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Word文档格式.docx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Word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hot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andexplosivearea
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5.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6.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
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
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6.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职责要求
7.1动火作业负责人
7.1.1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7.1.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7.1.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7.2动火人
7.2.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7.2.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2.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7.2.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2.5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7.3监火人
7.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7.3.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7.3.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7.3.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7.4动火部位负责人
7.4.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7.4.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7.4.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7.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7.6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7.6.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7.6.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8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
《作业证》的区分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作业证》的格式见表2-3。
8.2
《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8.2.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根据动火等级,按8.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8.2.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8.2.3
《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8.2.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8.2.5《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
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
《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8.3
《作业证》的审批
8.3.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8.3.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8.3.3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8.4
《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8.4.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8.4.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8.4.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表2-3动火安全作业证
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
动火地点
动火人: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年月曰时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
分析
时间
年月日时
采
样
地
点
分
析
数
据
人
危
害
识
别
安
全
措
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动火部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动火审批人
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年月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