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403747 上传时间:2023-05-3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x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配电室、变压器、日常用电)

 

总务科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岗位职责

1.电梯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和使用。

电梯所有钥匙由总务科负责保管,电梯24小时使用。

  2.电梯乘客应文明乘梯,不乱扔、乱吐、乱画、打闹、跳动,不高声喧哗,不随意揿按电梯内的警铃、急停等按钮,不在电梯内吸烟。

时刻保持车厢内清洁,防止事故发生。

小孩不单独乘电梯,应有监护人监护。

  3.电梯按规定实行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维修。

每年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4.电梯内禁止超过额定载重量,禁止超过额定载客数,严禁开启轿顶安全窗来装运超过轿厢高度的长物件。

严禁猛烈碰撞电梯门,搬运物品时应特别注意,不要碰刮轿厢门。

  5.严禁人为破坏电梯器材,当事人有责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乘客乘坐电梯遇困时,应保持冷静,不要乱动,按紧急呼唤按钮和大声呼叫等方式通知别人营救。

  7.遇到电梯状态异常请不要乘坐电梯,并及时通知电梯管理员。

二、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每半年与定点维修单位联系进行维修保养并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四、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1.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2.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急诊科进行急救,总务科人员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五、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8.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9.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0.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客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六、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置。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置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

当轿厢位置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置醒目的“请勿靠近”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

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七、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

1.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切断机器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

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近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机房内非专业人员放人时四人操作,至少两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一人监护并注意平屋标记;

7.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入或卸货;

10.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

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

但下列物品除外:

   4.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

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4.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

扫把、墩布、抹布等)

   4.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4.4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

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

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

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

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

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医护人员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名医护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

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

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

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

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

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配电变压器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正常运作,生产、生活保障有序进行,针对配电变压器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配电变压器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部门,为保证全院正常供电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余人禁止进入。

一、进行配电变压器操作规程

1.高压电防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2.配电变压器如需特殊情况操作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且必须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3.严禁非电房闲杂人员进入配电变压器。

4.严禁雨天进行室外操作。

二、配电变压器机器设备管理规定

1.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安装避雷装置,所有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2.在配电变压器各醒目部位应有危险性提示标牌和问字。

3.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可靠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4.配电变压器应配有停电应急灯,配电柜、变压器周围应放有绝缘鞋。

5.应定清扫配电变压器周围灰尘、杂物。

6.严禁在配电变压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无关杂物。

7.配电变压器应配有接地棒。

8.配电变压器严禁进行带电维修。

9.配电房应配有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三、配电变压器急救管理规定

1.电路着火,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2.遇上人员触电,应不经批准立刻断开电源。

赞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