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语文电子课文全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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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感悟自然

1、黄山记 徐迟

  大自然是崇高,卓越而美的。

它煞费心机,创造世界。

它创造了人间,还安排了一处胜境。

它选中皖南山区。

它是大手笔,用火山喷发的手法,迅速地,在周围一百二十公里,面积千余平方公里的一个浑圆的区域里,分布了这末多花冈岩的山峰。

它巧妙地搭配了其中三十六大峰和三十六小峰。

高峰下临深谷;幽潭傍依天柱。

这些朱砂的,丹红的,紫霭色的群峰,前拥后簇,高矮参差。

三个主峰,高风峻骨,鼎足而立,撑起青天。

  这样布置后,它打开了它的云库,拨给这区域的,有倏来倏去的云,扑朔迷离的雾,绮丽多彩的霞光,雪浪滚滚的云海。

云海五座,如五大洋,汹涌澎湃。

被雪浪拍击的山峰,或被吞没,或露顶巅,沉浮其中。

然后,大自然又毫不悭吝地赐予几千种植物。

它处处散下了天女花和高山杜鹃。

它还特意委托风神带来名贵的松树树种,播在险要处。

黄山松铁骨冰肌;异萝松天下罕见。

这样,大自然把紫红的峰,雪浪云的海,虚无缥缈的雾,苍翠的松,拿过来组成了无穷尽的幻异的景。

云海上下,有三十六源,二十四溪,十六泉,还有八潭,四瀑。

一道温泉,能治百病。

各种走兽之外,又有各种飞禽。

神奇的音乐鸟能唱出八个乐音。

希世的灵芝草,有珊瑚似的肉芝。

作为最高的效果,它格外赏赐了只属于幸福的少数人的,极罕见的摄身光。

这种光最神奇不过。

它有彩色光晕如镜框,中间一明镜可显见人形。

三个人并立峰上,各自从峰前摄身光中看见自己的面容身影。

  这样,大自然布置完毕,显然满意了,因此它在自己的这件艺术品上,最后三下两下,将那些可以让人从人间通入胜境去的通道全部切断,处处悬崖绝壁,无可托足。

它不肯随便把胜境给予人类。

它封了山。

  鸿蒙以后多少年,只有善于攀援的金丝猴来游。

以后又多少年,才来到了人。

第一个来者黄帝,一来到,黄山命了名。

他和浮丘公、容成子上山采药。

传说他在三大主峰之一,海拔1840公尺的光明顶之傍,炼丹峰上,飞升了。

  又几千年,无人攀登这不可攀登的黄山。

直到盛唐,开元天宝年间,才有个诗人来到。

即使在猿猴愁攀登的地方,这位诗人也不愁。

在他足下,险阻山道阻不住他。

他是李白。

他逸兴横飞,登上了海拔1860公尺的莲花峰,黄山最高峰的绝顶。

有诗为证:

丹崖夹石柱,菡萏金芙蓉,伊惜升绝顶,俯视天目松。

李白在想像中看见,浮丘公引来了王子乔,“吹笙舞风松”。

他还想“乘桥蹑彩虹”,又想“遗形入无穷”,可见他游兴之浓。

  又数百年,宋代有一位吴龙翰,“上丹崖万仞之巅,夜宿莲花峰顶。

霜月洗空,一碧万里。

”看来那时候只能这样,白天登山,当天回不去。

得在山顶露宿,也是一种享乐。

  可是这以后,元明清数百年内,极大多数旅行家都没有能登上莲花峰顶。

汪以“从者七人,二僧与俱”,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登山队,“一仆前持斧斤,剪伐丛莽,一仆鸣金继之,二三人肩糗执剑戟以随。

”他们只到了半山寺,狼狈不堪,临峰翘望,败兴而归。

只有少数人到达了光明顶。

登莲花峰顶的更少了。

而三大主峰之中的天都峰,海拔只有1810公尺,却最险峻,从来没有人上去过。

那时有一批诗人,结盟于天都峰下,称天都社。

诗倒是写了不少,可登了上去的,没有一个。

  登天都,有记载的,仅后来的普门法师、云水僧、李匡台、方夜和徐霞客。

  白露之晨,我们从温泉宾馆出发。

经人字瀑,看到了从前的人登山之途,五百级罗汉级。

这是在两大瀑布奔泻而下的光滑的峭壁上琢凿出来的石级,没有扶手,仅可托足,果然惊险。

但我们现在并不需要从这儿登山。

另外有比较平缓的,相当宽阔的石级从瀑布旁侧的山林间,一路往上铺砌。

我们甚至还经过了一段公路,只是它还没有修成。

一路总有石级。

装在险峻地方的铁栏杆很结实;红漆了,更美观。

林业学校在名贵树木上悬挂小牌子,写着树名和它们的拉丁学名,像公园里那样的。

  过了立马亭,龙蟠坡,到半山寺,便见天都峰挺立在前,雄峻难以攀登。

这时山路渐渐的陡削,我们快到达那人间与胜境的最后边界线了。

  然而,现在这边界线的道路全是石级铺砌的了,相当宽阔,直到天都峰趾。

仰头看吧!

天都峰,果然像过去的旅行家所描写的“卓绝云际”。

他们来到这里时,莫不“心甚欲往”。

可是“客怨,仆泣”,他们都被劝阻了。

“不可上,乃止”,他们没上去。

方夜在他的《小游记》中写道:

“天都险莫能上。

自普门师蹑其顶,继之者惟云水僧一十八人集月夜登之,归而几堕崖者已四。

又次为李匡台,登而其仆亦堕险几毙。

自后遂无至者。

近踵其险而至者,惟余侣耳。

  那时上天都确实险。

但现今我们面前,已有了上天的云梯。

一条鸟道,像绳梯从上空落下来。

它似乎是无穷尽的石级,等我们去攀登。

它陡则陡矣,累亦累人,却并不可怕。

石级是不为不宽阔的,两旁还有石栏,中间挂铁索,保护你。

我们直上,直上,直上,不久后便已到了最险处的鲫鱼背。

  那是一条石梁,两旁削壁千仞。

石梁狭仄,中间断却。

方夜到此,“稍栗”。

我们却无可战栗,因为鲫鱼背上也有石栏和铁索在卫护我们。

这也化险为夷了。

  如是,古人不可能去的,以为最险的地方,鲫鱼背,阎王坡,小心壁等等,今天已不再是艰险的,不再是不可能去的地方了。

我们一行人全到了天都峰顶。

千里江山,俱收眼底;黄山奇景,尽踏足下。

  我们这江山,这时代,正是这样,属于少数人的幸福已属于多数人。

虽然这里历代有人开山筑道,却只有这时代才开成了山,筑成了道。

感谢那些黄山石工,峭壁见他们就退让了,险处见他们就回避了。

他们征服了黄山。

断崖之间架上桥梁,正可以观泉赏瀑。

险绝处的红漆栏杆,本身便是可羡的风景。

  胜境已成为公园。

绝处已经逢生。

看呵,天都峰,莲花峰,玉屏峰,莲蕊峰,光明顶,狮子林,这许多许多佳丽处,都在公园中。

看呵,这是何等的公园!

  只见云气氤氲来,飞升于文殊院,清凉台,飘拂过东海门,西海门,弥漫于北海宾馆,白鹅岭。

如此之漂泊无定;若许之变化多端,毫秒之间,景物不同;同一地点,瞬息万变。

一忽儿阳光泛滥;一忽儿雨脚奔驰。

却永有云雾,飘去浮来;整个的公园,藏在其中。

几枝松,几个观松人,溶出溶入;一幅幅,有似古山水,笔意简洁。

而大风呼啸,摇撼松树,如龙如凤,显出它们矫健多姿。

它们的根盘入岩缝,和花冈石一般颜色,一般坚贞。

它们有风修剪的波浪形的华盖;它们因风展开了似飞翔之翼翅。

从峰顶俯视,它们如苔藓,披复往岩石;从山腰仰视,它们如天女,亭亭而玉立。

沿着岩壁折缝,一个个的走将出来,薄纱轻绸,露出的身段翩然起舞。

而这舞松之风更把云雾吹得千姿万态,令人眼花缭乱。

这云雾或散或聚;群峰则忽隐忽现。

刚才还是顶盆雨,迷天雾,而千分之一秒还不到,它们全部散去了。

庄严的天都峰上,收起了哈达;俏丽的莲蕊峰顶,揭下了蝉翼似的面纱。

阳光一照,丹崖贴金。

这时,云海滚滚,如海宁潮来,直拍文殊院宾馆前面的崖岸。

朱砂峰被吞没;桃花峰到了波涛底。

耕云峰成了一座小岛;鳌鱼峰游泳在雪浪花间。

波涛平静了,月色耀眼。

这时文殊院正南前方,天蝎星座的全身,如飞龙一条,伏在面前,一动不动。

等人骑乘,便可起飞。

而当我在静静的群峰间,暗蓝的宾馆里,突然睡醒,轻轻起来,看到峰峦还只有明暗阴阳之分时,黎明的霞光却渐渐显出了紫蓝青绿诸色。

初升的太阳透露出第一颗微粒。

从未见过这鲜红如此之红;也从未见过这鲜红如此之鲜。

一刹间火球腾空;凝眸处彩霞掩映。

光影有了千变万化;空间射下百道光柱。

万松林无比绚丽;云谷寺豪光四射。

忽见琉璃宝灯一盏,高悬始信峰顶。

奇光异彩,散花坞如大放焰火。

焰火正飞舞,那喑呜变色,叱咤的风云又汇聚起来。

笙管齐鸣,山呼谷应。

风急了。

西海门前,雪浪滔滔。

而排云亭前,好比一座繁忙的海港,码头上装卸着一包包柔软的货物。

我多末想从这儿扬帆出海去。

可是暗礁多,浪这样险恶,准可以撞碎我的帆桅,打翻我的船。

我穿过密林小径,奔上左数峰。

上有平台,可以观海。

但见浩瀚一片,了无边际,海上蓬莱,尤为诡奇。

我又穿过更密的林子,翻过更奇的山峰,蛇行经过更险的悬崖,踏进更深的波浪。

一苇可航,我到了海心的飞来峰上。

游兴更浓了,我又踏上云层,到那黄山图上没有标志,在任何一篇游记之中无人提及,根本没有石级,没有小径,没有航线,没有方向的云中。

仅在岩缝间,松根中,雪浪褶皱里,载沉载浮,我到海外去了。

浓云四集,八方茫茫。

忽见一位药农,告诉我,这里名叫海外五峰。

他给我看黄山的最高荣誉,一枝灵芝草,头尾花茎俱全,色泽鲜红如像珊瑚。

他给我指点了道路,自己缘着绳子下到数十丈深谷去了。

他在飞腾,在荡秋千。

黄山是属于他的,属于这样的药农的。

我又不知穿过了几层云,盘过几重岭,发现我在炼丹峰上,光明顶前。

大雨将至,我刚好躲进气象站里。

黄山也属于他们,这几个年轻的科学工作者。

他们邀我进入他们的研究室。

倾盆大雨倒下来了。

这时气象工作者祝贺我,因为将看到最好的景色了。

那时我喘息甫定,他们却催促我上观察台去。

果然,雨过天又晴。

天都突兀而立,如古代将军。

绯红的莲花峰迎着阳光,舒展了一瓣瓣的含水的花瓣。

轻盈的云海隙处,看得见山下晶晶的水珠。

休宁的白岳山,青阳的九华山,临安的天目山,九江的匡庐山。

远处如白练一条浮着的,正是长江。

这时彩虹一道,挂上了天空。

七彩鲜艳,银海衬底。

妙极!

妙极了!

彩虹并不远,它近在目前,就在观察台边。

不过十步之外,虹脚升起,跨天都,直上青空,至极远处。

仿佛可以从这长虹之脚,拾级而登,临虹款步,俯览江山。

而云海之间,忽生宝光。

松影之荫,琉璃一片,闪闪在垂虹下,离我只二十步,探手可得。

它光彩异常。

它中间晶莹。

它的比彩虹尤其富丽的镜圈内有面镜子。

摄身光!

摄身光!

这是何等的公园!

这是何等的人间!

 

2、瓦尔登湖(节选) 亨利·梭罗

瓦尔登湖风光秀丽,但并不雄奇,不足称道。

偶尔一去之人、没有隐居湖畔的人未必能领略到它的魅力。

但这个湖以深邃和清澈而驰名远近,值得大书特书。

这是一个清亮、深碧的湖,长约半英里,周边长1.75英里,面积约61.5英亩,是一个松林和橡树林环抱滋润的、终年不涸的湖泊,,湖泊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并无踪迹可寻,湖水的上涨和退落缘于雨水和蒸发。

四周的峰峦从湖旁笔立起,有40英尺到80英尺,高度不等,但在东南面上升到100英尺,而到了东边更跃升到150英尺之高,距湖岸线四分之一英里及三分之一英里之间——山上林木葱郁。

我们康科德所有的湖泊起码有两种颜色,一种是远眺而现的,另一种是近观而见的,它更接近本色。

第一种根据风云变幻,借助天光而成。

在晴朗的夏天,从略微远处望去,特别是在波涛起伏之时,呈现一片蔚蓝;但从极远处望去,湖泊呈现一片蓝灰;在风暴之下,则显露一片蓝黑。

据说海水的颜色变化与天气无关,它们可能今天是蔚蓝,明天是深绿。

在我们这里湖泊池塘中,当白雪覆盖大地,水和冰几乎都呈现绿草的颜色。

有人声称蓝“乃纯水之本色,无论它是流水,还是冰晶”。

但从船上俯瞰我们的河流,它会呈现不同的色彩。

而瓦尔登湖更为出奇,甚至站在同一点上,湖水也忽蓝忽绿。

俯仰于天地之间,它同时兼备了两种颜色。

从山顶看去,它呈现蓝天的色彩,走近湖边,看到岸边细沙浅水处,水泛着黄澄澄的水波;再远一点,呈现淡绿,愈远色泽愈深,最后水波荡漾呈现一色的黛绿。

但有时在阳光的映衬下,近岸的湖水呈现一片鲜嫩的碧绿。

有人认为这是青翠山林的渲染,·但铁路那边黄沙地带的湖水也是鲜绿一片,况且,春天,树叶才嫩芽初吐,何以解释?

这或许是天空的湛蓝与地面的沙石的褐黄调和了的效应,这就是这里的湖水何以有霓虹之色的缘故。

而且这个地方,当春天降临以后,冰层被水底反射上来的太阳热能、还有地上传来的太阳热能所融解,呈现出一条蜿蜒曲折的河流模样,而湖中还是寒光熠熠的三尺坚冰;像我们其他湖泊一样,当晴空万里之时,而湖水又波涛汹涌,波涛以适宜的角度映衬蓝天,湖水糅进更多的光线,一片浮光耀金,较远的一些湖水比天空更为湛蓝。

每逢此时,泛舟湖上,环湖四望.我看到一种罕有其匹、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亮蓝,犹如浸水之后的色彩变幻的丝绸,还像青锋刀刃,比之天空更为清新空灵;与波光另一面的黛绿色交替闪动,只是黛绿色略显重浊,在琉璃般明净的蓝中微呈浅绿,以我记忆所及,仿佛是冬日西沉之时,它之上的乌云露出的一角蓝天。

当你在玻璃杯中盛满水,举到光亮之处一看,却看不出任何颜色,如同装了一杯空气一样。

大家知道,厚厚一块玻璃便幽幽带点烟绿,做玻璃的人说,这与玻璃的“块头”相关,同样一种玻璃,要是轻薄短小就现不出任何颜色。

瓦尔登湖需要多大的体积才能泛出绿光,我从未做过试验。

我们这里的河水直接下望则呈现灰黑或深棕,到河中游水的人,会像在其他湖泊一样,水中他的躯体呈现黄色;但这个湖却如此晶莹清澈,潜泳其中,人犹如大理石一样洁白,更出奇的是,四肢放大了,扭曲了,形体怪异,很值得让米开朗琪罗去琢磨一番。

一泓湖水是如许的清澈,以至于25英尺到30英尺的水底的东西历历可数。

赤足涉游之时,可看见很远的地方有成群嬉戏的鲈鱼和银鱼,长约一英寸,连鲈鱼的横行条纹都清晰可辨,你会感到这种鱼是逃离尘世,到这清静世界定居的。

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为了钓狗鱼,我在冰上凿了几个洞,上岸之后,我把斧子往冰上一扔,好像有个魔鬼要捉弄我一下似的,斧子滑过了四五杆之远.刚好溜进一个冰洞。

那里水深25英尺,出于好奇,我趴在冰上,从冰洞往下张望,我看见偏离洞口一侧不远处,那柄斧子斧头朝下斧柄竖直向上地栽在那里,随着湖水的轻轻晃动而微微摇动。

如果不是我又把它吊上来,它会一直保持这个姿态,直到斧柄烂掉。

我在斧子的正上方,用凿冰的凿子又钻了一个洞,又用我的刀,砍下附近的一条长长的桦树枝,做成一个活结的绳套,系在枝头,小心翼翼地慢放下去,套住斧柄,把桦树枝上的绳子一拽,就把那柄斧子钩了上来。

除了一两处短短的沙滩之外,整个湖岸由白润的鹅卵石铺就,它们很是陡峭,你纵身跃人湖中,水没头顶。

如不是湖水清澈之至,那你不可能见到湖底,除非湖水变浅。

有人觉得此湖深不可测,它没有一处是污浊的,匆匆过客会感叹道,居然连一根水草也没见到。

至于见到的水草也只是最近湖水暴涨而被淹没的湖边草地而已,细细考察确也见不到菖蒲和芦苇,甚至连黄色或白色的睡莲也无处可寻,至多只能找到心形草和河蓼草,或许一两棵水眼菜,然而,即使在湖中游泳的人也未必找到它们。

即便这些水草,也像它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湖水一样清净无垢。

洁白的鹅卵石在湖底延伸一两杆之后便是纯净的细沙,湖的最深处,大概不免有些沉积物,应该是那些腐烂的落叶。

秋风阵阵,落叶盖满湖水,最后沉进湖底。

最后是那些绿亮亮的水苔,深冬之时,会随锚拔起。

我们这里另外还有一个清清如许的湖泊,它就是位于九亩角的白湖,在瓦尔登湖西面约2.5英里处。

不过以这里为核心方圆12英里内,虽然还有不少湖泊,我可以说了如指掌,但找不出第三个湖泊有如许一泓清泉的纯洁之性。

大概陆陆续续有不少部落在湖边饮用过湖水,连连赞叹不已并测试它的深邃,接着又随着世事的更替,一个又一个消失了,但湖水依旧清纯、碧绿,一个春天也没漏掉!

或许上溯到亚当和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之时,那个春天的早晨,瓦尔登湖已经存在于天地间,甚至可能就是那个清晨,随着飘拂而来的蒙蒙细雾和习习南风,撒落下一阵金色的春雨,打破了宁静的湖面。

成群结队的野鸭和天鹅在湖上遨游,它们并不知晓被撵出乐园这件小事,它们只是沉醉于这纯净的湖水。

就是那个时刻,瓦尔登湖涨落起伏,湖水变得晶莹,呈现各种光泽。

拥有这一角天空,成就了举世无双的瓦尔登湖,它是天上露珠的升腾之处。

谁知道呢?

在多少部已遗失的部落英雄史诗中,瓦尔登湖是他们的喀斯塔里亚灵感之泉。

人类最早的黄金时代,又有多少山林水泽的仙女在这里嬉戏?

这是康科德桂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

 

3、巩乃斯的马 周涛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

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

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

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

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

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

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

但是不同。

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

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

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

自古好马生塞北。

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一九七零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

不正常的政治气息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仰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

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

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

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

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

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

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

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

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

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

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

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

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

只有一个乐趣,看马。

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

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

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

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

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

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

就在那场暴雨的冲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

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

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安分的生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

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

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

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裹挟,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暴雨停歇,马群消失,那惊心动魄的大场面一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

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

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

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

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

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

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用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

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

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

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

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

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

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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