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参考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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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参考doc
员
工
手
册
第一章员工礼仪与行为规范
第二章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四章劳动关系与合同
第五章保险福利与假期
第六章考勤管理
第七章员工薪酬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九章离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员工礼仪与行为规范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有损国家及民族利益尊严的事;忠于职守,不做有损
公司利益的事,树立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员工应注重仪表礼仪,文明着装,做到整洁、大方、得体,男士不得留长发、剃光
头。
女士不穿超短裙,吊带衣等。
第三条、日常上班应佩戴厂牌,进入生产车间应换拖鞋。
第四条、员工应注意环境礼仪随时保持本岗位所辖范围的清洁卫生,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干净、有序,妥善保管办公用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下班前应将所有文稿放置妥当防止遗失、泄密。
第五条、工作场所讲普通话,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办公。
第六条、员工应注意健康礼仪,正确处理工作与休息的关系,上班时应保持精力充沛、荣光
焕发
第七条、员工在商务活动中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坐姿及站势;在公共场所与人交谈不应有双臂交叉、翘腿、抖脚等不雅之举,交谈时应做到用词准确礼貌,不可粗声大噪、手舞足蹈;接待客户时,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彬彬有礼,言行举止大方,接待来访和洽谈业务应在专门场所(会客室)进行,谈话应保持语气平和、语言适当。
第二章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八条、员工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二)严格按公司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
(三)服从上级指挥、分配与调动;爱护公司公物,办公用具及生产设施、设备;
(四)按岗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五)工作中严禁串岗或相互闲聊;
(六)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
(七)不得打印、复印个人资料,严禁拷贝公司资料,不得使用公司设备、工具干私活、办私事;不得在公司的电脑上玩游戏及下载电影等;
(八)对客户投诉要及时上报处理;
(九)对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工艺流程中不合理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尽快解决,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十)生产工人按技术等级标准做到“应知”和“应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定期参加培训、考核;
(1)、了解岗位专业技术理论和有关设备、工具使用及安全知识;
(2)、熟练掌握自身岗位所需的实际操作技能;
(十一)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等闸门,各种设施、设备安全装置,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交接班前须清扫岗位所辖范围,依次离开车间现场;
(十四)生产结束后不得带生产物料或成品出车间;
(十五)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六)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及生产车间;
(十七)未经公司同意许可,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员工宿舍,特殊情况需经过人事行政
部门批准方可;
(十八)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明身份的人及时报告门卫;
(十九)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该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员工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建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第十二条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思想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好的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一)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
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
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
安全生产技能。
(四)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公司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五)员工应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良情况,及
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六)新员工实习时,必须由老员工带领操作,并告之相关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
对
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防爆管理
(一)未经批准,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违禁品带进生产工作区和生活宿舍区内;
(二)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品要按规定放置在容器中;使用完毕应放置安全地方;
(三)防止产生火花,电子元器件在进厂检验时,一定要严格检验,不得漏检,不检,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事故;
(四)员工不得穿着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上班时应佩戴静电环;防止静电的产生;
(五)严禁在防燃防爆区内装置电热设备。
第十四条消防管理
消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一)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警的义务;
(二)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了解一般灭火常识;
(三)为预防火灾的发生,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严禁私自安装插座,严禁用铜线或者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严禁在非吸烟区内吸烟,严禁在任何地方乱扔烟头;
3、严禁乱动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禁止在消防栓、灭火器及电箱前堆放物品及作业,消防通道及消防门保证时刻通畅;
4、停止使用的电器,应关闭该电器的电源。
(四)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五)加强可燃物的管理,储存时不得混合存放,对酒精、清洗剂、抹机水等易燃物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六)公司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各部门负责人(特
别是生产负责人)承担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和保养的责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员工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事故处理一般程序为:
1、首先切断动力源。
如电源、火源等;
2、救出受伤人员、重伤人员进行急救包扎,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3、及时报告、呼唤援助,同时抢移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4、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使事故尽快停止;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事故处理程序为:
1、灭火:
在火灾的初始阶段是灭火的最佳时期。
(1)一般火灾:
用水、砂;
(2)电器火灾:
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材灭火;
(3)油性火灾:
用泡沫灭火器、砂、(不能用水);
2、报警、呼救,拨打119、110;
3、不能短时扑灭火源时,应立即逃离火场,逃离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辨别方向,低势前进,并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切勿惊慌乱跑,以免导致误闯火场或相互践踏等意外事故;
4、在室内一时无法逃离的,应用湿布封住门缝,防止进烟,等待救援;
5、火灾时禁止使用电梯,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可跳楼逃生;
6、自制简易救生绳索,比如将床单,衣服撕成条搓成布绳系在一起形成救生绳索;
7、离开火场后,不应再返回取私人物品。
第十六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公司总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作出结论;
(二)找出的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条例、规程,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6、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四章劳动关系与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关系建立
(一)人员招聘
1、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履历表》,并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职称证、婚姻状况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离职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2、当个人资料有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请表,交给人事行政部部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二)对应聘人员决定录用者,应到人事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1)办理员工登记手续,填写《试用期协议》;
(2)领取《员工手册》、工卡、工衣、考勤卡、静电环,办公资料等物品;
(3)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期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为一个至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至三个月后,公司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采用深圳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规范合同,双方根据需要可以签定补充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1、本公司员工一般首次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严重违反本手册条款的,续订劳动合同。
3、符合上述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员工本人要求签署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根据申请与其签署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1、公司可根据实际管理,以及员工提升、发展的需要,安排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与该员工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2、员工违反服务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知晓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员工对公司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该保密义务的员工,应承担违约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
2、公司可以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另行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续订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同意续签的,会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员工发放续约通知,征询员工意见,员工在10天内给予答复,公司根据员工答复确定与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公司可以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2、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正式员工提前十五日至三十日,试用期员工提前七日至十五日,到人事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书》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三日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薪酬(工作期限在一年内):
1、劳动合同订立时因公司原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因公司原因致使劳动合同终止。
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三)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五条员工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保险福利与假期
第二十六条社会保险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保险。
第二十七条假期
(一)法定假日
1、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可合并休假。
(二)带薪年休假(管理层)
1、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带薪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三)事假
员工每年享受事假累计不能超过二十天假;
(四)婚假
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婚假;对符合晚婚条件(男25、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者,增加十二天婚假。
婚假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婚假期间有薪资,不计公假在内,按本人标准工资支付假期期间的工资;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可支取三天丧假;
(六)病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年累计不超过五天不扣薪资,可按调休计算。
超过天数的按照国家及深圳市劳务工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七)、产假
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天数执行,晚婚晚育休假四个月,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支付假期期间的工资;
(八)看护假、节育假和哺乳假
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伤假
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认为工伤后,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证明给予相应假期;工伤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第二十八条假期安排
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年休假的假期应一次性连续安排。
看护假、晚婚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产假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在内。
第二十九条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员工须提交《请假申请单》及公司认为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病假、产假需提供有效医院证明),由部门经理审批交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按批准的假期休假。
正常情况下,各类假期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年休假最少提前十个工作日。
紧急事假和丧家,可事前口头或电话请假,许可的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病假、产假,可在事情发生后最多十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对未经批准的缺勤时间,公司有权视情况按旷工处理。
各类假期结束,员工均需要到人事行政部门履行销假手续。
(二)请假审批: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征得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意;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事行政部批准;假单应在当月交人事行政部存查。
第三十条居住证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有需要的员工办理深圳市区《居住证》,员工试用期满,被合格录用后办理;生产线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方可办理。
为节省外出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居住证通常三个月或半年办理一次。
第三十一条
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通讯、交通费用;员工使用业务招待费时,应遵循适度,按需原则,额度较大时应事前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第六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工作时间
公司生产线员工为六天工作制,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其中:
上午:
8:
00-12:
00为工作时间;
下午:
13:
30-17:
30为工作时间;
12:
00-13:
30为午餐休息。
公司管理层每周工作五天半(休大小星期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
上午:
8:
30-12:
00为工作时间;
下午:
13:
30-17:
30为工作时间;
12:
00-13:
30为午餐休息。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人事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考勤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打卡(管理层午休不打卡);
(二)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三)考勤卡由个人负责管理,员工忘记打卡或其它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一个工作
日上午九点前,亲自向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确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签字补记时间方可生效,月末如出现漏打现象或未有本部门经理确认将不计上班考勤;未打卡又不补记时间的,月底人事行政部计算考勤时,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考勤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核计算工时及加班费,财务部计算薪资;
(五)员工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罚款30元,达5次者扣发50元,并给予一次警告
处分;
(六)管理层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在前台办理外出登记手续(注明事由、时间);
(七)车间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经部门经理同意签字认可后向保安员领取《出门证》
并须在门卫登记(注明事由、时间)方可离开。
(八)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或早退10-2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出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以此类推;旷工三天不发薪资,按自动离职处理。
(九)病假手续
(1)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1个小时内,即8:
00-9:
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补病假单;
(2)员工因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特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一十)事假手续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假单,经部门经理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十一)出差手续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部门经理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由部门经理签字按出差考勤;
(3)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十天以上公司管理层员工由人事行政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十二)考勤记录及检查
(1)车间考勤负责人需对车间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1号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汇总;管理层考勤由人事行政部门直接考核,人事行政部门对考勤的准确性负责;
(2)人事行政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三十四条考勤卡若有遗失,员工应立即向人事行政部报告,并补办考勤卡。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十六条每月1号,人事行政部负责收回上月考勤卡。
考勤卡的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章员工薪酬
第三十七条公司遵循多劳多得、绩效优先的原则发放工资。
第三十八条月薪职员的工资
月薪工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特别奖励(其中标准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工资)
(一)岗位等级工资
管理层岗位等级工资如下:
岗位职别
等级
工资范围(元)
副总经理﹨总监
十二等1级至十六等1级
5050-11050
部门经理﹨软件部经理
十一等1级至十五等1级
4500-9050
主任工程师(软件)
十等1级至十三等1级
4000-7050
区域经理﹨部门副经理\副主任工程师(软件)
七等1级至十一等1级
2935-4500
(软件)工程师\会计师\
六等1级至十等1级
2585-4000
出纳\(软件)助理工程师
五等1级至九等1级
2235-3635
主管\助理会计师\高级文员
三等1级至七等1级
1535-2935
文员\库管员\配料员\品管检验员\技术员\业务员﹨司机\保安﹨会计员\
二等5级至六等1级
1250~2585
售后服务员\特定工作人员\|
一等10级至五等1级
1000~2235
岗位等级工资划分如下:
十六等级别工资划分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十六等
11050
11250
11450
11650
11850
12050
12250
12450
12650
12850
差:
200
十五等
9050
9250
9450
9650
9850
10050
10250
10450
10650
10850
差:
200
十四等
7050
7250
7450
7650
7850
8050
8250
8450
8650
8850
差:
200
十三等
6050
6150
6250
6350
6450
6550
6650
6750
6850
6850
差:
100
十二等
5050
5150
5250
5350
5450
5550
5650
5750
5850
5950
差:
100
十一等
4500
4550
4600
4650
4700
4750
4800
4850
4900
4950
差:
50
十等
4000
4050
4100
4150
4200
4250
4300
4350
4400
4450
差:
50
九等
3635
3670
3705
3740
3775
3810
3845
3880
3915
3950
差:
35
八等
3285
3320
3355
3390
3425
3460
3495
3530
3565
3600
差:
35
七等
2935
2970
3005
3040
3075
3110
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