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1162253 上传时间:2023-05-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docx

醴陵市度国有建设用地

醴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文本

 

醴陵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1

(一)目的与意义1

(二)编制依据1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一)指导思想2

(二)基本原则2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3

四、计划指标3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3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3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4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4

五、住宅用地供应计划5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6

(二)住宅用地供应结构6

(三)住宅用地供应布局6

(四)住宅用地供应时序6

(五)住宅用地供应方式7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7

(七)“三类”用地供应7

六、政策导向7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7

(二)优化空间布局8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9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10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1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11

(二)严格落实供地计划11

(三)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和监督,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12

(四)加强土地市场化、信息化建设12

附表13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与意义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落实土地调控政策,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结构、方式、时序和优化其空间布局,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保障醴陵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醴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关于印发〈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1]46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230号)和《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此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核心,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围绕“两型四化”战略构想,大力推进“园区大发展、城区大建设、山区大变化、民生大改善”工作,努力构建实现“六强六地三宜”。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城乡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地供地,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2、合法合规原则

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体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4、区域协调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和一般建制镇之间的用地需求,在区域土地市场内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

5、供需平衡原则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

6、有保有压原则

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保障国家、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

本计划适用于醴陵市行政辖区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醴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69.86公顷以内。

其中存量土地6.6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63.25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2.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37%;工矿仓储用地57.1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3.65%;住宅用地42.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5.0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8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79%;交通运输用地47.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15%;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

2017年醴陵市供地主要集中在工矿仓储用地、交通用地、住宅用地上,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86.8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住宅用地

2017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来龙门街道办事处珊田村、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国瓷街道办事处姜村等地。

(2)商服用地

全市商服用地在住宅用地周边配套布局,集中在来龙门办事处清潭村和来龙门街道办事处珊田村。

(3)工矿仓储用地

2017年,全市工矿仓储用地集中在醴陵经济开发区,实现“产城一体”发展。

(4)交通运输用地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是旗滨路(阳三段)、向阳河路二期和玉瓷路(凤凰大道至石子岭广场)。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17年,全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阳三石街道办事处。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供应43.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5.79%。

其中商服用地1.56公顷,住宅用地5.27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3.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8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没有供应。

第二季度供应52.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1.14%。

其中商服用地4.32公顷,住宅用地10.6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1.22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6.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没有供应。

第三季度供应41.2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4.26%。

其中商服用地3.05公顷,住宅用地12.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5.94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没有供应。

第四季度供应31.9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81%。

其中商服用地3.6公顷,住宅用地14.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9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没有供应。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7年,醴陵市国有建设用地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

计划采用出让供应的土地面积共112.05公顷,占供应总面积的65.97%;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面积共57.81公顷,占供应总面积的34.03%。

其中拟供应的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采取招拍挂等出让方式供地;住宅用地供应方式视情况而定,普通商品房用地采取招拍挂等出让方式供地;交通运输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供地。

五、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醴陵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53公顷以内,其中存量土地5.2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37.24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醴陵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保障性住房用地4.59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0.79%,全部为安置房;普通商品房用地22.67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53.3%,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面积为13.15公顷。

此外,还有15.27公顷的棚户区改造用地。

综上,“三类”住房面积共33.0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7.62%。

(三)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1、棚户区改造用地:

主要分布国瓷街道办事处、阳三石街道办事处。

3、安置房用地:

主要分布在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龙门街道办事处珊田村。

4、普通商品房用地:

主要分布在来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国瓷街道办事处姜村。

(四)住宅用地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供应5.27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2.39%;第二季度供应10.62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4.99%;第三季度供应12.22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8.72%;第四季度供应14.42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33.90%。

(五)住宅用地供应方式

2017年度全市拟供应的住宅用地中,安置房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普通商品房用地采用招拍挂等出让方式供地。

2017年划拨供应住宅用地10公顷,出让供应住宅用地32.53公顷。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用地,供应总量为4.59公顷,均为安置房用地,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0.79%,主要分布在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龙门街道办事处珊田村。

(七)“三类”用地供应

“三类”用地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于住宅的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59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13.15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5.27公顷,“三类”用地合计33.0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7.62%。

六、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提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规模和时序,保持商品住房用地的平稳供应,结构上要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倾斜。

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优先确保陶瓷、花炮、玻璃、汽车零配件、服饰五大产业用地,支持渌江新城开发建设用地的供应。

3、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优化空间布局

1、全面拉开“一城三片区”、“一心六组团”建设。

紧扣“新创业新醴陵”的总目标,谋划一个发展布局,即“一城三片区”,一城即醴陵城区,三片区即提质老城区、升级经开区、开发示范区;“一心六组团”,即以市区为中心,以产业为依托,在全市打造六个集镇组团。

2、扎实推进示范区和开发区建设。

优先保证长庆示范区和经济开发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合理供应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

3、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

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结合重点开发地区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4、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

在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合理控制和把握住宅用地的供应时序;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县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充分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上要充分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通过土地市场来调节国有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引入竞争,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从而达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土地效益,积累资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2、进一步完善供应制度

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积极运用土地资产管理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3、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范围。

全力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使之不断规范、完善和提高,不断健全政府储备、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严格按划拨供地目录供应划拨用地。

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

完善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在土地出让审批程序上更严格、更规范。

重点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操作规范,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文书文本格式。

同时,规范土地市场,发挥地价对市场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后续的监督检查。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发挥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并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

县发改委、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二)严格落实供地计划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

确保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指标落实到位。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宗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三)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和监督,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和监督,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发改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县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发展改革委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强化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保证计划指标依法执行。

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对供应地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未按计划供地的要找出原因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编制下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作为参考,使编制工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发改委对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年度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报县政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

(四)加强土地市场化、信息化建设

在中央政府对于地方土地市场实施动态监测、宏观调控的同时,加强土地的市场化建设,提高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同时,构建土地市场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建立计划供应地块的信息数据库,保证供应地块数据的一致性和及时更新性,实现供应地块的统一管理,并根据地块的供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掌握各地块的供应情况。

附表

表1醴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公顷

用途

 

区市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

管理与

服务

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

水利设施

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

用地

其中

新增

其中

新增

醴陵市

169.86

163.25

12.53

57.16

42.53

37.24

0.00

0.00

22.67

19.86

9.83

47.81

0.00

0.00

表2醴陵市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公顷

类别

 

区市

合计

廉租房

用地

经济

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小计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

小计

公共

租赁房用地

棚户区

改造

用地

安置房用地

其中

新增

其中

新增

其中新增

醴陵市

42.53

37.24

0.00

0.00

22.67

17.38

13.15

19.86

19.86

0.00

15.27

4.5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