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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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为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和矿山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编制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二、编制目的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的生产开采将造成土地的损毁。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保护土地,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需要开展土地复垦工作,需要对由于矿山生产造成损毁的土地进行土地复垦治理,最大程度减少对土地的损毁和环境的影响,对被损毁土地采取工程技术措施、生物与化学措施,进行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整治,使其恢复可利用环境及地表植被重建。

三、编制依据

1、编制方案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附件(国土资发【2004】69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意见及技术要求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05】1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

(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

(10)《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12月)

(11)《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12)《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

2、执行技术标准

(1)《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CDZ/T0223-2011;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4848-93;

(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6;

(5)《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40-2006;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8)《区域地质图图例》GB958;

(9)《1:

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1995;

四、方案适用年限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为已有矿山扩储项目,生产建筑用花岗岩,查明地质储量77.39万立方米,矿山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立方米/年。

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为8.2年,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及管护期3年,因此确定本复垦方案适用年限为11.2年,即自2018年1月-2029年3月。

五、编制工作概况

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对采矿区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调查,收集了有关的基础资料,结合采矿区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现状,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范围、目标及工艺,制定了本方案。

编制组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规定,于2017年12月编制完成了《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简介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位于凤翔镇西9公里、共青农场部北3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于萝北县管辖。

本区交通较为方便,有简易路与省级公路-哈萝公路相连,经哈萝公路可与鹤岗、佳木斯相通。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属已有矿山扩储项目,2017年6月20日储量核实工作已全部完成,经核实矿山保有地质储量为77.39万立方米。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设计生产规模为9.0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为8.2年,项目生产服务年限自2018年1月至2029年3月。

二、矿山范围及拐点坐标

根据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资源储量核实通知书》,扩储后矿区范围各拐点如下:

划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坐  标

坐  标

X

Y

X

Y

1

5275902.480

44401927.840

6

5275657.741

44402229.024

2

5275917.780

44402058.930

7

5275712.975

44401991.303

3

5275912.412

44402145.193

8

5275752.480

44401965.240

4

5275838.872

44402208.391

9

5275798.790

44401935.950

5

5275755.166

44402228.685

开采标高:

从121.05米至96.00米

划定矿区范围面积为5.84m2,开采矿种为花岗岩。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开采矿种为花岗岩。

该采石场属露天开采,采用炮采阶梯性开采。

矿山服务年限确定:

是依据矿山资源储量与可采储量及生产能力三者之间的关系。

计算得出该矿山服务年限,计算公式如下:

T=Q/A(年)

T=(77.39×95%)÷9.0≈8.2年

式中:

T——矿山服务年限(年)

Q——可采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A——年生产能力(万立方米/年)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该矿山建于2008年,开采矿种为花岗岩,做为建筑用石。

经过多年的开采,采矿已初具规模,形成一个完整的采矿体系。

2017年4月20日我院开始进行外业工作,进行了1∶1000比例尺地形修测,对预划界范围的资源储量进行了估算。

现保有储量为77.39万立方米,准备办理扩储后的采矿许可证。

 

第二章矿区基础信息

一、矿区自然地理

(一)气象

鹤岗地处中高纬度,一年四季的气候差异显著。

冬季受极地大陆气团控制,严寒干燥。

夏季受副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气候炎热多雨,春秋两季因冬夏风交替,气候多变,春季多大风,降水少蒸发快,易发生干旱,秋季多寒潮侵袭,降温急剧,常发生冻害。

(1)气温:

矿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长夏短。

最高气温+35.8℃,最低气温-39.6℃。

累年平均结冰期为10月初,终冰期在翌年4月,最大冻土深度为2.38m,最大积雪厚度40cm。

(2)风:

鹤岗市由于季风、地形等因素影响,风速各月变化不同。

春季4-5月份平均风速最大,在4.1m/s;8月风速最小,在2.9m/s左右。

9月下旬开始冷气势力加强,平均风速明显加大,10-11月份为3.6m/s,12-1月份风速减弱。

风向以西风为最多,东北风次之。

(二)水文

鹤岗市年平均降水量为615.2mm,最多是1960年的852.9mm,最少为1979年的328.1mm。

(三)地形地貌

本区位于小兴安岭主脉—青黑山系东缘,三面环山,东临黑龙江,地形起伏较小,总体呈西高东低,北高南低的地势,地面标高为103~125m之间,区内大部份为林地,并有少量灌木林和人工林地。

(四)植被

项目区主要植被属于小兴安岭植物区系,代表植被是以红松为主的温带针阔混交林。

植被分布与地貌分异特征明显相关。

木本植物主要分布在北部低山丘陵区,其深部为原始针叶林和针阔混交林,边缘为柞桦阔叶乔灌混交林。

(五)土壤

鹤岗市土壤共有7个土类,17个亚类。

7个土类是暗棕壤土、白浆土、黑土、草甸土、沼泽土、泥炭土、水稻土。

暗棕壤土分四个亚类,即暗棕壤、白浆化暗棕壤、原始暗棕壤、草甸暗棕壤。

白浆土分两个亚类,即白浆土和草甸白浆土。

黑土分白浆化黑土和草甸黑土两个亚类。

草甸土分四个亚类,即草甸土、白浆草甸土、沼泽化草甸土、泛滥草甸土。

沼泽土分草炭沼泽土和泥潭腐殖质沼泽土。

泥炭土分一个亚类,即草本泥炭土。

水稻土主要是草甸土型水稻土。

项目区土壤类型为黑土及暗棕壤土,土壤营养物质含量较高。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一)地层岩性

矿区地层主要出露有下元古界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大盘道组(Pt1dp)及第四系地层(Q4),其中:

一、大马河组(Pt1d)

地层主要分布于萝北县的大马河、嘟噜河、鸭蛋河流域。

主要岩性为中下部变粒岩为主夹大理岩和少量片岩,上部由变粒岩和混合岩组成。

二、大盘道组(Pt1dp)

地层岩性主要以大理岩为主,夹红柱二云石英片岩、绢云母石英片岩、变粒岩及含铁石英岩。

三、第四系地层(Q4)

新生界第四系覆盖于矿区内,主要由砂砾石,含砾中粗砂,砂质亚粘土,亚粘土组成。

(二)地质构造

该矿区大地构造中生代以前位于兴凯湖-布列亚山地块(Ⅰ级单元)上的老爷岭地块(亚Ⅰ级单元),佳木斯隆起带(Ⅱ级单元)上的太平沟隆起。

佳木斯隆起带为老爷岭地块主体部分,呈北窄南宽的楔形展布,北过黑龙江延入俄罗斯,南被敦密深断裂隔截,西与张广才岭边缘隆起毗邻,东与宝清—密山过渡带相接。

太平沟隆起位于松花江以北,包括太平沟、萝北等地,呈南北向展布,由兴东群和黑龙江群及元古代花岗岩共同构成隆起基底构造,盖层除有下寒武统金银库组碳酸盐岩沉积外,古生代一直处于抬升剥蚀,中生代也仅在南、北边缘地区形成鹤岗凹陷和嘉荫凹陷,两凹陷均为燕山期中亚构造层组成的含煤盆地。

区内早元古代混合花岗岩最发育,分布于南部。

中元古代超基性岩沿断裂侵入。

晚元古代花岗岩分布于东南部及南部。

此外晚印支期和燕山期小岩体寥寥无几。

形变构造以褶皱为主,轴向北东,可恢复两个复背斜,其翼部有些次级小背、向斜,均由上述两群自形褶皱。

断层以近南北和北西向剪切断层发育,局部破坏褶皱形态。

(三)水文地质

矿区地貌单元为低山丘陵地形,地形标高在103~125m之间。

气候特征为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矿区内无地表水系。

矿区地下水含水类型为裂隙潜水,富水性较弱。

岩石节理裂隙较发育,随深度增加裂隙减弱。

裂隙率一般为1.352~3.792%,平均裂隙率1.903%。

地下水受大气降水渗入补给,迳流基本与地形坡向相同,以地下迳流、蒸发和泉的形式排泄。

地下水物理性质为:

无色、无味、无嗅、透明。

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水。

该矿床开采方式为露天凹陷开采,充水水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和地下裂隙潜水。

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矿床。

(四)工程地质

该矿体赋存在上白垩统松木河组(K2sn)地层中,岩石呈斑状结构,块状构造,分布较为广泛。

矿体岩性以花岗岩为主,岩石较致密坚硬,矿体强度相对较高。

(五)矿体地质特征

矿体赋存于下元古界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地层中,该地层呈舒缓褶曲状。

根据矿体分布情况,该矿床划分为一个矿体。

此处花岗岩岩石呈岩石具有斑状结构,块状构造,岩石主要是由斑晶(25-30%)和基质(65-75%)组成。

斑晶:

成份主要为中长石和角闪石,其中中长石:

无色,正低突起,自形-半自形板状,环带结构,斜消光,绢云母化,碳酸盐化,大小在0.2-1.2mm。

角闪石:

浅绿色,柱状,正高突起,浅绿-绿色多色性,完全解理,横截面多具菱形解理。

具暗化边,斜消光,消光角21-25º,大小在0.2-1.5mm。

基质:

交织结构,显微晶质结构,主要矿物由微晶斜长石、角闪石组成。

基质矿物颗粒大小在0.1mm左右。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小兴安岭向三江平原过渡的缓冲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29°40′~132°31′,北纬47°4′~48°9′之间,西屏小兴安岭与伊春相邻,东南临松花江与佳木斯接壤,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面积1.5×104hm²,下辖兴安区、兴山区、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东山区6个行政区和萝北、绥滨两县,人口110×104人。

鹤岗市工业主要以煤炭为主,是我国著名煤城。

其它矿产有砂金、石墨、建筑石料、砖瓦用粘土、建筑砂等。

农业主产大豆、玉米、小麦、及其它经济作物。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复垦区范围为矿区批复范围及矿区证外损毁土地范围,本方案复垦区范围面积为8.69hm²。

a)复垦区范围土地利用状况

参照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结合鹤岗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标准分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同时结合矿山企业提供的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矿区总体工程平面布置图,通过分析各项工程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各用地类型和面积,获得矿区内各用地类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表2-1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一览表。

表2-1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编码

一级地类

编码

二级地类

面积(hm²)

百分比(%)

20

城镇用地

204

采矿用地

7.98

91.83

01

耕地

013

旱地

0.71

8.17

合计

8.69

100.00

通过统计分析获得复垦区土地利用情况数据。

表2-1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根据调查资料统计和分析,复垦区内土地利用状况有如下特点:

复垦区地处丘陵区,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土地利用类型为采矿用地及旱地。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复垦区内由于露天开采的影响,使地表土涵养水份降低,植被受损,相对于周边环境损毁的面积较小。

复垦区内通过植树,能够得到恢复。

矿区开采时,考虑到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采矿过程中采用水钻打眼,放炮采用水袋、水泡泥充填炮眼,矿石运卸过程中进行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对人及生物的影响。

由于植被的破坏,矿区的开发及人类活动增多,改变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减少了原有的野生动物栖息与活动的范围,迫使一部分野生动物向四周迁移。

因此,一段时间内,矿区外围的一些小型动物的种群密度会上升。

同时,矿山生产服务将会干扰矿区周围的自然环境,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活动场所,对矿区周围的野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生产建设等产生的噪声也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干扰动物的迁徙路线。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

该矿山周边无其它采石场,无其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的矿山。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该矿山周边无其它采石场,因此,没有其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的案例。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一)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1)评估范围

评估区范围包括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确定评估区面积为8.69hm2。

(2)评估级别

1、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评估区内无居民居住;无重要交通要道和建筑设施;远离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无较重要的水源地;破坏林地和草地;因此依据DZ/T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B,确定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一般区。

2、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设计年生产规模9.0万立方米/年,依据DZ/T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D,确定该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

3、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床上方含水层为第四系含水层,含水层与矿床直接接触,将矿床划分为裂隙水直接充水矿床;矿区植被覆盖率高,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主要矿体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下,矿区附近无地表水体,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较差,矿床充水含水层补给条件差。

矿体围岩多为半坚硬变质岩类,岩石节理裂隙发育,易产生掉块和边坡失稳等工程地质问题。

依据DZ/T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C,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一般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依据DZ/T223-200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A,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为二级。

(二)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矿区周边无民房,无重要建筑工程和公共设施。

根据对以往资料的分析和野外现场调查,本区不具备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该采矿场不会发生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此次现状评估确定为无,现状地质灾害类型为季节性冻土冻融。

(三)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从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较远处居民区生活用水不受影响,水位、水量无大的变化。

说明矿山开采对现状地下水水位、水量影响较小。

分析原因,地下水类型主要是基岩构造裂隙水。

基岩构造裂隙水与上部的孔隙水连通性较差,补给来源较远,因此,对孔隙水影响甚微。

矿山开采没有影响到地下水水质。

附近无居民区,无水井,不涉及生活饮用水。

综上可知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为矿业活动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四)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评估区内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无地质遗迹、人文景观。

采后经过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基本能达到要求。

(五)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通过野外实际地质灾害调查,结合矿区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及地下水等因素分析,预测矿山可能遭受冻土冻融地质灾害。

冻土冻融只对地表建筑物基础产生破坏。

采矿场内无建筑物,所以该类灾害易于防治,危害小,其危险性小。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一)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主要有拟采场及拟采场边坡挖掘损毁土地。

图3-1为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开采生产工艺流程及土地损毁图。

图3-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土地损毁图

由流程图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土地造成损毁的方式只有挖损,挖损损毁主要是指拟采场对地面造成的挖损。

表3-2为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表。

表3-2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表

损毁环节

损毁形式

损毁时序

拟采场

土地挖损

2018年1月-2026年3月

(二)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属已有矿山扩储项目,已开采部分石材,已损毁土地为挖损。

(三)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复垦区拟损毁面积为5.84hm²,其中包括拟采场5.02hm²,拟采场边坡0.82hm²。

证外历史遗留面积为2.85hm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把土地破坏程度预测等级确定为3级标准:

一级(轻度破坏)、二级(中度破坏)、三级(重度破坏),具体评价标准见表3-3

表3-3土地挖损破坏程度分级标准

评价因素

评价因子

评价等级

轻度

中等

重度

地表变形

挖掘深度

<2.0m

2.0~5.0m

>5.0m

挖掘面积

<1hm²

1~10hm²

>10hm²

依据土地挖损破坏程度分级标准,拟采场设计最大挖损深度为25.05m,大于5m深度,属于重度挖损破坏。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结合矿山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将方案编制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

(依据DZ/T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表3-4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分布情况

地质灾害危险性

含水层

地质地貌景观

土地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

评估区

季节性冻土冻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矿区及周围主要含水层水位下降幅度小,未影响到矿区及周围生产生活用水

工程建设少,对地质地貌景观影响小

无工程建设,破坏林地为0hm2。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预测评估结果,结合本地区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分区,将现状土地占用影响范围即评估区划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面积为8.69hm2,其中采场面积为5.02hm2,边坡面积为0.82hm2,证外历史遗留面积为2.85hm2。

该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采矿活动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度,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无,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较轻,土地资源的占用情况较重,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重。

主要防治措施:

土地平整,植树种草,修复生态。

(二)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拟损毁土地面积为8.69hm²。

1、复垦区

复垦区为生产建设项目已损毁和拟损毁的土地共同构成的区域,由于已损毁量小加入拟损毁中一并计算进行复垦,由此可得,本项目复垦区面积为8.69hm²。

2、复垦责任面积

复垦责任范围为:

复垦区中拟损毁的土地构成的区域。

本项目的复垦责任面积即为复垦区面积,即拟损毁土地面积和已损毁土地面积,本方案复垦责任面积为8.69m²。

(三)土地类型与权属

通过对复垦区土地权属情况分析,复垦区内土地权属明确,权属无争议。

表3-5为复垦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一览表。

表3-5土地类型与权属表

用地项目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²)

利用权属

土地权属

洪林采石场

共青农场

复垦区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采矿用地

7.98

耕地

旱地

0.71

小计

8.69

——

——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一)技术可行性分析

经过现状评估得出: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为季节性冻土冻融,弱发育,因区内无重要建筑工程和公共设施,其危险程度小;地下水环境现状良好;评估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对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的破坏较轻。

(二)经济可行性分析

本复垦项目复垦方向为人工林地及人工草地,人工林地会产生一定大经济效益。

人工草地可供周边居民进行放牧,部分草地在一定时期内待土壤质量有所提高后可进行退草还耕,也可进行做建筑用地使用,虽然直接经济效益甚微,但是预计可产生不错的间接经济效益。

(一)生态环境协调性分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过程也是矿区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重建的过程。

本方案实施后,土地破坏区的植被环境及地貌得到有效治理和利用,控制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过工程机生物治理措施,土地质量改善,林草植被恢复,促进野生动物繁殖,减少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改善该地区生态环境。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一)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划定矿区范围,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复垦区范围为矿区批复范围,本方案复垦区范围面积确定为8.69hm²。

a)复垦区范围土地利用状况

参照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结合鹤岗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标准分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同时结合矿山企业提供的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林采石场矿区总体工程平面布置图,通过分析各项工程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各用地类型和面积,获得矿区内各用地类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表4-1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一览表。

表4-1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编码

一级地类

编码

二级地类

面积(hm²)

百分比(%)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4

采矿用地

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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