定职员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附:
聘请流程图)
岗位聘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2、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3、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行政人事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4、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职员劳动合同期限。
四、治理人员任免
1、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治理人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和副主管组成。
2、公司治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3、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的任免:
①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任免;
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免。
4、公司中层治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5、公司所有人员任免事项,均须人事部正式行文通告。
五、晋升和降职
(1)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事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审核后实施。
对成绩杰出者或卓著者,能够晋升职位,专门情形可破格晋升。
具体晋升方案由人事部会同各部门主管制定。
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能够降职使用,专门情形可连降几级或直截了当解聘、辞退。
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治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事部行文通告。
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缘故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要求,人事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会议审批。
职员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专门情形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岗位调换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承诺职员在公司进行岗位调动。
2、职员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事部递交调动申请书,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3、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职员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事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4、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职员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事部存档。
解聘
1、公司因下列缘故,可对有关职员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缘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刻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者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达解聘条件者;
8)因躯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1)解聘可由职员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2)职员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职员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畴内的费用。
第三章 职员离职治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及离职治理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该治理规定。
一、依照离职的不同缘故分为辞职、辞退(解雇)。
辞职是指职员本人自已提出脱离现任职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企业工作的人事调整活动。
辞退(解雇)是指职员因违纪、躯体等缘故不能胜任其工作或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裁减人员,由公司提出解除雇佣关系的一种行为。
辞退分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离职办理程序及治理规定
1、辞职办理程序及治理:
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依次到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无工作及财物上的牵连后通知上报审批。
(1)由本人书面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报告,一样职员提早一个月提出。
治理层以上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该提早两个月提出,同时确保本岗位的接替人平稳过渡后方可离职。
专门情形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办完交接手续方可即行离职。
(2)由人事部安排离职面谈,了解详细缘故。
(3)如本人执意离职,应填写人事部门发给的《职员辞职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由相关负责人员逐级签署意见(附表)。
(4)完成批准手续后,由人事部发给《职员离职移交清算表》
(5)移交清算终止后,由人事部核算最后工作日的工资,并给到财务部,薪金不提早结算。
(6)完成批准手续后,最后将资料入档。
(7)职员自申请离职日起,假如在未经获准或虽获准但移交清算尚未终止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三、辞退办理程序及治理规定
(1)、由用人部门对职员的躯体状况,工作表现,业务技能等进行评判,(违纪辞退由犯过失职员所在部门主管填报过失情形)并提出处理意见。
(2)、由人事部对提交的报告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报请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示。
(4)、由人事部与当事人面谈,说明辞退理由并做好相关思想工作。
发给《职员离职移交清算表》。
(5)、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职手续终止后由人事部核算最后工作日的工资,并通知财务发放最后薪金。
(6)、被辞退者对处罚有向公司人事部申诉的权益,关于职员的申诉人事部应进行必要的再调查,如确属有事实上的出入应对处罚不当及时给予纠正。
(7)、职员的辞退办理不得拖延,自正式通知当事人,二天之内应完成一切移交清算工作,保卫部门应配合做好其他不当行为发生的防范工作。
四、离职交接治理规定
1、一样职员交接
(1)、职员离职应持《职员离职移交清算表》到各单位办理物品、资料返还及工作移交手续。
(2)、属本部门物品、资料应列移交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移交指定接交人。
移交人、接交人应分别签字认可。
(3)、从公司其它部门领(借)用的物品、资料应返还原单位,不必列移交清单,只需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移交清算表中签字证明即可。
2、治理层人员交接
(1)、在未完成向接管工作人员交接手续及领用物品返还前主管人员不得离职。
(2)、主管人员离职时应采纳书面形式应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向接管人办理移交。
1)、本部门把握的所有文件资料。
2)、印章及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司应及未了事项。
3)、需要交接的经营治理中的应及未了事项。
4)、本部门内有关经济资产方面的凭证帐册及重要的事务工作。
(3)、治理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执行人员(班组长至普工)交接时可由该部门负责治理人员监交。
(4)、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发生争吵应由监交人述明通过,会同移交及接管人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5)、主管人员的离职,公司还应对其工作的经济成效及内部治理方面进行审计,可与交接工作同时进行。
在审计中发觉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缺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3、经管人员交接
在公司中直截了当经管某种财物或某种事务的人员称为经管人员。
(1)、经管人员在未完成交接手续及领用物品返还前不得离职。
(2)、经管人员应采纳书面形式就以下事项分别造册按规定的时刻和程序办理移交。
(3)、所经管的公司物资财产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记录、表单、资料。
(4)、所经管的财务事务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账簿、凭证和资料。
其他未办及未了事项及重要事务工作。
(5)、财会人员的离职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6)、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晰,最后各方及监交人签字认可后呈报主管。
(7)、移交中如发觉缺少公物和帐目不清、账物不符应追究缘故并责令经管责任者给予赔偿(具体依有关制度执行)
4、离职交接相关事项
(1)、各级人员的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因病等专门缘故不能亲自办理可托付有关人员代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承担。
(2)、离职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送齐致使接任人员无法接收或有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期限补交者,应由接任人员会同监交人员呈报,徇情不报的,视情节给予惩戒。
(3)、接交盘查发觉亏短舞弊时,接任人员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通报上司,倘有隐匿,除给予惩戒外,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4)、《职员离职移交清算表》及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持一份,一份交人事部存档。
五、附件
附件一:
职员辞职申请表附件二:
职员离职移交清算表
福建省xx有限责任公司
离职申请及审批报告
编号:
OY-A012
申请部分
申请人
部门
职位
申请日期
申请离职理由:
申请离职日期
批准离职日期
审核
审批
到期离职审批:
班组车间/部门
仓库审核:
食堂审核:
行政部
厂长审批:
财务部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审批:
工作移交清单
姓 名
岗 位
部 门
移交缘故
移交日期
一、文件及实物移交
名称
数 量
单 位
内 容
二、待办事项移交
待办事项
已完成情形
待办重点
三、日常工作移交
工作内容
相关表格
完成时刻
上交部门
四、其他事项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日期:
第四章生产治理制度
一、组织纪律治理规定:
1、全体职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按要求穿厂服挂厂牌上岗。
不得在工作场所穿拖鞋、打赤脚、车间职员不准穿高跟鞋上班,男职员不留长发。
女职员应将长发盘起,一线生产人员严格按照生产安全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佩戴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等。
2、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格服从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
不准恶意顶撞领导、侮辱同事、打击报復。
打卡用餐自觉排队等候,不起哄不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者每人各处罚五十元。
情节严峻者直截了当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并予以辞退。
3、严格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饭、吸烟、谈天、嬉戏打闹、吵嘴斗欧。
严格禁止酒后上岗,一经发觉以上情形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三十至一百元不等。
严禁脱岗、离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在生产工作期间探访、接听私人等。
禁止将小孩带入生产车间,让小孩在车间玩耍,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严格遵守在指定区域吸烟,禁止乱扔烟头、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自觉爱护厂区环境卫生。
5、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白费奢侈的行为。
在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等。
以上情形被发觉主管以上治理人员均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和处罚。
6、对破坏公司财产盗窃公司或他人财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和开除。
二、生产安全治理规定
1、各部门、车间、班组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2、经常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宣传安全生产、安全防火知识,及时发觉、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防患于未然。
3、生产职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新进职员及学徒工上岗操作应在老职员的指导下作业,不得单独操作。
5、非本工种或非本机作业人员在未经主管认可的情形下不得操作设备。
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和生产原料报废由当事负责赔偿。
6、专门工种作业持专门作业操作证上岗。
7、重点设备要有专人治理,定期爱护清洁,严禁人为损坏。
8、各生产车间的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有效期标志要明显。
定期检查更换器材、消防液。
9、加强事故治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和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发生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
生产部每周不应少于二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点评,检查结果可进行公示,夸奖先进。
督促后进。
三、设备治理规定
1、机器治理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爱护、保养、治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做到设备治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爱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操纵系统、安全防护装置、润滑油路、油压、油位及蒸汽管道、气压标准,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开机操作。
3、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做好设备检验记录、机台运转记录、修理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
4、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样事故24小时内应上报。
重大设备事故应赶忙上报生产部经理或公司相关领导。
5、设备治理坚持八项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样故障)五项纪律: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给气,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发觉故障应赶忙停车、通知修理人员检查、处理。
6、设备运行中应注意检查观看设备响声、温度。
压力有专门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爱护。
7、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保持设备清洁,严禁跑、泡、滴、漏。
安全装置要齐全可靠。
二、工具治理规定:
1、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防止被偷盗,丢失赔偿,不得乱拆测量工具。
2、各种工具、工器件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
3、周密、贵重工具、工器件应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4、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已损坏、失准的工器具。
四、产品质量治理规定
1、各车间、班组应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程序》,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和谐工作。
2、关键工段要按《操作程序》的规定严格操纵,对显现的专门情形,要查明缘故,及时排除。
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固且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岗们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发觉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不查清不放过,事故缘故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5、严格划分三区(待加工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五、卫生治理规定
车间卫生清理标准:
车间整洁、无杂物、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灰尘、无卫生死角。
1、每班生产终止后,必须完全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等清扫洁净,所有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卫生、洁净、整洁的环境。
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洁净,每星期完全清扫车间卫生一次。
3、接触产品或原材料的器具、物品必须离地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使用前和下班前必须清刷洁净。
4、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桶装溶液类材料必须加盖爱护好
5、生产配件或样品不得随意摆放,应用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生产后的边角料、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不得遗留到翌日清理。
6、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应事先临时堆放好,每天下班前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8、车间内运输所使用的工器具不得乱摆放,随时保持车间洁净整洁有序。
9、未用的原料、辅料应整理堆放整齐。
10、车间机台设备定期清理保养,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
六、生产现场治理规定
1、任何人等不得携带易燃、易腐烂、毒品、等到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违者处罚30元每次。
2、工作期间,除车间主管、质检人员、和其他的治理人员因工作关系能够在车间走动外。
其他的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车间主管申请,获得批预备后方能离开,离岗时刻不得超过5分钟,超过5分钟者每次罚款30元,情节严峻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3、车间职员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应服从车间主管安排,协助并服从用人部门的治理,对不服从主管安排都将上报人事部。
按《处罚制度》予以处罚。
4、在工作期间,职员必须服从治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工具等,不得擅自使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等工具。
若非专业人员,经承诺操作机械设备。
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对闲置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