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中发现问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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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中发现问题汇总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中发现问题汇总

以下根据公司近两年设计工程建筑专业校审单、施工图审查意见及个人笔记整理:

一.施工图通病:

1、总平面

●未列出有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未标注周围道路高程和坐标;

●未说明选用的高程系和坐标网;

●未表示出工程地面排水方向等竖向设计。

2、平面图节能设计编制深度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编制深度图样要求,如:

●外墙外保温图示(细实线)表示不清楚或未表示;

●采暖与非采暖空间之间隔墙未按《深度图样》规定的粗虚线表示或表示不清楚。

●未在有代表性的外墙、隔墙以及热桥等部位标注其保温做法和构造编号索引;

●建筑满外尺寸未说明与外保温之间的关系尺寸等。

3、剖面图

●未标注屋顶、楼地面、顶棚等主要部位构造做法及编号索引;

●有的剖面图标注高、尺寸,达不到编制深度要求,太简单;

●未按《深度图样》和条文规定内容绘制,有的剖面图根本未表示出节能设计内容的索引编号。

4、立面图

●立面图上未标注主要墙体、热桥、窗洞口等部位保温节能详图构造做法索引编号,不符合《深度图样》编制要求;

●漏注有关檐口、门窗洞口和雨篷等部位标高等。

5、屋顶平面图

●卷材防水平屋面排水坡度标为1.5%,不符合《通则》2~5%的要求;

●檐沟不注明纵向坡度;

●平屋面排水坡度虽注有2%,但排水长度约20m,过长;

●无楼梯通达的设备用房屋面,未设屋面检修人孔或检修梯;不符合《通则》要求;

●小雨篷只设一个雨水咀,不符合《技术措施》“每个雨篷的泄水管应不少于两个”的规定。

6、节点详图

●外檐详图中未按《深度图样》要求标注窗口部位门窗框与外墙间缝隙保温和防水做法说明和选用标准图集详图编号索引。

●雨篷上边与主体墙根部、敞开阳台底板与外墙结合处以及勒脚与地面连接处的外墙外保温做法,未按规定采用硅酮系列建筑胶嵌缝作防水处理,又未标注节点做法详图编号索引;有的外檐详图中把外保温做法直接落在地面上是不符合要求的;

●突出屋顶和外墙的装饰构架(混凝土梁、柱)未按热桥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7、门窗表有的工程施工图中未按《深度图样》规定把保温门窗的热工性能指标,如传热系数K值、气密性能q等级和综合遮阳系数Sw值抗结露因子,对应门窗编号标注于门窗表中。

另外,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表中保温门窗传热系数值与施工设计说明以及设计登记表中标注的传热系数不一致;

●保温门窗气密性能等级在门窗表栏内只标注“6级”、有的工程标注“≤6级”,而在备注栏内未注明“按《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标注”说明;

关于住宅设计方面

1、厨房开间净宽1.4m,不符合《住宅设计标准》规定“不应小于1.5m”的要求。

2、厨房门为推拉门,洞口宽为1.2m、1.3m,单扇门宽达不到《标准》规定厨房“门洞口的最小尺寸(净宽度)为0.8m”的要求。

3、楼梯间休息平台宽度从扶手中心至外墙内皮距离达不到《标准》规定“不应小于1.2m”的要求;

5、楼梯间窗户与相邻住宅户内窗户间距不足1000mm。

(防火分隔墙,两侧窗间距)。

6、有个别住宅设计,除暗厕设有通气道外,其余卫生间均未设通气道。

五、关于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电梯侯梯厅深度<1.8m(墙中~墙中仅为1.7m);

●中小学教学楼中报告厅未设轮椅席位;

●设有轮椅坡道的入口平台室内外高差为0.02m又未设斜面过渡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规定“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的要求;

●在平面图的轮椅坡道地面上标注“机磨花岗石板”很不安全,不符合《规范》JGJ50-2001规定的“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的要求;

●供乘轮椅者开启的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宽度小于0.5m,影响使用,不符合《规范》JGJ50-2001规定“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的要求;

建筑防火设计

●室外消防车道宽度3.5m,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的要求;

●幕墙与楼板处及窗槛墙的幕墙与每层楼板外实体裙墙之间保温、防火带封堵处理达不到《防火规范》要求;

●采暖与非采暖空间(即:

非采暖楼梯间隔墙)采用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30厚,保温虽然能够满足保温要求,但是违反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建筑楼梯间顶棚、墙面和地面均不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的要求;(注: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属于难燃性材)

●剪刀楼梯两个安全出口间距为4.8m不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规定“两个安全出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的要求;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问题

●地下室外墙防水做法未延伸到地面以上,不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的规定;(卷材顶部做法完成后,做500高1:

3防水水泥砂浆)

●有的工程地下室外墙防水未出地面就收了头,地面以上外墙也做了500mm高防水,但地下防水与地面防水未连续,同样也不符合《地下防水规范》规定要求。

关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其他设计方面的问题

●营造做法中外墙外保温贴面砖饰面未加钢丝网片与主体墙用锚栓连接,而在保温层上直接粘贴面砖,这种做法很不安全,不符合《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

●幕墙开启面积达不到幕墙面积的15%要求,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不宜小于幕墙面积的15%”的要求;

●多层建筑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达不到1.05m,不符合《通则》规定“不应低于1.05m”的要求;

二.具体常有错误:

1.在无障碍入口处或轮椅通行的平台上未设置雨蓬。

(参看《无障碍规范》第7.1.4条规定及《住宅标准》第6..3.3.4条规定)

2.高层住宅室外入口设置了坡道但室内楼梯间高差设置了台阶,或是设置了坡道,未作靠墙扶手。

(参看《无障碍规范》第7.1.2条规定及《住宅标准》第6..3.3.1条规定)

3.在画楼梯详图时,剖面高度尺寸标注不宜用多少等分,应标示为(蹬高X蹬数=梯跑高度),并且在楼梯平面绘制时,底层楼梯平面应为单剖断线,中间层为双剖断线。

4.屋面部分的设备用房及高于屋面的其他房间等,应设置上人孔或钢爬梯等屋面检修措施。

5.外墙外保温距室外地面应该有20mm空档,以建筑密封膏嵌缝。

(参看《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3-1-D10-3、4)

6.在总平面图中,未标明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的关键性标高,以及未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

(参看《深度规定》第4.2.5.2条及4.2.5.7条规定)

7.高层住宅建筑入户门未注明四防门(防盗、保温、隔声、防火)。

8.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K≤2.7未标明空气层厚度且大于15mm。

(参看《技术措施》表10.9.10)

9.在平面图设计中,应在平面图中将消防电梯及无障碍电梯表示出来,并且如果是高层建筑应注意消防电梯的运行速度,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秒。

(参看《高规》第6.3.3.7条规定)

10.设有无障碍坡道的入口门的做法,以及室内外高差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应安装时先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以及门内外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坡过度的要求。

(参看《无障碍规范》第7.4.1.5条及第7.4.1.6条规定)

11.地下室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500mm以上。

(参看《地防规》第3.1.3条规定)

12.卫生间及浴室详图中应画地漏定位尺寸及用坡向箭头表示排水方向(泛水)。

13.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

(参看《高规》第6.1.17条规定)

14.地下室顶棚做法采用挤塑聚苯板或聚苯板,达不到A级防火要求时,可采用A级超细无机纤维喷涂等做法。

15.施工图纸中的防火专篇中,住宅建筑地下储藏室应注明储存物体为戊类。

16.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

(参看《通则》第6.10.4.5条规定)

17.屋顶水箱间、设备用房等不采暖房间,其下部房间顶棚;住宅首层入口挑出阳台板底未作保温措施。

(参看《公节标》第3.2.1条规定)

18.住宅首层入口位于挑出阳台下部时,未设置雨罩等防治物体坠落措施。

总平面图中设置无障碍车位时,其位置应靠近建筑物出入口处。

(参看《住宅标准》第6.2.4条之规定)

19.建筑入口设置无障碍坡道时,只在靠外一侧设置扶手,并且坡道侧面凌空时,未设置挡台。

(参看《无障碍规范》第4.2.2条及第7.2.3条规定)

20.在总平面图中应标明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及消防扑救面(尺寸?

)。

(参看《高规》第4.3.1条、《住规》第9.8.1条及《汽修规》第4.3.1条、第4.3.2条规定)

21.高层厂房或丙类多层厂房未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参看《建规》第3.7.69条、第7.2.4.2条规定)

22.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入口处未设置防火卷帘。

(参看《汽修规》第5.3.3条规定)

23.总平面图中停车场与建筑物的间距不满足6米。

(参看《汽修规》第4.2.1条规定)

24.屋面防水为Ⅲ级时只设一道防水(4厚)。

(参看《屋防》第5.3.2条规定)

25.在设计图纸中,如有不确定部分建议写成有专业厂家进行二次设计,尽量不写甲方自理,避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6.屋顶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设备用房有条件尽量设置可开启窗户以利于通风。

27.楼梯间正面开门扇开足时宜保持0.6m平台宽度。

侧墙门口距踏步不宜小于0.4m。

(参看《技术措施》第8.3.6条规定及图8.3.6规定)

28.在住宅设计中,厨房和卫生间的门应说明在下部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百叶,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0.03m缝隙。

(参看《住宅标准》第5.3.5条之规定)

29.住宅设计中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时,未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参看《住宅标准》第7.2.5条之规定)

『做法举例:

纸面石膏板隔声墙面:

①75轻钢龙骨及玻璃丝布包离心玻璃棉吸声层(密度:

32~48kg/m3)龙骨双向中距300;②双层12厚纸面石膏吸声板,木螺钉钉牢,孔洞用腻子填平;③配套防潮涂料一遍,刷涂料。

30.楼梯间门完全打开后影响疏散宽度。

(这时可以将双扇门设计成大小扇)

31.布置管井和卫生间时未考虑结构梁的尺寸和位置,造成一是管井的有效尺寸不满足设备专业要求以及洁具的下水管直接落在结构梁上。

(没认真思考)

32.在商场设计中,将电梯直接开在营业厅里了。

(参看《建规》第5.3.7条规定)

33.公用男女厕所宜分设前室,或有遮挡措施。

(参看《通则》第6.5.1.8条规定)

34.地下水泵房、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大于50m2,只设了一个出口。

(画图马虎)

35.门窗表中应注明防火门窗的材质(钢制、木制)

36.公共建筑内厨房的门采用了普通门(应为乙级门)。

(参看《建规》第7.2.3.5条规定)

37.开敞阳台及露台应考虑雨水排放,应画出水口,排水方向。

38.楼梯、卫生间、管井部分如有详图,其在平面中的细部尺寸均可以不标注,但应标注详图索引编号。

(二)。

以下为施工图审查专家研讨会纪要整理

1.问题:

关于饮食建筑厨房的工艺设计问题。

掌握原则:

此条为强制性条文,厨房的工艺一般在二次装修时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图纸中应按规范提出相应要求。

(参看《饮食规》第3.3.3条规定)

2.问题:

建筑物内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等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如设有双层结构形成间接上层,并有良好的防水措施,是否可行?

掌握原则:

设计中应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双层结构并作“被褥式”防水处理(变配电除外)。

(参看《通则》第6.5.1.1条规定)

3.问题:

住宅卫生间采用双层结构处理是否能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面?

掌握原则:

不能。

(参看《通则》第6.5.1.1条规定)

4.问题:

住宅公共入口防坠落雨棚最小设计宽度应为多少?

掌握原则:

应超出上部阳台外缘0.6m。

(参看《住设规》第4.2.3条规定)

5.问题:

工业建筑上人屋面是否要考虑女儿墙高度满足1050的要求?

掌握原则:

本条文也适用于工业建筑。

(参看《通则》第6.6.3条规定)

6.问题:

一幢建筑一、二层为办公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

住宅部分有单独出入口并与办公部分有完全的防火分隔,二层部分可否套用《建规》表5.2.3,即二层或三层办公部分每层面积小于500㎡,人数之和小于100人只设一个疏散楼梯?

掌握原则:

不能套用。

本条文仅适用二层或三层建筑。

(参看《建规》表5.3.2规定)

7.问题:

商业建筑中小店面楼梯宽度是否应按1.4m来执行

掌握原则:

单间店面当二层也对外营业时内部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1m。

(参看《商规》表3.1.6规定)

8.问题:

多层建筑的一层用房不超过200㎡,且人数不超过30人时,是否可以只有一个直通室外出口?

掌握原则:

不能采用。

本条文仅适用一层、二层建筑。

(参看《建规》表5.3.2条及表5.3.2规定)

9.问题:

商住楼中住宅部分是否可以按住宅防火要求设计?

掌握原则:

商住楼的住宅部分设计可以参照相应层数的普通住宅的规定。

(参看《高规》第3.0.1条规定)

10.问题:

幼儿园不应与汽车库组合建造,在有地下汽车库的大底盘建筑设计中时常出现不同看法,应如何处理?

掌握原则:

幼儿园可设在地下室非汽车库部分的上方。

(参看《汽修规》第4.1.2条规定)

11.问题:

管道的检修门是否可以开向前室或楼梯间内?

掌握原则:

只适用于住宅楼中除煤气管道井外的管道井,当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且检修门为常闭式丙级防火门时,检修门可开向前室。

(参看《高规》第6.2.5.1条规定)

12.问题:

单元式住宅楼梯间与相邻单元的门窗洞口水平距也应大于2m吗?

掌握原则:

楼梯间与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不是防火墙,故不受此条限制。

(参看《建规》第7.1.3条规定)

13.问题:

超过五层的外廊式公共建筑,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掌握原则:

按规范要求应设封闭楼梯间。

(参看《建规》第6.3.5.5条规定)

14.问题:

单间店面上夹层的楼梯,户内跃层楼梯算不算疏散楼梯,能否采用木楼梯?

掌握原则:

店面内楼梯不应采用木楼梯,跃层住宅当上、下层均有门直通公共楼梯间时户内可用木楼梯。

(参看《建规》第5.1.1条及附表规定)

15.问题:

大于120㎡的房间可否通过相邻房间的门作为第二出口?

掌握原则:

当该房间与相邻房间为同一个使用功能单元且连通门不闭锁时可以作为第二出口。

(参看《建规》第5.3.8条规定)

16.问题:

《汽修规》第5.1.6条规定既要防火挑檐又要有一定高度的窗间墙,与条文说明不一致,如何掌握?

掌握原则:

按条文说明执行,两者可取其一。

(参看《汽修规》第5.1.6条条文说明规定)

17.问题:

当11、12层为跃层住宅时,12层的单元住宅楼是否可不设消防电梯?

掌握原则:

可不设消防电梯。

(参看《高规》第6.3.1条规定)

18.问题:

多层公共建筑封闭楼梯间可不采用防火门吗?

掌握原则:

现行防火规范不要求设防火门(阻挡烟气即可)。

(参看《建规》第2.0.18条规定)

19.问题:

顶层为三层跃层住宅,是否也可不计层数?

掌握原则:

当顶层为两层跃层住宅,从消防角度可按一层计层数(注:

从规划角度,建筑层数仍为两层);当顶层跃层住宅超过二层或跃层住宅不处于顶层时,按自然层计层数。

(参看《建规》第1.0.2条注:

2规定)

20.问题:

住宅阳台栏杆当采用安全玻璃做护栏材料,阳台栏杆的水平荷载承受力如何保证?

5-6厚的安全玻璃是否具有安全的防护能力。

掌握原则:

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0”第6.2.5条规定执行。

21.问题:

摩托车库的防火标准、要求不够明确。

掌握原则:

摩托车库应按机动车库执行。

22.问题:

高规”第5.5.3条“变形缝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该条文是否适用于“低规”?

掌握原则:

该条文原则上适用于“低规”,不论“高规”还是“低规”,上下层是两个防火分区时,楼板变形缝应严格采取防火隔断措施和耐火极限要求。

23.问题:

住宅顶层跃层最多能跃几层,有什么限制?

掌握原则:

最多能跃几层原则上没限制,但住宅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疏散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24.问题:

建筑高度超过24m,底层单间店面、停车位等,是否判为高层建筑?

如何界定综合楼与商住楼的性质?

掌握原则:

若底层是商业服务网点和停车位等,上部是住宅,应定性为居住建筑,并按层数确定是否为高层建筑。

界定综合楼与商住楼的性质应按规范来划分。

(参看《建规》第1.0.2.1条规定及《高规》第2.0.8条规定)

25.问题:

小企业、小工厂混建的三合体:

底层车间、二层仓库、三层办公是否可合建一幢?

并以自然层独立的防火分区,共用封闭疏散楼梯间是否可行?

掌握原则:

根据规范,不应建造此类“三合体”厂房。

26.问题:

住宅小区宅间小路是否设计盲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掌握原则:

原则上应按规范执行。

28.问题:

公共建筑电梯机房门朝向上人屋面,该门是否可不用乙级防火门?

掌握原则:

可以不用乙级防火门,但消防电梯须用乙级防火门。

29.问题:

厂房车间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在方案阶段是否应有消防部门的认可意见?

掌握原则:

应由消防部门进行确认。

30.问题:

别墅室内停车库与本层是否要设防火门?

掌握原则:

别墅停车库数量较少,而且只供自家使用,可以不设防火门

31.问题:

带电梯住宅的电梯候梯厅净深度是否要保证1800?

掌握原则:

根据规范要求,当设有无障碍电梯时侯梯厅深度应不小于1800。

32问题:

坡地建筑一边>24m,另一边<24m,按“高规”还是按“低规”设计?

掌握原则:

应按消防车道可到达的,并有直通室外楼梯出口的位置来计算建筑高度。

33.问题:

单身公寓如何界定其建筑类别,只设“操作台”无厨房间是否违反“强条”?

掌握原则:

单身公寓只设“操作台”时,可以视为不是厨房,只是用电炉加热食品。

但不得有煤气管道通入。

34.问题:

建筑平面为U型的大型商业建筑,内院上方无顶盖,周边为外走廊,防火分区应如何定?

防火墙到外廊处如何分隔?

掌握原则:

无顶盖的内院不是中庭,不作为室内空间,防火分区按规范规定设置,外廊处可视为室外空间,不设防火门,但临外廊的墙应按外墙考虑,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内转角时为4m)。

35.问题:

“高规”的建筑分类表中的“每层建筑面积”如何理解?

掌握原则:

高规此处的“每层建筑面积”是指裙房以上的标准层面积。

36.问题:

落地窗是否全部采用安全玻璃?

掌握原则:

落地窗下部离地900以内应采用安全玻璃。

37.问题:

地下室设有汽车库与设备用房时设备用房是否应设独立的防火分区。

设备用房另设防火分区时,是否允许设甲级防火门通向汽车库?

掌握原则:

设备用房应设独立防火分区,但允许在防火墙上设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当地下室设自行车库时也应按戊类仓库另设独立的防火分区。

38.问题:

单元式宿舍应为何种平面形式?

掌握原则:

单元式宿舍是一种类似于单元式住宅的宿舍类型。

它是由楼梯间服务几组居室组团,每组有居室分隔为睡眠和学习两个空间或每组居室是睡眠和学习合用同一空间,与盥洗、厕所组成单元的宿舍,当平面内有短走道时,居室门至楼梯间出口距离不应大于10米。

对于施工图画的不多或经验不足的新同志应多看以下标准及规范:

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5-2001;

3.《建筑制图标准》GB/T10104-2001;

4.《房屋建筑CAD制图统一规则》GB/T18112-2000;

6.《技术措施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8年版;

7.《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实例范本-建筑》;

8.《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J801;

9.《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J801;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05SJ811;

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06SJ812;

1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示06SJ813;

以上内容根据近两年设计工程建筑专业校审单、施工图审查意见、个人平时积累以及网上下载的部分资料整理而成,其中可能会有不妥之处或有和大家意见不同意之处,如有发现,请大家及时指正,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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