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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核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据此可知,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即丙区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备注:

本题是《国家赔偿法(2010修正)》颁布之前的题目,因此,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原选项D中“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错误,故修改为“丙区法院”。

3.某镇政府主动公开一胎生育证发放情况的信息。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公开该信息  C.在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镇政府应当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公开  D.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

选项A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规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且是重点公开的信息。

选项B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选项C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项D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

陈某未履行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行政行为的类型、行政强制执行权。

选项A说法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选项B说法正确。

为当事人授予权利、利益或者免除负担义务的,是授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为当事人设定义务或者剥夺其权益的,是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

国土资源局的决定剥夺、限制了陈某的财产权,属于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相对于《行政诉讼法》来说,《土地管理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期限起诉。

另外,国土资源局无权自行拆除陈某所建的房屋,其应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5.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本题考核权责一致原则。

权责一致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效能原则;

二是行政责任原则,即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项属于权责一致中的行政责任原则的表现。

该项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行政公开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为: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活动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开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正是政务公开,实现公民知情权的表现。

该项也属于权责统一原则中的行政责任原则。

该项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6.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

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当事人和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题中,省公安厅维持了没收决定,则本案被告应为市公安局。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据此可知,田某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可知,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7.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

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

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

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日拘留。

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B.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D.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本题考核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据此可知,本案中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并不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本案的审查对象是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10日行为的合法性,与市政府征收土地的决定无关。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据此可知,若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是可以判决变更的。

8.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据此可知,行政复议期间只有五日、七日才是工作日,这里的十日指的不是工作日,而是“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直接计算十日,中间包括休息日。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据此可知,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是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据此可知,行政复议时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其合理性。

9.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选项C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选项D说法错误,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相同。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而《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是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处理。

1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据此可知,行政许可是典型的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

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其他特定意义符号为生效必要条件的,是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意义符号就可以生效的,是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

11.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

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

该企业提出上诉。

()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一、二审判决。

本题中,加收超标排污费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罚款是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本题中,该企业作为原告,若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12.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

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13.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

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  

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本题考核登记保存。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先行登记保存后,当事人就不能自由处分,显然是阻碍了当事人的自由支配的权利。

先行登记保存应当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不能由执法人员直接当场作出。

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才可以实施的行政行为。

先行登记保存后应该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而本题中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是一个月,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合法。

14.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本题中,王某要求公开的不是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据此可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有利害关系,故区房管局以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其申请是不正确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题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由规划部门管理,而非房管局制作,故该信息的公开不属于区房管局的职责范围,因此,区房管局以此为由拒绝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应当场答复,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即最长30个工作日,但30个工作日并不等同于1个月。

 

15.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

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本题考核司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下同)第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据此可知,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据此可知,县公安局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但不能委托本机关以外的其他人作为代理人。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据此可知,李某应对自己提出的赔偿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县公安局的拘留行为与自己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据此可知,若李某对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而不是申请复议。

697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本题考核公务员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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