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铸剑》谈鲁迅的复仇情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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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铸剑》谈鲁迅的复仇情结

由《铸剑》谈鲁迅的复仇情结

 

阅读鲁迅,《呐喊》、《彷徨》忧思深广,《野草》里满是地狱里的声响,十余本杂文集中,篇篇是寸铁杀人的匕首投枪,而《朝花夕拾》虽时露锋芒,仍不失温情脉脉,——这是就作品而言。

“文章中看到的鲁迅和直接对谈时的鲁迅情况不一样……文章中看到的俏皮和挖苦连影子都没有,倒象个孩子似的天真的人”“写着那么尖锐或者可怕的,闪着一刀喷血的光芒的文章,可是他的字……没有棱角,与其说是温和,倒象有些呆板,据说字是表现那写字人的性格的……从所写字来看,他既没有霸气,又没有才气,也不冷严,而是在真挚中有着朴实的稚拙味,甚至显现出‘呆相’”。

[1]这是鲁迅在增田涉心目中的样子,却与一般人眼里的“倔老头”如此不同。

 

昔日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里嬉戏、描绣像的孩子,冲着四角的天空痴想海边瓜田种种乐趣的迅哥儿长大以后怎么会写出那么尖锐可怕的文字?

作品的多彩往往来自性格和心理上的复杂,而后者只能是经历坎坷所致。

读鲁迅之文,常惊诧不已:

难道一个人当真如此决绝,可以斩断自己的童年乃至整个过去,重新来过,变成迥然不同的“另一个”么?

倘不能,为何将最真实、最有人情味的自己隐藏起来?

如果能,为什么,又是怎样做到的,“新我”与“旧我”之间是什么关系,对作品的创作与理解的意义何在?

 

任何有成就的作家,都有自己最关注的问题,弄懂之后,可以明白他们创作时的心态和原动力;都有非常个人化的作品,也许算不上代表作,却是打开他们心灵之门的钥匙。

关于鲁迅,我找到的,是夜一般浓黑的两个大字“复仇”和《铸剑》这篇小说。

把“复仇”写得最淋漓尽致、最震撼人心的,莫过《孤独者》、《铸剑》了。

钱理群曾论及其中的“复仇主题”,对前者的分析可谓鞭辟入里,对后者的理解则有待商榷。

而在我看来,《铸剑》才是解读鲁迅其人其文最好的钥匙。

 

 

鲁迅特别注意芥川龙之介的历史小说:

“他又多用旧材料,有时近于故事的翻译,但他的复述古事并不专是好奇,还有他的更深的根据,他想从含在这些材料里的古人的生活当中,寻出能够与自己的心境贴切的触著的或物,因此那些古代故事经他改作之后,都注进新的生命去,与现代人生出干系来了。

”(《现代日本小说集·关于作者的说明》)

 

这简直是对《故事新编》的夫子自道!

至于《铸剑》,“油滑”最少的一篇,不仅鲁迅自己最为满意,多年来,也一直被公认为是其唯一严肃意义上的历史小说。

然而,其中,绝大的几处疑问含混至今:

 

1、迷一样的“宴之敖者”:

在这个复仇故事中,明显的复仇者是眉间尺母子,复仇对象是暴虐的国王。

可同样不可或缺的另一个——地狱来客一般的“宴之敖者”呢?

他如何知道眉间尺的血海深仇和复仇计划,又为何参与这注定绝无收益,只会葬身甚至株连九族的冒险呢?

一句话,他究竟是何许人?

中国古小说中常有为伸张正义而不计个人生死的义士。

《搜神记》、《列异传》中的原型就是这样。

可故事“新编”以后,黑色人对这称呼反感得几乎不近情理:

“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而“同情于孤儿寡母”云云,更引出这样的议论:

“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

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我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为你报仇!

”如此看来,义士还不如西方神话中的复仇天使来得贴切些。

中国古小说改就的故事中出现这样洋味十足的形象,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回到小说开头,眉间尺杀鼠的那段描写中,一个优柔善良的少年跃然纸上,别处还有肖像描写:

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

这样阴柔、秀美得近乎女性的气质、性情是报不了仇的。

眉间尺第一次行刺失败,反被市井小人欺侮、嘲弄在情理之中。

故眉间尺发誓“改过”。

可小说的后半部分丝毫没有涉及“改过”的任何情形和结果,却有这样一段情节:

眉间尺夜晚逃至杉树林边,“后面远处有银白的条纹,是月亮已在那边出现;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目光”。

完全不是人世间的景象。

而当眉间尺意识到自己已无法复仇,毅然自刎以死相托之后,那黑色人“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引来一群同样有着“磷火似的眼光”的饿狼,顿时吃掉了眉间尺的尸体。

非人间的景致,非常态的言行,表现的其实不过是眉间尺的“改过”:

他由一个性情优柔的少年,在复仇热望的推动下,在周遭“饿狼环伺”的环境逼迫下,愤而变成了狼一般冷心冷面的“复仇天使”。

自刎代表与旧我的彻底决裂,葬身狼腹暗示着在恶劣处境中一味善良的必然结局,而那冷冷地尖利的笑,是成熟之后对幼稚从前的哂笑,对仇人憎恨的变嗓,所谓怒极反笑则已。

这种以外在情节演绎内心剧变的写法久已有之。

莎剧《麦克白》中,麦克白自前线凯旋,有三个女巫马前现形,预言他将成为君主;后又多次在他内心矛盾重重、善恶交织之际出现,引诱着他一步步向弑君、杀大臣、施暴政的罪恶深渊走去,终至不能自拔。

其实,三女巫就是麦克白自己内心恶性膨胀的贪欲、野心的化身。

莎翁因剧本不便刻画人物心理,而鲁迅是由于第三人称叙述视角所限,两位大师采用了相似的艺术手法。

眉间尺的“改过”可用式子表示如下:

 

“眉间尺+复仇—→宴之敖者”

 

这一内在过程用象征的笔法来写,一场心灵深处的激变顿时浑化为有声有色的壮剧,不仅保留了原有的神异色彩,而且在浓烈的感情氛围中充满了阴暗的色调,稍稍奇耸的美,正与小说的整体格调相符。

 

一言以蔽之,眉间尺为报父仇而被迫改变了原有的优柔性情,变成了穿戴着中国古代衣冠的复仇天使——宴之敖者。

二者其实是复仇者成熟前后的两个阶段。

这是小说前后两部分主人公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那么,鲁迅为何偏偏把凝聚着自己心头创伤的笔名——“宴之敖者”(系“被家里的日本女人放逐出来的人”之意)用在那黑色人身上呢?

这恐怕也是鲁迅“故事新编”的用意所在。

跳出小说本身,很容易就会发现:

鲁迅与小说中的复仇者极为相似,同样是父亲早丧,孤儿寡母;同样在被逼无奈的境况下改变了先前优柔、善良的性格与黑暗势力相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甚至同样瘦硬的骨头,黑色的面容……站在这一角度再看宴之敖者对眉间尺说的一段话,便另有一番况味了: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

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我是怎样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

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要报仇,还为周围逼迫他的无物之阵。

那些“与子同仇”的话,不就是个简短的自供状么?

倘不是心灵独语,对一个孩子谈自己魂灵上的伤痕和对自己现状的憎恶,不是太矫情了吗?

所谓的“汶汶乡”。

很早就有研究者指出是在暗指鲁迅故乡——绍兴。

[2]《铸剑》实际上是鲁迅从善良无虑的儿时到忧患重重的成年,在与黑暗势力的殊死搏斗中“性情大变”,成为“这样的战士”这一心理历程的艺术化记载。

这转变异常艰难痛苦,即使成功也抹不去其中的无奈和辛酸。

“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被逼得忍无可忍,以致违背己愿不惜扭曲自己,以求得复仇的快意,随后是心灵支柱的崩毁。

这与《孤独者》惊人的相似,只是一个悲壮慷慨,一个沉郁感伤而已。

一再书写类似的复仇故事,只能是内心同样的复仇渴望不可遏制之故。

 

2、青、黑二色的相对相辅:

小说中色彩的选用非常特别。

首先,青衣、青剑、纯青色是复仇者一以贯之的服饰。

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宴之敖者装头的是圆圆的青包裹。

这种色调的反复运用绝非偶然。

纯青而近透明的雄剑与眉间尺几乎不分彼此。

而青色在我国历代都是下层平民的服色。

从这个意义上讲,青色在小说中,是作为单纯而执著,纯洁而平民化的象征出现的。

 

而“黑色的人”、黑须黑眼睛、灰黑色的城墙和雉堞等词句在文中的多次出现,则造成阴暗沉郁却引而不发的氛围,直到小说的高潮部分,始终让人透不过气来,只能在茫茫中等待一个非同寻常却又无法预知的事情的来临。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黑色代表沉郁悲痛、庄重冷峻;“月光如水照缁衣”,黑又是丧服的颜色,透着死亡与悲哀,可表现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是夜的颜色,与白天(指统治者)针锋相对。

故而黑色不仅有蓄势之功,还是复仇者最偏爱的颜色。

宴之敖者黑须黑眼睛,几乎黑得一塌糊涂,就是这个道理。

总之,青黑二色的相对相辅,在渲染向暴虐的君主复仇的故事中,起了难以具体言说却又不可忽视的作用。

 

3、王的“模糊化”处理:

“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

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

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

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

合理的解释只能是:

它暗示着复仇对象决不只是一个暴虐的君主,那不过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而已。

当时的鲁迅决不象写《灭亡》的青年巴金那样激情满怀而思想单纯,以为靠个人恐怖主义,使二三子“恶贯满盈”就可改变现状。

《铸剑》是对复仇这种不畏强暴、不避艰险的精神本身的礼赞。

王立在比较古代、现代文学中的复仇主题时曾说:

“现代文学复仇主题的思想含量与寓意的深广则大为不同。

就复仇对象说,与整个现代文学反帝反封的目标任务相适应,与黑暗社会现实和急剧变化的时代政治风潮相联系。

复仇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具体事件本身,个别恶人及伦理实现,而是整个封建社会、内外反动势力乃至传统文化的弊端。

”[3]这话用到《铸剑》上是非常恰当的。

 

王死之后,街市依旧太平,复仇者的满腔热血,换来的不过是“中间夹着许多祭桌的男男女女”对“大出丧”的瞻仰,几个义民咽泪的忠愤,王后妃子、太监大臣们的悲戚表演。

钱理群从而认为:

“鲁迅从感情上无疑是倾心于复仇的:

在他看来,复仇者尽管失败,但其生命的自我牺牲要比苟活者的偷生有价值的多。

但即使如此,鲁迅仍然以他犀利的怀疑的眼光,将复仇面对无物之阵必然的失败、无效、无意义揭示给人们看:

任何时候他都要正视真理、决不自欺欺人。

”[4]鲁迅倾心于复仇,这是自然:

但“无物之阵”云云,不免牵强。

小说写的是古代复仇者而非现代感极强的“战士”,其最高目标,刺杀国王而已,何来“面对无物之阵”的失败?

“大出丧”的闹剧中固然有不被理解的悲哀,可更多的不是对王生而被杀、死而受挤的快意,对王后妃子的“悲戚”、大臣义民们“忠愤”的嘲讽么?

与其说是无物之阵的跋扈,不如说体现了对世态人情的深刻洞察与悲悯。

根本没构成对主体部分悲壮瑰奇的感情氛围的颠覆,反而衬托出了复仇者在灰色现实中的人格魅力和价值体现。

 

4、复仇者的慷慨悲歌:

理解这篇小说最后的障碍,便是其中古奥神秘的歌词了,那是清俊可亲的头和黑瘦如铁的人义无返顾时的慷慨悲歌,充满了奇异迷幻的色彩。

鲁迅在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铸剑》时说:

“但要注意里面的歌,”又说:

“第三首歌,确是伟丽雄壮”。

可见他对歌词本身的重视。

可当增田涉写信请教时,答复却是:

“其中的歌并非都是意思很明了的。

因为这是奇异的人和头所唱的歌,象我们这样普通的人当然不容易理解。

”歌词的本身的晦涩难懂和不愿解释反映了写作时“说/不说”的矛盾心态。

进一步说,其中必有非常“个人化”的东西甚至隐痛,是鲁迅不愿别人轻易触及的。

那,又是什么呢?

古奥神秘并非毫不可解,这几首歌词改自《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中的一段古越战歌。

原书道:

军士各与父兄昆弟取诀,国人悲哀皆做离别相去之词,曰:

“跞躁催长恧兮,擢戟驭殳。

/所离不降兮,以泄我王气苏。

/三军一飞降兮,所向皆殂。

/一士判死兮,而当百夫。

/道佑有德兮,吴卒自屠。

/雪我王宿恥兮,威振八都。

/军伍难更兮,势如貔貙。

/行行各努力兮,於乎!

於乎!

”改写之后大意为:

 

原文译文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哈哈爱呀爱呀爱!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暴君爱青剑呀,少年为报仇而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太多了啊,这样的暴君独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嗜杀成性、酷爱青剑的可并非一个。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以头换头啊,两个报仇人牺牲。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暴君被杀啊,其爱(指青剑)不存!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爱又如何呀,哎哟嗨哟。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哎哟嗨嗨哟嗨哟嗨哟!

 

——人歌

(一)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哈哈爱呀爱呀爱!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哪个没有自己的所爱,满腔的热血?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百姓在黑暗中挣扎,暴君却恣意享乐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屠杀了成百上千,成千上万的百姓!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我牺牲自己,使千万人不再被残杀。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爱惜自己的头颅呀,血流满地。

 

血乎呜呼兮呜呼阿呼,血流满地呀,满地流血!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哎哟嗨嗨哟哎嗨哟嗨。

 

——人歌

(二)

 

“王泽流兮浩洋洋;“国王的恩惠呀,浩浩荡荡。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战胜仇敌哪,声势盛大!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宇宙有尽呀,(国王)万寿无疆。

 

幸我来也青其光!

所幸我来了呀,带着一缕青光(指青剑)!

 

青其光兮永不相忘。

青光闪闪呀,(仇恨)永不敢忘。

 

异处异处兮堂哉皇!

你和我不同哪,高居殿上!

 

堂哉皇哉嗳嗳唷,堂堂皇皇呀哎哟嗨,

 

嗟来归来嗟来陪来兮青其光!

”归来,归来呀,陪着我这缕青光!

 

——头歌

 

对歌词的理解,直接关系到整篇小说的解读,前人从中读出了“百姓对暴君的血海深仇”,小说便成了号召民众讨伐反动统治者的号角。

可既然如此,何不写简单些,让大多数普通人也受到鼓舞呢?

历史小说也不必古奥到这步田地吧?

何况《故事新编》正是以不泥古的现代意识著称的呢?

细读之下,头歌和人歌不仅内容、形式上一以贯之,有显而易见的相似性和承接性,而且那头沉入金鼎前所唱的,恰恰是对人歌

(二)后半部分的重复,顺序稍有不同而已。

这可作“眉宴合一”的又一证据。

另外,人歌中充满了对暴君的愤怒,对百姓的同情,以及慷慨赴死的决心;头歌则既有迷惑暴君的反语,又有必报父仇的誓言。

从这个角度上讲,“《铸剑》把《搜神记》和《列异传》所记载的个人复仇的传说,写成了一个既为个人也为社会复仇的慷慨悲壮的历史演义”[5]的论断是有道理的,但从“它把国王写得喜怒无常、昏庸暴虐,更显出眉间尺和黑色人的复仇行动具有社会的正义性”[5]来看,杨义还停留在视“为社会复仇”为小说主旨的层面上。

其实,由黑色人金殿做法时的姿态——“伸出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舞蹈着”,用“尖利的声音”唱着常人难解的歌,很容易联想到《野草·颓败线的颤动》:

含羞忍辱用肉体把女儿拉扯大,老来反遭其家人羞辱、诟骂,甚至“杀”的妇人来到荒原,双手向天,用全身心向上苍控诉。

对同一艺术情境的不自觉重复只能是内心深处类似的“悲愤无以言”的情绪所致。

 

综上所述,《铸剑》之所以动人,在于鲁迅注入了自身对“复仇”的独特生命体验。

其中,不仅有“为社会复仇”的内容,也不全是某种个人情绪的结晶。

而是兼而有之,即:

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

这是“大我”与“小我”在艺术上的对立统一,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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