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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评价

武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标准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评价标准

甲:

良好表现

乙:

不良表现

思想品德

爱党

爱国

1.热爱班集体。

2.热爱祖国。

了解国情;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3.热爱中国共产党,了解党史党情。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热爱武汉,知晓武汉和家乡历史、文化及特色等。

6.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习诵经典。

7.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

1.有威胁、辱骂师长,情节严重,且教育未改。

2.有作弊行为,且教育未改。

3.生活不朴实,乱花钱搞攀比。

4.在学校或家中逃避劳动任务,或者劳动任务经常完成不好,且教育未改。

5.经常有损害环境卫生和绿化行为。

6.经常出入青少年不宜的场所,且造成不良影响。

7.经常有抽烟、赌博的不良行为,恶意损坏公物。

8.散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影响。

9.打架、斗殴,情节严重,且教育未改。

10.多次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拿别人的钱物据为己有,或者强行向他人索取钱物。

1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有严重校园欺凌行为,影响他人身心健康。

A等:

基本达到甲类目标,且未出现不良表现。

B等:

有乙类1-9项中一至三种表现,且未出现10-13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

C等:

有乙类1-9项中四种以上(含四种)表现,或10-12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且无第13项表现。

D等:

有乙类中第13项表现。

文明

礼仪

1.注重交往礼仪,见师长主动问好。

2.与同学友好相处。

3.虚心对待师长的教导。

4.尊敬长辈,体贴家人,关心邻里,乐于助人。

5.言行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话不带脏字,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6.积极参加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

诚实

守信

1.不抄作业,不作弊。

2.不说假话,不欺骗他人;拾到财物及时上交。

3.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4.敢于对错误言行提出批评。

5.借他人钱物能及时归还。

6.知错就改,能主动承担错误,勇于改正。

7.承诺的事能做到。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评价标准

甲:

良好表现

乙:

不良表现

思想品德

仁爱

友善

1.积极参加慈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如孝亲、尊师、敬老、爱幼、助残、环保等活动。

2.乐于承担班级、校园、家庭、社区义务劳动任务。

3.尊重他人,不侮辱他人;不取笑他人的缺陷;不给同伴起绰号;尊重并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

4.友善待人,能认真倾听他人讲话,并乐于分享。

5.团结他人,不诋毁他人,不妒忌他人。

12.经常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常干扰教学秩序,且教育未改。

13.有严重违法犯罪、被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责任

义务

1.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合作意识与精神。

3.自己的事能自己完成。

4.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和其他弱势群体。

5.不吸烟、喝酒,拒绝毒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6.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遵纪

守法

1.知晓并遵守相关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等。

2.遵守校纪班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安全规定等。

3.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符合公共场所相应的要求;爱护公共设施。

4.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理性对待网络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登录不健康的非法网站。

6.反对邪教。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评价标准

甲:

良好表现

乙:

不良表现

学业水平

学业成绩

1.学习效果较好,各学科学业成绩优良。

1.有较重的厌学情绪;经常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2.学习习惯较差;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偏科现象较严重。

3.学习中懒于思考;很少主动提出问题或发表自己的看法或不同意见。

4.科学探究实验操作能力考查不合格。

5.学习效果不好,有一门(含一门)以上学科(含非统一考试的学科)学业成绩不能合格。

A等:

基本上达到目标要求,且未出现不良表现。

B等:

有乙类1-3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且未出现4-5项中任何一种表现。

C等:

有乙类1-3项中的二种(含二种)以上表现,且未出现4-5项种的任何一种表现。

D等:

有乙类4-5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

学习能力

1.有较浓厚的学习兴趣;能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能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不断地学习并改善学习方法。

3.积极参与探究性的学习活动;肯动脑、动口、动手;善于独立思考;善于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学习中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探究实验

1.能掌握实验研究的基本操作方法。

2.乐于探究,能够根据课程要求和社会热点问题来设计、实施探究实验项目。

身心健康

体育锻炼

1.认真上体育课;坚持每天做好“两操”。

2.坚持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活动,掌握1-2项运动技能或在某一运动方面有特长,并获得相关奖项(区、校级)。

1.每周缺勤“两操”或体育课一次以上;或体育课中不能完成老师要求的教学任务,且教育未改。

2.每周1-2天没有达到1小时锻炼。

3.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除残疾生外)。

4.个人卫生习惯差。

如随地吐痰、乱丢乱扔垃圾纸屑。

5.不按时作息,时间安排不合理,睡眠时间不足规定。

迟到或不吃早餐导致低血糖性昏厥或上课打瞌睡。

A等:

基本上达到目标要求,且未出现不良表现。

B等:

有乙类中任何一到三种表现

C等:

有乙类中四至五种表现。

D等:

有乙类中六种以上表现。

健康素养

1.不乱扔乱丢随地吐痰;不挑食偏食和暴饮暴食;坚持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每天充足睡眠。

2.精神状态良好;能正常参加各种学习、劳动和体育活动。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查和体育课成绩均为良好。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评价标准

甲:

良好表现

乙:

不良表现

身心健康

心理健康

1.具备积极的自我概念,既能欣赏自己的长处,也能接受自己的不足,做到自尊自信。

2.情绪健康,能采用合理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能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

3.人际关系良好,乐于交往;尊敬师长,理解父母,能融入同伴群体。

4.能够应对挫折,勇于面对困难,有一定的耐挫力,心理恢复能力较强。

5.珍爱生命,乐观,自信,向上;认真完成生命安全教育课的学习任务,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识。

6.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应对技能,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正确出行行为。

7.在遇到危险来临时能做出正确应对。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查为不合格。

7.不能悦纳自己。

8.情绪反应极端化。

9.与人交往不主动,比较封闭自己。

10.不能很好理解尊重他人,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

11.畏惧困难。

12.有自虐自伤行为。

13.不参加学校安全教育实践活动。

14.不能在实践中正确理解和执行交通规则和消防安全要求,如违章出行(翻越栏杆、抢行过马路等)、堵塞消防通道、在危险地段燃放烟花爆竹或玩火等。

15.不能掌握基本的现场急救技能操作,如简单包扎,止血等。

艺术素养

艺术兴趣

1.能认真上好艺术(音乐、美术)必修课程;完成课堂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2.能参与学校艺术类选修课程,考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3.能参与或观摩校内外艺术类展演(含画展)活动,能正确表达自己的评价和感受,每学期1次以上。

1.不能完成艺术(音乐、美术)课的学习任务。

2.参与或观摩校内外艺术活动,每学期少于1次。

3.艺术(音乐、美术)课考查成绩不合格。

A等:

基本上达到目标要求2-6项,且未出现不良表现。

B等:

有乙类1-4项中任何1种表现。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评价标准

甲:

良好表现

乙:

不良表现

艺术素养

艺术表现

1.每学期能完成教材及延伸内容的艺术实践作品(音乐3部、美术5幅)以上。

2.能参与艺术类展演(含画展)的集体表现或获得奖项。

3.个体在区、校级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4.每学期艺术实践作品音乐少于2部,美术少于3幅。

C等:

有乙类1-4项中任何2种表现。

D等:

有乙类1-4项中3种表现。

社会实践

体验经历

1.能运用一定操作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2.能完成综合实践活动课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社会考察、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等实践活动。

如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参观实践。

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不能完成综合实践活动课。

2.经常不参加班、校、社区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缺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动手操作能力差,不善于运用操作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实践操作程序、方法不当。

5.没有形成社会实践心得、体验收获、调查报告等任何实践成果。

6.综合实践活动课、生命安全教育课考查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社会实践时间。

A等:

基本上达到目标要求,且未出现不良表现。

B等:

有乙类1-4项中任何一种表现,且无第5-6项任何一种表现。

C等:

有乙类1-4项中任何两至三种表现,且无第5-6项任何一种表现。

D等:

有乙类1-4项中四种表现,或有第5-6项任何一种表现。

实践成果

1.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良好。

2.认真撰写社会实践心得感受、体验收获等。

3.形成基本符合规范的实验、调查、考察等研究报告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

 

武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20  -20  学年)

 

学生姓名

学号

级别年级班

毕业学校(盖章)

 

        区教育局

(一)学科学业发展状况

学科

发展状况

学科

发展状况

道德与法治

地理

语文

体育与健康

数学

音乐

外语

美术

物理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

化学

生物

生命安全教育

历史

心理健康教育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维度

思想品德

学业水平

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

社会实践

评价结果

小计各等级个数

________A_______B_______C_______D

(三)奖罚记载

序号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

获奖级别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处罚记载

 

(字数在300字左右)

 

学生签名:

20 年月日

 

(字数为200—300字)

 

班主任及小组成员签名:

20 年月日

学校评价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20 年月日

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要特别重视学生“写实记录”所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须进入学生学习成长档案。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主要包括的内容

(一)综合素质及学业评价类

1.学生日常评价的重要数据和关键表现。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

3.有代表性的著作或论文(有老师证明、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二)荣誉类

1.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包括: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行为规范生、文明学生、阳光少年等。

2.列入市教育局竞赛目录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特长类

1.体育、艺术特长证明材料。

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2.其它特长类证明材料。

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科技小发明、科技小人才等方面证明材料,或由权威部门签发、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价值的证明材料。

(四)社会活动类

1.担任学校、班级学生干部,或在经学校认可的社会组织任职情况。

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需达一学期或一学期以上,短期任职不作记载;在其他社会组织中任职必须是经学校同意或推荐的。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记录(须有相关部门正式证明)。

(五)综合实践类

1.综合实践活动报告表。

2.“写实记录”相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学校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整理工作,并根据本校实际,在评价过程中对上述资料的使用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减少评价的主观因素。

(二)班主任老师要协调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资料,指导学生自已整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在审核通过后装入档案袋。

武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校长诚信协议书

本人乙方(学校校长)向甲方(区教育局)作如下保证:

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工作程序进行的,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如区教育局对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复查发现评价结果无效所引起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乙方(校长签名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二○  年 月 日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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