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工作评估表知识讲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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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评估指标
评估要点
参考权重
参考等级标准
备注
A
C
1-0
指
导
思
想
1-1
艺术教育理念与贯彻教育方针情况
学校对艺术教育的认识
艺术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的关系
0.5
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正确、全面的认识,熟悉并能够很好地贯彻有关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
能够很好地处理艺术教育与学校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工作得到协调发展。
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基本的认识,能贯彻有关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
基本上能够处理好艺术教育与学校有关工作的关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下发《规程》,并通过有关形式进行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应把艺术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内容。
2-0
课
程
建
设
和
堂
教
学
2-1
艺术课程开设
艺术课程开课率
1.0
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或艺术课;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美育或艺术鉴赏课程。
根据本地区及本校的特点,开发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地方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
中小学基本上能够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设音乐、美术或艺术课;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美育或艺术鉴赏活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课程设置、教师配备和硬件建设等方面保证学校艺术课程按计划正常开设。
2-2
课堂教学
教学目标和内容
课堂教学质量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较好地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育目标;
按规定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音乐、美术或艺术课教材,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能够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和当地艺术教育资源拓展教学内容。
优化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能主动参与,成为学习的主体,获得生动的审美体验;
全体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
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手段多样化,应用得当,效果较好。
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基本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育目标;
按规定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音乐、美术或艺术课教材,能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教学过程安排基本合理,重视学生的参与和审美体验;
大多数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
教学方法和手段基本合理,有一定的效果。
(续)
2-3
考试评价
考试内容与方法
根据教学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有效的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
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习档案,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将考核成绩计入学分;
加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在艺术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艺术教育评价的改革。
能根据教学目标,组织实施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
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习档案,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将考核成绩计入学分。
3-0
外
校
艺
术
育
活
动
3-1
艺术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学生参与面
艺术教育活动的内容
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面
0.6
0.4
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艺术活动,能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不参加任何商业性的艺术活动或庆典活动。
全校学生每人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艺术活动,能利用艺术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60%的学生每人能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3-2
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
艺术教育活动组织
学校艺术教育活动
学校有数量足够、形式多样的课外艺术活动组织(艺术社团和艺术活动小组),有专人辅导,有计划和制度、有活动场所,能定期开展正常活动。
学校根据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的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
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校园艺术节活动,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学校有一定数量的课外艺术活动组织,基本上能满足学生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活动基本正常。
学校能举办经常性的艺术活动;
能不定期举办综合性的校园艺术节活动;
能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规程》要求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4-0
园
文
化
环
境
4-1
教育资源开发
艺术教育资源开发
充分利用当地艺术教育资源(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少年宫等)和具有本土特点的文化艺术资源(如民俗、民居、民歌、地方戏曲等)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聘请当地具有艺术专长的人才定期对学校艺术教育活动进行辅导,取得良好效果。
能利用当地艺术教育资源开展艺术教育活动。
能聘请当地具有艺术专长的人才对学校艺术教育活动进行辅导。
4-2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
师生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校园广播、电视及网络管理严格,画廊、展览橱窗及环境布置等符合育人要求,校园具有健康、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
校园内不推销任何文化艺术产品。
校园广播、电视及网络管理合格,橱窗等环境布置符合育人要求,校园具有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氛围。
校园内不推销文化艺术产品。
5-0
师
队
伍
5-1
艺术教师的数量、结构和待遇
艺术教师的数量
艺术教师的结构
艺术教师的待遇
0.2
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艺术课程的要求,配备数量足够的专职艺术教师。
学历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专业结构、职称结构等比较合理,队伍比较稳定。
评选先进、职称评聘时,艺术教师享有和其他教师同样的待遇;
艺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合理(工作量应包括艺术课和课外艺术活动辅导等)。
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艺术课程的要求,配备数量基本够用的专职或兼职艺术教师。
学历水平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结构基本合理,队伍基本稳定。
评选先进、职称评聘时,艺术教师基本能够享有和其他教师同样的待遇;
艺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基本合理(工作量应包括艺术课和课外艺术活动辅导等)。
各级教育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给学校配备专职、兼职艺术教师,并做好艺术教师的管理、培训工作。
5-2
艺术教师素质
师德表现和工作态度
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团队合作精神;
教学态度认真,能较好地完成艺术教育工作任务。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组织、辅导艺术活动的能力。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教学态度认真,能基本完成艺术教育工作任务。
对艺术教育有正确的认识,具有课堂教学必须的基本能力和组织、辅导艺术活动的一般能力。
5-3
艺术教师的进修与提高
进修培训
教育科学研究
1.4
1.6
每个教师两年内接受不少于96学时的多种形式(可集中、可分散)的业务培训。
每个教师每年开研讨课不少于4节,经常观摩其他艺术教师的研讨课;
80%以上的艺术教师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和实验项目,能够撰写具有一定质量的教科研论文。
每个教师两年内接受不少于48学时的多种形式(可集中、可分散)的业务培训。
每个教师每年开研讨课不少于1节,能够观摩其他艺术教师的研讨课;
40%以上的艺术教师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和实验项目,能够撰写教科研论文。
6-0
组
织
管
理
与
保
障
机
制
6-1
组织与管理
学校艺术教育的领导和规划
教研活动管理
艺术活动管理
学校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艺术教育工作,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议事制度;
艺术教育列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评估系列,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列入艺术教育的工作内容。
建立校本教研制度,成立艺术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形成艺术教育科研和教改的良好风气。
学校建立艺术活动的管理组织,负责指导全校艺术教育活动;
能较好地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在艺术教育活动中的作用。
参加校外艺术比赛或艺术活动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学校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艺术教育工作,不定期开会研究艺术教育问题;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包含艺术教育的工作内容,有年度工作总结。
成立艺术教研组,基本上能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学校建立课外艺术活动的管理组织,负责指导全校艺术教育活动,能够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学校艺术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艺术教育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规划、管理、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6-2
场所器材和资料
专用教室与活动场所
教学器材设备
档案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有设施完备的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教育专用教室,能较好地满足艺术课教学需要;
建有课外艺术活动的场所(礼堂,、活动室等),满足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足艺术教育器材、设备;
艺术教育设施配备情况列为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每年对消耗性器材设备给予更新和补充,满足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
器材保管妥善,使用率高。
建立比较完备、规范的学校艺术教育资料档案;
根据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为艺术教师提供比较充足的艺术图书资料和音像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有音乐、美术等艺术教育专用教室,能基本满足艺术课教学需要;
有课外艺术活动的场所,能基本满足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需要。
基本上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艺术教育器材、设备。
每年对消耗性器材设备给予更新,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有基本的学校艺术教育资料档案;
能根据课堂教学需要,为艺术教师提供必须的艺术教育教学资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学校配备艺术教育的设施设备和活动器材,并经常督查学校艺术教育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6-3
经费保障
经费投入
1.0
学校公用经费中有艺术教育专项经费,保证艺术教育有效开展。
学校公用经费中有艺术教育费用,基本上能保证艺术教育正常开展。
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中保证艺术教育经费。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计分表
(下关)区学校:
评估项目
评估指标
评估要点
评估要点的等级
评估指标等级得分
评估指标的等级
指导思想
课程建设
和课堂教
课外校外
艺术教育
活动
校园文化
艺术环境
艺术教师队伍
艺术教师的数量、结构和
待遇
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研究
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
关于《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的说明
(一)《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要求制订,适用于全国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实施本评估方案的宗旨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开创学校艺术教育的新局面,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和谐的发展。
(二)实施本方案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可以采取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督导部门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可采用听取汇报、看有关资料、看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现场、问卷调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
(三)本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有6个评估项目、14项评估指标。
14项评估指标的等级分为A、B、C、D四等。
评估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优秀A≥11,C≤2,D=0;
良好A+B≥11,D=0;
合格D≤1;
不合格D>1。
(四)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指标和参考等级标准》,每一项评估指标下有评估要点,每个评估要点给出了A、C两个等级的参考标准,介于A级和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五)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计分表》,由每个评估要点的等级和参考权重来计算评估指标等级得分。
评估指标等级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评估要点的等级分值为A4分、B3分、C2分、D1分,把等级分值乘以参考权重,并将每个评估要点的得分相加,即得出该项评估指标等级得分。
再由评估指标等级得分得出评估指标的等级:
A≥3.5,3.5>B≥2.7,2.7>C≥1.7,1.7>D。
[例]某学校“指导思想”评估项目下的评估指标“教育理念与贯彻教育方针情况”的等级的确定:
指标
评估要点等级
评估指标等级
4(评估要点等级的分值)×
0.5(权重)
2×
0.5(同上)
以上两项相加等于3.0
B
根据该评估要点的等级,以参考权重乘以该等级的分值并相加:
4×
0.5+2×
0.5=3.0
即得出该项评估指标的等级得分为3.0分,确定该项评估指标的等级为B。
(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因艺术教育指导思想错误或工作管理疏误导致发生重大事件的;
学校不能按课程计划正常开设艺术类课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