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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安全教育和部分操作规程

公司安全教育

一、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我们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宗旨,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主要指导思想。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我们严格遵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我们的安全检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进行进行施工,这些规程、规范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上统称为一标准、四规范、三规程。

二、施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三章明规定了施工人员的权利,从第四十四条到五十条施工人员享有下列7项权利:

(1)必须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明确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团体保险。

(2)施工人员有权了解其施工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施工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施工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施工危险场所。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权利。

(6)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施工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掌握本工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施工人员的义务

(1)施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2)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安全生产中,我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我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

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从公司总经理到一线工人的岗位职责。

从安全管理制度上,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为使施工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及一般工伤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及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公司制定了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去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在发生重大事故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通知,我公司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能做到全公司总动员统一布置、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积极有序地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4、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要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本工地的安全生产状况,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在自己的岗位上,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施工人员在上下班路途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速、逆行、抢道、占道、闯红灯等不良违规行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路途中的人身安全。

6、案例举例:

1、高空坠落2004年4月24日科技大厦2人死亡;

2004年4月26日文体中心空调安装1人死亡;

2、触电伤害2004年7月19日中孚人和小区吊车(汽车吊)触

电2人死亡;

3、机械伤害2011年10月16日,本工地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在水泥罐运转过程中进行检修,导致罐体倒塌造成

1人死亡;

项目部安全教育

根据本工地的特点,建筑结构及本工地施工组织设计,分布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下面,就我工地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给大家讲一下,在施工中,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等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习和执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遵守安全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和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二、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在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

特殊工种在施工中一定要将防护用品穿戴好,在高空作业中严禁攀爬架子,必须走安全通道和马道,严禁从门口、窗口预留洞口攀爬架子。

三、工地上所搭设的架子和架子上的防护用品(密目网、兜网等)任何人不得擅自去拆除,不得私自将架子上的扣件解除,“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和模板工程上所用的配件,未经工地领导同意不得拆除,避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四、临时用电,不是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接线,需要接线时必须由电工接线。

线路发生故障,先拉闸断电,并且要有专人守护电闸箱,故障排除后方可合闸使用。

搭设的用电线路不得与架子管和其它钢结构接触,应搭设在木构架上。

电工要经常对线路进行维修和养护。

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做好用电检查记录。

五、机械设备,上班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在正常工作之前,先将机械进行试运行,待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是机械工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开机械。

下班后要拉闸断电,并且锁好电闸箱。

工地上所使用的龙门架、升降机要定期进行检查,是否位移,钢丝绳有没有断丝,卷扬机是否正常等,发现上述问题,发现上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六、塔吊司机应按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在作业时,坚持“十不吊”原则,保证使用安全,两机同时作业时,要听从塔吊指挥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听从非指挥人员指挥作业。

对塔吊的各个部位要经常检查,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每日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对附墙连接杆要经常进行检查,对连墙杆螺丝松动的要及时拧紧,消除安全隐患。

七、在高空作业时,除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外,自身所带工具和工作用的零部件要放在工具袋内,下班后将施工面上的所用工具等物随身放回工具袋内带回休息室,严禁在施工层打闹,不得在施工层往外、往下扔任何东西,以免伤害他人。

八、本工程东面临街有一道南北走向的高压线,在该部位作业时,必须首先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待确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作业。

塔吊大臂已跨越该高压线,小车在该处运作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限位装置,保证吊运物件时不超越该高压线。

高压线已做防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破坏该防护,遇有问题必须报告项目部决定后方能作业。

九、工地的西北部分有未完工程,还有深基坑,临边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破坏临边防护,不得坑边、坑底同时作业,如需交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十、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领导报告,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2.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

四周必须顶牢。

操作时要搭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支设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逐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5.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面,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6.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附落,倒塌伤人。

7.模板、方料堆放应整齐,堆高不超过4米,基层应坚硬、平整。

8.钢管堆放应有专用架体,按不同尺寸分开堆放整齐。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a)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b)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

c)张开盘园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d)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e)绑扎立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f)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2.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a)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b)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c)切断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短钢筋时宜用套管或钳子夹住,不得用手送料。

d)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3.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a)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b)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c)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

更换插头,加油清理,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不直钢筋禁止在钢筋弯曲机上弯曲或调直。

e)弯曲长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f)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挡的一侧站人。

4.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a)机械上不准放置物件,以防机械振动落入机内。

b)钢筋装入压棍,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c)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d)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钢管。

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竹架板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

板两端和中间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钉牢。

3.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厚度5厘米以上垫木上。

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4.脚步手架地基应夯实平整,且有排水措施。

5.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水平方向每隔9米应设剪刀撑。

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度,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

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拉接牢固。

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分刚性与软性两种:

软接法用不小于8#的双股联铅丝

与主体中梁、柱等钢筋砼结杆接结;刚接法用钢管与主体中梁、柱等钢筋

砼结构固定。

6.脚步手板必须满铺,离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竹脚手片铺设方向应正确,脚手片编织方向应与架子方向垂直。

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

在架子拐角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7.上人马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1:

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斜道平台不少于3平方米,平台临边围护脚手片防护。

8.脚手架的斜道和平台处应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踢脚板或防护立网。

9.脚手架不得高出操作层两步架。

脚手架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5米。

10.脚手架、井架安装完毕,必须以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入内。

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3.拆下的脚手架、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机械吊运土方时,土方容器应完好牢固,超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

停止使用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5.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6.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到底或在下面掏取。

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7.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8.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

9.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照明用两芯电缆,不得用花线、塑料胶芯线和护套线。

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

2.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3.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应采用TNS配电系统,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原则,机械设备应设置“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6.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7.电工要做好各施工机械和现场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设备接零保护。

接地体应用角钢,不得使用钢筋。

8.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

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

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9.电气设备、电箱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同一设备做接地和接零。

10.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

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11.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室内高度不低于2.4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12.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有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3.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4.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圆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2.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缝末端应冲止缝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长能露出木料10-20毫米为限,锯尺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4.启动后,须等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冷落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8、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塔吊司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吊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机械的构造和使用,必须熟知机械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司机精神要集中。

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4.塔吊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的工作。

5.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作业。

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以内。

7.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器系统保护装置的高速值及其它机械结构部件的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8.起重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9.司机须熟知机械的保养、检验知识,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

10.凡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运行:

a)天气恶劣,如雷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情况。

b)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c)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

d)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检查外壳,手柄、插头、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护罩接零保护是否完好有效,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2.操作时握持要稳,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用力均匀,不得使劲过猛,防止钻头或部件损坏伤人。

3.搬运时,不准用电缆线拖动电动工具,以免拉断或磨损电缆线及拉下插头。

4.更换插头及部件,先拉闸断电,并拔下插头,确认无电后方可更换,操作者在操作时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要时还要戴上眼镜,用完的手持电动工具放在干燥处保管,防止受潮。

 

塔吊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吊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发给指挥证后,

方可担任。

2、指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有符合GB5082中5.2.9条所规定的标志。

3、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起重机性能。

4、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5、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应按照照有关规定,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

者严禁使用。

6、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作其他任何

兼项工作。

7、起重机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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