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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XXXXXXXXXXXXXXXX

建设项目

 

钢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XXXX建设项目监理部

2018年01月15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1.1参建单位2

1.2项目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3

四、钢结构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8

4.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8

4.2钢结构焊接工程11

4.3紧固件连接工程14

4.4制孔16

4.5钢构件组装工程17

4.6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18

4.7钢结构工程常见通病、现象、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22

4.8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施工24

五、钢结构吊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5

 

一、工程概况

1.1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XXXXXXXXX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XXXXXXXXXX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XXXXXXXXXXXXXX,由XXXXXXXX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XXXXXXXXXXX,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在正使用护和维护条件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3)

3、《钢结构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5、《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1230-2006)

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2006)

7、《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8、《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2011)

9、《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1)

10、《碳钢焊条》(GB/T5117-1995)

11、《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2、《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

13、《碳钢焊条》(GB/T700-2006)

14、《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及焊剂》(GB/T5293-1999)

15、《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12470-2003)

16、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17、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等)

18、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19、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0、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3.1钢结构加工制作监理工作流程

 

 

3.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3.2钢结构安装监理工作流程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3.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四、钢结构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4.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4.1.1钢材

1、主控项目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2、一般项目

(1)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

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

用游标卡尺量测。

(2)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

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

检验方法:

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3)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

允许偏差值的1/2;

b、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c、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1.2焊接材料

1、主控项目

(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2、一般项目

(1)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

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2)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

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1.3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1、主控项目

(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具体如下:

检查数量: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2、一般项目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

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

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

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

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4.1.4封板、锥头和套筒

1、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封板、锥头、套筒外观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

检查数量:

每种抽查5%,且不应少于10只。

检验方法:

用放大镜观察检查和表面探伤。

4.1.5金属压型板

1、主控项目

(1)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一般项目

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4.1.6涂装材料

1、主控项目

(1)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一般项目

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

按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钢结构焊接工程

4.2.1钢构件焊接工程

1、主控项目

(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5.2.4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5.2.4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5)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2、一般项目

(1)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2)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3)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用焊缝量规检查。

(4)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

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焊缝感观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3紧固件连接工程

4.3.1普通紧固连接

1、主控项目

(1)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

检验方法:

检查螺栓实物复验报告。

(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2、一般项目

(1)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检查数量:

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

(2)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

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

4.3.2高强度螺栓连接

1、主控项目

(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

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6.3.2条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应少于10个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2、一般项目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

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

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检查数量:

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

(5)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拧入螺栓球内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径),连接处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

普通扳手及尺量检查。

4.4制孔

1、主控项目

A、B级螺栓孔(I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μm。

其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7.6.1-1的规定;C级螺栓孔(Ⅱ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m,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7.6.1-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表7.6.1-1A、B级螺栓孔径的允许偏差(mm)

表7.6.1-2C级螺栓孔径的允许偏差(mm)

2、一般项目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7.6.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表7.6.2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

注: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本规范表4.6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4.5钢构件组装工程

4.5.1焊接H型钢

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C中表C.0.1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钢构件数抽查10%,宜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4.5.2钢构件外形尺寸

1、主控项目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8.5.1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表8.5.1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2、一般项目

钢构件外形尺寸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C中表C.0.3~表C.0.9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C中表C.0.3~表C.0.9。

4.6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4.6.1基础和支承面

1、主控项目

(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2)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

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0.2.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3)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0.2.3的规定。

检查数量:

资料全数检查。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10.2.2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表10.2.3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mm)

(4)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0.2.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处。

检验方法:

观察及尺量检查。

表10.2.4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mm)

(2)一般项目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0.2.5的规定。

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检查数量: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钢尺现场实测。

表10.2.5地脚螺拴(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mm)

4.6.2安装和校正

1、主控项目

(1)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

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2)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钢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实测。

(3)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0.3.3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10.3.3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垂直度

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

(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5)的规定。

检查数量:

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

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

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

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表10.3.4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

2、一般项目

(1)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检查数量:

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当钢桁架(或梁)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桁架(或梁)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

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

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3)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中表E.0.1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钢柱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见本规范附录E中表E.0.1。

(4)钢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类似构件,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钢吊车梁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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