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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为了将集团信息化资料收录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目标

定期对责任单位与个人进行信息化工作考核,形成阶段考核结果,指导后期考核工作。

三、被考核的对象:

1、责任单位:

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

2、个人:

集团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协办人,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收录人

四、考核责任人:

1、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考核的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

负责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五、考核的内容:

以《信息化实地核查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详见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六、考核的周期

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半年一次,对个人的考核,每季度一次。

考核时间为考核时间段的次月。

七、考核的组织

21、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考核小组;

2、以集中会议的形式,考核小组成员在线检查各模块的进度与质量,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进行打分,;

3、人力资源部对各考核成员的考评分进行统计,完成考评成绩汇总,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对最终的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与被考核人,以便后期工作的改进;

2、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的年终考核结果。

附件:

1、《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单位)》

2、《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个人)》

第二篇: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

1、系统维护员在税政管理科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系统维护员按照分局计算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要求,每月对本所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发现危害网络安全的计算机病毒、不良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要及时处理,并向信息中心报告。

3、系统维护员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机器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信息中心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第三篇:

信息化应用考核奖励办法信息化应用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应用,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领导

信息化应用考核奖励工作在校委领导下、由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条考核奖励的项目、对象及方式

1、信息化应用优秀组织奖(3个)。

校(院)各部门(单位)。

2、优秀系统管理员奖(12个,非信息化专业部门9个,信息化专业部门3个):

校(院)各部门(单位)负责信息化应用系统维护、安全管理、数据整合与传递的操作人员。

3、奖励方式

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的同时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奖励,优秀系统管理员奖颁发获奖证书。

经费由校(院)有关奖励项目统一支出,发放按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获奖名单通过校(院)文件予以公布。

第四条考核内容

1、信息化应用优秀组织奖考核分为四类:

非信息化专业部门(含行政部门、教研部门)

(1)常规工作:

本部门承担的网页(或校门户网站中相关网页)内容更新情况。

本部门相关应用系统建设使用情况。

本部门相关数据库建设使用情况。

本部门信息化应用程度。

(2)年度专项工作。

部门信息化年度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信息化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处)

(1)常规工作:

信息化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年度信息化计划和预算拟定及落实情况。

信息化项目管理、推进情况。

信息化应用培训情况。

(2)年度专项工作。

信息化年度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信息化信息服务保障部门(图书馆)

(1)常规工作:

领导重视程度和信息化应用相关制度遵守完善情况。

数字资源建设情况。

数字图书馆建设和服务情况。

应用培训情况。

(2)年度专项工作。

信息化年度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信息化技术支撑部门(干部教育信息中心)

(1)常规工作:

队伍建设情况。

制度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信息化服务质量情况(包含。

网络平台和系统平台服务保障情况,教学、会务技术保障服务情况,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和服务情况)。

(2)年度专项工作。

信息化年度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2、系统管理员考核内容

(1)常规工作:

个人对本职工作重视程度和遵守相关制度情况。

个人操作规范及保密工作情况。

个人参加信息化培训情况。

(2)年度专项工作。

个人年度信息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

1、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当年评分细则,报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下发各部门(单位)。

2、每年12月份,参加考核的部门(个人)根据本年评分细则填写自评表进行申报(针对各项工作,需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未申报者无评奖资格)

3、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个人)全年情况进行统计、审核。

4、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统计、审核情况报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形成按分值排序的考核结果。

5、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报校委批准。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推进信息化应用考核奖励办法》(沪委校〔xx〕159号)同时废止。

第七条本办法由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

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文章标题:

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了推进全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根据《xx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和《xx市公安局xx至xx年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进行考核奖惩。

各所队科室可参照此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工

作考核奖惩办法,开展本部门民警信息化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各所队科室的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市局信息办(金盾办)牵头组织,按照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第四条凡参加xx市局组织的“大学法”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考核,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第五条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六条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单位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第七条凡参加评选优秀的单位,信息化工作考核成绩必须达到优秀。

第八条凡参加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评选的,xx市局将对信息化工作主要指标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必须达到优秀。

第九条参加[您所阅读的这篇文章来源于wenmi114-xiexiebang-wenmi114-是互联网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xx市局业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等级评定,信息化工作是基本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条民警的晋职晋级晋衔、年度评先评优,计算机应用操作技能考核必须合格。

第十一条新进民警初任培训,计算机应用操作技能考核必须合格。

第十二条建立信息化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

市局将根据信息化工作进程,适时开展阶段性表彰。

对信息化工作优秀的单位,将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对信息化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失职,造成数据差错带来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不按规定提供信息共享的,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全年发生网络安全违规事件,造成被xx市局通报以上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五篇: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附件一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为保障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战略实施,明确全公司信息化整体管理,确保全公司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焦煤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四统

一、五兼顾”原则,对核心系统要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投资,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统一建设、优化资源,统一管理、共享服务”,兼顾“整体与局部、先进与实用、近期与长远、集中与分散、建设与维护”的原则,在一个统一的架构下整体推进汾西矿业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全面协同。

第二章组织职责及业务范围

第二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委员会领导组是汾西矿业信息化的权威机构,负责领导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是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及运营单位,负责管理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实施、互联

1网传输通道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实施。

(二)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井下通讯联络系统及各类环境与生产工况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及运行。

(三)负责集团公司数字化矿井建设的有关事宜。

(四)负责集团公司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所有信息化平台,井上、下网络与传输网络联接的接口建设及维护,各单位ip地址规划设定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oa办公自动化、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运行。

(六)负责集团公司各单位室内外信息显示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集团公司各单位应用软件的引进、鉴定等工作。

(八)负责互联网用户授权(用户,ip地址)管理。

(九)负责集团公司通讯联络系统(地面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井下应急广播系统、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上(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

(十)负责集团公司整体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子(分)公司应设立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各级信息化工作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于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组织项目的实施、推广和应用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所使用的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

(三)各级信息化工作部门可根据需要配备以下人员。

网络管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等。

(四)各级信息化工作部门应明确本单位工作职责,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对于本单位建设的信息化项目,要协同业务部门做好前期的需求分析、调研论证等工作。

(五)参与制定和贯彻实施信息化工作的有关标准、规范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六)协调解决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硬件、软件问题。

(七)负责本单位各业务部门信息化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

(八)负责对本单位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九)负责向集团公司信息化办公室汇报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情况。

(十)负责对本单位应用系统的具体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总体规划和需求管理第六条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工作要依照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架构和发展规划。

3第七条根据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单位提报的信息化需求,由信息化领导组确立公司信息化建设年度建议计划。

第八条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指导下,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根据需求调研结果,结合推广项目和已有系统运行评价,组织技术交流、厂家考察、信息化解决方案和立项报告编制,上报信息化领导组审批。

第九条应用软件的开发必须符合行业对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可恢复性的要求。

第十条应用软件购买时必须经过功能测试、试运行,确认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项目牵头单位做好系统需求分析,确定系统目标;优化业务流程,组织应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审定。

第十二条需要软件变更(主要指对信息系统模块升级、功能完善等改变系统功能并对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活动,以及网络环境、数据库、操作系统环境配置变化)时,变更方案由信息中心审核确认后提交信息化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备案。

第四章信息化项目评估和立项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在集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对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及初步设计、测试方案等向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中心

4提出书面申请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各单位信息化项目,经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组审核后,项目报计划部门立项、审批。

信息化项目需招标的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并经信息中心审定招标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未经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组审核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财务部门不予拨付资金,项目不得实施。

第十六条符合集团公司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经信息化领导组审批并组织招标后,组织实施;施工完成后,信息化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各子(分)公司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由本公司信息化工作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并报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组审批后,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实施、组织验收,本公司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实施过程及负责协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必须按照现代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有明确的项目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推广和应用,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成本。

第六章信息化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

5第二十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验收,做好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项目的执行情况评估,项目是否有行业典型示范,具备可复制性,项目是否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是否满足了业务部门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的成本效益评估,项目的实施是否提高了流程运转的效率,是否降低了员工的工作强度等。

第七章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的对象包括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存储设备、信息安全、安全生产与环境监测系统、机房及附属设备。

第二十四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计算机内联网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计算机网络通过集团公司环网、网通专线互联互通形成的集团内计算机广域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包括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应用系统、信息安全、机房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计算机网络及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各单位网络及相关项目建设方案须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委员会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6第二十六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内联网ip地址和域名的规划、分配、监督和实施。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不得擅自接入外部网络,以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稳定、可靠。

第八章信息资源管理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凡接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内联网的单位要加强信息管理,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实体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

第二十八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九章信息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储备,不断培养和提升信息化建设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条各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要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培训。

第十章标准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相关标准的制定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参与并配合。

第三十二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设施采用标准化接口、减少子系统之间的级连与耦合。

7第三十三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使用统一的名词术语、分类编码、数据交换格式和信息描述方式,保证建成后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能够互联互通。

第十一章考核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影响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实施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严重违反项目管理和系统使用要求,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每季度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及管理运行进行综合排名,对从事信息化建设管理、考核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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