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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年终总结

工作站年终总结

  导语:

作为一名优秀的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之后写好总结真的很重要,以下是XX为大家整理的工作站年终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工作站年终总结范文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为了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镇各村、社区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镇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利用法律进村、社区、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镇的弱势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

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镇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镇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镇法律援助新领域,密切同工青妇、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镇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

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镇弱势排忧解难的一项具体行动。

  六、法律援助站存在问题1、供需矛盾突出。

首先是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较晚,工作运行机制还未完全到位,而且工作站人员有限,产生可较大的供需矛盾,一些群众到县城申请法律援助不仅花费大,而且耽误时间,影响生产,有的怕麻烦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紧缺,而对宣传、日常办公等运转经费却不能完全取得乡镇财政投入,工作站人员缺乏法律援助积极性,无法保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另外,对各级法律援助人员培训机制未跟上,如乡镇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对法律援助工作不了解,无法履行职责,极大制约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率不高。

主要体现为:

①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者较多,对于这一部分人群的法律知识宣传,现有的宣传方式还不能覆盖,从而导致一部分农民对法律援助工作不了解,甚至有的农民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法律援助“触角”未完全伸及至农村;②法律援助部门办事效率不能让农民满意,由于乡镇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人员严重不足,供求矛盾突出,一方面是大量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弱势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另一方面是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不堪重负。

最终使受援人的合法利益没有真正得到维护,败坏了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③法律援助机构未延伸到自然村,农村人口居住分布较散,而社会弱势中有相当一部分分布杂边远的山区农村,他们的合法权益更需要保护但由于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资金、人员等各方面的原因援助工作站无法了解交通闭塞自然村的法律援助信息,不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3、农民工维权存在法律制度方面盲点。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及一裁二审的法律程序过于冗长,导致农民工维权之路过于漫长,如果是工伤案件,程序多,需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才能重新开展劳动仲裁,而且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依据法律不同,如诉讼阶段不处理仲裁费分担问题,导致农民工在仲裁阶段预交仲裁费无法退回,仲裁阶段所交证据与诉讼制度无关,必须重新提交证据,否则可能证据不足败诉。

这些制度无疑造成农民工维权之路坎坷与无助。

  七、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通过总结分析,我们认为我镇的农村法律援助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整装待发”的态势,我们应当加快建设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健全机构组织队伍,规范化操作,努力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提高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认识。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四是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五是进一步完善我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确保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服务于农村法律援助事业。

  工作站年终总结范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平安下城”建设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平安下城”建设工作,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的主要抓手,纳入了区委、区政府“两全”战略目标。

区委书记翁卫军、区长傅力群先后两次亲自动员部署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也多次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专项经费、路面治安电子监控延伸社区等重大问题。

区委宣传部组织区管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专门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夏阿国讲授《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一课,提高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识。

区综治委充分发挥组织、牵头、协调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下发各类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考核办法、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多次召开平安创建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先后培育、总结和推广长庆街道“平安五个全覆盖”、天水街道巡防队伍整合、武林街道“平安包”、竹竿巷社区监控建设等10多个平安建设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盘,从而形成了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共创“平安下城”的良好局面。

同时,区委、区政府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区创建“平安下城”领导工作机构,区委书记翁卫军、区长傅力群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组涉及区有关职能部门48家。

区委平安办今年又新增3位同志,大大加强了区级平安办人员力量,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真正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健全组织专门抓,落实责任共同抓,确保了平安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着力构筑“大防控”格局,提高驾驭治安局势能力

  一年来,我们围绕打造“首善之区”工作目标,着力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控”格局,即:

打要打得狠,打得犯罪分子闻风丧胆;防要防得严,防得犯罪分子难以下手;控要控得住,使得犯罪分子作案后难以逃脱,努力把下城区建设成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平安高地”。

  首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

突出打击重点,把斗争锋芒始终指向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

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坚持“命案必破”,通过领导盯案、挂牌督办等形式,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

一年来,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和主力军作用,依托街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多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高发态势。

据统计,全区全年共立刑事案件5364起,比上年同期下降%,其中,“两抢”案件下降%,入室盗窃案件下降%,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下降%。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35起,与去年同比增长%。

在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中,公、检、法各部门既互相制约、又密切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形成合力打击犯罪。

区法院受理刑事案件510件733人,审结516件731人,在判决生效的被告人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7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55人,五年以下的649人。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坚持以反贪污、贿赂为重点,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办职务犯罪,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分子,办案中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其次,全面启动科技强安工程,增大技防覆盖面。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投入XX多万在全区主要道路、繁华商贸金融地区、重点要害场所、治安复杂路段安装120个电子监控探头。

监控系统覆盖全区主要路面和重点区域,为快速、有效地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监控处置区域内的突发性事件,以及调度指挥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了全新的工作平台。

今年2月份,区委、区政府又正式启动了治安电子监控系统进社区工程。

作为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大事之一,区投入财政资金900多万元,在43个社区安装电子装置探头412个,设立28个社区监控室。

路面电子监控系统和社区电子监控系统连成整片,消除了治安盲点,进一步完善治安监控格局,形成一个全面有效的监控网络,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电子监控系统运作一年来,共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27起,现行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517人。

与此同时,通过大力构建网格化巡逻与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治安动态管理体系,完善以110巡警为龙头、派出所四警联动、打击路面犯罪侦察中队为专业力量,200名路面保安为辅、50只治安岗亭定点的网格化巡逻机制,最大程度布警街面,进一步构建了具有下城特色的“打防控一体化,人技物相配套,点线面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第三,积极整合群防群治资源,平安总队建设初显成效。

年初,区委、区政府就将统一整合群防群治力量作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下城”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群防资源现状、群防力量分布、群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区综治办则认真筹划,具体抓好落实。

通过调研发现,全区现有的群防群治人员尽管数量不少,但由于分属、社区保安、单位保安、志愿者等不同的行业、部门和,存在着各自为政、力量分散、信息不畅、指挥协同不够灵便等缺陷和问题,使群防群治整体防控作用的发挥,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区委、区政府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决定由区综治委牵头,将全区群防群治力量进行统一整合。

区综治委专门成立了“区整合平安巡防力量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区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和工作体系建设。

5月份,区综治委会同区公安分局率先在天水街道进行了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工作的试点,形成了较为系统、可行的整合方案。

6月份,正式组建了一支由专业民警和、经警、民兵、城管执法、保安人员及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组成的打防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动静结合的新型平安巡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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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平安总队”。

下辖8个街道和直属、民兵巡防大队,108个巡防中队,人员总数达到12400多人。

经过调整与整合后的全区平安巡防队伍,形成了区、街道及社区三个层面相互联系、实时联动、有机统一的组织格局,把过去松散型、业余型、单独型、随意型的运行方式,提升为紧密型、专业型、联动型、制度型的新型防控运作方式。

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区平安总队建立起了“责任管理、分级预警、信息互通、分片联动、教育培训、奖惩激励”等6项工作机制。

为调动广大巡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区综治委还专门设立了10万元的奖励基金,对巡防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在年内全区治安大整治行动中,区平安总队及其所属各巡防大队、巡防中队昼夜巡逻,全力出击,协调各有关执法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区治安重点地段和重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的清理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三、突出抓好治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社会面秩序不断好转

  开展社会治安集中大整治行动,是区委、区政府针对我区治安形势的新特点,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下城”创建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一年来,我们先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节前“8000人大巡逻”、“夏季警民大巡查”、“迎国庆西博会治安大整治”、“冬季平安大巡防”等4次较大规模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

尤其是9月15日至10月20日的全区为期一个多月的治安大整治行动,效果更为明显。

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治安整治斗争有力度。

各级、各部门都自觉地把治安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务之急的大事和“一把手”工程。

9月26日,区委、区政府在武林广场召开了区社会治安大整治行动动员大会。

区委书记翁卫军、区长傅力群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区机关有关部门及公安、城管、工商、行政执法等单位,以及区平安总队及其所属的各街道巡防大队600余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区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翁卫军亲自作了战前动员,其后,在9月26日晚上、9月28日、10月13日3次全区统一集中整治行动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政法委领导都亲临现场督查。

各街道根据全区治安大整治的统一部署,都自觉地把治安大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各街道都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人武部长、派出所所长等为首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治安大整治行动。

各街道根据各自辖区的治安状况,研究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明确重点整治对象,认真制定了街道治安大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整个行动过程中,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形成了联合执法、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宣传广泛,确保治安整治斗争有基矗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以及各街道在大整治行动前都作了充分的宣传发动,通过召开街道、社区、街道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各执法职能部门协调会议,综治签约单位、巡防大队动员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使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充分认识到了开展这次治安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极大地调动了大家参与治安大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街道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如发放公开信、悬挂横幅、刊出黑板报、电子屏宣传等,向辖区各单位和小区业主们宣传本次治安大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发动他们主动配合治安整治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9月份的全区治安大整治行动,共发放公开信近4万份,制作黑板报和横幅450多块,发送其它宣传资料万余册。

在一年来的全区4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杭州日报》、《青年时报》、《都市快报》等媒体单位都派驻了记者,对各街道,特别是武林、文晖、长庆、东新等街道的大整治行动进行了新闻报道。

通过持续有力的舆论宣传,形成了治安大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重点突出,确保治安整治斗争有实效。

在治安大整治行动中,各街道坚持“四个结合”,即:

清查和巡查相结合,整顿和取缔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

重点整治了出租私房、中小旅馆的管理,无证美容美发、足寓饮食店及歌舞厅娱乐场所,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自行车、恶势力团伙和站街女、色情拉客等治安问题,货运市尝农贸市场的管理等4大问题。

8个街道则根据治安实际制定了各自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各具特色,在治安大整治行动中针对突出问题,花大力气、下大功夫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这次治安大整治行动,全区基本达到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破获一批案件、打处一批人员、防控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重点部位”的工作目标,收到了明显的实际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仅9月份的大整治行动,全区共出动各类执法力量15000多人次,清理整治美容美发、足浴店1137个,饭店中小旅馆280家,查处无证经营户252个;检查出租私房5935户,流动人口50000多人;发现整改消防隐患231处;收缴失窃电动自行车46辆;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1起,查处治安案件55起,抓获各类违法嫌疑人141人。

  四、建立健全“大联调”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

为此,我们积极探索了以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综治工作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大联调”维稳工作机制。

区综治委充分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不断总结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信息,利用纠纷网络,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工负责,并限期解决。

各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正确行使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责任追究建议权,对各类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片处理、限期办理”,有效整合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和社会各方面调处力量,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调处、早化解,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城区”的目标。

“大联调”机制的建立,极大地提升了中心城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据统计,全区一年来,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90余起,全年性事件与去年同比下降%,参与人数同比下降70%,成功处置了石桥华丰村、文晖打铁关村、学生涉日游行等性事件10起,及时平息了事态,妥善化解了矛盾。

一年来,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379起,调解成功1350起,调处成功率达%,没有发生在全市有重点影响的性事件,没有发现因处置不当、矛盾激化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冲击的重大事件。

同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一把手”工程,层层推进领导到基层下访、约访制度,加大了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通过信访网络渠道定期和不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逐个落实责任,积极协调、处理、化解不少矛盾,预防了多起性事件的发生,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全区健全和完善了对特殊、特殊人员的超前处置和防控机制。

区公安分局经常性地对辖区内名政治重点对象加强侦控,树立超前意识,及时获取捕捉、掌握信息动态。

  五、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打牢平安创建根基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在基层,关键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年初,区委书记翁卫军、区长傅力群就与各街道和区属系统的党政一把手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任务,明确奖惩,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分头抓、各级领导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各街道也分别与辖区内部单位、社区签订责任书,从上到下建立了区、街、社区、内部单位三级责任网络,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没有断层,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切实把三个责任制的目标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据统计,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1288家,比上年增加441家。

一年来,在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上,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三个延伸”工作。

按照盛市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区始终把落实综治工作中心“三个延伸”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坚持强化基层、夯实基储谋求实效,着力推进综治中心“三个延伸”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理清思路,在工作要求上体现规范。

主要体现在“三个统一”,即统一挂牌称呼:

在每个社区和50个人以上的民营企业,统一建立“综治工作站”,区综治办统一制作了100块标牌,下发各社区及企业单位。

统一工作网络: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全区统一建立了街道、社区“两级管理、三位一体”的综治组织网络体系。

统一工作职能:

把社会治安的源头防控、矛盾纠纷的一线调处、问题隐患的主动掌握和重要信息的及时反馈4项内容,作为综治工作站的主要职能。

区综治办还专门编印了《下城区社区综治工作站职责》,内容包括了社区综治工作站的15项制度,使社区综治工作站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及要求。

二是搞好保障,在实际运作中落实规范。

既要做好组织保障,确保有人管事;又要保证经费投入,确保有钱办事;还要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有章理事。

为此,今年区委、区政府专门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民企综治工作站的基础建设。

三是注重结合,在实践探索中推进规范。

开展综治中心“三个延伸”规范化工作,我区更注重结合实践,着眼发展,积极探索,着力抓好与其他工作的融会贯通,结合社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结合平安巡防力量整合,结合完成综治工作重大任务推进规范,确保全区综治中心“三个延伸”规范到位。

  第二,不断丰富和拓展平安创建的内涵和外延。

按照深化“平安下城”建设要求,以开展“平安进万家”系列活动为载体,把平安楼道、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物业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机地组合起来,在下城着力打造一条“平安链”。

区妇联牵头开展了创建“平安家庭”活动。

各街道依托楼道党支部开展创建平安楼道,要求做到邻里纠纷有人劝解,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有人报告,归正、矫正人员有人帮教,邻里之间有人照看,困难家庭有人帮助“四有”标准。

辖区长庆街道实现了楼道平安创建的全覆盖。

区建设局在全区123个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活动,评出“平安示范物业小区”10家。

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扎实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全区117家应创建单位中实创115家,创建达标率为98%,14家单位被评为“区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有力地维护了内部单位的政治、治安稳定。

同时,在全区金融单位中普遍开展了创建“平安金融单位”活动,60家金融单位全部达标。

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在全区31所中、小学开展了平安校园活动,31所中、小学都达到了市平安校园评比标准,其中有12家被评为“区级平安示范校园”。

  第三,实施“牵手工程”,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亲情化管理服务。

进一步确立“亲民理念”、坚持“亲情服务”、加强“亲善管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工作中,坚持把服务融入管理的全过程。

在社区专门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的便利,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医疗、计生、住房、子女上学、求职、社保、法律援助等帮助。

各街道指导外来务工人员党团支部不定期地组织大型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内容涉及法律、医疗、修理、劳动保障、户口咨询等。

建立民工子弟学校,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坚持就近入学为主,并通过建立专门学校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在石桥地区创建了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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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教育集团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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