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点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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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点事故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点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及珠海市安委办《关于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的通知》(珠安委[]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下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含脚手架工程、下同)、深基坑(含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市政管道沟渠开挖、基础土石方施工等,下同)和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及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和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对隐患治理和事故惩处力度。

排查治理工作总体目标:

一是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和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确保实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遏制因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和高处作业而造成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并含有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和高处作业等分部分项工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整治内容。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

  .工地工程部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台帐的建立情况;

.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落实市住规建局下发的《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珠规建质[]号)的情况,包含建筑工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已办理备案,其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准用证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

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等)是否齐全等;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司索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的经常性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带病运行、不定期维修保养、已到报废年限而不报废仍在使用的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

  .工地工程部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建立情况;

  .落实市住规建局下发的《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督管理办法》(珠规建质[]号)的情况,包含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情况等;

  .制定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模板堆放、吊装及混凝土输送方案,并有针对性安全措施情况;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号)的要求,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及其构配件、扭力扳手等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

  .架子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装或拆除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浇筑混凝土前,按照有关要求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已搭设完成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以及验收的量化记录情况;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配置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对规模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建筑物顶层的独立柱、圈梁、连梁、局部楼板,以及楼梯间屋顶板、电梯机房顶板等局部存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的隐患整治情况。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

  .工地工程部开展深基坑专项整治台帐的建立情况;

  .落实市住规建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珠建建[]号)情况,包含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纠情况等;

  .相关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

  .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

  .对深基坑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形监测情况;

  .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相关的应急预案编制、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否有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地工程部是否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体检合格后再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施工单位是否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

.高处作业前,是否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再行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有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再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应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应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了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应坚实木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

  (三)整治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

.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号);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号);

  .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号);

  .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号);

  .省住建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号);

.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号);

.市住规建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质[]号);

.市住规建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质[]号);

.市住规建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珠建建[]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有关建筑施工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各类脚手架以及基坑(土石方)工程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月日前)。

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和高处作业等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市住规建局成立由赖晓斌任组长,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市住规建局质安科科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规建局质安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同时,各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要强化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作业、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作业、深基坑施工、高处作业等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至月)。

各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中,月底前,由各施工工程部、监理部对所承建或监理的工程进行自查自纠;月底前,由各施工、监理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带队开展专项自查;月前,由各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带队,对至月份自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月至月上旬)。

月中旬前,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在施工、监理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对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不仔细、马虎应付、存在问题较多和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限期结束后整改仍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四)总结分析阶段(月至月)。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要对本辖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隐患治理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研究提出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住规建局的工作部署,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仔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仔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抓好夏季汛期、国庆长假时期两个重点时期;要重点关注近年基建规模增长较快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要严管市外进珠企业和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薄弱的企业,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各区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隐患治理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企业近期开展专项整治的进度状况,对重大隐患实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

(三)及时反馈,仔细总结。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每月月底前将本辖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报送市住规建局质安科(从月开始);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关措施堵塞漏洞,不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有关信息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

张冲,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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