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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塔除氧器说明书

 

WPLC卧式喷雾除氧器

安装、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

 

一、概述

除氧器是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系统中必备的设备,其主要功能为降低锅炉供水中的含氧量,使之达到标准要求,以保证锅炉、汽轮机组和整个系统的金属部件在高温下不发生过度的氧化腐蚀。

热力除氧器是目前最常用的锅炉除氧设备。

卧式喷雾除氧器采用不锈钢喷嘴进行一次除氧,并采用不锈钢丝网进行深度除氧,除氧效果良好。

而除氧塔采用卧式结构,可以降低除氧器的高度,有利于系统的布置。

二、主要技术参数

WPLC卧式喷雾除氧器主要技术参数见竣工图。

三、卧式喷雾除氧器的结构

WPLC卧式喷雾除氧器由除氧塔和水箱两大部分组成。

3.1除氧塔

给水除氧器加热主要在除氧塔内完成。

为此在除氧塔内设有二级除氧装置。

除氧塔参数见竣工图,除氧塔结构如图3-1所式。

与竣工图不符之处以竣工图为准。

 

图3-1除氧塔结构

1.筒体2.入水口混管3.不锈钢弹簧喷嘴4.安全阀接管5.高加疏水6.填料组

7.篦组8.支座9.通汽管10.落水管11..压力表12.温度计

3.1.1一级除氧组件

一级除氧组件由入水口混管及不锈钢弹簧喷嘴组焊为一体。

a.入水口混管是将全部给水(含各种补给水)经混管混合后分配至各喷嘴,供除氧用。

混管的特点是利用喷射器的原理可混不同压力和温度的水。

b.不锈钢弹簧喷嘴将给水以旋转膜的型式喷至除氧器内,是传热传质的主要部件。

3.1.2二级除氧组件

二级除氧组件由篦组和填料组两大部件组成。

a.篦组是由厚度为2毫米不锈钢钢板经切割、压制成弧形的管条和框架组成。

篦条等距焊在框架上,框架为可卸式。

篦组的主要作用是将一级除氧后的水进行二次分配。

篦条空间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50%。

b.填料组是用网波填料和框架组成。

框架为可卸式。

网波填料亦称液汽网。

它是用0.1×0.4毫米扁不锈钢丝编制成网带,它具有Ω型孔眼如图3-2。

除氧器依据需要选用比表面积为250m2/m3。

其填料层为两层。

c.为固定二次除氧组件,其下部设有托架,上部设有可卸式压紧装置。

3.1.3其它部件

除氧塔上部设汽水分离器,中部设高加疏水管,下部设四根通汽管和一根落水管。

a.汽水分离由托架、排汽管和填料组成。

选用网波填料作为分离填料。

b.高加疏水配管,采用孔管配水。

孔管配水为侧下喷式。

孔管内部分为可卸式,膨胀端采用丁字头固定。

c.四根蒸汽导管布于除氧塔的筒体下部,落水管设于通汽管中心,与水箱上部相应管口对接。

制造时要求配装。

这五根管是现场安装时主要对接口。

3.2水箱

除氧水箱的作用是贮水,作为缓冲之用,锅炉上水时予加热,辅助除氧。

水箱参数见竣工图。

WPLC卧式喷雾除氧器配装的水箱内装有:

加热蒸汽导管、再沸腾管、防旋板以及其它所必须部件和接口。

如图3-3:

与竣工图不符之处以竣工图为准。

1.通汽管2.落水管3.蒸汽配管4.防旋板5.加强圈6.出水管

a.通汽管:

除氧塔与除氧水箱之间的蒸汽连接通道。

加热蒸汽从此管口供入除氧塔。

b.落水管:

除氧塔中的除氧水经此管口进入除氧水箱。

c.再沸腾管:

锅炉上水和机组启动时加热除氧用,机组启动带负荷后即应停止使用。

d.防旋板:

水箱下部设两个出水口,并在各出水管口装设防旋板,防止低水位时水的旋流。

试验证明,水的旋流对水泵汽蚀影响很大。

e.其它附件有给水泵再循环管、溢流管、门杆漏汽入口、高低位放水等管口。

四、安装

4.1鞍座基础垫板安装

4.1.1

两个鞍座一为固定鞍座,一为滑动鞍座,其中滑动鞍座的滑动面之间采用滚动装置(见竣工图)。

4.1.2

鞍座基础垫板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制造,地脚螺栓的安装按电厂设计部门的设计进行。

4.1.3

将滚动装置安放在滑动鞍座端的基础垫板上并找正,达到两端平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两端纵向中心线平行。

4.2水箱安装

4.2.1

吊起水箱,将水箱的两个鞍座上孔眼与两端基础垫板上螺栓对准,安放并找正,达到水箱水平(斜度小于2‰),鞍座纵向中心线和基础垫板重合。

4.2.2

拧上固定端鞍座地脚螺栓的螺母及锁紧螺母,拧上滑动端鞍座地脚螺栓的螺母,螺母与垫圈之间保持1-2mm的间隙。

4.3除氧塔安装

4.3.1

除氧塔下部和水箱上部各设有两个鞍座。

4.3.2

吊起除氧塔,使上下两个鞍座互相对准,拧上连接螺栓。

4.3.3

校正除氧塔处于水平位置(水平度小于1‰),同时对准除氧塔和水箱之间的落水管接口及四根通汽管接口。

校正方法是在两个鞍座之间加装调整垫板。

4.3.4

把落水管和四根通汽管进行试装和研修,组装时管口间隙保持在0-3mm为合格,然后对此5个接头进行焊接。

4.3.5

落水管及通汽管焊接后,应对焊口进行100%无损检测。

4.3.6

除氧塔和水箱组装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找正,达到水箱及除氧塔水平,水箱斜度小于2‰,除氧塔斜度小于1‰。

4.4水压试验

4.4.1

水压试验应在除氧塔内部及连接管清洗后和保温前进行,试验压力见竣工图。

4.4.2

连接好水压试验用的加压泵或试验泵和加压管路,在便于监视水压试验压力的加压管路上安装两只压力表,其量程应相同,最大量程宜为试验压力的2倍,并经校验合格。

4.4.3

水压试验用介质应为除盐水或经过过滤的水,水温不小于5℃。

4.4.4

水压试验时所用密封垫片材料应与正式安装时所用垫片材料相同。

4.4.5

开启除氧塔顶部排向大气的排气门,关闭其余所有连接管道上的阀门或以堵板封堵。

4.4.6

卸下水箱上的安全水封,加装堵板

4.5试验

4.5.1

用水泵向除氧塔内充水,直至排气门溢流并排尽除氧器内的空气,然后关闭排气门,在充水过程中应对照液位计,校准遥测液位计。

4.5.2

用试压泵缓慢升压,并随时对照两只压力表的指示值,应完全相同。

当压力升到规定的试验压力时,保持该压力30分钟,在此期间,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将压力降到设计压力,同样保持该压力30分钟,并作全面检查。

4.5.3

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渗漏,应修补并重新进行试验。

4.5.4

水压试验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同时应由质检负责人和检验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4.6结尾

排尽除氧器内的积水,清洗水箱内残存的污物后,按SD223-87《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腐蚀导则》规定采用充氮或充氦法防腐备用。

五、运行与维护

5.1试运行前的安全检查

5.1.1

除氧器安装(或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

施工用临时性设施都已拆除,

保温完善,垃圾清除,道路畅通,照明良好,通讯正常。

5.1.2

除氧器各汽水系统的阀门位置应符合运行规程的要求,阀门的开闭和自动调节、控制装置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开度指示应与设备实际情况相一致。

灯光音响报警和联锁装置应良好。

自动控制和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除只能在运行时投入的之外),电动阀、气动阀和液动阀的开闭全行程时间应有记录。

5.1.3

除氧器的压力表应完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投用: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有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5.1.4

给水箱的液位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投用:

1.就地液位计损坏,看不清水位;

2.电接点水位计电接点挂水,出现假水位;

3.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一次阀卡煞;

5.就地液位计的水位指示值与电接点水位计的水位指示值不一致。

5.1.5

安全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投用:

1.超安全阀的铅封有损坏,不完整;

2.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3.锁定调整螺杆或重锤位置的螺母或螺钉松动。

5.1.6

给水箱支座应完好,滚动装置与垫板之间应具有足够的热膨胀间隙。

滚动支座地脚螺栓的螺母已松开,螺母和垫圈间应留有1~2mm的间隙。

5.1.7

在寒冷季节,除氧器应投入伴热设施,以免表管冻裂。

5.1.8

在安装或(大修)后的除氧器投用之前,应按规定对除氧器及其管道进行冲洗,水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除氧器的投入

5.2.1

除氧器的冷态启动宜采用先送汽后上水的方法,用辅助蒸汽预热壳体15~20分钟,在保持一定汽压下,将除盐水送入除氧头,同时逐渐开大进汽阀,对给水进行加热。

随着机组负荷的上升,供除氧器的抽汽压力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切换压力后,应逐步切换到相应的抽汽。

5.2.2

除氧器的冷态启动也可采用同时送汽、上水或先上水后送汽的方法,但应注意控制进汽阀的开度,避免给水箱上、下壁之间产生过大的温差应力。

在采用先上水后送汽的方法时,应开启除氧塔上排向大气的排气门,其余所有连接管道上的阀门均处在关闭位置,压力、温度和水位测量装置均处在运行状态。

5.2.3

母管制给水系统的除氧器投入时,宜先开汽平衡阀,将除氧器压力逐步提高至接近相邻除氧器的压力,然后适当提高相邻除氧器的水位,利用水平衡管向除氧器充水(如无水平衡管,则利用下水管充水),直至与相邻除氧器的水位一致为止。

在除氧器充水过程中,应保持压力和水位平衡上升,避免发生剧烈波动。

两台除氧器需并列运行时,应先使两者的压力、温度和水位尽可能一致,然后依次开启汽平衡阀、水平衡阀及其它母管联络阀,同时保持水位平衡。

5.2.4

定压运行的除氧器,在汽机负荷较低须采用高一级抽汽时,应监视减压阀后的压力不得超过常用回热抽汽的设计压力;当常用回热抽汽压力达到除氧器的额定工作压力时,应投入常用回热抽汽,停用高一级抽汽。

投用常用回热抽汽或高一级抽汽时,应充分疏尽抽汽管道的疏水,以免引起管道的振动和水冲击。

5.2.5

除氧器在启动过程中的出水含氧量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除氧器在增负荷过程中,如发现含氧量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则应放慢增负荷速度,并由试验确定合适的增负荷速度。

4.2.6

安全阀经过修理或运行期已达到检验周期必须进行校验,每年不少于一次,安全阀宜在试验台上整定其开启压力和回座压力。

安全阀校验时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须有负责除氧器安全技术的专人在场,安全阀开启压力见竣工图。

当在设备上对安全阀进行就地升压校验时,应小心缓慢提升压力,当蒸汽压力升至安全阀开启压力后而安全阀阀瓣不起跳,应通过调节弹簧压缩力或调节上、下调节圈位置或者重锤在杠杆的位置使其阀瓣起跳。

如仍不起跳,应迅速降低蒸汽压力或立即强行打开安全阀,对安全阀进行检验或更换。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应将弹簧的高速螺杆或重锤加以锁定,并应对安全阀加铅封和做好记录。

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级。

5.2.7

水箱水位给定值见竣工图。

5.3运行中的操作和监视

5.3.1

运行人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熟练掌握和执行除氧器有关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以保证除氧器的安全运行。

运行人员应做好除氧器的各项检查和定期校验工作。

对未设就地值班人员除完成表盘监视外,每班应至少巡回检查两次,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的缺陷。

5.3.2

正常运行时,除氧器的所有仪表、信号、报警、联锁、自动调节和远方操作装置都应完好和投入使用。

如压力和水位自动调节装置因故暂时不能投用时,应进行远方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尽快恢复使用。

禁止以电动隔离阀代替调节阀使用。

一般情况下,自动调节阀的旁路阀不宜开启使用。

5.3.3

应经常保持除氧器的各项运行参数正常和稳定,出水含氧量不大于7μg/l。

定压运行除氧器的压力和温度应符合设计值,允许压力波动范围为±0.03MPa。

给水箱的水位应为正常水位±200mm,应经常冲洗就地液位计以确认就地液位计正常工作。

5.3.4

母管制给水系统除氧器,其所有的联络汽水管道均应投入。

如因检验必须解列运行,则应及时调节压力和水位,防止急剧变化。

当重新并列时,应按第5.2.3条规定执行,母管制给水系统的除氧器不应长期解列运行。

5.3.5

进入除氧器的凝结水含氧量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凝结水的温度应符合该工况下的计算温度,如水温因故偏低时(例如停用低压加热器),则应加强监视压力调节阀的开度及除氧器压力、出水温度和出水含氧量。

5.3.6

除氧器水位低时,应查找原因和及时处理,禁止用急剧补水方式来提高水位,严禁直接补入大量低温除盐水。

5.3.7

除氧器正常运行时,禁止将不合格的水(如疏水箱或低位水箱的水)打入除氧器。

5.3.8

除氧器进行加热汽源切换时,或高压加热器疏水、汽轮机门杆漏汽投入和停用时,应严格监视除氧器的压力。

5.3.9

直接排大气的除氧塔排气阀,其开度应调整至既能保证排出气体,不致大量冒汽,实际开度应由性能试验确定。

5.3.10

除氧器在运行中,特别是在进行重大操作时,应监视水位的变化,并要防止由于就地液位计堵塞或液位计上、下小阀门(或旋塞)的通向位置不正确等方面出现假水位所引起的误判断。

5.3.11

除氧器及其汽水系统管道、阀门都应保持良好状态,如有漏泄的缺陷应做好事故预想,并及时联系处理。

5.4除氧器的停用和保养

5.4.1

对于定压运行的除氧器,当抽汽压力下降到除氧器额定工作压力以下时,应改为手动调节除氧器压力,并按运行规程规定的降压速度,将除氧器压力降至零,后关闭抽汽阀,除氧器进汽阀,再关进水阀等。

5.4.2

对于滑压运行的除氧器,应在抽汽压力降到一定值后改为定压运行,机组负荷降至零后,关闭抽汽阀、除氧器进汽阀,再关进水阀等。

5.4.3

对于母管制给水系统,当采用压水法将停用除氧器的水压至运行中的除氧器时,以停用除氧器压力高于运行除氧器0.02Mpa为宜,不应超过0.03Mpa。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压力的变化。

当停用除氧器的水位降至接近水位计最低点时,应停止压水、然后泄压放水。

5.4.4

除氧器需大修时,必须将压力降至零,给水箱内的热水需排放时,如水温高于60℃,

则应与冷却水混合排放。

5.4.5

除氧器停用期间,必须采取防腐保养措施,不应在无防腐保养下长期停用。

新投入的除氧器要在设计和安装时一起考虑防腐保养设施,在役除氧器无保养设施,应根据具体情况,加设保养设施。

六、故障及消除方法

6.1除氧器发生故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表记指示和故障现象,分析故障原因,迅速采取正确措施,并防止其扩大。

6.2除氧器压力升高

原因:

1.压力自动调节阀失灵。

2.凝结水及其它水源突然减少。

3.高压加热器疏水调节阀失灵。

4.阀门误操作或有大量其它高温汽源进入。

处理:

1.核对控制室和就地压力表,判断压力是否真实升高。

2.若压力自动调节阀失灵,应立即用手动方式调节进汽电动阀或调节阀的旁路阀,维持除氧器压力。

3.检查凝结水泵是否工作正常,凝结水系统阀门是否误关或阀芯脱落,其它补充水源工况是否有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

4.若高加疏水调节阀失灵,应立即改为手动调节,维持高加正常水位。

5.如有其它汽源进入,应立即查明原因,切断有关汽源。

6.当采取上述措施无效时,应立即要求机组降负荷。

6.3除氧器压力降低

原因:

1.压力自动调节阀失灵。

2.机组负荷降低,或热电厂抽汽热负荷增加。

3.进汽阀误关或阀芯脱落。

4.抽汽管道泄露。

5.凝结水温度突然降低,或凝结水及其它水源流量突然增加。

6.安全阀误动作或动作后不回座。

处理:

1.核对控制室和就地压力表,判断除氧器压力是否真实降低。

2.若压力自动调节阀失灵,应开启调节阀的旁路阀,维持除氧器压力。

3.若机组负荷降低而除氧器压力降低到切换压力以下时,应联动开启高一级抽汽阀门或投入厂用辅助汽源。

4.若为抽汽管道泄露,水封装置误动作或动作后没冲水进行封闭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5.若凝结水温度过低、水量过大,应查明原因并相应开大进汽阀门。

6.4除氧器水位升高

原因:

1.补给水阀开度过大。

2.凝汽器管子泄露。

3.给水泵故障跳闸或锅炉给水系统阀门误关。

4.水位自动调节阀失灵。

5.机组负荷突然降低。

处理:

1.核对各液位计,确认水位真实升高。

2.发现水位超过正常规定范围时,应将水位调节阀用手动关小,并停止其它补水,如调节阀失灵,应隔绝调节阀,开启旁路阀进行调节。

3.如因给水泵跳闸或锅炉给水系统阀门误关引起水位升高,应将水位调节阀改为手动调节,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4.如水位升高超过溢流水位而溢流阀未动作,则应改为手动,必要时开启除氧器至凝汽器放水阀或至疏水箱放水阀放水,并密切注意除氧器水位。

5.如水位仍继续升高,则应关闭抽汽逆止阀和抽汽电动隔离阀,并检查联锁动作是否良好。

6.5除氧器水位降低

原因:

1.水位自动调节阀失灵。

2.补水量太少。

3.除氧器底部放水阀或除氧器至凝汽器放水阀或机组事故放水阀误开或不严。

4.给水系统阀门误开或给水系统、锅炉省煤器等管子泄露。

5.机组负荷突然增加。

6.凝结水泵故障。

7.凝结水系统阀门误关或阀芯脱落。

8.锅炉给水量突然增大。

处理:

1.核对各液位计,确认水位真实降低。

2.发现水位低于正常规定范围时,应将水位调节阀用手动开大,手控无效时开启调节阀的旁路阀。

3.若给水系统阀门误开或管子泄露时,应立即纠正或采取相应措施。

4.如因凝结水系统故障,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恢复通水,如发、短时无法恢复则应采取停机措施。

6.6除氧器给水溶解氧不合格

原因:

1.凝结水温度过低。

2.抽汽量不足。

3.补给水含氧量过高。

4.除氧头内一级除氧组件内进入杂质偏流,网波填料离边。

处理:

1.检查除氧器运行方式有无变化,如因凝结水温度过低,应联系提高凝结水温度,当凝结水温度无法提高时,应开大进汽调节阀。

2.若系补给水或回收水含氧量过高,应改变运行方式。

3.对一次除氧组件进行清理,检查调整网波填料。

七、检修

7.1除氧器的定期检验

7.1.1

除氧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查,内外部检查和水压试验。

1.外部检查:

应在运行中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

可结合机组大修进行,其间隔时间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隔六年至少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三年至少一次。

3.水压试验:

应根据除氧器的安全状况结合机组大修进行,试验压力按竣工图,间隔周期每十年至少一次。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氧器,应缩短检验间隔时间:

1.运行后首次进行检验的或材料焊接性能差,且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

2.运行中,发现严重缺陷。

3.使用期达十五年以上的。

但是,这类除氧器经过检验后,若工作性能良好,材质和焊接接头质量等未发现异常现象,并能确保安全使用,经使用单位全面技术鉴定,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报上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后,可按本章第7.1.1条规定,按正常周期进行检验。

4.用焊接方法大面积修理或更换除氧器受压元件;

5.进行技术改造变更原设计参数;

6.停役二年重新复用前;

7.移装;

8.使用单位对除氧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时。

7.1.3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的除氧器,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批准,报上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不宜超过一年。

7.1.4

外部检查项目:

1.除氧器保温层是否完整、有无开裂和脱落,结构外形有无严重变形,设备铭牌是否完好;

2.除氧器接管的焊接接头、法兰、受压元件和其它可拆件结合处有无渗水和泄露。

壳体可见表露钢板是否有严重锈蚀现象;

3.与除氧器连接的管道上的支吊架是否松脱,弹簧吊架的弹簧是否太死和偏斜,管道是否震动,管道上的阀门动作是否灵活;

4.支座是否良好,滑动装置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或倾斜;

5.仪表及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和可靠,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是否超过使用期限;

6.运行参数是否控制在设计规定值。

照明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7.1.5

内外部检验项目:

1.外部检查的全部项目。

2.壳体表面和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应力腐蚀、冲蚀和过热。

若有腐蚀,应视性质和情况测定壁厚及进行处理。

3.所有焊接接头、封头过渡区、加强圈与给水箱连接处和马鞍形焊接接头处等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裂纹。

对有怀疑的部位应采用10倍放大镜检查或采用磁粉、渗透探伤检验。

若发现表面裂纹时,还应采取射线或超声波探伤进一步抽查焊缝总长的20%。

若没有发现表面裂纹,则对制造或检修时已进行100%无损探伤检验的焊接接头,可不做进一步抽查,但对制造或检修时采用局部无损探伤的焊接接头,仍应进一步做小于20%且大于10%的抽查。

4.除氧头内部装置是否有开裂和变形等其它损坏现象。

5.壳体内壁若由于温度、压力和介质腐蚀作用引起金属材料金相组织或连续性破坏(如应力腐蚀和疲劳裂纹等),必要时应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

7.2内部装置及安全附件的修理

7.2.1

用钢管及扁钢对篦组进行修复。

7.2.2

填料层的底盘和托架等有变形或破损时应修复,使填料曾层处于压紧状态。

7.2.3

安全阀装置、调节阀和溢流阀的检修和定期校验,应按各自的检修工艺规程进行。

7.2.4

检修后所装的压力表应指示准确,刻度清晰,在最高工作压力处应标有红线,泄压后指针回零,铅封完好。

7.2.5

液位计旋塞应无堵塞和漏泄,标尺刻度清晰、准确,照明完好。

7.2.6

取样器内部应清洁完好,冷却水应畅通,水量应满足取样器的要求。

取样管应无漏泄和污垢。

7.3壳体母材及焊接接头缺陷的修理

7.3.1

修理前的技术准备:

1.根据除氧器检验结果,应制定修理方案,经修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执行。

对缺陷特别严重的除氧器,其修理技术方案应报上级主官单位备案。

2.母材及焊接接头缺陷,修补前应根据修理技术方案进行补焊工艺评定试验,要求应符合SD340-89《火力发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4.按修理技术要求,向有关操作人员说明修理要领,使之能够正确掌握。

5.除氧器受压元件的补焊,应经锅炉、压力容器考试合格的持证焊工承担。

7.3.2

内外表面裂纹的处理

1.壳体母材及焊接接头上的表面裂纹应清除,经表面探伤,确认清除干净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处理。

2.表面裂纹清除后,若剩余壁厚不小于计算壁厚加上到下一个检验周期腐蚀量的两倍,可不补焊,但表面不应有沟槽或棱角,应圆滑过渡。

侧面斜度应不小于1:

4。

若剩余壁厚小于计算厚度或裂纹清除后不便磨削圆滑过度者,应补焊修复。

3.角焊缝表面裂纹应清除,经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检验),确认清除干净以后,补焊修复。

其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值。

7.3.3

焊接接头表面深度超过1毫米的咬边和其它缺陷(含母材表面的缺陷),如气孔、弧坑、焊瘤、沟槽、切割损伤和焊脚尺寸不符合设计规定值等等,应磨削清除或补焊修复,并按第7.3.2条第2款或第3款处理。

7.3.4

表面腐蚀缺陷的处理:

1.应将腐蚀部位的腐蚀产物清除干净,并作外观检查(必要时作表面探伤检验)和剩余厚度测定。

2.若腐蚀部位的剩余平均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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