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1544362 上传时间:2023-06-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5.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docx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

停薪留职劳动法规定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德取向应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为伦理基础。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停薪留职概述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新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1.工资待遇问题: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

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

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xx为了合理把握劳动法的道德定位,劳动法的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