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怎样对待马克思的美学遗产兼答逻辑先生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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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怎样对待马克思的美学遗产兼答逻辑先生一

我们应怎样对待马克思的美学遗产——兼答逻辑先生

(一)

拜读了逻辑先生的文章《“终结”前的赘语——向杨曾宪、陆梅林诸先生请教》1],我很高兴他注意到拙文《浅谈美学研究方法、学科定位及审美价值——兼向陆梅林、朱立元先生请教》2]中关于

“优化”美学“资源配置”论述。

这是我对繁荣美学学科的真诚期盼,即希望国内有限的美学研究力量,不要再放到对马克思《手稿》中“美的规律”无休止地翻译、阐释、论辩之中了。

正如逻辑先生

所说:

“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的探究已有数十年,转了一个大圈又回到某一起点,这确实令人遗憾。

”3]因此,当陆梅林先生有关“两把尺度”的译释得到朱立元先生的首肯时,我由衷感到高

兴——因为他们皆是精通德语的美学家,且观点对立——并长舒一口气:

美学界终于可以摆脱因这段译文岐解产生的纠缠了。

同时,在拙文中我借题发挥,将笔者认为事关美学学科建设的几个原则问题

列出,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批评,共同促进美学研究。

遗憾的是,逻辑先生除去以笔者上述期盼为由,给我扣上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外,他在大作中并没回应拙文涉及美学建设的诸问题,而是自己又跳入那个“美的规律”阐释“大圈”之中。

因此

,当我读完逻文后,只能为自己的真诚愿望落空而感叹!

在诸多社科和人文学科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学界还能再用几十年时间转这样“一个大圈”吗?

为此,我决定在反驳逻辑先生的批评时,索性接过

他强于我的“终结论”的帽子,试图就“马克思美学”、“美的规律”等问题正面阐述我的“终结”性观点。

即使我的这一“终结”愿望落空,并被扣上新的大帽子,但只要今后有关《手稿》或“美的

规律”讨论不再在原地兜圈,我便很欣慰了。

扭曲实事与逻辑的批评

逻文中所涉及的主要是拙文第一部分:

从“美的规律”阐释谈美学研究方法。

我在论及研究方法时,已经涉及到美学研究中的学风问题。

在“美的规律”研究中,靠偷换概念自圆其说的现象太严重

了。

拙文就曾例举了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家”蔡仪先生的“典型”论述。

但没想到,逻辑先生对拙文的批评同样采取了一种“典型”的非科学、非逻辑的态度和方法,尽管他的批评不多,但这

不多的几处批评都是靠偷换概念、歪曲事实完成的。

先说逻辑先生文章开篇处,明褒暗贬给我扣上的那顶“终结论”帽子吧:

我十分赞同杨曾宪先生……提出的一个观点:

在马克思美学思想研究中,随着陆梅林……对《手稿》中关于两个“尺度”与“美的规律”一段论述的重译与辨析,“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

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了。

然而,这并不等于同意为“终结”论打上句号的一些“盖棺论定”性结论。

4]

我表述的意思很清楚,所谓的“终结”,仅仅是指“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但从逻文的标题《“终结”前的赘语》和内容可看出,他认定我要“终结”的是对

马克思主义美学或《手稿》中美学思想的研究,并将我的几点意见视为“盖棺论定”性的结论。

他这是在偷换概念(正因偷换概念,使逻文最后一句存有语病,容易被理解为他不同意对“终结”论的“

盖棺论定”的结论)。

再说了,如果逻辑先生真的能一般地(不必“十分”)“赞同”拙文观点,他就不该在文章中继续再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来一番新探讨啊!

他这又属

自相矛盾。

看来逻辑先生似乎习惯于在论述中一面忘却自己的观点,一面再将自己臆想的观点强加对手,进行所谓批判。

孤例不足为证,且看以下两段文字:

众所周知,……《手稿》,属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在学术界对它是否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尚有不同见解。

但基本形成共识的是,虽然它不是美学专着,却提出了大量的美学问题,而且都有

极为深刻、透辟的论述。

它对美学理论的贡献,正如陆先生所说,“预示着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崛起,人类美学思想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从根本上宣告了旧美学的终结和新美学的滥觞。

”特

别是《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著名论断,“是构筑马克思主义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

”我认为,这一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而杨曾宪先生对这一提法却表示反感。

他说:

“每当我读《资本论》时,都会为马克思博大学识、缜密逻辑所深深折服。

因此,我们应以同样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理论遗产包括美学遗产,不

应轻言‘马克思美学',更不应自称为‘马克思主义美学’。

前苏联有一个很坏的学风,即轻率地拼凑或建构各种‘马克思主义’学说,包括‘马克思主义美学’,借马克思的招牌吓人。

如果马克思地下

有知的话,我想,他肯定会像他晚年严正声明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一样,否认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家’!

”在这里,杨先生虽然肯定,“马克思的确有天才的美学思想,”“但马克思并没有建

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

”因此,马克思的美学思想,只能称为“美学遗产”,而不能称为“马克思美学”,

更不能称为“马克思主义美学”。

5]

这段不长文字中,逻辑先生偷换概念之处多有。

“学术界对《手稿》是否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尚有不同见解”,这是事实,这里的“学术界”首先或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包括马克思

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社理论界),学术界大量研究《手稿》著作,其关注的焦点都是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理论形成的思想脉络,而不是其美学思想。

但逻辑先生却一下子就让“学术界”形

成了关于美学的“共识”,这意味着逻辑先生将“学术界”概念偷换成“美学界”了。

如果说,这种偷换概念尚可归属无意的话,他对我的“反感”描述却令我反感了。

因为在拙文中,我不仅没涉及或批评陆先生的上述论述,反而充分肯定了《手稿》巨大美学意义。

这种肯定并不是

抽象地表白,而是渗透在我的美学著作中6]。

坦率地说,我的科学系统美学理论,如果没有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为基石,是肯定建构不起来的。

因此,对陆先生肯定马克思《手稿》的美学意义,特别是有

关“美的规律”论述中“包含有人类审美活动和艺术起源的内涵,是构筑马克思主义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的观点,我是完全认同的。

逻辑先生如果认真阅读拙文,就会找到我的几乎相同的

论述(手稿“对审美发生学具有纲领性意义”)。

既然如此,真不知逻辑先生有怎样的火眼金睛,竟能从拙文中读出我对此“表示反感”的意思。

在这里,逻辑先生已不仅仅是在偷换逻辑,而是无中生

有、栽赃于人了。

善意的推度,我想,同他开篇给我扣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一样,恐怕是为了他论文立题醒目、行文转折方便之故吧。

且略过不究。

问题是,即使进入正题,他的批评也几乎全部放空。

在拙文中,我明明是说“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因为“马克思并没有建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

”因此,逻辑先生要反驳我,就要论证

马克思已经建构并完成了自己的美学理论,马克思美学是客观存在。

但他接过手去,就将我说的“马克思美学”换成“马克思美学思想”,然后在那里紧忙活一番,论证出“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的理论

性、体系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结论7]。

为了加强这一观点的权威性,逻辑先生还指出拙文这一观点“已不是什么新鲜论点。

八十年代初,在我国文艺理论界,就引发过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是否

形成理论或理论体系论争。

……这场论争……最终是以‘体系论‘形成了共识……”8]。

原来在逻辑先生眼中,“马克思美学”=“马克思美学思想”=“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马克思主义文艺思

想”!

试问,面对这种时时扯断逻辑链条的批评,该如何应答呢?

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缄默,由着逻辑先生说去吧!

关于“马克思美学”

拙文中的“马克思美学”概念并非是可以随意解释的。

它有着严格内涵,即指马克思在自己著作中建构的,合乎马克思理论严谨性特征并形成逻辑体系的美学理论。

它是针对马克思经济学等学说而

言的。

如拙文指出的:

“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在《手稿》已作了充分展开。

但其后,马克思却用了数十年的心血来完善自己经济学体系,临终《资本论》还没有完稿。

”据说,《资本论》之所以没能完

稿,是因为马克思晚年遇到新的经济学理论挑战,他还想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9]。

如果存在马克思美学的话,那么,它同样应当是以这样的理论体系存在的。

关于体系,逻文做过这样的解释:

“判断一种思想是否形成体系,不在于有无专着、有无编、章、节、段等理论框架的外在形式,而更取决于,第一,有无超越前人的新颖观点;第二,这些观点是否

涵盖了该门学科的重要方面;第三,这些观点是否对他人或后人造成了巨大而公认的影响。

”说“体系”不在章节等外在形式,这很对。

但后面三条尺度却仅仅适用于思想创新体系,而不适用于理论体

系,尤其不适用于马克思的科学理论体系。

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如马克思经济学,自身有着明确的逻辑起点、严密的逻辑结构和严谨的理论范式,并达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统一。

这才

使得马克思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特征,具有超越时代的理论生命力。

今天,尽管人们对马克思经济学有着不同见解,但却不会对其基本概念及理论范式产生岐解。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而是拿出其中

的一个概念或范式,就人言言殊、百家齐鸣,几十年拎不清楚,那还有什么科学性、实践性或革命性可言呢?

正基于此,尽管马克思的美学思想遗产非常丰富,我之“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仍是持

之有据的,除非能发现新的马克思的美学论着遗稿。

当然,还需要再强调一下,这是指“马克思理论”。

“马克思理论”本身承继发展了西方科学文化的优秀传统。

如果放到中国文化中,按这样标准要求孔子、老子理论,那就大不合适了。

由于缺少

科学文化传统,中国人的抽象思辨与逻辑思维能力发育不充分,经验式、感悟式甚或禅宗式的思维方式与汉语语言结构的灵活性结合在一起,使国人的理论著述,不太注意逻辑链条。

这往往给后人留下

“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的广阔空间,也造成人们随意置换概念或将自己理论强加于人的习惯。

在对待马克思美学遗产的态度上,一些学者便深受此“习惯”的影响。

因此,我之“不应自称为‘马

克思主义美学’”是有所指的。

本来,只要不轻言“马克思美学”,而是在充分理解消化马克思美学遗产的基础上,遵循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原则,后人是完全可以创建“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的。

近期出版的中国学者着的

《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史》10]中,便列举了卢卡奇、葛兰西、杰姆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

这些美学家,都不是以《手稿》为其美学理论的出发点和终结点的。

问题是在当代中国,观点对立的美学

派别,往往都自称为“马克思主义美学”,而认定对方是反“马克思主义”的。

而这些自称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几乎都离不开对马克思著作中的涉“美”词语或论述的搜罗整理,几乎都在对《手稿

》进行“六经注我”式的理论建构,所以,这种“自称”便难以被美学界所公认。

对既往派别的评论非本文的任务。

这里,我只想提醒有志于创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青年学者,能吸取前车之鉴,注意划清马克思著作中的一般性语汇与一般性理论语汇与马克思理论语汇的界限

,马克思话语与马克思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界限。

马克思著作中也要用一般性语汇,这些语汇在没有理论语境规范时,并不能视为理论语汇;马克思在论述中,同样要用一般性理

论语汇,这些理论语汇在没有被马克思明确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时,也不能视为马克思的理论语汇。

同理,马克思的话语,是不能与马克思理论划等号的,在马克思主义确立前,马克思的话语便不能构

成马克思理论。

而马克思理论虽然属于正宗的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范畴却大于马克思理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范畴又大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范畴,如此等等,不一一辨析。

概念的明晰,是科学理

论建构的前提。

象在逻辑先生那里,几个概念被混为一谈时,任何探讨都将失去学术价值。

逻文作为典型,恰恰揭示了既往“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中搁浅或“绕圈”的原因。

容我再举“价值”为例。

“价值”同“美”是等值的范畴,而且对美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如我在拙文中指出的:

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

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

陆梅林反复引用的视为“马克思主义价值学”的“价值”概念,皆是取自《资本论》中的“经济价值”、“使用价值”或“效用价值”概念,而

非哲学的或价值学的“价值”概念。

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

“‘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

种概念”11],则根本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

在这里,关键问题还不在于美学界对它们普遍误引或误用,而在于这种脱离马克思理论语境将马克思著作中所有话

语都提升到马克思理论高度的不良学风。

如蔡仪先生以对“美的规律”主观阐释为中介,将自己的“美是典型”说提升为“马克思主义美学”观点,便更是典型一例。

但眼下,蔡仪先生的“马克思主义

美学”家称号,已不是“自称的”了,前述那本《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史》中,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只提及蔡仪先生。

这种评价是是否合适,且留给美学史家评论吧。

关于“美的规律”

回到逻文所重点讨论的“美的规律”吧。

坦诚地说,尽管逻辑先生对“美的规律”的探究数十年没进步表示遗憾,而他自己有关“美的规律”的新阐释,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这首先指他的阐释方

法。

逻辑先生在文章中用很大篇幅对“美的规律”中的“生产”与“尺度”概念做了语义解析。

如果这种解析如同陆梅林先生那样,依据德文原文进行的话,那它起码还具有信息价值或文本价值。

但逻

辑先生却竟然以《辞海》的释义作为对这两个概念辨析的理论依据,这真真是匪夷所思!

因为作为译文的汉语词汇,其外文原指内涵与中文语义往往是不对应的,这是语言学常识,我们怎能捧着《辞海

》对译文做学术探讨呢!

国内学者根据“人文”、“人本”的汉语辞源大做比较文化研究(并得出中国早已有之的结论),已形成一大学术奇观,但愿这种泡沫学术之风别刮到美学界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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